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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8月27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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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

特别提示

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来股份”、“发行人”或“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2014年修订)(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暂行规定》(2014年修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等法规,并结合中国证券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业务规范》(2014年修订)(以下简称“《业务规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备案管理细则》(以下简称“《备案管理细则》”)、《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配售细则》(以下简称“《配售细则》”)等有关规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本次初步询价和网下发行均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结算平台进行。关于网下发行电子化的详细内容,请查阅深交所网站(www.szse.cn)公布的《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2014年修订)。

根据《意见》、《管理办法》、《业务规范》等规定要求,本次发行在公司股东公开发售其所持股份(以下简称“老股转让”)、网下发行比例、回拨机制、定价原则、配售原则等方面有重大变化,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及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上的《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估值及投资风险提示

1、新股投资具有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需要充分了解新股投资风险,仔细研读发行人招股意向书中披露的风险,审慎进行投资决策。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的规定,发行人所属行业为(C41)“其他制造业”,截止2014年8月25日(T-3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C41)“其他制造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38.45倍,请投资者决策时参考。本次发行价格16.42元/股对应的发行人2013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20.95倍,低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

2、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经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公开发行股份总数量为2,988万股,其中新股发行2,349万股,老股转让639万股(即本次公开发行中设定12个月限售期的股票数量为639万股)。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的所需资金量为39,125万元,其中拟募集资金额为35,000万元。按本次发行价格16.42元/股、发行新股2,349万股计算的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为38,570.58万元,扣除发行人应承担的发行费用3,570.58万元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35,000万元。按照老股转让639万股、16.42元/股的发行价格计算,本次发行中老股转让所得资金总额为10,492.38万元,老股东承担的承销费用为660.62万元,老股转让所得资金净额预计为9,831.76万元。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发行人将不会获得老股转让所得资金。

3、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如果运用不当或短期内业务不能同步增长,将对发行人的盈利水平造成不利影响或存在发行人净资产收益率出现较大幅度下降的风险,由此造成发行人估值水平下调、股价下跌,从而给投资者带来投资损失的风险。

重点提示

1、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新股不超过3,200万股,公司股东可公开发售股份不超过640万股,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总量不超过3,2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843号文核准。本次发行的股票拟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

2、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与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初步询价及网下发行由主承销商齐鲁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齐鲁证券”、“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负责组织,通过深交所的网下发行电子平台(以下简称“电子平台”)实施;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中来股份的股票代码为300393,该代码同时用于本次发行网上和网下申购。

3、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工作已于2014年8月25日(T-3日)完成。参与本次网下初步询价申购的投资者为138家,剔除4家投资者中的4个配售对象的无效申购报价后,本次网下初步询价申购的投资者为134家,配售对象为286个,申购总量为271,390万股,其中自愿设定12个月限售期的申购量为131,670万股,整体申购倍数为141.35倍。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网下投资者的报价情况,经过协商一致决定将报价为16.43元以上的申购报价作为最高报价部分予以剔除;报价为16.43元的部分按“申购数量由小到大,同一申购价格同一申购总量则按申购时间(以深交所网下申购平台时间为准)由后到先”的原则依次剔除,对应的申报量在820万股以下(含820万股)的部分予以剔除。投资者申购数量被部分剔除的,不影响剩余申购数量的有效性。最终,对应剔除的申购量为27,270万股,占本次初步询价申购总量的10.05%。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申购。

4、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的剩余报价及申购情况,综合参考发行人基本面、所处行业、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市场情况、募集资金需求、老股转让计划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6.42元/股。此发行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16.83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核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13年净利润除以本次公开发行前的总股数计算);

(2)20.95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核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13年净利润除以本次公开发行后的总股数计算)。

5、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初步询价中报价不低于本次发行价格的报价为有效报价,根据确定有效报价对象数量的规则,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确定本次有效报价的投资者数量为37家,有效申购数量之和为111,930万股,对应的有效申购倍数为58.30倍,其中自愿设定12个月限售期的申购量为56,000万股。

6、发行人根据发行价格和募集资金量,确定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为2,988万股,其中发行新股数量为2,349万股,老股转让数量为639万股(即本次公开发行中设定12个月限售期的股票数量为639万股)。本次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1,800万股,为本次发行数量60.24%;网上初始发行数量1,188万股,为本次发行数量的39.76%。

7、老股转让由符合条件的发行人相关股东公开发售其所持股份,发行人将不会获得老股转让部分所得资金。

8、若本次发行成功,发行人募集资金净额为35,000万元,老股转让获得的资金净额为9,831.76万元,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等相关情况于2014年8月20日(T-6日)登载于巨潮网站(www.cninfo.com.cn)的招股意向书全文。

9、本次发行的网下、网上申购日为T日(2014年8月28日),投资者只能选择网下发行或者网上发行一种方式进行申购。参与初步询价的网下投资者将不能参与网上发行。若网下投资者同时参与网下发行和网上发行的,网上发行申购部分为无效申购。

10、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发行人及主承销商将采取中止发行措施:

(1)申购日,网下实际申购总量未达网下发行股票总量;

(2)按事先约定的原则无法进行网下配售;

(3)在发行承销过程中,出现涉嫌违法违规或异常情形的,被中国证监会责令中止发行。

如发生以上情形,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中止发行并及时予以公告。中止发行后,在本次发行核准文件有效期内,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择机重启发行。

11、回拨机制

本次发行网上网下申购于2014年8月28日(T日)15:00同时截止。申购结束后,在网下出现超额认购的前提下,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网上投资者有效申购倍数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具体安排如下:

(1)如网下发行获得足额认购且未出现中止发行的情况,网上发行未能获得足额认购,则网上认购不足部分向网下回拨,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按网下配售原则进行配售。网下配售后仍然认购不足的,由主承销商推荐的其他投资者认购或主承销商余额包销。

(2)网上投资者有效申购倍数超过50倍、低于100倍(含)的,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从网下向网上回拨,回拨比例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20%;网上投资者有效申购倍数超过100倍的,回拨比例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40%;网上投资者有效申购倍数超过150倍的,回拨后网下发行比例不超过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10%。网上投资者有效申购倍数小于等于50倍的,不启动回拨机制。本款所指公开发行股票数量按照扣除设定12个月限售期的股票数量计算。

若发生回拨情况,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在2014年9月1日(T+2日)公布的《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下配售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下配售结果公告》”)中公告相关回拨事宜。

12、网下发行重要事项:

(1)根据《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以下简称“《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在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依据本次发行的定价原则,本次有效报价投资者的数量为37家,具体名单见本公告“一、初步询价结果及定价依据”。有效报价对象均可参与本次网下申购,并应按上述名单里的可申购数量参与网下申购,同时按照确定的发行价格与申购数量的乘积全额缴纳申购款。

(2)本次网下发行申购缴款时间为:2014年8月28日(T日)8:30~15:00。可参与网下申购的网下投资者必须足额、及时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网下发行资金专户划付申购款,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银行账户信息表附后(或登录“http://www.chinaclear.cn-法律规则-业务规则-清算与交收-深圳市场”查询)。参与申购的网下投资者应在划款备注栏注明该笔申购资金的明细账户及新股代码,本次网下申购划款备注栏的备注格式为:“B001999906WXFX300393”。

申购资金有效到账时间为2014年8月28日(T日)8:30-15:00,T日8:30之前及15:00之后到账的均为无效申购。请参与网下申购的网下投资者注意资金到账时间。

(3)有效报价对象应当使用在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备案的银行账户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在结算银行开立的网下发行银行账户划付申购资金,并应当保证在最终资金划付时点有足额资金用于新股申购。如果有效报价对象备案的银行账户属于结算银行账户,则其划付申购资金应于同一银行系统内划付,不得跨行支付。如投资者报备账户为非结算银行账户,则资金户为非结算银行账户,资金应划付至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分行的网下发行专户。

有效报价对象划出申购资金的账户与在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登记备案的资金账户不一致、申购资金不足或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账的,其新股申购全部无效。请有效报价对象务必确保自身的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的登记备案信息无异常情况。

(4)不同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共用银行账户的,由托管银行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供实际划拨资金的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名单。若申购资金不足或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账,没有包括在名单中的配售对象的新股申购无效;若托管银行未能及时提供名单,且申购资金不足或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账,则共用银行账户的配售对象的新股申购全部无效。

配售对象在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登记备案的银行账户为其网下配售申购余款退款的指定收款账户。

(5)2014年8月28日(T日)17:30后,网下投资者可通过其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查询资金到账情况。共用备案账户的网下投资者如无法通过其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查询资金到账情况,请及时与其托管银行联系并确认。因网下投资者未能按照上述规定确认其申购资金足额到账所致后果由网下投资者自负。

(6)主承销商按照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供的实际划拨资金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名单确认最终有效申购,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足额缴纳申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主承销商将披露违约情况,并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业协会备案。

(7)本次网下发行的有效申购总量大于本次回拨前网下发行数量1,800万股,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所公布的配售原则进行配售。2014年9月1日(T+2日),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刊登《网下配售结果公告》,披露本次网下发行的配售结果。

(8)网下投资者参与本次网下申购获配的股票包括两种限售期安排:无限售和自愿设定限售12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

13、网上发行重要事项:

(1)本次网上申购时间为:

2014年8月28日(T日,周四)9:15-11:30、13:00-15:00。

(2)网上申购时间(含T日)前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开立证券账户、且在2014年8月26日(含T-2日)前20个交易日日均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票一定市值的投资者均可参与网上申购,其中,自然人需根据《创业板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暂行规定》及实施办法等规定已开通创业板市场交易(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所有参与本次网下报价、申购、配售的投资者均不得再参与网上申购。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提醒投资者申购前确认是否具备创业板新股申购条件。

(3)投资者按照其持有的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以下简称“市值”)确定其网上可申购额度。投资者持有的市值以投资者为单位,按其2014年8月26日(含T-2日)前20个交易日的日均持有市值计算。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20个交易日的,按20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持有市值按其证券账户中纳入市值计算范围的股份数量与相应收盘价的乘积计算。持有市值1万元以上(含1万元)的投资者才能参与新股申购,每5,000元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不足5,000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每一个申购单位为500股,超过500股必须为500股的整数倍,但最高申购量不得超过本次网上初始发行数量的千分之一(11,500股)。

(4)投资者在进行申购委托前需足额缴款,投资者申购量超过其持有市值对应的网上可申购额度部分为无效申购;对于申购量超过网上申购上限11,500股的新股申购,深交所交易系统将视为无效予以自动撤销,不予确认;对于申购量超过按市值计算的网上可申购额度,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对超过部分作无效处理。

(5)新股申购一经深交所交易系统确认,不得撤销。投资者参与网上发行申购,只能使用一个有市值的证券账户,每一证券账户只能申购一次。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账户持有人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的多个证券账户参与本次网上发行申购的,或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本次网上发行申购的,以深交所交易系统确认的该投资者的第一笔有市值的证券账户的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均为无效申购。

14、本公告仅对股票发行事宜扼要说明,不构成投资建议。本次发行的招股说明书全文及相关资料可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查询,请投资者仔细阅读。

15、本次发行股票的上市事宜将另行公告。有关本次发行的其他事宜,将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证券日报》上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公告中具有如下含义:

发行人/中来股份/公司指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指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齐鲁证券指齐鲁证券有限公司
本次发行指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2,988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包括新股发行2,349万股,以及老股转让639万股)并拟在创业板上市之行为
老股转让发行人本次发行时,公司股东公开发售639万股,且不得超过自愿设定12个月限售期的投资者获得配售股份数量之行为。老股转让所得的资金归转让老股的公司股东所有,不归发行人所有
网下发行指本次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向有效报价对象根据确定价格初始发行1,8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之行为(若启动回拨机制,网下发行数量为回拨后的网下实际发行数量)
网上发行指本次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投资者按市值申购方式定价初始发行1,188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之行为(若启动回拨,网上发行数量为回拨后的网上实际发行数量)
投资者指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证券账户的机构投资者和根据创业板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相关规定已开通创业板市场交易的自然人(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及《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禁止配售的对象除外)
网下投资者指已在2014年8月20日(T-6日)12:00前按照《备案管理细则》在中国证券业协会网下投资者备案管理系统电子平台重新备案并补充相关资料、已开通CA证书并完成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资金配号、在2014年8月19日(含T-7日)前20个交易日持有的深市非限售A股日均市值超过1,000万元(含)的投资者
有效报价对象初步询价中申报价格未被剔除且入围有效报价的投资者
剔除部分指网下投资者报价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按照既定排序剔除申购总量中报价最高的部分,剔除的申购量不低于拟申购总量的10%
有效报价指网下投资者所申报价格不低于主承销商和发行人确定的发行价格,且符合主承销商和发行人事先确定且公告的其他条件的报价
参与网下申购的投资者初步询价提交有效报价并最终入围可以参与网下申购的投资者
有效申购指符合本公告中有关申购规定,包括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购价格与发行价格一致、及时足额有效缴付申购款、申购数量符合有关规定且不存在禁止配售等情形的申购
网下发行资金专户指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在结算银行开立的网下发行银行资金账户
T日指2014年8月28日(周四),为本次发行网下申购及缴款日、网上发行申购日
指人民币元

一、初步询价结果及定价依据

1、初步询价申报情况

(1)总体申报情况

在2014年8月21日(T-5日)至2014年8月25日(T-3日)的初步询价期间,符合《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中所列参与条件的网下投资者参与了本次初步询价。截至2014年8月25日(T-3日)15:00,主承销商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系统收到138家投资者的初步询价申报信息,全部报价明细表请见附表。

(2)剔除无效报价情况

本次询价中,有2家投资者的两个配售对象已被协会列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配售对象黑名单,有2家投资者的两个配售对象未在规定时间内向主承销商提交网下申购相关材料,相关投资者提交的报价已被确定为无效报价予以剔除。具体名单如下:

序号投资者名称配售对象名称配售对象类别拟申购价格

(元)

申报数量

(万股)

1中国华电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中国华电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自有资金投资账户机构自营投资账户15.00100
2刁静莎刁静莎个人自有资金投资账户16.421920
3常州常荣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常州常荣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机构自营投资账户16.43100
4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自有资金投资账户机构自营投资账户16.421920

注:单个配售对象剔除不视为整个投资者剔除,不影响该投资者的其他配售对象参与询价。

(3)剔除无效报价后的整体报价情况

剔除后参与初步询价的投资者为134家,配售对象为286家,报价区间为11.65元-33.64元,申购总量为271,390万股,其中自愿设定12个月限售期的申购量为131,670万股,整体申购倍数为141.35倍。

网下投资者全部报价的中位数为16.36元/股,加权平均数为15.96元/股,公募基金报价的中位数为16.32元/股,公募基金报价的加权平均数为15.87/股。

网下投资者全部报价中位数(元/股)16.36网下投资者全部报价加权平均值(元/股)15.96
公募基金报价中位数(元/股)16.32公募基金报价加权平均值(元/股)15.87

2、剔除最高报价有关情况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网下投资者的报价情况,对所有报价按照申购价格由高到低、同一申购价格上按申购数量由小到大、同一申购价格同一申购数量上按申购时间由后到先的顺序排序,剔除申购总量中报价最高的部分,直至满足剔除的申购数量不低于拟申购总量的10%。

剔除最高报价部分时,按照价格由高到低的顺序逐个剔除。若需剔除的同一价位上有多家投资者,且需剔除量不超过该价位申购总数量时,先剔除该价位上申购数量小的投资者的申购数量;当申报价格相同且申购数量也相同时,则先剔除报价时间晚的投资者的申购数量。投资者申购数量被部分剔除的,不影响剩余申购数量的有效性。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情况,按照以上剔除方法,一致决定将报价16.43元以上的申购报价作为最高报价部分予以剔除,报价16.43元对应的申报量在820万股以下的部分(含820万股)予以剔除。

剔除的申购量为27,270万股,占本次初步询价申购总量的10.05%。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申购。

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为16.28元/股,加权平均数为15.87元/股,公募基金报价的中位数为16.28元/股,公募基金报价的加权平均数为15.78元/股。

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网下投资者报价中位数(元/股)16.28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网下投资者报价加权平均值(元/股)15.87
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公募基金报价中位数(元/股)16.28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公募基金报价加权平均值(元/股)15.78

3、与行业市盈率和可比上市公司对比分析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发行人所属行业为(C41)“其他制造业”。截止2014年8月25日(T-3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C41)“其他制造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38.45倍。本次发行价格16.42元/股对应的2013年摊薄后市盈率为20.95倍,低于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的38.45倍,低于可比上市公司2013年静态市盈率均值52.59倍。

从细分行业看,发行人与爱康科技(002610.SZ)、亚玛顿(002623.SZ)和阳光电源(300274.SZ)等三家上市公司业务具有一定相似度。同时,我们还选取了公司业务涉及背膜(但占比较小)的上市公司乐凯胶片(6000135.SH)、高盟新材(300200.SZ)、回天新材(300041.SZ)作为参照。以2013年每股收益及2014年8月25日(T-3日)收盘价计算,可比上市公司2013年静态市盈率均值为52.59倍,具体如下:

证券代码公司简称2014-08-25

(T-3日)

2013年EPS

(元/股)

2013年PE(倍)
002610爱康科技19.150.03638.33
002623亚玛顿21.260.3855.95
300274阳光电源18.980.2867.79
600135乐凯胶片11.600.07165.71
300200高盟新材12.580.2354.70
300041回天新材16.910.5331.91
平均值52.59

注:爱康科技与乐凯胶片其PE超过100倍故不列入统计。

资料来源:Wind资讯

4、有效报价对象和发行价格确定过程

(1)发行价格的确定过程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的剩余报价及申购情况,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所处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市场情况、募集资金需求、老股转让计划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16.42元/股。

(2)有效报价对象确定过程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按照申购价格由高到低排列,确定有效报价投资者,同时确定可参与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名单及有效申购数量,有效报价投资者的数量不少于10家。本次网下发行的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为37家,对应的配售对象为77家,对应的有效申购数量之和为111,930万股,对应的有效申购倍数为58.30倍,其中自愿设定12个月限售期的申购量为56,000万股。成为有效报价对象的投资者均可参与申购。

有效报价对象应按其可申购数量参与申购,并按照其可申购数量进行申购缴款。有效报价对象名单及可申购数量见下表:

序号投资者名称配售对象名称申报价格(元)拟申购数量自愿限售期可申购数量
(万股)(月)(万股)
1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企业年金计划16.4385012850
2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国投瑞银新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16.4390012900
3天治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天治核心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16.4390012900
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电信集团公司企业年金计划16.4397012970
5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工银瑞信基金理财计划专户16.431,000.00121,000.00
6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企业年金计划16.431,000.00121,000.00
7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企业年金计划16.431,000.00121,000.00
8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稳健回报集合资产管理计划16.431,000.00121,000.00
9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全国社保基金五零三组合16.431,200.00121,200.00
10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中信集团公司企业年金计划16.431,210.00121,210.00
11天治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天治趋势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16.431,230.00121,230.00
12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全国社保基金一零四组合16.431,500.00121,500.00
13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华夏优势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16.431,500.0001,500.00
1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理财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16.431,720.0001,720.00
15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贵宾定制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16.431,800.0001,800.00
16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国投瑞银美丽中国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16.431,920.0001,800.00
17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统筹外福利负债基金中信组合16.431,920.0001,800.00
18江苏瑞华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瑞华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自有资金投资账户16.431,920.0001,800.00
19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账户16.431,920.0001,800.00
20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宝盈祥瑞养老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16.431,920.0001,800.00
21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16.431,920.0001,800.00
22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全国社保基金一零七组合16.431,920.0001,800.00
23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幸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能险16.431,920.0001,800.00
24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银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16.431,920.0001,800.00
25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银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16.431,920.0001,800.00
26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银持续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16.431,920.0001,800.00
27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账户16.431,920.0001,800.00
28中远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中远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自营账户16.431,920.0001,800.00
29中船重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中船重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自营账户16.431,920.0001,800.00
30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企业年金计划16.431,920.0001,800.00
31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工银瑞信基金公司-农行-中国农业银行离退休人员福利负债16.431,920.0001,800.00
32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统筹外福利资金集合计划16.431,920.0001,800.00
33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申万菱信新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16.431,920.0001,800.00
34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账户16.431,920.0001,800.00
35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6.431,920.0001,800.00
36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中国人寿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16.431,920.0001,800.00
37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传统普保产品16.431,920.0001,800.00
38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中国人寿股份有限公司-分红-团体分红16.431,920.0001,800.00
39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中国人寿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个人分红16.431,920.0001,800.00
40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账户16.431,920.0001,800.00
41西部信托有限公司西部信托有限公司自营账户16.431,920.0001,800.00
42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全国社保基金四一八组合16.431,920.0001,800.00
43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账户16.431,920.0001,800.00
44上海电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上海电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自营账户16.431,920.0001,800.00
45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自营账户16.431,920.0001,800.00
46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欧新趋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16.421300130
47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平安大华-凯石2号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16.422100210
48陕西华商传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陕西华商传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6.422500250
49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国泰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16.422500250
50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民族金扬帆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16.422500250
51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民族金港湾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16.422500250
52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德邦基金-德星价值精选绝对收益1号资产管理计划16.422600260
53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自营账户16.423000300
54太平洋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太平洋卓越财富二号(平衡型)16.423600360
55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平安大华-凯石1号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16.424600460
56陈学赓陈学赓自有资金投资账户16.425000500
57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自营投资账户16.425000500
58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欧新蓝筹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16.426000600
59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国泰安康养老定期支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16.426000600
60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欧成长优选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16.426700670

61中邮创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邮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16.421,100.0001,100.00
62昆仑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昆仑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自营投资账户16.421,500.0001,500.00
63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自营账户16.421,600.0001,600.00
64中邮创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邮创业-华夏银行-灵活配置1号资产管理计划(网下配售资格截止2015年7月4日)16.421,800.0001,800.00
65开源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开源证券有限责任公司16.421,920.0001,800.00
66中邮创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邮核心竞争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16.421,920.0001,800.00
67天津远策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新疆远策恒达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6.421,920.0001,800.00
68中邮创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邮核心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16.421,920.0001,800.00
69太平洋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能—团体万能16.421,920.0001,800.00
70太平洋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能—个人万能16.421,920.0001,800.00
71太平洋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团体分红16.421,920.0001,800.00
72太平洋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个人分红16.421,920.0001,800.00
73太平洋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16.421,920.0001,800.00
74太平洋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16.421,920.0001,800.00
75太平洋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托管理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集团本级-自有资金16.421,920.0001,800.00
76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国泰浓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16.421,920.00121,800.00
77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国泰民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16.421,920.00121,800.00

5、预计募集资金量和老股转让资金量

按16.42元/股的发行价格和2,349万股的新股发行股数计算,本次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为38,570.58万元。扣除发行费用3,570.58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35,000万元,发行人将全部投资于发行人的募投项目。所有募集资金将存入募集资金专户,主承销商、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将与发行人一起对全部募集资金进行三方监管。

按16.42元/股的发行价格和639万股的老股转让股数计算,本次预计老股转让资金为10,492.38万元,扣除承销费用660.62万元后的募集资金净额9,831.76万元划给老股东。发行人将不会获得老股转让部分所得资金。

二、本次发行股数、新股发行股数和老股转让股数的确定

1、本次发行股数的确定

根据《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所确定的老股转让原则和计算公式,本次发行、新股发行和老股转让的股数如下:

本次发行股份总数:2,988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

其中:

新股发行股数:2,349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

老股转让股数:639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公开发行的股份数量不低于公司发行后股份总数的25%。

2、回拨前网下、网上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股份总数为2,988万股(包括发行新股和老股转让)。其中,回拨前网下发行数量为1,80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60.24%;网上发行数量为本次发行数量减去网下最终发行数量。

3、老股转让的具体安排

本次转让老股的股东为发行前持股时间超过36个月的股东。鉴于公司发行前所有股东均满足老股转让的条件,经全体原股东协商确定,原股东将按照下述公式计算确定各自的老股转让数量,即:某一原股东公开发售老股数量=本次老股转让总数量×本次发行前该股东所持股份占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公司股东除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外的其他股东公开发售股票数量如出现小于1股的情况,则按取整数处理,相应的余股由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集中发售。具体老股转让安排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老股最大可转让数量(万股)老股最大可转让数量占比(%)实际老股转让数量(万股)
1张育政275.040042.975274.6103
2林建伟183.360028.65183.0735
3江小伟122.240019.10122.0490
4颜玲明30.56004.77530.5122
5苏州普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28.80004.5028.7550
合计 640.0000100.00639.0000

本次公开发售股份后公司股权结构未发生重大变化,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生产经营产生影响。本次公开发售老股产生的相关发行承销费用由发售老股的股东承担,从其转让老股所得资金中扣除。

三、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1、股票种类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A股),每股面值1.00 元。

2、发行数量和发行结构

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2,988万股。其中,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1,800万股,为本次发行数量的60.24% ;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1,188万股,为本次发行数量的39.76%。

3、发行价格及对应的市盈率

(1)16.83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核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13年净利润除以本次公开发行前的总股数计算);

(2)20.95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核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13年净利润除以本次公开发行后的总股数计算)。

4、网下发行申购缴款时间

2014年8月28日(T日)8:30-15:00;有效到账时间15:00之前。

5、网上发行申购时间

2014年8月28日(T日)9:15-11:30、13:00-15:00。

6、本次发行的重要日期安排如下:

日期发行安排
2014年8月20日

(周三)

12:00网下投资者截止备案(协会)

16:00前网下投资者报送核查材料电子版本

2014年8月21日

(周四)

初步询价起始日(9:30开始)

初步询价(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

2014年8月22日

(周五)

初步询价(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
2014年8月25日

(周一)

初步询价(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

初步询价截止日(15:00)

2014年8月26日

(周二)

确定发行价格、可参与网下申购的投资者名单及其有效申报数量

刊登《网上路演公告》

2014年8月27日

(周三)

刊登《发行公告》、《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网上路演

2014年8月28日

(周四)

网下申购缴款日(9:30~15:00;有效到账时间 15:00之前)网上发行申购日(9:15~11:30,13:00~15:00)
2014年8月29日

(周五)

网下、网上申购资金验资

确定网下配售结果

2014年9月1日

(周一)

网上摇号抽签

网下申购多余款项退还

2014年9月2日

(周二)

刊登《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网上申购资金解冻


注:

(1)T日为发行申购日;

(2)如因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系统故障或非可控因素导致网下投资者无法正常使用其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进行初步询价或网下申购工作,请投资者及时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联系;

(3)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其他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发行,主承销商及发行人将及时公告,修改发行日程。

四、网下发行

1、参与对象

经主承销商确认,本次发行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为77个,其对应的有效申购量为111,930万股,对应的有效申购倍数为58.30倍,其中自愿设定12个月限售期的申购量为56,000万股。具体名单及有效申购数量请见“一、初步询价结果及定价依据”之“4、有效报价投资者和发行价格确定过程”。

2、网下申购

(1)缴款时间为:2014年8月28日(T日)8:30~15:00。

(2)参与网下申购的网下投资者必须足额、及时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网下发行资金专户划付申购资金(申购资金=发行价格×可申购数量),并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①有效报价对象的申购数量应按本公告列出的可申购数量参与申购;

②有效报价对象应当使用在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备案的银行账户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在结算银行开立的网下发行银行账户划付申购资金,并应当保证在最终资金划付时点有足额资金用于新股申购。有效报价对象向网下发行银行账户划付申购资金应于同一银行系统内划付,不得跨行划付。

③有效报价对象应确保资金在2014年8月28日(T日)当日15:00之前到达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网下发行资金专户,该日15:00之后到账的均为无效申购。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银行账户信息表如下:

开户行开户名称银行账号
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分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4000023029200403170
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分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44201501100059868686
中国农业银行深圳分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41000500040018839
中国银行深圳分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777057923359
招商银行深纺大厦支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755914224110802
交通银行深圳分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443066285018150041840
中信银行深圳分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7441010191900000157
兴业银行深圳分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337010100100219872
中国光大银行深圳分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38910188000097242
中国民生银行深圳分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1801014040001546
华夏银行深圳分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4530200001843300000255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深圳分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79170153700000013
广发银行深圳分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102082594010000028
平安银行深圳分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0012400011735
渣打银行深圳分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000000501510209064
上海银行深圳分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0039290303001057738
汇丰银行深圳分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622296531012
花旗银行深圳分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1751696821
北京银行深圳分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00392518000123500002910

注:可登录“http://www.chinaclear.cn-法律规则-业务规则-清算与交收-深圳市场”查询。

(3)参与申购的有效报价对象应在划款备注栏注明该笔申购资金的资金明细账户及新股代码,本次网下发行申购划款备注栏的备注格式为:“B001999906WXFX300393”。

(4)有效报价对象在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一旦提交申购,即被视为向主承销商发出正式申购要约,具有法律效力。

3、网下配售原则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回拨后网下最终发行数量及参与网下申购投资者的有效申购结果协商确定最终网下配售结果。如网下有效申购总量大于回拨后网下最终发行数量,则按以下原则进行配售:

(1)投资者分类

有效报价投资者确定以后,主承销商将对参与申购的网下投资者进行分类,同类投资者将获得相同的配售比例,投资者分为三类:将公募基金和社保基金划分为A 类,企业年金和保险产品划分为B类,其他投资机构及个人划分为C类。

(2)本次公开发行中老股转让数量大于零的配售原则

①首先将回拨后(如有)扣除老股转让数量后的网下新股发行数量(以下简称“网下新股发行数量”)的40%向A类无锁定申购量同比例配售;其次将一定比例(初始比例不高于10%)的网下新股发行数量向B类无锁定申购量同比例配售,最后将剩余可配售股份向A类和B类无锁定申购量的未获配部分以及C类无锁定申购量同比例配售。

②若 A 类无锁定的有效申购数量不足网下新股发行数量的40%时,其对应申购量全额获配;若B类无锁定的有效申购数量不足网下新股发行数量的一定比例(初始比例不高于10%)时,其对应申购量全额获配。

③首先将本次网下老股转让数量(具体数量详见《发行公告》)的40%向A类有锁定申购量同比例配售;其次将一定比例(初始比例不高于10%)的网下老股转让数量向B类有锁定申购量同比例配售,最后将剩余可配售股份向A类和B类有锁定申购量的未获配部分以及C类有锁定申购量同比例配售。

④若A 类有锁定的有效申购数量不足网下老股转让数量的40%时,其对应申购量全额获配;若B 类有锁定的有效申购数量不足网下老股转让数量的一定比例(初始比例不高于10%)时,其对应申购量全额获配。

⑤向B类优先配售的最终比例在初始比例的范围内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网下申购情况协商确定(具体比例详见《配售结果公告》),以确保A类的配售比例不低于B类的配售比例,B类的配售比例不低于C类的配售比例。

(3)本次公开发行中老股转让数量为零时,按照以下配售原则进行配售:

①首先将回拨后(如有)本次网下实际发行数量的40%向A类所有申购量同比例配售;其次将一定比例(初始比例不高于10%)的网下实际发行数量向B类所有申购量同比例配售,最后将剩余可配售股份向A类和B类申购量未获配的部分以及C类所有申购量同比例配售。向B类优先配售的最终比例在初始比例的范围内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网下申购情况协商确定(具体比例详见《配售结果公告》),以确保A类的配售比例不低于B类的配售比例,B类的配售比例不低于C类的配售比例。

②若A类的有效申购总量不足网下实际发行数量的40%时,其申购量全额获配;若B类的有效申购总量不足网下实际发行数量的一定比例(初始比例不高于10%)时,其申购量全额获配。

(4)零股的处理原则

在实施配售过程中,每个配售对象的获配数量取整后精确到1 股,产生的零股统一分配给A 类中申购数量最大的配售对象;若配售对象中没有A,则产生的零股统一分配给B 类中申购数量最大的配售对象;若配售对象中没有B,则产生的零股统一分配给C 类中申购数量最大的配售对象。当申购数量相同时,产生的零股统一分配给申购时间最早的配售对象。

(5)分类配售完成后,须确保A类获配数量占网下实际发行数量(含新股和老股)的比例不低于40%,B类获配数量占网下实际发行数量的比例不低于一定比例(初始比例不高于10%),且A类的配售比例不低于B类,B类的配售比例不低于C类。若有效配售对象中A 类、B 类的有效申购不足安排数量的,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可以向C 类配售剩余部分。

4、无效申购

有效报价对象划出申购资金的账户与在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登记备案的资金账户不一致、申购资金不足或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账的,其新股申购全部无效。不同有效报价对象共用银行账户的,由托管银行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供实际划拨资金的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名单。若申购资金不足或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账,没有包括在名单中的投资者的新股申购无效;若托管银行未能及时提供名单,且申购资金不足或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账,则共用银行账户的有效报价配售对象的新股申购全部无效。

5、多余款项退回

根据《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的规定,有效报价对象在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登记备案的银行账户为其网下配售申购余款退款的指定收款账户。

2014 年8月29日(T+1日)15:00 前,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根据主承销商提供的新股网下配售结果计算配售对象应退款项,并将相关数据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交主承销商。

2014 年9月1日(T+2日)9:00 前,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扣收新股认购款项,并发出付款指令,要求结算银行将剩余款项退至配售对象登记备案的收款银行账户。

6、中止发行

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发行人及主承销商将采取中止发行措施:

(1)申购日,网下实际申购总量未达网下发行股票总量;

(2)按事先约定的原则无法进行网下配售;

(3)在发行承销过程中,出现涉嫌违法违规或异常情形的,被中国证监会责令中止发行。

如发生以上情形,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中止发行并及时予以公告。中止发行后,在本次发行核准文件有效期内,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择机重启发行。

7、其他重要事项

(1)限售期安排:分为无限售期和自愿设定12个月限售期两种限售期安排,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

(2)验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将于2014年8月29日(T+1日)对获配的投资者网下发行申购资金的到账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

(3)律师见证:北京市海润律师事务所将对本次网下发行过程进行见证,并出具专项法律意见书。

(4)若投资者的持股比例在本次网下发行后达到发行人总股本的5%以上(含5%),需自行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本次网下发行申购款项在冻结期间产生的全部利息归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所有。

五、网上发行

1、网上申购时间

2014年8月28日(T日)9:15-11:30、13:00-15:00。

2、网上发行数量和价格

本次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主承销商在2014年8月28日(T日)9:15-11:30,13:00-15:00期间将网上初始发行数量1,188万股“中来股份”股票输入其在深交所的专用证券账户,作为该股票唯一“卖方”,以16.42元/股的发行价格卖出。

3、参与对象

(1)2014年8月28日(含T日)之前根据《创业板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暂行规定》及实施办法等规定,在深交所已开通创业板市场交易的自然人及机构投资者,且2014年8月26日(含T-2日)前20个交易日的日均持有市值1万元以上(含1万元)深交所上市股票市值的投资者均可参加网上申购,但参与本次初步询价的投资者及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2)投资者只能选择网下发行或者网上发行中的一种方式进行申购。凡参与网下询价的投资者,无论是否有效报价,均不能参与网上发行。若投资者同时参与网下申购和网上申购的,网上申购部分为无效申购。

4、申购数量和申购次数的确定

(1)投资者持有1万元以上(含1万元)深交所上市股票市值的,每5,000元市值可申购500股,不足5,000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每一个申购单位为500股,申购数量应当为500股或其整数倍,但申购上限不得超过本次网上初始发行数量的千分之一(11,500股)。对于申购数量超过申购上限的新股申购委托,深交所交易系统将该委托视为无效委托予以自动撤销,不予确认。

(2)投资者持有的市值以投资者为单位,按其2014年8月26日(含T-2日)前20个交易日的日均持有市值计算。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20个交易日的,按20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可同时用于2014年8月28日(T日)申购多只新股,对于申购量超过按市值计算的网上可申购额度,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对超过部分作无效处理。

投资者的同一证券账户多处托管的,其市值合并计算。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多个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

确认多个证券账户为同一投资者持有的原则为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的“账户持有人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以T-2日日终为准。

融资融券客户信用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投资者持有的市值中,证券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明细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证券公司持有的市值中。

(3)投资者参与网上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购,只能使用一个证券账户。每只新股发行,每一证券账户只能申购一次。新股申购委托一经深交所交易系统确认,不得撤销。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账户持有人名称”相同且“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相同的多个证券账户(以2014年8月28日(T日)账户注册资料为准)参与本次网上发行申购的,以深交所交易系统确认的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申购均为无效申购。

(4)持有深市证券账户的投资者均可参加网上申购,但以下账户除外:

①参与本次网下初步询价的投资者;

②无市值的证券账户;

③合并市值小于1万元的证券账户;

④不合格、休眠、注销的证券账户及法律、法规禁止者。

(5)投资者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申购程序

(1)办理开户登记

参加本次网上发行的投资者须持有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证券账户卡。尚未办理开户登记手续的投资者,必须在网上申购日的前两个工作日,即2014年8月26日(含T-2日)前办妥证券账户开户手续。

(2)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

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持有市值按其2014年8月26日(含T-2日)前20 个交易日的日均持有市值计算。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20 个交易日的,按20 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持有市值按其证券账户中纳入市值计算范围的股份数量与相应收盘价的乘积计算。

(3)存入足额申购资金

参与本次网上申购的投资者,可以在网上申购日2014年8月28日(含T日)前在与深交所联网的证券交易网点开立资金账户,并根据自己的申购量存入足额的申购资金。

(4)申购手续

申购手续与在二级市场买入深交所上市股票的方式相同,即:投资者当面委托时,填写好申购委托单的各项内容,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和资金账户卡(确认资金存款额必须大于或等于申购所需的款项)到申购者开户的与深交所联网的各证券交易网点办理委托手续。柜台经办人员查验投资者交付的各项证件,复核无误后即可接受委托。投资者通过电话委托或其他自动委托方式时,应按各证券交易网点要求办理委托手续。投资者的申购委托一经接受,不得撤单。

各地投资者可在指定的时间内通过与深交所联网的各证券交易网点,以发行价格和符合本公告规定的有效申购数量进行申购委托,并足额缴纳申购款。申购结束后,由主承销商会同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共同核实申购资金的到账情况,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结算系统主机根据实际到账资金统计有效申购数量和有效申购户数。

6、投资者认购股票数量的确定方法

(1)如网上有效申购的总量小于或等于本次网上发行量,不需进行摇号抽签,所有配号都是中签号码,投资者按其有效申购量认购股票;

(2)如网上有效申购的总量大于本次网上发行量,则由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结算系统主机按每500股确定为一个申报号,顺序排号,然后通过摇号抽签,确定有效申购中签申报号,每一中签申报号认购500股。

中签率=网上最终发行数量∕网上有效申购总量×100%

7、配号与抽签

若网上有效申购的总量大于本次网上实际发行量(当从网下向网上回拨时,网上实际发行量为1,188万股加回拨数量,相应增加中签号码个数),则采取摇号抽签确定中签号码的方式进行配售。

(1)申购配号确认

2014年8月29日(T+1日),各证券公司将申购资金划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结算银行账户。

2014年8月29日(T+1日)进行核算、验资、配号,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实际到账的有效申购资金划入新股申购资金验资专户。主承销商会同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及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申购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核查,并出具验资报告。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依实际到账资金确认有效申购,按每500股配一个申购号,对所有有效申购按时间顺序连续配号,配号不间断,直到最后一笔申购,并将配号结果传到各证券交易网点。凡资金不实的申购一律视为无效申购,将不予配号。

2014年9月1日(T+2日)向投资者公布配号结果。申购者应到原委托申购的交易网点处确认申购配号。

(2)公布中签率

主承销商于2014年9月1日(T+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公布中签率。

(3)摇号抽签、公布中签结果

2014年9月1日(T+2日)上午在公证部门的监督下,由主承销商和发行人主持摇号抽签,确认摇号中签结果,并于当日通过卫星网络将抽签结果传给各证券交易网点。主承销商于2014年9月2日(T+3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公布中签结果。

(4)确认认购股数

申购者根据中签号码,确认认购股数,每一中签号码只能认购500股。

8、结算与登记

(1)2014年8月29日(T+1日)至2014年9月1日(T+2日),全部申购资金由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冻结在申购资金专户内,所冻结的资金产生的利息,归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所有。有关申购资金冻结等事宜,遵从深交所、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定。

(2)2014年9月1日(T+2日)摇号抽签。抽签结束后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根据中签结果进行认购股数的确定和股东登记,并将有效认购结果发至各证券交易网点。

(3)2014年9月2日(T+3日),由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对未中签的申购款予以解冻,并向各证券公司返还未中签部分的申购余款,再由各证券交易网点返还投资者;同时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网上认购款项划至主承销商资金交收账户。主承销商在收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划转的认购资金后,依据有关协议将该款项扣除保荐承销等费用后划转到发行人指定的银行账户。

(4)本次网上发行的新股登记工作由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完成,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向主承销商或发行人提供股东名册。

六、发行费用

本次网下发行不向投资者收取佣金、过户费和印花税等费用。向投资者网上定价发行不收取佣金和印花税等费用。

七、发行人和主承销商

发行人:


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常熟市沙家浜镇常昆工业园区青年路
法定代表人:林建伟
联系电话:0521-52933702
传真:0512-52334544
联系人:钟雪冰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齐鲁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山东省济南市经七路86号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李玮
联系电话:0531-68889785
传真:0531-68889222

联系人: 资本市场部

发行人: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齐鲁证券有限公司

2014年8月27日

附表:全部报价明细表

投资者名称配售对象名称申报价格(元)拟申购数量(万股)自愿限售期
中钢投资有限公司中钢投资有限公司自有资金投资账户33.6410012
王萍王萍18.44192012
徐晓徐晓17.56192012
普凯(北京)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普凯(北京)资本管理有限公司17.5119200
梅林梅林16.910012
中国人保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英大泰和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能产品16.8719200
张志东张志东16.471000
齐立齐立16.472000
郑海若郑海若16.472000
完莉平完莉平16.4520012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证券兴鑫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16.452100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证券鑫享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16.4528012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证券鑫享3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16.456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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