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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8月27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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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2)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3)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22,755万元,同比增长15.80%;营业成本96,141万元,同比增长12.49%;净利润9,650万元,同比增长4.72%;销售费用3,157万元,同比增长8.10%;管理费用11,980万元,与去年同期基本持平;财务费用-89万元,同比增长74.38%,主要是由于本期利息收入金额较上期增长较大所致;研发费用9,476万元,与去年同期持平;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4,456万元,同比增长221.34%,主要原因有三方面:一是有大客户在去年底提前回款,减少了一季度的现金流入;二是二季度销售较高但尚未到回款期,而原材料等成本费用增加导致净现金减少;三是本期收到的补贴收入同比大幅减少。;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474万元,同比减少64.62%,主要是由于本期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大幅减少所致。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长:

 鲁国庆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四年八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281 证券简称:光迅科技 公告编号:(2014)028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4年8月25日在公司432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已于2014年8月15日以书面方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11人,实到董事11人。公司监事会7名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鲁国庆先生主持。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了《2014年总经理上半年工作报告及下半年经营计划》

 有效表决票11票,其中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 审议通过了《201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有效表决票11票,其中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1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201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三、 审议通过了《募集资金2014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有效表决票11票,其中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募集资金2014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四、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对应股票期权注销的议案》

 有效表决票9票,其中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鉴于公司第二个行权期业绩考核未达到设定的行权条件,根据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决定注销公司全部72名激励对象已获授的第二个行权期对应的51.348万份股票期权(占全部72名激励对象已获授股票期权155.6万份的33%)。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本次股票期权注销事宜,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等关于股票期权注销的规定,同意注销72名激励对象第二个行权期所涉及的已授予但未满足行权条件的共计51.348万份股票期权。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1、光迅科技本次注销股票期权符合《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股权激励计划》的规定;

 2、光迅科技本次注销股票期权已经履行了目前阶段所需的必要的法律程序,尚需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并根据注销登记的进展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对应股票期权注销的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余少华、夏存海为本议案所述事项的关联董事,依法回避表决。

 五、 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1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年薪兑现方案的议案》

 有效表决票10票,其中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通过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交的公司201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年薪兑现方案。该方案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13年度年薪(税前)分别如下:胡广文72万元,金正旺64万元,黄宣泽60万元,毛浩57万元,徐勇56万元,吕向东57万元,余向红57万元,胡强高57万元,龙浩56万元,吴海波52万元。

 胡广文为本议案所述事项的关联董事,依法回避表决。

 六、 审议通过了《关于开设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

 有效表决票11票,其中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拟开设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授权经营管理层选择开户银行,并结合公司非公开发行工作进度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具体事宜。

 七、 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二○一四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有效表决票11票,其中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二○一四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特此公告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八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281 证券简称:光迅科技 公告编号:(2014)029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4年8月25日在公司432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已于2014年8月15日以书面方式发出。会议应到监事7人,实到监事7人。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向军先生主持。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了《201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有效表决票7票,其中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1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201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 审议通过了《募集资金2014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有效表决票7票,其中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募集资金2014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三、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对应股票期权注销的议案》

 有效表决票7票,其中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对应股票期权注销的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公司监事的议案》,并将更换的监事候选人名单提交公司二○一四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

 有效表决票7票,其中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监事向军先生、戚治中先生由于工作安排辞去本公司监事的职务,辞职后将不再在公司任职。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该辞职报告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监事后方能生效,在辞职报告尚未生效之前,向军先生、戚治中先生仍应当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为保证监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股东推荐,拟提名张继军先生、任明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任期自二○一四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监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一。

 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四年八月二十七日

 附件一:监事候选人简历

 张继军先生,1973年6月生,中共党员,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博士研究生学历。现任武汉邮电科学研究院科技发展部主任,曾任武汉邮电科学研究院系统部经营科副科长、烽火通信公司市场部技术支持部经理、市场部副总经理、科技管理部总工程师、武汉邮科院科技发展部副主任等职务。

 张继军先生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张继军先生未持有本公司的股份,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任明女士,1968年3月生,中共党员,高级工程师,大学学历。现任武汉邮电科学研究院人力资源部副主任(主持工作)。曾任武汉邮电科学研究院情报室一室主任、武汉网能信息技术公司综合支持部经理、武汉烽火网络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助理、武汉烽火网络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武汉邮电科学研究院人力资源部副主任等职务。

 任明女士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任明女士未持有本公司的股份,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2281 证券简称:光迅科技 公告编号:(2014)032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对应股票期权注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2014年8月25日,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对应股票期权注销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情况

 1、2010年12月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2、2011年1月24日,国务院国资委出具国资分配[2011]64号《关于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批复》,原则同意公司实施本次股权激励计划;

 3、2011年5月1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并上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核通过及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无异议;

 4、2011年5月26日,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股权激励计划》”)及《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及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获得批准;

 5、2011年5月2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所涉股票期权授予事项的议案》,同意确定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的授予日为2011年5月27日;

 6、2013年8月2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对应股票期权注销的议案》,鉴于公司第一个行权期业绩考核未达到设定的行权条件,根据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决定注销公司全部72名激励对象已获授的第一个行权期对应的51.348万份股票期权(占全部72名激励对象已获授股票期权155.6万份的33%)。

 7、2014年8月2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对应股票期权注销的议案》,鉴于公司第二个行权期业绩考核未达到设定的行权条件,根据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决定注销公司全部72名激励对象已获授的第二个行权期对应的51.348万份股票期权(占全部72名激励对象已获授股票期权155.6万份的33%)。

 二、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对应股票期权注销的原因

 根据《股权激励计划》的规定,《股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为2014年5月27日至2015年5月26日止,对应的可行权股票期权51.348万份(占全部72名激励对象已获授股票期权155.6万份的33%)。

 公司第二个行权期绩效考核目标达成情况如下:

 ■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八、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的条件以及行权条件”规定:“若行权上一年度考核不达标,全部激励对象当年度股票期权的可行权额度不可行权,作废处理。”

 鉴于以上事实,根据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决定注销公司全部72名激励对象已获授的第二个行权期对应的51.348万份股票期权(占全部72名激励对象已获授股票期权155.6万份的33%)。

 特此公告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八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281 证券简称:光迅科技 公告编号:(2014)033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二○一四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定于2014年9月12日召开公司二○一四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9月12日下午 2:30

 网络投票时间:2014年9月11日—2014年9月12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4年9月12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9月11日 15:00至2014年9月12日15:00的任意时间。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与网络相结合的方式

 4、股权登记日:2014年9月5日

 5、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武汉市洪山区邮科院路88号烽火科技大楼四楼一号会议室

 6、股东大会投票表决方式:

 (1)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在本通知列明的有关时限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二、会议议题:

 1、《关于更换公司监事的议案》

 以上议案的相关内容刊登于2014年8月27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上述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方式选举。

 三、会议出席人员:

 1、截至2014年9月5日(星期五)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任的中介机构代表及董事会邀请的特约嘉宾。

 四、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时间:2014年9月9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

 2、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武汉市江夏区藏龙岛开发区潭湖路1号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3、登记方法:

 (1)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代表持出席者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和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14年9月9日下午17:00 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五、其他事宜

 1、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股东住宿及交通费自理

 2、会议联系电话:027-87694060;传真:027-87694060

 3、邮政编码:430074

 4、联系人:毛浩、方诗春

 特此通知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八月二十七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样本;

 附件2: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附件1:

 授 权 委 托 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于2014年9月12日召开的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一四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被委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单位(本人)承担。有效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

 注:

 1、 请在“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或“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被委托人签字:

 委托人(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委托日期:2014年 月 日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2:

 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投票程序如下: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4年9月12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股东投票代码:362281;投票简称:光迅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

 A、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B、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以 100 元代表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以1.00元代表第1个需要表决的议案事项,本次股东大会需要表决的议案事项的顺序号及对应的申报价格如下表:

 ■

 C、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对应得申报股数如下:

 ■

 D、投票举例:

 股权登记日持有“光迅科技”A 股的投资者,对议案一投赞成票的,其申报如下:

 ■

 E、投票注意事项:

 1)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2)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3)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 18:00 以后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的投票程序: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1) 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 http://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姓名”、“证券账户号”等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 4 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2) 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成功后的半日方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网址 http://wltp.cninfo.com.cn 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1) 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2) 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账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 CA 证书登录。

 3) 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 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3、股东进行投票的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9月11日15:00至2014年9月12日15:00的任意时间。

 证券代码:002281 证券简称:光迅科技 公告编号:(2014)031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2014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的规定,公司截至2014年6月30日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以及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国务院国资委、中国证监会分别以《关于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资产重组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资产权[2012]740号)、《关于核准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武汉烽火科技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2]1689号)批准,光迅科技于2013年1月31日向烽火科技发行了23,351,189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并于2013年9月12日非公开发行了2,830,188股新股募集该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配套资金,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6.5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500.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378.32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121.68万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283.02万元,增加资本公积人民币6,838.66万元。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3年9月5日出具天职业字[2013]514号验资报告。

 (二)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后存放于公司在兴业银行东湖高新科技支行416180100100000762账户,2013年使用其中7,000.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经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三方商议,依据《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4年2月12日公司将上述余额 2,778,945.72元(含存款利息收入)补充了流动资金,并办理了兴业银行东湖高新科技支行专户的注销手续。

 ■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说明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承诺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募集资金截至2014年6月30日止实际使用情况与承诺一致。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四)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其他用途的情况。

 (五)尚未使用的前次募集资金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尚无使用募集资金。

 综上所述,前次募集资金使用完毕,且符合规范要求。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四年八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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