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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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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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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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宏观经济运行总体呈现平稳态势,但仍然存在下行压力,政府“稳增长,微刺激”的经济托底意图明显。在固定资产投资和房地产投资双双下滑的情况下,水泥市场需求整体偏弱。上半年,全国累计完成水泥产量11.44亿吨,同比增长3.60%,增速同比下降6个百分点。(数据来源:数字水泥网)
报告期,受固定资产投资增速放缓和水泥产能过剩、竞争加剧等影响,公司产销布局的东北、华北、西北、西南等区域市场供需矛盾仍比较突出,使公司水泥销售价格较去年同期下降8.90%。
报告期,公司对各大区水泥企业市场竞争力进行综合分析,根据各大区细分市场情况制定区域市场竞争策略,并严格监督各大区销售战略落实,实现核心市场全覆盖,市场占有率得到提高,实现水泥销量较去年增加17.41%;公司通过建立煤炭和备品备件统采业务新模式,降低采购成本;通过技术改造、现场指导及技术支持等一系列措施,设备可靠性、台时有所提升,主要能耗指标有所优化,水泥单位生产成本较去年同期降低10.10%。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年纳入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为66家,上年为65家。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证券代码:000401 证券简称:冀东水泥 公告编号:2014-047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七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于2014年8月13日以专人传达和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发出了关于召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十五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4年8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九名,实际出席董事九名,监事会成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张增光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对所列议案进行了审议,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九票同意 零票反对 零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2014年8月26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同意将公司经营范围中的“石灰石销售”修改为“石灰石、土、石料、石粉生产及销售”。
修改后公司的经营范围为:硅酸盐水泥、熟料及相关建材产品的制造、销售;塑料编织袋加工、销售;水泥设备制造、销售、安装及维修;相关技术咨询、服务、普通货运,货物专用运输(罐式);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禁止进出口的商品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在规定的采区内从事水泥用灰岩的开采;石灰石、土、石料、石粉生产及销售。
三、审议通过《公司章程修正案》
表决结果:九票同意 零票反对 零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2014年8月26日发布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章程修正案》。
表决结果:九票同意 零票反对 零票弃权
其中第二、三项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形式审议,召开股东大会事项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八月二十五日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正案
根据公司关于快速推进各矿山企业建设砂石骨料项目的工作安排,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现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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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项议案需经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形式通过。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八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