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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8月27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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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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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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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 截止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前十名股东情况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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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董事会关于公司报告期内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较好地贯彻、执行了年初制定的发展战略,从专注于烟标印刷领域转变为同步拓展“烟标、酒标印刷”、“PET基膜与功能膜”、“电子烟”三大战略板块的架构平台,面对今年上半年行业变化带来的机遇和挑战,公司继续巩固主业优势,稳中求进、蓄势发展。

 2014年上半年,受宏观经济形势影响,我国卷烟销售环境发生了新的变化,国内烟草行业表现出“产销增速平稳,结构调整加快,技术创新提速”的新特征,行业经济运行总体平稳。公司一方面继续提高产品设计、技术研发、质量管理能力和水平,努力维护并拓展重点品牌的订单,保持销售收入的稳定增长;另一方面公司开始了上市后的横向并购模式,收购控股了陆良福牌彩印有限公司,为公司未来在云南市场的业务增长打下良好基础。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推进相关募投项目和投资并购项目的建设与整合,“PET基膜与功能膜”、“电子烟”两大战略板块稳步实施,基膜与功能膜产品已相继进入产品定型和质量稳步提升阶段、参股公司绿馨科技的电子烟项目也在稳步推进中。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79亿元,同比增长7.57%;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62亿元,同比增长4.43%。

 (二) 核心竞争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核心竞争力继续巩固并提升,主要体现在:

 1、产业链优势

 公司是行业内产业链最完整的包装印刷企业之一。随着基膜和功能膜项目的推进,产业链优势将更加明显,对公司成本控制、市场拓展具有重要意义。

 2、多元化产业发展优势

 公司产品范围不仅覆盖油墨涂料生产、烫印箔生产、镭射膜生产、镭射转移纸生产、包装印刷生产,随着募投项目与投资并购项目的推进,公司三大战略板块“烟标、酒标印刷”、“PET基膜与功能膜”、“电子烟”的多元化产业发展将逐渐提速,多元化产业发展将为公司构筑新的利润增长点,提升公司的经营业绩,分散公司的经营风险。

 3、设计与研发能力稳步提升

 子公司佳鹏霁宇设计(深圳)有限公司对公司的设计打样能力的提升作用逐渐显现,打样产品中标率稳步上升;同时,公司加强烟标印刷、基膜与功能膜的技术研发团队的建设,自有技术、经验的累计也为今后的生产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公司2014年上半年新申请专利3项,其中发明专利3项;新获得授权专利10项,其中发明专利2项(不含参股公司、联营企业)。截至2014年6月30日,累计获得授权专利74项,其中发明17项(不含参股公司、联营企业)。

 4、管理一体化优势

 办公、生产和财务管理系统的统一,标志着公司管理模式正向集团化管理稳步迈进,通过整合,公司管理能力大大提升,有利于提高公司的成本控制能力和一体化管理水平。

 四、 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4.1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因股权收购增加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

 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批准,并于2014年1月31日公司与云南誉丰泰实业有限公司、泰林企业有限公司、昆明恒溢隆实业有限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公司以人民币17,250.00万元的价格受让上述三方转让方合计持有陆良福牌彩印有限公司69%的股权。扣除合并日前陆良福牌彩印有限公司已宣告分配给公司现金股利385.85万元后,公司合并陆良福牌彩印有限公司的合并日成本16,864.15万元。陆良福牌彩印有限公司于2014年5月13日办妥了股权过户和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因此,自2014年6月起,公司将陆良福牌彩印有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

 董事长:黄佳儿

 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601515 证券简称:东风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4-030

 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4年8月25日上午10: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亲自出席董事9名。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201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鉴于公司发起人股东汕头市东恒贸易发展有限公司、汕头市恒泰投资有限公司、汕头市泰丰投资有限公司已更名为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恒兴业投资有限公司、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恒联泰投资有限公司、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佳鑫泰丰投资有限公司,同意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进行修改如下:

 1、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原文: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关于设立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和其他有关规定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系由汕头市东风印刷厂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由香港东风投资有限公司、东捷控股有限公司、泰华投资有限公司、汕头市东恒贸易发展有限公司、汕头市恒泰投资有限公司、汕头市泰丰投资有限公司、汕头市华青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上海易畅投资有限公司等八名发起人认购公司发行的全部股份,经广东省对外经济贸易合作厅以粤外经贸资字〔2010〕388号《关于合资企业汕头市东风印刷厂有限公司转制为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批准后,于2010年11月25日在汕头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码为440500400005944。

 修改为: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关于设立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和其他有关规定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系由汕头市东风印刷厂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由香港东风投资有限公司、东捷控股有限公司、泰华投资有限公司、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恒兴业投资有限公司、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恒联泰投资有限公司、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佳鑫泰丰投资有限公司、汕头市华青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上海易畅投资有限公司等八名发起人认购公司发行的全部股份,经广东省对外经济贸易合作厅以粤外经贸资字〔2010〕388号《关于合资企业汕头市东风印刷厂有限公司转制为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批准后,于2010年11月25日在汕头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码为440500400005944。

 2、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八条

 原文:

 第十八条 公司由香港东风投资有限公司、东捷控股有限公司、泰华投资有限公司、汕头市东恒贸易发展有限公司、汕头市恒泰投资有限公司、汕头市泰丰投资有限公司、汕头市华青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上海易畅投资有限公司等八名发起人共同发起设立。

 各发起人均以其持有的原汕头东风印刷厂有限公司股权所对应的净资产作为出资,出资时间为2010年11月19日,出资方式为:全体发起人将其持有的原汕头市东风印刷厂有限公司股权所对应的截至2010年10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共计人民币517,657,731.96元,按照1: 0.9659的比例折为50,00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其余17,657,731.96计入资本公积。公司的发起人及其认购的股份数、比例如下表所示。

 ■

 修改为:

 第十八条 公司由香港东风投资有限公司、东捷控股有限公司、泰华投资有限公司、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恒兴业投资有限公司、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恒联泰投资有限公司、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佳鑫泰丰投资有限公司、汕头市华青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上海易畅投资有限公司等八名发起人共同发起设立。

 各发起人均以其持有的原汕头东风印刷厂有限公司股权所对应的净资产作为出资,出资时间为2010年11月19日,出资方式为:全体发起人将其持有的原汕头市东风印刷厂有限公司股权所对应的截至2010年10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共计人民币517,657,731.96元,按照1: 0.9659的比例折为50,00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其余17,657,731.96计入资本公积。公司的发起人及其认购的股份数、比例如下表所示。

 ■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601515 证券简称:东风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4-034

 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完成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13年度股东大会于2014年4月29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2013年度不再派发现金股利,以截止201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556,000,000股为基准,以资本公积金(股本溢价)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合计转增股份556,000,000股,转增后公司股本总额增加至1,112,000,000股(详情见公司于2014年4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临2014-014号公告)。该利润分配方案已于2014年6月25日实施完毕。

 公司已于近期完成了相关审批和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汕头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注册号:440500400005944。

 具体信息为:

 名称: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上市)

 住所:汕头市潮汕路金园工业城北郊工业区(二围工业区)、4A2-2片区、2M4片区、13-02片区A-F座

 法定代表人:黄佳儿

 注册资本:壹拾壹亿壹仟贰佰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1983年12月30日

 营业期限:长期

 经营范围:包装装璜印刷品印刷(印刷经营有限期限至2017年12月31日);加工、制造:醇溶凹印油墨(32195)、印刷油墨(32199)(有效期至2015年8月24日)。 [经营范围中凡涉专项规定持有效专批证件方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特此公告。

 

 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601515 证券简称:东风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4-032

 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4年8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鉴于公司发起人股东汕头市东恒贸易发展有限公司、汕头市恒泰投资有限公司、汕头市泰丰投资有限公司已更名为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恒兴业投资有限公司、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恒联泰投资有限公司、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佳鑫泰丰投资有限公司,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进行修改如下:

 1、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原文: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关于设立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和其他有关规定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系由汕头市东风印刷厂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由香港东风投资有限公司、东捷控股有限公司、泰华投资有限公司、汕头市东恒贸易发展有限公司、汕头市恒泰投资有限公司、汕头市泰丰投资有限公司、汕头市华青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上海易畅投资有限公司等八名发起人认购公司发行的全部股份,经广东省对外经济贸易合作厅以粤外经贸资字〔2010〕388号《关于合资企业汕头市东风印刷厂有限公司转制为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批准后,于2010年11月25日在汕头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码为440500400005944。

 修改为: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关于设立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和其他有关规定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系由汕头市东风印刷厂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由香港东风投资有限公司、东捷控股有限公司、泰华投资有限公司、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恒兴业投资有限公司、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恒联泰投资有限公司、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佳鑫泰丰投资有限公司、汕头市华青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上海易畅投资有限公司等八名发起人认购公司发行的全部股份,经广东省对外经济贸易合作厅以粤外经贸资字〔2010〕388号《关于合资企业汕头市东风印刷厂有限公司转制为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批准后,于2010年11月25日在汕头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码为440500400005944。

 2、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八条

 原文:

 第十八条 公司由香港东风投资有限公司、东捷控股有限公司、泰华投资有限公司、汕头市东恒贸易发展有限公司、汕头市恒泰投资有限公司、汕头市泰丰投资有限公司、汕头市华青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上海易畅投资有限公司等八名发起人共同发起设立。

 各发起人均以其持有的原汕头东风印刷厂有限公司股权所对应的净资产作为出资,出资时间为2010年11月19日,出资方式为:全体发起人将其持有的原汕头市东风印刷厂有限公司股权所对应的截至2010年10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共计人民币517,657,731.96元,按照1: 0.9659的比例折为50,00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其余17,657,731.96计入资本公积。公司的发起人及其认购的股份数、比例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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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修改为:

 第十八条 公司由香港东风投资有限公司、东捷控股有限公司、泰华投资有限公司、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恒兴业投资有限公司、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恒联泰投资有限公司、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佳鑫泰丰投资有限公司、汕头市华青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上海易畅投资有限公司等八名发起人共同发起设立。

 各发起人均以其持有的原汕头东风印刷厂有限公司股权所对应的净资产作为出资,出资时间为2010年11月19日,出资方式为:全体发起人将其持有的原汕头市东风印刷厂有限公司股权所对应的截至2010年10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共计人民币517,657,731.96元,按照1: 0.9659的比例折为50,00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其余17,657,731.96计入资本公积。公司的发起人及其认购的股份数、比例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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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项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601515 证券简称:东风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4-033

 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和《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指引)》之要求,现将公司2014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77号《关于核准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2年2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600万股,股票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每股13.20元,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3,920.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4,635.62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9,284.38万元。募集资金于2012年2月10日全部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以上募集资金经江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苏亚验[2012]2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公司2014年上半年已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3,929.83万元(其中使用募集资金本金3,554.70万元,利息375.13万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55,834.57万元(其中使用募集资金本金54,954.51万元,利息880.06万元,本金包含以募集资金置换公司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人民币5,722.65万元)。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完毕或调减投资金额后,节余募集资金本金14,329.87万元及相应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转入公司基本账户,原募集资金专管账户注销。截至2014年6月30日,公司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本金余额为人民币0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124.01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利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制定了《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方面均作了具体明确的规定。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后,根据《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和要求,公司及时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安平支行开立了3个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华山路支行开立了1个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进行募集资金的专户管理。2012年2月10日,公司与本次发行上市保荐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及“专户银行”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同时,募投项目中有三个需要在公司子公司实施,公司于2012年5月完成了对三家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的增资审批手续。为规范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与管理,公司完成了在募集资金项目所在地分别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及公司下属三家子公司分别与项目所在地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安平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延吉天池路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蔡屋围支行与国信证券就专户资金存放与使用管理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将原存放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安平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华山路支行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的各项目资金分别转入上述各地银行专户,实行各项目资金的专户存储、使用和管理。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增加存储收益,公司于2012年11月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华山路支行、国信证券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在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将原存放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华山路支行的部分募集资金以定期存款的方式存放。

 2013年度,由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已实施完毕或调减投资金额,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13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同意,公司将“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技术改造项目”、“佳鹏霁宇设计(深圳)有限公司深圳创意设计中心项目”实施完毕节余的募集资金(包含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将“延边长白山印务有限公司技术改造及扩产项目”调减投资金额后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且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在上述募集资金专户节余资金(包含利息)转入公司或子公司银行基本账户后,与上述募投项目对应的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安平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蔡屋围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华山路支行募集资金专户,由公司或子公司于2013年9月办理销户。

 以上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款专用,公司与专户银行、国信证券均按照监管协议的规定履行了相关职责,保证了专款专用。

 截至2014年6月30日,本公司有2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在各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14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使用情况见下表:

 

 单位:万元

 ■

 四、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信息披露已按《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及《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的违规情形。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本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

 特此公告。

 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601515 证券简称:东风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4-031

 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4年8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亲自出席3名。会议召开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陆维强主持,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1、监事会对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进行了审核,认为报告客观真实的反映了公司2014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2、监事会认为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201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4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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