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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8月27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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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彩虹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1、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2)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3)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本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27,964.66万元,较上年同期32,494.46万元减少4,529.80万元,降幅13.94%。营业总收入减少的原因是报告期合并报表范围减少了北京纳尔特和新彩公司,上述两公司在2013年上半年纳入合并报表的营业总收入是13,278.39万元,剔除上述因素影响,本报告期营业总收入比去年同期增加8,748.59万元,增幅45.53%。

 本报告期,实际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039.68万元,较上年同期3,125.03万元增加914.65万元,增幅29.27%,报告期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4,032.27万元,较上年同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452.59万元增加2,579.68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增幅177.59%。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报告期与上年期末相比合并范围增加全资子公司彩虹股份(香港)有限公司和深圳市永晟新能源有限公司;本报告期与上年期末相比合并范围无减少。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深圳市彩虹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郭健

 二○一四年八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256 证券简称:彩虹精化 公告编号:2014-067

 深圳市彩虹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彩虹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14年8月25日上午9:30在深圳市宝安区石岩镇上屋彩虹工业城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通知于2014年8月14日以电子邮件、电话方式通知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现场出席会议的董事5名,独立董事魏达志先生和刘书锦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公司全体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郭健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举行和召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以现场与通讯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1、会议以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1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014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4半年度报告摘要》刊登于2014年8月27日的《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会议以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14年半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201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刊登于2014年8月27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3、会议以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授予股票导致公司股本发生变化及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公司对《公司章程》中注册资本和经营范围作出相应修订,具体修订内容详见附件一《<公司章程>修订案》。该项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会议以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定于2014年9月12日(星期五)下午14:3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关于召开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刊登于2014年8月27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市彩虹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八月二十七日

 附件一:

 深圳市彩虹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修订案(2014年8月)

 (1)原章程:“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1320万元。”

 现修订为:“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1460万元。”

 (2)原章程:“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为:

 一般经营项目:开发、销售节能环保隔热、保温、防腐、防水、粘胶高分子材料及涂料,室内(包括建筑室内、汽车室内)除醛、除毒、除味空气净化产品与检测治理服务,空气净化机、消毒机、加湿机、抽湿机,PM2.5、苯系、甲醛、TVOC检测仪,分体系统新风机、中央系统新风机等环境电器,汽车尾气净化、清洁养护、美容美化、油品添加剂(不含危险化学品)、制动液产品和后市场服务,气雾剂及日用化学品,生物降解新材料及其制品,塑料再生循环利用,技术服务及技术转让;投资兴办实业及进出口业务。

 许可经营项目:生产:节能环保隔热、保温、防腐、防水、粘胶高分子材料及涂料,室内(包括建筑室内、汽车室内)除醛、除毒、除味空气净化产品,空气净化机、消毒机、加湿机、抽湿机,PM2.5、苯系、甲醛、TVOC检测仪,分体系统新风机、中央系统新风机等环境电器,汽车尾气净化、清洁养护、美容美化、油品添加剂(不含危险化学品)、制动液产品,气雾剂及日用化学品,生物降解新材料及其制品;非经营性危险货物运输。”

 现修订为:“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为:

 一般经营项目:开发、销售节能环保隔热、保温、防腐、防水、粘胶高分子材料及涂料,室内(包括建筑室内、汽车室内)除醛、除毒、除味空气净化产品与检测治理服务,空气净化机、消毒机、加湿机、抽湿机,PM2.5、苯系、甲醛、TVOC检测仪,分体系统新风机、中央系统新风机等环境电器,汽车尾气净化、清洁养护、美容美化、油品添加剂(不含危险化学品)、制动液产品和后市场服务,气雾剂及日用化学品,生物降解新材料及其制品,塑料再生循环利用,技术服务及技术转让;投资兴办实业及进出口业务;新能源发电工程的设计;新能源发电工程的投资与开发。

 许可经营项目:生产:节能环保隔热、保温、防腐、防水、粘胶高分子材料及涂料,室内(包括建筑室内、汽车室内)除醛、除毒、除味空气净化产品,空气净化机、消毒机、加湿机、抽湿机,PM2.5、苯系、甲醛、TVOC检测仪,分体系统新风机、中央系统新风机等环境电器,汽车尾气净化、清洁养护、美容美化、油品添加剂(不含危险化学品)、制动液产品,气雾剂及日用化学品,生物降解新材料及其制品;非经营性危险货物运输。”

 (3)原章程:“第十八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31320万股。”

 现修订为:“第十八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31460万股。”

 证券代码:002256 证券简称:彩虹精化 公告编号:2014-068

 深圳市彩虹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彩虹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8月1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会议于2014年8月25日在深圳市宝安区石岩镇上屋彩虹工业城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晓江先生主持,以举手表决的方式,形成决议如下:

 1、会议以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1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深圳市彩虹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会议以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1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使用管理,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综合需要,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募集资金的使用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深圳市彩虹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四年八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256 证券简称:彩虹精化 公告编号:2014-070

 深圳市彩虹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半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深圳市彩虹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14年06月30日止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08]771号文《关于核准深圳市彩虹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的核准,深圳市彩虹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20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276,32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26,292,774.23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250,027,225.77元,并于2008年6月19日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

 上述募集资金业经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08年6月19日出具的深鹏所验字[2008]97号验资报告审验。

 2、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币种:人民币 单位:元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募集资金管理的通知》精神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制定了《深圳市彩虹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所有募集资金项目投资的支出,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或预算范围内,由项目管理部门提出申请,财务部门审核、财务负责人、总经理签批,项目实施单位执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由公司审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财务部门定期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情况报告董事会、监事会。

 公司董事会为本次募集资金批准开设了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中心区支行、华夏银行深圳大中华支行、中信银行深圳龙岗支行(子公司—惠州市虹彩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账户)三个专项账户。

 截止2014年06月30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2008年7月16日与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天安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科技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深圳分行泰然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于2009年3月30日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通过将原开设的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泰然支行及平安银行深圳天安支行的募集资金专户取消,分别转存入北京银行深圳分行及中国建设银行深圳中心区支行,并于2009年5月18日、2009年6月3日分别与保荐机构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中心区支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于2013 年 8 月 19 日上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通过将原开设的北京银行深圳分行的募集资金专户取消,转存入华夏银行深圳大中华支行,并于2013年11月8日与保荐机构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夏银行深圳大中华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于2014年1月2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通过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纳尔特节能环保建材项目” 和“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原分别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科技支行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中心区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变更到惠州市虹彩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新建年产60,000吨低碳生物分解材料与制品项目”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龙岗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2014年4月10日与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共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参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1)。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参见“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附表2)。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信息披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形。

 深圳市彩虹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八月二十五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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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年9月29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2009年10月16日的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新建年产8000万只气雾罐生产项目” 变更为“纳尔特节能环保建材项目”,故“纳尔特节能环保建材项目”调整后投资总额为6,748.24万元;

 2013年11月20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2013年12月9日201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纳尔特节能环保建材项目”变更至“新建年产60,000吨低碳生物分解材料与制品项目” ,故截止2013年12月31日,“纳尔特节能环保建材项目”调整后投资总额为0。

 (一)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说明

 1、“新建年产6,000万罐气雾漆生产线项目”、“新建年产5,000万罐绿色家居、汽车及工业环保气雾用品项目”及“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由于惠州大亚湾政府部门对精细化工园区进行的重新规划调整,使得大亚湾相关部门完善交地条件的施工期延长,致使其向惠州市彩虹精细化工有限公司交地时间延迟,对募集资金投入项目的建设进度有所影响;另外,由于宏观经济变化公司销售未达到预增目标,生产产量未大幅增长,出于谨慎扩张、控制成本的考虑,公司放慢了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

 2012年10月2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将“新建年产6,000万罐气雾漆生产线项目”、“新建年产5,000万罐绿色家居、汽车及工业环保气雾用品项目”和“营销网络建设项目”的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缓到2015年6月。2012年11月13日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

 公司的营销网络建设是公司重点工作之一,在公司发展过程中已以自有资金逐步建设。

 2013年8月13日,公司与珠海港物流发展有限公司签署了《股权转让合同》,向其出售珠海市虹彩精细化工有限公司100%的股权,其中最初投资“新建年产6,000万罐气雾漆生产线项目”、“新建年产5,000万罐绿色家居、汽车及工业环保气雾用品项目”时使用的募集资金人民币3,560.40万元,已于2013年10月11日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2、“纳尔特节能环保建材项目”

 公司所承接的房地产项目市场处于低迷状态,影响了公司的经营业绩。公司所承揽的工程业务,由于开发商不能按期支付工程进度款,缺少流动资金,影响了工程进度,造成没有完成预定的目标。公司收购的纳尔特保温公司长期处于亏损状态,为了恢复和改善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并有效的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2012年11月12日,公司与深圳市汇海同舟投资有限公司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向其出售纳尔特保温公司所持股权,其中最初投资“纳尔特节能环保建材项目”时使用的募集资金人民币6,748.24万元,已于2013年5月28日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1、2009年9月29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2009年10月16日的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将“新建年产8000万只气雾罐生产项目”变更为“纳尔特节能环保建材项目”,故此项目的实施地点由公司全资子公司珠海虹彩所在地珠海市高栏港经济区石油化工区生产基地变更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纳尔特保温节能材料有限公司所在地北京市通州区中关村科技园区通州园金桥科技产业基地景盛南二街12号。

 2、2010年3月31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2010年4月23日的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与实施主体的议案》,将“新建年产6,000万罐气雾漆生产线项目”和“新建年产5,000万罐绿色家居、汽车及工业环保气雾用品项目”的实施地点由公司原全资子公司珠海虹彩所在地珠海市高栏港经济区石油化工区生产基地变更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惠州彩虹所在地广东省惠州市大亚湾精细化工区A2地块。

 3、2010年11月3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将“新建年产6,000万罐气雾漆生产线项目”和“新建年产5,000万罐绿色家居、汽车及工业环保气雾用品项目”实施地点变更为广东省惠州市大亚湾精细化工区A1地块。

 4、2013年11月20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2013年12月9日201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将“纳尔特节能环保建材项目” 和“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变更为“新建年产60,000吨低碳生物分解材料与制品项目”,“新建年产 60,000 吨低碳生物分解材料与制品项目”的实施方为惠州市虹彩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实施地点为广东省惠州市大亚湾精细化工区A1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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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2256 证券简称:彩虹精化 公告编号:2014-071

 深圳市彩虹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

 深圳市彩虹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定于2014年9月12日(星期五)下午14:30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现就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4年9月12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4年9月11日至2014年9月12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9月12日交易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9月11日下午15:00至2014年9月12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股权登记日:2014年9月9日

 (三)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四)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宝安区石岩镇上屋彩虹工业城公司会议室

 (五)会议表决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以上两种方式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对象:

 1、截止2014年9月9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所有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附后),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上述议案必须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议案相关内容详见刊登于2014年8月27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参加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股东证券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还须持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自然人股东应持股东证券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须持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14年9月10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0~17:00)

 3、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深圳市彩虹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深圳市宝安区石岩镇上屋彩虹工业城),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256

 2.投票简称:彩虹投票

 3.投票时间:2014年9月12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4.在投票当日,“彩虹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

 表1: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表2: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5)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9月11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4年9月12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

 (2)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

 表3:激活校验码一览表

 ■

 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成功后的半日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的,当日下午13: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的,次日方可使用。

 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

 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

 (3)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五、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下格式自制均有效。

 3、会务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深圳市宝安区石岩镇彩虹上屋工业城深圳市彩虹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联系人:金红英

 联系电话:0755-33236838 33236829

 联系传真:0755-33236866

 电子邮箱:dongsh@rainbowvc.com

 邮编:518108

 六、备查文件:

 《深圳市彩虹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彩虹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八月二十七日

 附件: 深圳市彩虹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14年9月12日召开的深圳市彩虹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意思表示均代表本公司/本人,其后果由本公司/本人承担。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委托人(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日期及期限:

 附注:1、如欲投票同意议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议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议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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