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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8月27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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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1、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2)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3)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14年上半年,在钢铁行业产能过剩、供大于求的基本格局下,钢材价格持续低迷、资源、能源、资金和政策压力进一步推高钢铁企业生产成本,钢铁企业面临的经营形势异常艰难。面对供求趋于饱和,行业利润水平极低,资金状况长期趋紧的行业“新常态”,公司紧紧围绕年初确定的经营目标,以资金管理为中心,重点在外用工和流通环节清理、消减附加成本、降低工序成本、深入推进产线对标、完善采购营销模式等方面,开展了一系列有针对性的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2014年1至6月,公司生产铁1485.03万吨,同比增长0.21%,完成年度计划的48.45%;钢1516.89万吨,同比增长4.54%,完成年度计划的50.92%;钢材1474.40万吨,同比下降0.29%,完成年度计划的51.66%;钒渣11.41万吨,同比增长17.15%,完成年度计划的51.86%。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06.76亿元,营业利润4.10亿元,利润总额4.17亿元,归属母公司的净利润为3.33亿元。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的要求,公司对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进行了复核和检查。根据检查和复核结果,经公司二届六次董事会批准,公司自2014年1月1日起对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进行了调整,公司对固定资产继续按照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变更后明细如下:

 ■

 本期河北钢铁根据固定资产实际使用情况对固定资产折旧年限进行了统一调整,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调整利润总额100,206.9万元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报告期增加子公司北京河钢钢铁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钢贸”)。北京钢贸是河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于2014年1月7日出资10,000万元投资设立的有限公司,本公司持有北京钢贸股权比例为100%,对北京钢贸的重大经营决策及生产经营形成控制,本期纳入合并范围。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证券代码:000709 股票简称:河北钢铁 公告编号:2014-045

 河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次会议无修改提案或增加新提案以及否决提案的情况。

 一、 会议召开情况

 1、 召开时间:

 (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8月26日14:30

 (2) 网络投票的时间: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2014年8月26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14年8月25日15:00至2014年8月26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 现场会议地点:石家庄市桥西区裕华西路40号公司会议室

 3、 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 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 主持人:董事长于勇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 会议的出席情况

 1、 出席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下同)共90名,代表股份6,958,386,785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65.53%。

 2、 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共3名,代表股份6,492,261,494股,占本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14%。

 3、 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87名,代表股份466,125,291股,占本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9%。

 三、 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选举胡志刚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6,948,049,19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数的99.8514%;反对票10,214,76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数的0.1468%;弃权票122,82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数的0.0018%。

 四、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聘请的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董寒冰、张晓明律师对于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出席人员资格、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 备查文件

 1、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河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000709 股票简称:河北钢铁 公告编号:2014-046

 河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二届十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河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二届十次董事会于2014年8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14年8月15日以电子邮件和直接送达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8人,实际到会董事8人。会议由董事长于勇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了《201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为: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河北钢铁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 审议通过了《关于为邯宝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为全资子公司邯钢集团邯宝钢铁有限公司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邯郸分行申请的人民币12亿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为12个月。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河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000709 股票简称:河北钢铁 公告编号:2014-048

 河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 担保情况概述

 该项担保系本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邯钢集团邯宝钢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邯宝公司”)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邯郸分行申请的人民币12亿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为12个月。此项担保的担保协议于本次董事会决议后签署。

 公司董事会于2014年8月26日召开二届十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邯宝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担保无需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邯宝公司成立于2007年9月25日,注册资本人民币120亿元,注册地为邯郸市复兴路232号,法定代表人李贵阳,经营范围为钢铁冶炼、钢材轧制、其他金属冶炼及其压延加工和销售等。

 邯宝公司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

 三、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公司同意为邯宝公司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邯郸分行申请的人民币12亿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为12个月,担保范围包括:邯宝公司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邯郸分行办理的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等其他相关衍生信贷及金融业务等。

 四、 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系为了满足邯宝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属于正常生产经营事项,且邯宝公司为本公司 100%持股的全资子公司,经营状况良好,据此,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向邯宝公司提供担保的风险可控。

 五、 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发生的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2700万元(不含本次担保),累计担保总额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0.063%。本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以及涉及诉讼的担保。

 特此公告。

 河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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