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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8月27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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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50 证券简称:康得新 公告编号:2014-076
江苏康得新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减少所持公司股份比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江苏康得新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14年8月26日接到控股股东康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康得集团”)通知,康得集团自2014年8月12日至8月25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1,5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8%。

本次减持后,康得集团持有公司股份255,017,75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6.83%,仍为公司控股股东,钟玉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持股比例减少情况

1、康得集团持股比例减少情况对照表(股)

时间减持方式减持均价(元/股)减持股数比例
8月12日竞价交易24.642,959,7070.31%
8月20日竞价交易27.133,040,2930.32%
8月21日竞价交易27.782,026,4810.21%
8月22日竞价交易27.961,473,5190.16%
8月25日大宗交易26.005,500,0000.58%
合 计15,000,0001.58%

2、康得集团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份性质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
康得集团合计持有股份270,017,75728.40%255,017,75726.83%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270,017,75728.40%255,017,75726.83%
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未违反《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连续六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出售的股份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5%。

3、康得集团原作出的股份锁定承诺如下:

(1)康得集团在公司IPO《招股说明书》中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减持公司股份;

(2)康得集团于2012年7月25日承诺:其通过深交所系统大宗交易方式增持公司385.618万股,占当时总股本1.19%;康得集团计划在未来12个月内不再增持公司的股份;

(3)康得集团于2013年7月22日承诺:控股股东自2013年9月5日起按计划(2013年7月23日-2014年7月23日)合计增持不低于100万股公司股份、不超过900万股的公司股份,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康得集团本次减持不违反其作出的上述股份锁定承诺。

特此公告。

江苏康得新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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