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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8月27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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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2)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3)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层围绕董事会确定的年度经营计划,推进市场变革、研发创新、产能提升及资本运作,以连接主业为本,相关业务并行发展。公司通过增资和股份增持方式提高控股子公司持股比例,加强各战略业务单元管控,推进市场开发及产品研发体系战略协同,公司市场和产品发展战略更加明晰。公司积极开展变革创新,整体价值创造能力进一步提升:

 1、市场开拓成绩显著

 公司坚持深耕细作传统市场的同时,积极拓展新业务和新领域,大力推进新能源汽车、轨道交通、民用航空装备等行业市场开拓,取得较好成绩。2014年上半年公司市场订单增长迅速,同比增长58.4%。随着国内4G项目建设的推进,公司数据传输与通讯设备行业订货同比增长超60%,公司本部及子公司西安富士达抓住市场机遇、快速反应、提升产能满足市场订单需求。新能源汽车领域,公司依靠自身技术实力,参与制定新能源汽车高压电器传输行业标准,成功占领国内新能源汽车整车连接系统及充电装备市场主要地位。

 公司坚定不移拓展国际业务,采取灵活的市场开拓方式实现国际市场新的突破,公司与韩国三星合作项目顺利推进,实现了批量订货;同时,公司着眼长远,通过设立驻外机构、建设海外代理渠道等灵活个性化的市场开发方式,积极布局谋划在国际市场新的业务增长点。

 2、完善产品研发体系,促进市场开发

 报告期内,公司进一步完善产品研发体系,推动产品技术的专业化发展;围绕市场需求加强基础研究,推进研发能力提升和技术攻关,开展飞机附件产品等新业务研制,保持公司产品和技术先进性。公司创新研发模式,积极开展校企联合研发,公司参与国防科技大学超级计算机“天河二号”的合作项目进展顺利。

 3、推进募投项目建设,提升公司产能

 报告期内,公司光电技术产业基地项目建设基本完成并投入使用,公司利用三个月时间边生产边搬迁,完成整体产能布局调整。光电技术产业基地项目投入使用并贡献产能为公司新增订单的及时交付提供了有力的产能支持。新能源及电动车线缆总成项目和飞机集成安装架产业化项目部分设备投入使用,项目产能陆续释放满足市场订单需求。

 4、推进战略融合,投资成果显现

 公司在把握4G项目即将全面展开的基础上,提前谋划,2013年11月收购西安富士达48.182%股权,补充完善公司通讯行业高频产品科研生产能力。报告期内,公司增持西安富士达10%股权,持股比例达到58.182%,实现对西安富士达绝对控股。2014年上半年,西安富士达实现营业收入2.36亿元,实现利润总额4,395.88万元,实现净利润3,724.49万元,为公司业绩增长做出积极贡献。

 5、适应市场,及时变革

 公司适应市场需求,及时变革调整,以信息化为支撑建立适应集成化产品、技术和服务的生产运营体系,提升市场响应速度;创新社会资源开发模式, 围绕重点客户、重点产品和重大项目,开发优质供应商资源,加强重点资源开发项目管理,推进集团化供应链管控,部分领域实现资源共享;质量管理、成本管控持续加强也为市场开发和公司发展强基保驾护航。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证券代码:002179 证券简称:中航光电 公告代码:2014-026号

 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4年8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及会议资料已于2014年8月15日以书面、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公司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以及参会董事人数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郭泽义主持,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201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刊登在2014年8月27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二、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三、在郭泽义、韩炜、刘年财、王朝阳4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的情况下,共有5名董事有权参与《关于从中航航空电子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申请短期借款的议案》表决。会议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从中航航空电子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申请短期借款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关于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四、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的议案》。修改后的《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全文见巨潮资讯网。

 五、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组织机构调整的议案》。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对组织机构进行部分调整,撤销营销中心及所属各部、交付管理部、发展计划部、财务会计部、证券与投资管理部,设立军工防务市场部和民品与国际市场部、交付与运营管理部、规划投资部、计划财务部和董事会办公室。

 六、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修改后的《总经理工作细则》全文见巨潮资讯网。

 七、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投资管理办法》的议案。修改后的《投资管理办法》全文见巨潮资讯网。

 八、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修改后的《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全文见巨潮资讯网。

 九、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修改后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全文见巨潮资讯网。

 十、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的议案。修改后的《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全文见巨潮资讯网。

 十一、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筹资管理办法》的议案。修改后的《筹资管理办法》全文见巨潮资讯网。

 特此公告。

 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四年八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179 证券简称:中航光电 公告代码:2014-030号

 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4年8月15日通过邮件和专人送达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会议通知,于2014年8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5名,实际出席监事5名。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和表决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远明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和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出2014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和2014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未发现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的情形;在提出本意见之前,未发现参与半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二、会议以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审议,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201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违规情形。报告内容是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会议以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从中航航空电子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申请短期借款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中航航空电子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关联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借款利率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在满足公司资金运作需要的同时,有利于降低公司资金使用成本,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合规。

 特此公告。

 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一四年八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179 证券简称:中航光电 公告代码:2014-028号

 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2014年半年度存放与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共募集资金829,999,998.96元,扣除主承销商承销及保荐费用21,579,999.97元,主承销商(保荐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3年03月29日分别划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共计808,419,998.99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出具中瑞岳华验字[2013]第0089号验资报告。2013年7月24日扣除其他发行费用1,087,633.27元,募集资金净额807,332,365.72元。

 2013年度公司从募集资金专户支出资金326,363,279.40元,其中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144,270,855.26元,置换前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有资金181,004,790.87元,支付其他发行费用1,087,633.27元,截止201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482,056,719.59元。本期产生利息收入5,831,090.44元、手续费支出4,451.50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487,883,358.53元。

 2014年上半年公司从募集资金专户支出资金65,691,220.23元,全部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截止2014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为416,365,499.36元。累计产生利息收入15,101,799.93元,累计手续费支出7,896.06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431,459,403.23元(其中包括定期存款365,042,523.63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公司分别与保荐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南昌路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行涧西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行西苑支行、中国光大银行洛阳分行签署了《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的内容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2014年上半年公司在募集资金存储、使用和管理过程中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执行,保持与保荐机构的沟通,并接受保荐机构的监督,不存在违反管理办法和协议约定的情形。

 公司在上述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户情况如下:(单位:人民币万元)

 ■

 (三)报告期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单位:万元

 ■

 2、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

 单位:万元

 ■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4年上半年,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共募集资金485,700,000.00元,扣除主承销商承销及保荐费用18,893,730.00元,主承销商(保荐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责任公司于2007年10月23日分别划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共计466,806,27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验证,并出具岳总验字[2007]第A058号验资报告。2008年3月13日扣除其他发行费用4,492,995.47元,募集资金净额462,313,274.53元。

 截止2013年12月31日,公司本部募集资金余额为0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609,284.99元。

 2014年上半年本部从募集资金专户中支出208,900元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截止2014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为0元,累计产生利息收入10,083,870.29元、手续费支出30,233.31元,利息收入用于项目投资8,033,500.51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619,394.39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400,742.08元。

 截止2013年12月31日,控股子公司沈阳兴华航空电器有限责任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4,945,185.23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6,050,761.35元。

 2014年上半年控股子公司沈阳兴华从募集资金专户支出资金47,559.40元用于建设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截止2014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为4,897,625.83元,累计产生利息收入1,124,689.67元、手续费支出8,496.89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6,013,818.61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公司根据《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分别与保荐人国信证券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南昌路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行涧西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行西苑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控股子公司沈阳兴华于2008年2月与公司保荐人国信证券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铁西区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的内容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2014年上半年公司在募集资金存储、使用和管理过程中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执行,保持与保荐机构的沟通,并接受保荐机构的监督,不存在违反管理办法和协议约定的情形。

 公司在上述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户情况如下:(单位:人民币万元)

 ■

 (三)报告期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单位:万元

 ■

 (2)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

 单位:万元

 ■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4年上半年,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特此公告。

 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四年八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179 证券简称:中航光电 公告代码:2014-029号

 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拟通过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中航工业财务公司”)取得中航航空电子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中航工业航电系统公司”)人民币1.00亿元委托贷款,贷款利率低于商业银行同期贷款利率,预计5%左右,期限一年。鉴于本公司、中航工业航电系统公司、中航工业财务公司的实际控制人都为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中航工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二)款规定,本次交易构成了公司的关联交易。

 公司于2014年8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对该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议,在关联董事郭泽义、刘年财、韩炜、王朝阳回避表决的情况下,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从中航航空电子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申请短期借款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该关联交易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批准后即可实施,无需经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中航航空电子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西路43号6区128号

 法定代表人:卢广山

 注册资本:21,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为各类飞行器、发动机配套的机载航空电子系统及设备的研制、生产、销售和服务;并为航天、兵器、船舶、电子信息等非航空防务领域提供相关配套产品及服务;通讯系统及设备、民用电子、微电子、传感器、汽车零部件及系统、制冷系统、工业自动化与控制设备、智能系统及设备、工业产品等的研制、生产、销售和服务;软件信息化产品及服务业务;信息系统及产品、软件产品、安全与服务系统产品的研制、生产、销售和服务;相关业务核心元器件的研制、生产、销售和服务。

 关联关系: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中航工业100%控股子公司。

 2、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乙10号

 法定代表人:刘宏

 注册资本:25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经批准发行财务公司债券;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对金融机构进行股权投资;除股票二级市场投资以外的有价证券投资;成员单位产品的消费信贷、买方信贷;保险兼业代理业务(有效期至2014年12月18日)。

 关联关系: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中航工业下属公司。

 三、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签署协议各方:

 委托人:中航航空电子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受托人: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借款人: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委托贷款金额:人民币1.00亿元

 3、委托贷款利率:5%左右

 4、委托贷款期限:一年(可提前还贷)

 四、关联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从控股股东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申请5年期长期贷款1亿元,借款利率3.9%,2014年8月1日该笔贷款到期,公司已进行偿还。为了满足公司经营和资本运作资金需求,公司申请本次委托贷款,本次委托贷款的利率低于同期商业银行贷款利率,可以较低的成本为公司发展筹集资金,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五、截止2014年6月30日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

 1、与中航工业航电系统公司的关联交易:公司与中航工业航电系统公司未发生其他关联交易。

 2、与中航工业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关联交易: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与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金融服务协议》,协议有效期至2015年8月1日,约定公司在中航工业财务公司存款每日余额的最高限额(包括应计利息)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综合授信额度为人民币10亿元。截止2014年6月30日,公司在中航工业财务公司短期借款余额1.9亿元,长期借款余额3.33亿元,存款余额13,329,482.62元。

 六、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认真审阅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的《关于从中航航空电子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申请短期借款的议案》及相关文件后,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本次关联交易是公司通过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取得中航航空电子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人民币1.00亿元委托贷款,贷款利率为5%左右,贷款期限一年,可提前还贷。此次委托贷款利率低于商业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本次委托贷款符合公司正常经营活动需要,没有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

 2、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郭泽义、刘年财、韩炜、王朝阳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

 3、同意申请该笔委托贷款。

 七、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中航光电本次申请委托贷款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本次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公司通过中航工业财务公司取得中航工业航电系统公司人民币1.00亿元委托贷款,缩短了融资的时间,降低了融资成本,减少了公司财务费用,同时增强了公司可持续经营发展能力。本次交易未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未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保荐机构对本次委托贷款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3、保荐机构关于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4、《委托贷款合同》。

 特此公告。

 

 

 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四年八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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