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25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报库检索
2014年08月27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山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2)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3)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公司董事会抓住国家政策及行业发展的良好机遇,认真履行《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决议,恪守股东大会授权的权利,积极推动公司治理水平的提高和公司各项业务的发展。在董事会的领导下,2014年上半年公司经营管理层紧紧围绕制定的经营计划,加强内部管理,不断提升公司研发实力,改善公司销售和服务水平。2014年上半年,公司共实现营业总收入2.64亿元,比2013年同期增长19.90%,营业收入2.54亿元,比2013年同期增长15.4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1,916.60万元,比2013年同期下降18.69%,截止期末总资产达到20.14亿元,比2013年末下降5.0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4.53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3.15%。

 同时,公司董事会、管理层也认识到,公司在发展过程中仍存在不少问题。主要是:公司子公司发展不平衡,未能实现同步发展;资源投放重点不突出,导致公司业务靓点不明显;管理难度大,管理不够深入。2014年下半年公司将继续紧紧围绕年初制定的经营计划,积极推动公司治理水平的提高和公司各项业务的发展,不断提升公司研发水平。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中山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0一四年八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512 证券简称:达华智能 公告编号:2014-052

 中山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山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14年8月25日在本公司会议室举行,会议以现场表决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4年8月18日前以书面、邮件、电话等通知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应出席会议的董事7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7名,会议由董事长蔡小如先生召集并主持,由董事会秘书陈开元先生记录;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审议了会议通知所列明的事项,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全面了解和审核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后认为:

 1、公司严格按照公司财务制度规范运作,《2014年半年度报告》包含的信息公允、全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本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

 2、出具的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是客观、公正、真实的;

 3、我们保证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七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达华智能:2014年半年度报告》刊登在2014年8月27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达华智能:201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刊登在2014年8月27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审议《公司关于201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认为《公司关于201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201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

 独立董事对《公司关于201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发表了意见:本报告期,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达华智能:关于201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刊登在 2014 年8月27 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山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刊登在 2014 年8月27 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七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三、审议《关于公司向渤海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鉴于公司的发展和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拟向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申请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授信期限为一年。

 公司董事认为:经过认真核查公司的经营管理情况、财务状况、投融资情况、偿付能力等,此次公司申请授信额度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申请授信额度,有助于解决其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的需求,有助于保障公司的持续、稳健发展,进一步提高其经济效益。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向银行申请不超过3亿元授信额度,是为了保证流动资金周转及生产经营的正常运作,促使该公司进一步扩展业务的需要,且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具备较好的偿债能力,本次申请授信不会给公司带来重大的财务风险及损害公司利益,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渤海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授信事宜。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蔡小如先生签署相关文件及办理后续事宜。

 本次申请授信事项在董事会决策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七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达华智能:关于公司向渤海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刊登在 2014 年8月27 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备查文件

 1、《中山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中山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山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四年八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512 证券简称:达华智能 公告编号:2014-053

 中山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山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十七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或“本次会议”)于2014年8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已于2014年8月18日前以书面、邮件、电话等方式通知各位监事,本次应出席会议的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名。本次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何彩霞女士召集并主持,公司部分董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一、审议《公司 201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董事会关于《2014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三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达华智能:2014年半年度报告》刊登在2014年8月27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达华智能:201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刊登在2014年8月27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审议《公司关于 201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监事认真审核,一致认为:《公司关于201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201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

 本议案表决情况:三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达华智能:关于201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刊登在 2014 年8月27 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备查文件:

 《中山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山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O一四年八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512 证券简称:达华智能 公告编号:2014-055

 中山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中山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止2014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538号文核准,公司于2010年11月22日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00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26.00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柒亿捌仟万元整(¥780,000,000),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陆仟肆佰捌拾叁万捌仟肆佰陆拾肆元整(¥64,838,464),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柒亿壹仟伍佰壹拾陆万壹仟伍佰叁拾陆元整(¥715,161,536)。该募集资金已于2010年11月25日全部到位,已经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验,并出具深鹏所验字[2010]413号验资报告。

 2、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止2014年6月30日,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58,421.52万元,其中:以前年度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52,264.73万元,本报告期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6,156.79万元。

 由于募集资金项目均已完工,根据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已于2014年6月30日前全部转出。截止2014年6月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人民币0.00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中山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下同)。

 2、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经完成建设,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完成建设、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完成部分不再实施并将结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剩余部分结余募集资金17,571.38万元(包括利息收入4,477.18万元,募集资金11,171.49万元,超募资金1,922.71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结余的募集资金已于2014年6月30日前全部转出。截止2014年6月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0.00元。具体公告见《达华智能: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完成建设、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完成部分不再实施并将结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为2014-021)刊登在2014年4月10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本公司201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见下表:

 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13年度)

 单位:万元

 ■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3、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的情形。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本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的资金使用未发生变更,也无对外转让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本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201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违规情形。

 六、独立董事意见

 经公司独立董事认真核查,发表意见如下:本报告期,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七、监事会意见

 经监事认真审核,一致认为:公司关于201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201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

 八、备查文件

 1、《中山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中山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中山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山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八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512 证券简称:达华智能 公告编号:2014-056

 中山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向渤海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4 年8月25日,中山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渤海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向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申请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授信期限为一年。

 一、申请授信额度具体事宜

 鉴于公司的发展和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拟向渤海银行中山分行申请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授信期限为一年。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蔡小如先生签署相关文件及办理后续事宜。

 本次申请授信事项在董事会决策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认为:经过认真核查公司的经营管理情况、财务状况、投融资情况、偿付能力等,此次公司申请授信额度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申请授信额度,有助于解决其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的需求,有助于保障公司的持续、稳健发展,进一步提高其经济效益。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向银行申请不超过3亿元授信额度,是为了保证流动资金周转及生产经营的正常运作,促使该公司进一步扩展业务的需要,且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具备较好的偿债能力,本次申请授信不会给公司带来重大的财务风险及损害公司利益,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渤海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授信事宜。

 四、备查文件

 1、《中山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中山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山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四年八月二十七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