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03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报库检索
2014年08月27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代码:002523证券简称:天桥起重公告编号:2014-045
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超募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使用不超过21,5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和超募资金选择适当时机,阶段性购买银行保本型的理财产品(详见2014年3月14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超募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一、购买理财产品进展情况

 1、2014年8月25日,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以下简称“光大银行”)签署了《中国光大银行结构性存款合同》。公司使用超募资金1,200万元存入光大银行后,光大银行向公司开具结构性存款凭证(权利凭证),并对其作必要防伪标记后交公司。起息日为2014年8月25日,到期日为2015年8月25日,期限为360天,到期支取利率为4.9%,利随本清。光大银行声明及保证公司本金的安全,并及时支付公司相关收益。

 2、公司与光大银行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开展结构性存款业务,是在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发展,可以提高超募资金的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并能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三、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情况

 1、公司于2014年4月11日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人民路支行签署了《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理财产品客户协议书》,使用超募资金3,800万元购买了中国建设银行湖南省分行“乾元”保本型2014年第9期理财产品。该产品已于2014年5月30日到期,并已收回本息。

 2、公司于2014年5月5日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签署了《中国光大银行资产管理类理财产品协议书(机构)》,使用超募资金15,000万元购买了光大银行阳光理财“定活宝”(机构)产品。该产品最短持有期1天,最长持有期365天。

 3、公司于2014年6月4日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人民路支行签署了《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理财产品客户协议书》,使用超募资金3,800万元购买了中国建设银行湖南省分行“乾元”保本型2014年第39期理财产品。该产品已于2014年7月30日到期,并已收回本息。

 4、公司于2014年8月1日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人民路支行签署了《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理财产品客户协议书》,使用超募资金3,800万元购买了中国建设银行湖南省分行“乾元”保本型2014年第61期理财产品。该产品将于2014年10月30日到期。

 四、备查文件

 《中国光大银行结构性存款合同》

 特此公告!

 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8月26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