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伊立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于2014年8月22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了《201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现经再次核查,上述披露文件部分内容表述有误,现更正如下:
一、原内容: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负责人甘卫民、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之珩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袁自鹏声明:保证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现更正为: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负责人朱家钢、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之珩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袁自鹏声明:保证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二、原内容:
第二节 公司简介 之 一、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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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更正为:
第二节 公司简介 之 一、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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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原内容:
第九节 财务报告 之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母公司资产负债表”、“合并利润表”、“母公司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八个财务报表“法定代表人”一栏为:甘卫民
现更正为:
第九节 财务报告 之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母公司资产负债表”、“合并利润表”、“母公司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八个财务报表“法定代表人”一栏为:朱家钢
除以上情况外,其他内容不变。本更正公告不会对公司2014年半年度业绩造成影响。
特此公告
广东伊立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八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