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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8月27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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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1、重要提示

 (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2)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 否

 ■

 注:因发生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对上年度会计数据进行追溯调整。

 (2)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

 (3)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14年上半年,受国内经济增速放缓等因素影响,河北省用电量低速增长,发电量小幅回落,网内发电设备利用小时数同比略有下降。

 2014年上半年,河北南网全社会用电量846.69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40%,增速较上年同期回落0.06个百分点。网内统调发购电容量3,082万千瓦,其中:网内统调机组容量2,617万千瓦,外购电容量465万千瓦。统调火电机组平均利用小时数2,596小时,比上年同期减少123小时。

 2014年以来,由于经济增速放缓、煤炭需求回落,以及煤炭产能释放等因素综合影响,国内煤炭市场价格持续下跌,发电企业燃料成本进一步降低,火力发电企业盈利水平大幅提升。

 火电业务:

 (1)加强电力市场营销,强化机组运行管理,合理安排检修,提高机组安全可靠性,保证发电量指标。上半年按合并口径,公司累计实现发电量145.90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9.24%,与去年同期同口径对比减少7.90%;实现上网电量136.50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9.31%,与去年同期同口径对比减少8.03%。机组平均利用小时数2,601小时。

 各参控股发电公司具体电量情况如下:

 ■

 (2)继续做好燃料管理工作,强化燃料过程管理和指标管理,进一步健全市场煤采购机制,积极调整来煤结构,有效控制采购成本。2014年上半年,公司六家控股发电公司平均综合标煤单价为530元/吨,同比降低139元/吨。

 (3)严格落实国家环保政策,积极推进节能减排技术改造。2014年上半年,公司控股发电公司按计划实施脱硝、除尘等技改工作,已完成环保技改的机组均满足氮氧化物和烟尘特别排放限值。

 综合能源服务业务:

 河北建投国融能源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继续以合同能源管理为主要业务模式,稳步推进节能减排技术集成积累和研发工作,进一步开拓企业节能减排市场。2014年上半年,重点进行了发电厂综合能效提升的研究与开发工作,开展了燃烧优化、循环水控制系统优化、通流改造、变频改造等合同能源管理项目。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本报告期公司合并范围新增三家子公司,其中: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证监许可【2014】224号),公司以发行股份方式收购控股股东河北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河北建投宣化热电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河北国华沧东发电有限责任公司40%股权和三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宣化热电”)15%股权,因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公司本报告期新增两家子公司,为宣化热电和宣化热电的子公司张家口宣化建投供热有限责任公司;此外,公司本报告期新设成立新增子公司一家。子公司具体情况为:

 1、河北建投宣化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6年8月,由河北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出资组建,注册资本50,500万元;法定代表人:蔡树文;注册地:张家口市宣化区中山大街1号;经营范围:燃煤供热发电机组的投资建设和电力、热力的生产和销售。(电力业务许可证有效期至2030-03-16)电力设备调试、检修服务,灰渣综合利用。

 2、张家口宣化建投供热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于2009年12月,由河北建投宣化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和张家口市宣化区城市建设经营投资有限责任共同出资组建,注册资本3,777.70万元;法定代表人:蔡树文;注册地:张家口市宣化区中山大街1号;经营范围:热力的生产。

 3、建投能源定州热力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14年3月,由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出资组建,注册资本2,000万元;法定代表人:蔡树文;注册地:定州市兴定路172(安源大厦10层东侧);经营范围:热力生产和供应;热力生产建筑设施、供应设施施工及技术咨询、市政道路工程服务(凭资质证施工);热计量服务;供热设备批发、零售(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应在取得有关部门的许可后方可经营)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000600 证券简称:建投能源 公告编号:2014-41

 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14年8月15日分别以送达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14年8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本次董事会应到董事9人,亲自出席会议的董事5人,董事刘铮委托董事王廷良,董事韩国照、潘建民委托董事蔡树文出席本次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独立董事齐守印委托独立董事于万魁出席本次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管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米大斌主持。

 会议审议并经过举手表决,通过以下议案: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2014年上半年总经理工作报告》。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关于对河北建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2014年半年度)》。该报告全文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201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关于投资建设承德上板城热电项目的议案》。

 董事会批准公司投资建设承德上板城热电项目和启动锅炉项目,并以自有资金1500万元全资设立建投承德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名称为准)。项目核准后,项目资本金与项目公司注册资本金的差额部分,由公司根据工程建设进度和资金需求进行增资。

 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办理与设立建投承德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有关的一切事宜,并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办理后续增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办理出资手续、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企业注册和变更登记,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等。

 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详细内容请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建设承德上板城热电项目的公告》。

 五、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关于参股沧州核电项目的议案》。

 董事会批准公司参股沧州核电项目,并以自有资金出资100万元与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及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共同设立中核华电河北核电有限公司(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名称为准)。项目核准后,由各股东方按出资比例根据工程建设需要分阶段注入资本金。

 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办理与参股沧州核电项目有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办理出资手续,签署相关的法律文件等。

 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详细内容请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股沧州核电项目的公告》。

 六、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关于向河北建设投资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增资的议案》。关联董事米大斌、王廷良、刘铮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

 董事会批准公司按原出资比例以自有资金5000万元向河北建设投资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增加注册资本。增资后,公司向河北建设投资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出资总额为1亿元,出资比例仍为10%。

 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全权办理向河北建设投资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增资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必要的法律文件、办理出资手续等。

 该事项经公司董事会三名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后方提交本次会议审议,三名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详细内容请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河北建设投资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增资的公告》。

 七、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独立董事齐守印、于万魁、戚辉敏回避了议案的表决。

 董事会拟将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标准调整为每人每年10万元(含税),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提名赵强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候选人赵强先生简历见本公告附件。

 九、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公司章程修正案(草案)》。该修正案(草案)与本公告同日披露。

 十、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关于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董事会决定于2014年9月12日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第七、八、九项议案。

 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8月25日

 附件:

 独立董事候选人赵强先生简历

 赵强先生,男,汉族,1963年生,硕士,注册资产评估师、土地估价师、注册会计师。1985年7月至1987年9月,在北京航空航天部620研究所工作,任助理工程师;1987年9月至1991至3年在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管理学院攻读硕士学位;1991年3月至1993年12月在北京航空系统工程研究所工作,任工程师;1993年12月加入普华永道会计事务所前身原中信永道会计师事务所,任资产评估部评估经理;1997年至1998年间在美国普华永道纽约总部从事企业价值评估研究工作;2001年1月加入中瑞华会计师事务所,任评估部高级经理、副总经理;2007年起任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高级合伙人、首席评估师。

 赵强先生是中国资产评估协会评估准则技术委员会委员、中国资产评估协会无形资产专业委员会委员、中国资产评估协会资深会员、中国资产评估协会特约研究员、国际资产评估协会专家组成员、国际企业价值评估师、分析师协会会员。自2012年起,赵强先生还兼任中国证监会第四、五届并购重组委员会委员,中国人民大学、厦门大学、东北财经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河北经贸大学资产评估硕士校外导师。

 赵强先生是我国较早从事资产评估工作研究和实务的资深专业人士,在国内提出了完整的企业价值收益法、市场法评估的实用方法模型和参数估算体系,并开创了用于无形资产评估的“对比公司法”。赵强先生近年来发表专业论文、文章20余篇,参与了众多行业重点课题研究和丛书的编写,曾于2008年获得中国资产评估协会颁发的中国杰出评估专家奖。

 赵强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也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修正案(草案)

 根据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176470588股A股份募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配套资金。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于2014年8月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总股本由1615155788股增加至1791626376股。根据公司股本变动情况,对公司章程修订如下:

 原章程: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615155788元。

 修改为: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791626376元。

 原章程: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1615155788股,全部为普通股。

 修改为: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1791626376股,全部为普通股。

 《公司章程》其他内容未做修订。

 证券代码:000600 证券简称:建投能源 公告编号:2014-43

 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建设承德上板城热电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承德上板城热电项目的议案》,批准公司投资建设承德上板城热电项目和启动锅炉项目,并以自有资金1,500万元全资设立建投承德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名称为准)。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无需经股东大会批准,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承德上板城项目基本情况

 承德市是我国著名的历史文化名城及旅游度假圣地,根据国家“着力改善发展环境、着力改善生态环境”的号召,结合承德市“中疏”战略布局,该市市区内大型工业蒸汽负荷用户将迁至南市区及上板城工业园区。2013年4月,承德市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加快以‘3+1’新兴产业发展平台为重点的聚集区建设,确保全市新增工业产值70%以上由园区实现”。其中,作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承德市高开区及上板城工业园区,将成为拥有智能仪器仪表、先进装备制造、生物医药制造、食品饮料、新材料、新能源、汽车零部件、物联网、现代服务业等企业的先进产业集群,为带动城市经济社会发展起到重要作用。目前,上板城工业园区公路、管道、电力等基础设施建设已经展开,园区汽热负荷仅依靠工业小锅炉无法满其足需求,同时小锅炉效率低、能耗大、污染物排放量高,严重影响空气质量。

 承德上板城热电项目为“上大压小”项目,拟在承德市上板城区建设2×35万千瓦热电联产机组。项目建成后将有效改善当地环境状况,提高供热质量,改善当地投资环境。

 根据承德市发展规划需求,同时为解决承德上板城热电项目投产前先期入驻上板城工业聚集区的企业用汽负荷问题,经与承德市政府充分研究,决定先期建设2×40t/h燃煤蒸汽锅炉,作为大热电项目的启动锅炉,投资5,990.22万元。

 承德上板城热电项目于2013年11月5日获得承德市发改委核准,2014年3月26日通过河北省发改委审批,并已上报至国家能源局。目前,该项目已通过河北省2014年度火电项目优选,即将纳入火电建设规划实施方案。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以自有资金独资设立承德上板城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负责项目启动锅炉的建设及后期大热电项目的核准跑办及建成后的运营管理。项目公司名称初步拟定为建投承德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名称为准。承德上板城项目总投资310,316万元,资本金约62,000万元。本次设立项目公司注册资本金1,500万元,项目资本金与本次项目公司注册资本金的差额部分,由公司根据工程建设进度和资金需求进行增资。

 四、对外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承德市上板城热电项目与承德市城市建设发展相适应,有利于满足承德地区集中供热的需要,优化城市供热结构,改善地区环境,同时可以带动地区相关产业的发展,增加电力供应,满足地区国民经济发展对电力的需求,符合国家“热电联产”产业政策。该项目的开发建设将进一步拓展公司在河北北网的市场份额,公司的发电装机和供热业务规模将继续扩大,符合公司发展规划。

 承德上板城热电项目本身尚需得到政府有关部门正式核准,未来投产后将有可能面临电力和煤炭市场的双重不确定性影响。

 五、备查文件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000600 证券简称:建投能源 公告编号:2014-44

 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股沧州核电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参股沧州核电项目的议案》,批准公司参股沧州核电项目,并以自有资金出资100万元与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核电”)及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电国际”)共同设立中核华电河北核电有限公司(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名称为准)。本次对外投资事项无需经股东大会批准,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主体基本情况

 (一)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95,277万元

 法定代表人:钱智民

 成立日期:2008年1月21日

 注册地: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南四巷一号

 经营业务:核电项目的开发、投资、建设、运营与管理,核电运行安全技术研究及相关技术服务与咨询业务。

 (二)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4.5亿美元

 法定代表人:李庆奎

 成立日期:1994年6月28日

 注册地: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南大街丙 2 号

 经营业务:投资、建设、经营电厂及有关工程,包括筹集国内外资金;进口成套、配套设备、机具等,以及为电厂建设运行提供配件、材料、燃料等。

 三、沧州核电项目基本情况

 沧州核电项目位于河北省沧州市海兴县,规划建设6×1,250MW AP1000核电机组,一期建设2×1,250MW机组。该项目初步可行性研究报告已完成审查,可行性研究工作于今年年初全面展开。国家能源局综合司于本年4月24日下发《关于河北海兴核电项目的复函》,同意将海兴核电厂址纳入国家核电中长期发展规划,并重点开展厂址论证工作。

 四、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将以自有资金参股沧州海兴核电项目公司,项目公司名称初步拟定为中核华电河北核电有限公司,已取得工商行政部门预核准,最终以注册登记名称为准。项目公司设立注册资本金为1,000万元,其中:中国核电出资510万元,股比51%;华电国际出资390万元,股比39%;我公司出资100万元,股比10%。项目公司成立后将根据国家最终批准的项目投资总额,按工程建设需要分阶段注入资本金。根据项目初可报告,海兴核电项目一期预计资本金84.43亿元,我公司按10%股比需出资约8.44亿元。

 五、对外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目前主营业务为燃煤火力发电,较为单一,受制于大气污染治理和限煤政策,河北省内新建燃煤电厂受到限制,本次参股核电项目将对公司优化调整资产、业务结构起到积极作用,符合公司发展规划。

 由于核电项目的特殊性,前期工作耗时较长,投入资金较多,受行业政策环境、核电发展环境和区域用电需求的影响,项目开发建设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六、备查文件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000600 证券简称:建投能源 公告编号:2014-45

 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河北建设投资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河北建设投资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下称“财务公司”)为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持股10%的参股公司,由本公司控股股东河北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建投集团”)、新天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新天绿色能源”)、河北建投交通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建投交通”)、河北建投水务投资有限公司(下称“建投水务”)与本公司共同出资设立。为满足监管要求和业务进一步发展的需要,财务公司拟增加注册资本5亿元,由各股东方按原比例出资。

 2014年8月25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河北建设投资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增资的议案》,批准公司按原出资比例以自有资金5,000万元向财务公司增加注册资本。因财务公司为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的子公司,因此本次向财务公司增资构成关联交易,公司董事会审议该事项时,关联董事米大斌、王廷良、刘铮回避表决。该事项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三名独立董事书面认可后方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次向财务公司增资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且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介绍

 1、河北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建投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67.21%的股份。该公司是经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国有独资公司,是由河北省国资委履行监管职责的国有资本运营机构和投资主体。该公司注册资本150亿元,主要从事能源、交通等基础产业和河北省支柱产业的投资与建设。

 2、新天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新天绿色能源是公司控股股东建投集团的控股子公司,建投集团合并持有该公司57.93%的股份。新天绿色能源于2010年2月成立,并于2010年10月在香港证券交易所上市。该公司注册资本32.38亿元,主要经营范围为投资建设并运营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场以及输送、销售管道天然气、液化及压缩天然气等清洁能源产业。

 3、河北建投交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建投交通是公司控股股东建投集团的控股子公司,建投集团持有该公司58.73%的股权。建投交通于2007年6月成立,注册资本78.33亿元,主要从事河北省境内铁路、港口、公路、航空等行业的项目投资、资产经营、资本运营、企业重组等工作,承担或参与有关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评估、招标、投标及开展投资咨询服务。

 4、河北建投水务投资有限公司

 建投水务是公司控股股东建投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08年6月,注册资本18.32亿元,主要经营范围为对天然水、原水、城市排水、污水处理、中水、海水淡化等水务项目及相关配套设施的投资、经营、管理及相关技术咨询服务。

 上述投资方中,建投集团为《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一项规定的关联法人,新天绿色能源、建投交通和建投水务为《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二项规定的关联法人。

 三、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财务公司由本公司控股股东建投集团、新天绿色能源、建投交通、建投水务与本公司共同出资设立。该公司成立于2013年1月,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亿元,其中:建投集团出资3.00亿元,占比60%,新天绿色能源、建投交通、建投水务与本公司各出资5,000万元,分别占比10%。

 财务公司的主营业务范围为: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对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

 截至2014年6月30日,财务公司资产总额413,935.75万元;吸收成员单位存款余额35.9亿元。2013年度实现利润总额2,924.70万元,净利润2,191.9万元;2014年1-6月实现拨备后利润总额4,563.5万元,净利润3,400.65万元。

 为满足监管要求和业务进一步发展的需要,财务公司拟增加注册资本5亿元,由各股东方按原比例出资,其中:建投集团出资3.00亿元,新天绿色能源、建投交通、建投水务与本公司各出资5,000万元。增资后,财务公司注册资本增至10亿元,各股东出资比例不变。

 四、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控股股东建投集团及其关联方按原持股比例共同向财务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有利于保持公司在财务公司持股比例,促进财务公司的进一步发展。

 五、与建投集团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截至2014年6月30日,本公司与建投集团及其关联方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1、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向建投集团控股子公司河北建投电力燃料管理有限公司支付燃料采购款及燃料采购服务费合计33,288万元。

 2、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向建投交通控股子公司河北建投铁路有限公司支付燃料运输服务费327万元。

 3、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从建投集团控股子公司河北兴泰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秦皇岛秦热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取得合同能源管理节能收益合计414万元。

 4、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在财务公司存款余额47,234.62万元,贷款余额57,700万元。

 六、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本次向财务公司增资事项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三名独立董事书面认可后方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三名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本公司与控股股东河北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关联方按原持股比例共同向河北建设投资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增加注册资本5亿元,有利于保持公司在财务公司持股比例,促进财务公司的进一步发展。

 “二、董事会对该关联交易事项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000600 证券简称:建投能源 公告编号:2014-46

 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定于2014年9月12日召开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9月12日14:50,会期半天。

 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9月12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9月11日15:00至9月12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西路9号裕园广场A座17层公司会议室

 4、会议方式:本次会议将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5、股权登记日:2014年9月5日。

 6、参加会议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份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系统重复进行表决的,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7、再次通知:公司将在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后三日内再次公告股东大会通知。

 二、会议出席对象:

 1、凡2014年9月5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三、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2、补选公司独立董事;

 3、审议《公司章程修正案》(草案)。

 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公司章程修正案》(草案)需以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

 上述审议事项的详细内容见与本通知同时披露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及《公司章程修正案(草案)》。

 四、会议登记方式

 1、会议登记:

 具备出席会议资格的个人股东,请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股东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法人股东请持单位证明信、法人代表授权书、股东账户卡、出席人身份证原件于2014年9月11日8:30-17:00到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登记,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地点:

 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西路9号裕园广场A座17层

 邮政编码:050051

 联系电话:0311-85518633

 传真:0311-85518601

 联系人:谢少鹏、郭嘉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具体说明如下:

 1、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9月12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票代码:360600;投票简称:建投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① 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② 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以2.00元代表议案2,以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制议案以外的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累积投票制议案还需另行投票。

 ■

 ③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分非累积投票制议案和累积投票制议案两种情况申报股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制议案: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制议案:请填报选举票数。每一股份享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数目的表决权。

 ④ 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⑤ 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⑥ 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视为未参与投票。

 (4)计票规则:

 ①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份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系统重复进行表决的,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② 股东对总议案的表决只包括对第一和第三项议案的全部表决,不包括采用累积投票制的第二项议案。如股东先对总议案进行表决,后又对第一、三项议案分项表决,以对总议案表决为准;如股东先对第一、三项议案进行表决,后又对总议案进行表决,则以对第一、三项议案的分项表决为准。

 2、采用互联网投票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

 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成功后的第二日方可使用。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3)投资者进行投票的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9月11日15:00至9月12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六、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的股东住宿费和交通费自理;

 2、出席会议的所有股东凭出席证出席会议。

 七、备查文件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8月25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投票指示:

 ■

 委托人(签名):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持有股数:

 股东账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 000600 证券简称: 建投能源 公告编号:2014-47

 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现就提名赵强为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七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根据《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被提名人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 是 □ 否

 二、被提名人符合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 是 □ 否

 三、被提名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 是 □ 否

 四、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五、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六、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八、被提名人不是为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 是 □ 否

 九、被提名人不在与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十、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情形。

 √ 是 □ 否

 十一、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仍处于禁入期的人员;

 √ 是 □ 否

 十二、被提名人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是 □ 否

 十三、被提名人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处罚;

 √ 是 □ 否

 十四、被提名人最近三年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

 √ 是 □ 否

 十五、最近一年内,被提名人、其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情形。

 √ 是 □ 否

 十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违反《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十七、被提名人不是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其他列入依照、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机关、单位的现职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十八、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在与本人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上市公司任职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十九、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未按规定获得本人原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及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同意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二十、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后,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尚未按规定向本人所在党委党组(党委)报告并备案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二十一、被提名人此次拟任独立董事,不属于中央管理干部在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在原任职务管理地区和业务范围内外商持股占25%以上的上市公司任职的情形。

 √ 是 □ 否

 二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中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 是 □ 否

 二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 是 □ 否

 二十四、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规定。

 √ 是 □ 否

 二十五、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规定。

 √ 是 □ 否

 二十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有关部门对于董事、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二十七、包括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同时在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未连续担任独立董事超过六年。

 √ 是 □ 否

 二十八、本提名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督促公司董事会将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 是 □ 否

 二十九、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经常缺席或经常不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最近三年内,被提名人在本次提名上市公司任职期间应出席董事会会议0次,未出席会议0次。(未出席指未亲自出席且未委托他人)

 三十、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三十一、被提名人最近三年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 是 □ 否

 三十二、被提名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上市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 是 □ 否

 三十三、被提名人不存在年龄超过70岁,并同时在多家公司、机构或者社会组织任职的情形。

 √ 是 □ 否

 三十四、被提名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和独立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交所的处分。

 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提名人: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8月26日

 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赵强先生,作为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情形;

 √ 是 □ 否

 二、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 是 □ 否

 三、本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 是 □ 否

 四、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五、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1%以上的已发行股份或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 是 □ 否

 六、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七、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八、本人不是为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 是 □ 否

 九、本人不在与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该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十、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情形。

 √ 是 □ 否

 十一、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仍处于禁入期的;

 √ 是 □ 否

 十二、本人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是 □ 否

 十三、本人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处罚;

 √ 是 □ 否

 十四、本人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十五、最近一年内,本人、本人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形。

 √ 是 □ 否

 十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违反《公务员法》相关规定。

 √ 是 □ 否

 十七、本人不是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其他列入依照、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机关、单位的现职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十八、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在与本人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上市公司任职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十九、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未按规定获得本人原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及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同意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二十、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后,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尚未按规定向本人所在党委党组(党委)报告并备案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二十一、本人此次拟任独立董事,不属于中央管理干部在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在原任职务管理地区和业务范围内外商持股占25%以上的上市公司任职的情形。

 √ 是 □ 否

 二十二、本人任职不会违反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中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 是 □ 否

 二十三、本人任职不会违反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 是 □ 否

 二十四、本人任职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规定。

 √ 是 □ 否

 二十五、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规定。

 √ 是 □ 否

 二十六、本人任职将不会违反其他有关部门对于董事、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二十七、包括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且本人未在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达六年以上。

 √ 是 □ 否

 二十八、本人向拟任职上市公司提供的履历表中本人职业、学历、职称、工作经历以及全部兼职情况等个人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 是 □ 否

 二十九、本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督促公司董事会将本人的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 是 □ 否

 三十、本人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经常缺席或者经常不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最近三年内,本人在所有曾任职上市公司任职期间应出席董事会会议0次,未出席会议0次。(未出席指未亲自出席且未委托他人)

 三十一、本人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董事意见经证实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三十二、本人最近三年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 是 □ 否

 三十三、本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上市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 是 □ 否

 三十四、本人不存在年龄超过70岁,并同时在多家公司、机构或者社会组织任职的情形。

 √ 是 □ 否

 三十五、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和独立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郑重声明: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处分。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做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尽快辞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声明人:赵强

 2014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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