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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8月27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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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761、200761 证券简称:本钢板材、本钢板B 公告编号:2014-033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申请

 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2014年8月26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880号),就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事项批复如下:

 一、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 30 亿元的公司债券。

 二、本次公司债券采用分期发行方式,首期发行面值不少于总发行面值的 50%,自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之日起 6 个月内完成;其余各期债券发行,自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之日起 24 个月内完成。

 三、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应严格按照报送中国证监会的募集说明书及发行公告进行。

 四、该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24个月内有效。

 五、自核准发行之日起至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结束前,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公司董事会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上述核准文件的要求及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办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八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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