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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8月27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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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002 证券简称:鸿达兴业 公告编号:临2014-065

 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14 年 8 月23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华人寿”)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之一,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将导致国华人寿持有公司股份比例超过5%。

 2、国华人寿取得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中国证监会核准。

 3、本次权益变动后,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将持有本公司6.94%股权。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一、 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1、本次权益变动的背景

 经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与国华人寿签订了《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国华人寿拟以现金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中的 52,700,922股。国华人寿取得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中国证监会核准。

 国华人寿认购的上述股份自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之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2、国华人寿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8号金茂大厦4层

 注册资本:28亿元

 法定代表人:刘益谦

 营业执照注册号码:310000000093588

 经营范围:人寿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各类人身保险业务;上述业务的再保险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保险资金运用业务;经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股东名称:上海汉晟信投资有限公司、上海合邦投资有限公司、上海日兴康生物工程有限公司、海南凯益实业有限公司、上海博永伦科技有限公司、新理益集团有限公司、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8号金茂大厦4层

 邮编:200121

 3、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公司总股本为 849,867,981 股,其中国华人寿持有公司15,453,350股股份,占比1.82%;该等股份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可上市流通时间为2014年12月11日;该等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等权利限制。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变更为981,620,286股,其中国华人寿将持有公司68,154,272股股份,占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6.94%。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二、所涉及后续事项

 国华人寿本次权益变动的其他情况详见公司于2014年8月27日刊登的《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国华人寿)》。

 特此公告。

 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八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002 证券简称:鸿达兴业 公告编号:临2014-066

 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

 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8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因工作人员疏忽,表头日期填写错误,现对相关内容作如下更正:

 原披露内容:

 非经营性资金往来

 ■

 经核查,2014年1-3月,公司子公司乌海化工与关联方乌海市新能源集团发展有限公司(简称“乌海新能源”)发生非经营性资金往来41,754.09万元,主要为根据银行关于客户贷款发放与支付管理规定发生的往来、接受关联方财务资助发生的往来、其他小额非经营性资金往来等。截至2014年4月末,乌海化工与乌海新能源等关联方非经营性往来已结清。2014年4月至本意见出具之日,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未发生非经营性资金往来。

 上述非经营性资金往来未对公司利益产生损害,未对公司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造成不利影响。

 更正为:

 非经营性资金往来

 ■

 经核查,2014年1-3月,公司子公司乌海化工与关联方乌海市新能源集团发展有限公司(简称“乌海新能源”)发生非经营性资金往来41,754.09万元,主要为根据银行关于客户贷款发放与支付管理规定发生的往来、接受关联方财务资助发生的往来、其他小额非经营性资金往来等。截至2014年4月末,乌海化工与乌海新能源等关联方非经营性往来已结清。2014年4月至本意见出具之日,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未发生非经营性资金往来。

 上述非经营性资金往来未对公司利益产生损害,未对公司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造成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八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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