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2)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3)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14年上半年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基本与上年同期相比保持稳定:AKD原粉价格触底后开始逐步回升;其他造纸化学品销售规模增长较快,主要原材料成本上升,毛利率有所下滑;农药中间体销售收入保持较快增长;原料药车间投入生产,毛利率水平较好并逐步体现效益;医药中间体因为部分车间升级为原料药生产车间并开始规模化生产,因此医药中间体生产和销售规模有较大幅度下降。天安化工虽然产能没有有效发挥,效益尚未充分体现,但整合已经结束,未来将进入良性的发展轨道上。纳百园化工生产出于满负荷运作状态,产能利用率较高,盈利水平较高。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苏州天马精细化学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徐 敏
2014月8月25日
证券代码:002453 证券简称:天马精化 编号:2014-050
苏州天马精细化学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苏州天马精细化学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2014年8月14日以传真、专人送达、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14年8月25日在苏州高新区浒青路122号公司办公大楼二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公司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徐敏董事长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参与表决董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参加会议董事认真审议并经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01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8月26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201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刊登在2014年8月26日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上;
独立董事已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监事会对此议案发表了专项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8月26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4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2014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已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监事会对此议案发表了专项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8月26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
三、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
《关于公司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的公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已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保荐机构经过核查对此议案发表了保荐意见(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监事会对此议案发表了专项意见,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苏州天马精细化学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八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453 证券简称:天马精化 编号:2014-051
苏州天马精细化学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苏州天马精细化学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2014年8月14日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于2014年8月25日在苏州高新区浒青路122号公司办公大楼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金百鸣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参与表决监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参加会议监事认真审议并经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经审核后认为: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的要求;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8月26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201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刊登在2014年8月26日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上。
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4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经审核后认为:报告期内,公司终止和延期部分募投项目,符合各项目的新的市场形势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影响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展,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从根本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和存放符合《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决策程序规范,符合现行有关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未发生损害股东和公司的利益的情况。
《2014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全文刊登在2014年8月26日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上。
三、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的前提下,结合募集资金项目的工程进度,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短期(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低风险保本型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在决议有效期内1.8亿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有利于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最优化,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能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关于公司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苏州天马精细化学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四年八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453 证券简称:天马精化 编号:2014-053
苏州天马精细化学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苏州天马精细化学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8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子公司山东天安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安化工”)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短期(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低风险保本型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在决议有效期内1.8亿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负责办理相关事宜,授权期限自上次董事会(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闲置募集资金理财授权期限届满之日起(2014年7月15日)一年内有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3]598号文件核准,公司于2013年5月向8名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5,650,000股,价格为10.5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79,325,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3,360,498.7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65,964,501.30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由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3年5月31日出具的致同验字(2013)第320ZA0167号《苏州天马精细化学品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2、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鉴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由公司子公司天安化工和纳百园化工实施,公司将本次的募集资金对上述的实施主体进行了增资,根据上述有关规定,各实施主体开立了募集资金专户进行存储,并由本公司、实施主体与保荐机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根据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致同验字(2013)第320ZA0167号《苏州天马精细化学品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本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465,964,501.30元, 已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131,441,641.15元,帐面余额334,522,860.15元(不含存放期间利息收入)。
截至2014年6月30日,募集资金累计使用27,104.84万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20,471.70万元。
二、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募集资金使用》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拟使用公司子公司天安化工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短期(不超过一年)低风险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1、理财产品品种
为控制风险,公司投资的品种为短期(不超过一年)的低风险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收益率明显高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是公司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益的理财规划。
公司确定投资的上述产品不涉及《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30号—风险投资》的规定。
2、决议有效期
自上次董事会(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闲置募集资金理财授权期限届满之日起(2014年7月15日)一年内有效。有效期内,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按不同限期组合购买理财产品,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
3、购买额度
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短期(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低风险保本型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在决议有效期内1.8亿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上述银行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如购买上述银行理财产品需开立产品专用结算账户,该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4、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负责办理相关事宜,具体投资活动由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5、前次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天马精化子公司天安化工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是根据公司经营发展和财务状况,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履行了必要的法定程序,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2、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短期理财,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
尽管银行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针对可能发生的投资风险,公司拟定如下措施:
1、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审计部为理财产品业务的监督部门,对公司理财产品业务进行审计和监督;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购买理财产品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募集资金使用》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短期理财业务管理制度(2013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也有利于提高现金管理收益,公司使用的闲置募集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短期(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低风险保本型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理财的单笔金额不超过1.8亿元,在决议有效期内1.8亿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
2、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的前提下,结合募集资金项目的工程进度,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短期(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低风险保本型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在决议有效期内1.8亿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有利于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最优化,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能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3、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天马精化子公司天安化工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天马精化子公司天安化工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运行和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2)保荐机构将持续关注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督促公司及其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在实际使用募集资金前履行相关决策程序,确保该资金的使用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切实履行保荐机构职责和义务,保障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并对募集资金实际使用及时发表明确保荐意见。
基于以上意见,华林证券对天马精化子公司天安化工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计划表示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保荐机构出具的《关于苏州天马精细化学品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天马精细化学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八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