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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8月27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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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2P不应“嫌贫爱富”
□本报记者 陈莹莹

 □本报记者 陈莹莹

 

 P2P正以迅猛的态势不断壮大,尤其是最近一年,大型P2P脱颖而出,数亿甚至几十亿资金规模的P2P平台也不鲜见。在庞大的资金规模、诱人的利益驱动下,P2P资金开始“嫌贫爱富”,频繁进入房地产、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

 不久前,红岭创投在其网站上发布“福建1号项目”发标公告,发标金额为2亿元,年化利率为17.5%,期限为18个月。随即市场各方纷纷质疑红岭创投发2亿大标是否有足够的风险控制能力。接着有网友爆料挖福建1号的贷款企业联合国际集团将2亿元用于投资的项目是福建“漳州澳洲风情园”项目。现实情况是,在许多资金规模较大的P2P平台上,这类项目并不鲜见,大部分借款期限在12-18个月,承诺给投资者的利息高达20%左右,而且借款项目通常极不清晰。据知情人士透露,类似的项目或标的多为“改装”过的,即把一些数额较大的项目拆分成几个或几十个小的标的,背后大部分都是房地产企业,最终资金都会金融房地产领域,资金规模上亿元也并非不可能。

 暂且不说目前房地产市场前景不明,就连不少银行的房地产贷款都深陷不良“泥潭”,P2P行业全员“狂欢”的背后,可还记得当年这一金融创新模式的发展初衷?

 P2P借贷平台的名字,即“peer to peer”或“person to person”的简写,意思是个人对个人。据了解,2006年度诺贝尔和平奖得主尤努斯博士于1983年创建格莱珉银行,通过开展无抵押的小额信贷业务和一系列的金融创新机制,不仅创造利润,而且还使成千上万的穷人尤其是妇女摆脱贫困。格莱珉银行不仅提供小额贷款,而且也鼓励小额存款,并通过格莱珉银行将这些存款发放给其他需要贷款的人,而这一模式就是最初的P2P金融雏形。而P2P平台在设立之初,也是作为传统金融体系的一种补充,主要为解决小微企业、个人、农户等融资难问题,作为推行普惠金融的一条重要途径。

 网贷之家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4年7月,国内已有P2P平台多达约1500家,而且每天还有几十家上线。但如此之多的平台,不论从运营模式、盈利方式都严重趋同,其核心问题还在于P2P平台未能认清自己的市场定位、追求盲目扩张。

 一方面,P2P本身就应定位于网上借贷信息平台,其特点在于金额小、单数多、期限短、利率高,区别于传统金融融资形式。房地产项目或基建项目本身并不符合这一行业的自身特点,且多数P2P平台本身根本就不具备足够完善的风险控制、识别体系。

 另一方面,记者走访东、中、西部多个省份,发现尽管有一定差异,但是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等仍存在较大融资需求,这无疑是P2P行业最为根本的市场。相关部门反复强调,包括P2P平台在内的互联网金融创新必须服务实体经济,不能伪创新、不能玩资金杠杆游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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