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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8月27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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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钢绳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公司简介

 ■

 ■

 二、 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前十名股东情况

 ■

 三、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14年上半年,国内经济运行延续下行态势,并呈现出起伏较大、效益下滑、风险上升、预期不稳等特点,致使内外需求严重萎缩、企业库存增加、生产活跃度降低。公司董事会及经理层在广大股东的关心、理解中,积极应对市场激烈竞争、同质化竞争导致的产品销售价格竞争加剧、上游行业的成本传导对中下游行业利润产生挤压、内外需求严重萎缩、企业库存增加、能源价格及劳动力成本不断上涨、原材料价格跌宕起伏、制品企业经营成本大幅上升、行业盈利水平进一步降低等诸多困难,同心同德,团结奋进,维护现有市场,开拓新产品领域,努力履行对员工、对环境、对股东利益、对经济社会与社会公益事业等方面的社会责任。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27,219,524.32元,比去年同期下降2.36%,实现净利润10,243,283.69元, 比去年同期增加20.25%。

 董事长:■

 贵州钢绳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600992 证券简称:贵绳股份 编号:2014-018

 贵州钢绳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贵州钢绳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4年8月26日,在贵州钢绳股份有限公司五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14年8月16日,以书面送达、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由董事长黄忠渠先生主持,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

 会议经过充分的讨论,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1、以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以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提名增补宋蓉女士、余传利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请股东大会选举。简历、声明及独立董事关于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见附件。

 3、以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4、以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14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5、以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6、以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贵州钢绳股份有限公司

 二0一四年八月二十六日

 附件一:

 宋蓉简历:

 宋蓉,女,汉族,44岁,系贵州维拓律师事务所副主任,贵州大学法律系毕业,法律硕士,二级律师。全国律协青年工作委员会委员,贵阳市政协第十届委员,贵阳市第十三届人大代表、贵阳市律师协会副会长、贵阳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民革贵阳市委常委,民革云岩支部主委,贵阳市云岩区工商联副主席。

 截止目前,本人未持有贵州钢绳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也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余传利简历:

 余传利、男、1971年10月出生,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中国注册税务师、注册土地估价师、司法会计鉴定人、贵州省资产评估协会理事,现任贵州仁信会计师事务所副所长、贵州仁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主任评估师。

 截止目前,本人未持有贵州钢绳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也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附件二: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及提名人声明

 本人宋蓉,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贵州钢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贵州钢绳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公开声明,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贵州钢绳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并已根据《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及相关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一)《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三)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

 (四)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五)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六)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证券研究报告执业规范》关于证券分析师兼任职务的规定;

 (七)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的情形。

 三、本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下列情形:

 (一)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

 (二)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四)在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

 (五)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六)在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

 (七)最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八)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具备独立性的情形。

 四、本人无下列不良纪录:

 (一)近三年曾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二)处于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期间;

 (三)近三年曾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两次以上通报批评;

 (四)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次数占当年董事会会议次数三分之一以上;

 (五)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发表的独立意见明显与事实不符。

 五、包括贵州钢绳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五家;本人在贵州钢绳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六、本人具备较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并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会计学专业副教授或者会计学专业博士学位等四类资格之一。(本条适用于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被提名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情形,请具体选择符合何种资格)。

 本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备案及培训工作指引》对本人的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核实并确认符合要求。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

 本人承诺:在担任贵州钢绳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本人承诺:如本人任职后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自出现该等情形之日起30日内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特此声明。

 声明人:宋蓉

 2014年 8月26日

 本人余传利,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贵州钢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贵州钢绳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公开声明,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贵州钢绳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并已根据《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及相关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一)《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三)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

 (四)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五)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六)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证券研究报告执业规范》关于证券分析师兼任职务的规定;

 (七)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的情形。

 三、本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下列情形:

 (一)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

 (二)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四)在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

 (五)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六)在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

 (七)最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八)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具备独立性的情形。

 四、本人无下列不良纪录:

 (一)近三年曾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二)处于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期间;

 (三)近三年曾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两次以上通报批评;

 (四)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次数占当年董事会会议次数三分之一以上;

 (五)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发表的独立意见明显与事实不符。

 五、包括贵州钢绳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五家;本人在贵州钢绳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六、本人具备较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并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会计学专业副教授或者会计学专业博士学位等四类资格之一。(本条适用于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被提名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情形,请具体选择符合何种资格)。

 本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备案及培训工作指引》对本人的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核实并确认符合要求。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

 本人承诺:在担任贵州钢绳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本人承诺:如本人任职后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自出现该等情形之日起30日内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特此声明。

 声明人:余传利

 2014年 8月26日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贵州钢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提名宋蓉女士、余传利先生为贵州钢绳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已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专长、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兼任职务等情况。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贵州钢绳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贵州钢绳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并已根据《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及相关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二、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一)《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三)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

 (四)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五)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六)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证券研究报告执业规范》关于证券分析师兼任职务的规定;

 (七)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的情形。

 三、被提名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下列情形:

 (一)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

 (二)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四)在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

 (五)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六)在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

 (七)最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八)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具备独立性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候选人无下列不良纪录:

 (一)近三年曾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二)处于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期间;

 (三)近三年曾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两次以上通报批评;

 (四)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次数占当年董事会会议次数三分之一以上;

 (五)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发表的独立意见明显与事实不符。

 五、包括贵州钢绳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五家,被提名人在贵州钢绳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六、被提名人具备较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并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会计学专业副教授或者会计学专业博士学位等四类资格之一。(本条适用于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被提名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情形,请具体选择符合何种资格)。

 本提名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备案及培训工作指引》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核实并确认符合要求。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特此声明。

 提名人:贵州钢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0一四年八月二十六日

 附件三:贵州钢绳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规则》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参加了公司于2014年8月26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现就有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1)本次董事会提名增补宋蓉女士、余传利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经我们审阅他们的个人履历及任职资格等相关资料,认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规则》有关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不存在《公司法》第147条、第149条规定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

 2)上述候选人提名、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3)我们同意提名增补上述人员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2、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和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短期购买保本型结构性存款或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增加募集资金的收益,未改变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也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公司已制订相关制度,建立了风险控制程序和措施。本项投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与规则的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3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结构性存款或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在投资期限内上述额度可以滚动使用。

 独立董事签字: 张金柱 刘志德 王怀道

 二0一四年八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992 证券简称:贵绳股份 编号:2014-019

 贵州钢绳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贵州钢绳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4年8月26日在贵州钢绳股份有限公司五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14年8月16日,以书面送达、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姚正强先生主持,应出席监事五人,实出席监事五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以下决议:

 1、以五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

 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2、以五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14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3、以五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低风险的保本型结构性存款或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可以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也符合募集资金管理规定。

 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3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结构性存款或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在投资期限内上述额度可以滚动使用。

 贵州钢绳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600992 证券简称:贵绳股份 编号:2014-020

 贵州钢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4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证监许可[2013]1134号《关于核准贵州钢绳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贵州钢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绳股份”或“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80,720,000股,发行价5.70 元/股,共募集资金460,104,000.00元,减除发行费用14,523,840.0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445,580,160.00元。上述资金于2013年12月10日到账,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天健验[2013]3-34号《验资报告》。

 截止2014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为322,547,089.88 元(包含利息收入)。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贵州钢绳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并严格执行。

 2013年12 月31日,公司(甲方)和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丙方)与募集资金专户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遵义八七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遵义分行营业部、遵义市汇川区农村信用社合作联社营业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遵义分行万里路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遵义分行等五家银行(乙方)分别签署了《贵州钢绳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 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截止2014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具体如下: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见附表1)。

 公司所处西部贵州遵义,受地理位置的限制,铁路是公司产品及所需原料运输的主要途径。公司整体搬迁项目(包含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完成后将形成55万吨产能,产品及原料进出量将在100万吨以上。因此,铁路发运货场是整体搬迁项目投产后必需的配套设施。

 由于当地相关部门尚未完成本公司已购买铁路发运货场规划用地的拆迁,使本公司铁路发运货场建设受到影响,从而影响到本公司整体搬迁项目(包含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

 目前,公司正积极与遵义市政府及相关部门沟通协调,推进公司铁路发运货场规划用地的相关工作,以继续稳步推进募投项目的建设。

 2、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4年1月15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随着公司生产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大,对流动资金的需求也不断增加,为减少利息支出,降低财务费用,控制财务风险,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具体时间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到期后公司将及时、足额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超过目前预计,公司将随时利用自有资金或银行贷款及时归还,以确保项目进展。

 截止2014年6月30日,公司已用1.2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3、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下,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选择适当的时机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银行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保本型结构性存款或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详见公司2014-021号关于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此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不在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本期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特此公告。

 贵州钢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8月26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

 证券代码:600992 证券简称:贵绳股份 编号:2014-021

 贵州钢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贵州钢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选择适当的时机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于安全性、流动性较高的保本型结构性存款或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购买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证监许可[2013]1134号《关于核准贵州钢绳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贵州钢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绳股份”或“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80,720,000股,发行价5.70 元/股,共募集资金460,104,000.00元,减除发行费用14,523,840.0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445,580,160.00元。上述资金于2013年12月10日到账,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天健验[2013]3-34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全部存放于经董事会审议批准的募集资金专户。

 截止2014年6月30日,该募集资金余额为322,547,089.88元(包含利息收入) 。

 二、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单位:万元

 ■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与项目需要的投资总额之间存在资金缺口,将由本公司自筹资金解决。

 截止2014年6月30日,该项目已累计投入5677.72万元,全部为自有资金投入。

 2、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4年1月15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随着公司生产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大,对流动资金的需求也不断增加,为减少利息支出,降低财务费用,控制财务风险,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具体时间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到期后公司将及时、足额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超过目前预计,公司将随时利用自有资金或银行贷款及时归还,以确保项目进展。

 截止2014年6月30日,公司已用1.2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三、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公司将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银行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保本型结构性存款或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1、投资目的

 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收益,减少财务费用。

 2、投资额度

 公司可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的本次募集资金投资购买保本型结构性存款或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在投资期限内上述额度可以滚动使用。

 3、投资范围及安全性

 公司将严格遵循《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规范使用该部分资金。

 投资产品必须符合:(1)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2)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主要选择投资于银行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短期(不超过1年)的保本型结构性存款或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公司不会将该等资金用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购买以股票、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种为主要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如适用)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者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在2个交易日内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4、投资期限

 本次投资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 年内有效。

 5、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和有效期内,公司董事会授权经理层对购买保本型结构性存款或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行使决策权,具体投资活动由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6、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尽管保本银行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收益将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产品以低风险、高流动的保本型结构性存款或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为主。

 (2)及时跟踪产品投向、评估投资风险。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及时跟踪投资产品投向,如果发现潜在的风险因素,将组织评估,并针对评估结果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加强资金内部审计和监管。公司内部审计部将根据审慎性原则,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和审计。

 (4)完善外部监督机制。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和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短期购买保本型结构性存款或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增加募集资金的收益,未改变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也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公司已制订相关制度,建立了风险控制程序和措施。本项投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与规则的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3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结构性存款或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在投资期限内上述额度可以滚动使用。

 2、监事会意见:

 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低风险的保本型结构性存款或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可以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也符合募集资金管理规定。

 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3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结构性存款或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在投资期限内上述额度可以滚动使用。

 3、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贵绳股份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

 2、贵绳股份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运行和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机构对本次贵绳股份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4、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贵州钢绳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专项意见。

 特此公告。

 贵州钢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600992 证券简称:贵绳股份 编号:2014-022

 贵州钢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时间:2014年9月16日上午10:30,会期半天。

 ●会议地点:贵州钢绳股份有限公司五楼会议室

 ●股权登记日: 2014年9月5日

 ●会议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是否提供网络投票:是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决议,决定召开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事宜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2014年9月16日,上午10:30;

 网络投票时间:2014年9月1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3、会议地点:贵州钢绳股份有限公司五楼会议室

 4、会议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其中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份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系统重复进行表决的或同一股份在网络投票系统重复进行表决的,均以第一次表决为准。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详见本公告附件二。

 5、公司股票涉及融资融券业务事项:由于公司股票涉及融资融券业务,根据《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等规定,融资融券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所涉公司股票,由证券公司受托持有,并以证券公司为名义持有人登记于公司的股东名册。融资融券投资者如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应向公司提供本通知所列会议参会文件,并向受托证券公司征询其表达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投票意见的具体方式。

 二、会议议程:增补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在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公告(详见公司2014-018号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该议案需要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股东大会选举独立董事的事项将以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为前提,有关股东大会文件将于会议召开前的5个工作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三、出席对象:

 (1)截止2014年9月5日下午3:00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或授权代表(授权代表委托书格式附后);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登记事项:

 (1) 法人股股东代表持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章)、股东帐户卡、授权委托书和股东代表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 社会公众股股东持股东帐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

 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及代理人的身份证、委托书人股东帐户卡办理登记。

 (4) 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

 业执照、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5) 异地股东可用信函和传真方式登记。

 未登记不影响“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出席股东大会。

 五、会议的登记时间:

 2014年9月15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

 六、会议登记地点:

 贵州省遵义市桃溪路47号——贵州钢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邮编:563000

 联系人:杨期屏

 联系电话:0852-8419247

 传真电话:0852-8419075

 七、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贵州钢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8月26日

 附件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附件二:投资者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出席贵州钢绳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

 委托方签章: 委托方身份证号码:

 委托单位持有股份数: 委托方股东帐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

 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中选择一个并打上“√”,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股东登记表

 兹登记参加贵州钢绳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姓名: 股东帐户号:

 身份证号码: 持股数:

 联系电话: 传真: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注:授权委托书、股东登记表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二

 投资者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投票日期:2014年9月16日的交易时间。

 即9:30-11:30和13:00-15:00。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比照上交所新股申购操作。

 总提案数:1个

 一、投票流程

 1、投票代码

 ■

 2、表决方法

 买卖方向为买入。

 (1)一次性表决方法:

 如需对所有事项进行一次性表决的,按以下方式申报:

 ■

 (2)分项表决方法:

 如需对各事项进行分项表决的,按以下方式申报:

 ■

 3、在“申报股数”项填写表决意见

 ■

 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独立董事时,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选举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议案个数相等的投票总数(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独立董事选举投票总数为:股数*2。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当选举票数超过一亿票时,应通过现场进行表决。

 二、投票举例

 1、股权登记日 2014年9月5日 A 股收市后,持有某公司A 股的投资者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全部提案投同意票,则申报价格填写“99.00元”,申报股数填写“1股”,应申报如下:

 ■

 2、如某 A 股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号提案《增补X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投同意票,应申报如下:

 ■

 3、如某 A 股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号提案《增补X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投反对票,应申报如下:

 ■

 4、如某 A 股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号提案《增补X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投弃权票,应申报如下:

 ■

 5、如某 A 股投资者持有100股股票,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号提案组(累计投票制)进行表决,方式如下:

 ■

 三、投票注意事项

 1、考虑到所需表决的提案较多,若股东需对所有的提案表达相同意见,建议直接委托申报价格99元进行投票。股东大会有多个待表决的提案,股东可以根据其意愿决定对提案的投票申报顺序。投票申报不得撤单。

 2、对同一事项不能多次进行投票,出现多次投票的(含现场投票、委托投票、网络投票),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3、股东大会有多项表决事项时,股东仅对某项或某几项议案进行网络投票的,即视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其所持表决权数纳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数计算,对于该股东未投票或投票不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规定的,按照弃权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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