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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8月26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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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711 证券简称:盛屯矿业 公告编号:2014-070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

 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4年8月25日上午9点30分在厦门市金桥路101号(世纪金桥园)商务楼第四层公司会议室召开。

 本次大会采用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网络投票平台: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络投票时间:2014年8月2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的任意时间。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包括网络和非网络方式),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及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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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长陈东主持,以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公司全体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大会;部分高管列席本次会议。

 二、 提案审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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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律师见证情况

 北京大成(厦门)律师事务所庄宗伟、邹荣标律师认为:本次大会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主体资格、出席会议人员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上网公告附件

 北京大成(厦门)律师事务所关于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8月 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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