第A02版:财经要闻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报库检索
2014年08月28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广汇能源获首张民营原油进口牌照
□本报记者 李香才

 □本报记者 李香才

 

 首张民营原油进口牌照落地。广汇能源公告,8月27日,公司接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商务厅通知,已收到国家商务部下发的《商务部关于赋予新疆广汇石油有限公司原油非国营贸易进口资质的批复》。批复赋予广汇能源控股子公司新疆广汇石油有限公司原油非国营贸易进口资质;安排新疆广汇石油有限公司2014年原油非国营贸易进口允许量20万吨;新疆广汇石油有限公司可根据市场情况将原油销售给符合产业政策的炼油企业。

 根据公告,国家商务部委托自治区商务厅作为原油自动进口许可证发证单位,由自治区商务厅按照现行规定,认真审核并发放原油自动进口许可证,及时了解原油进口情况,定期将发证情况报国家商务部(外贸司)备案,并会同自治区有关部门做好监管和服务工作。新疆广汇石油有限公司要定期将原油进口执行情况上报国家商务部(外贸司)。

 业内人士指出,广汇能源获得原油非国营贸易进口资质,意味着挡在民企头上的天花板已经被捅破,这对于破除我国能源领域,尤其是石油领域的垄断意义重大。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