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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8月25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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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1、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2)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

 (3)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14年1月23日,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借助A股上市的发展机会,增强了公司团队的客户服务能力,继续扩大媒介代理规模,同时致力于完善公司治理机制,加强公司内部控制,增强了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3,364.70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0.66%;实现营业利润4,155.26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14.62%;实现净利润3,196.27万元,比去年同期下降13.35%。

 (1)电视广告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成功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进一步提升了公司的知名度,增加了公司参加比稿的机会。面对直接客户和4A客户毛利率同时下降的困难,公司通过增强客户服务能力,优化媒介代理的资源配置,进一步提升了公司的业务规模,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2014年上半年电视广告营业收入比去年同期增长了21.48%。

 (2)户外广告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深入了与国内各大户外媒体公司的合作,加强了户外代理业务的销售,逐步建立起全国范围内的户外媒体供应体系。由于户外代理业务的毛利率低于自有资源,2014年上半年户外广告毛利率比去年同期下降幅度较大。

 (3)品牌管理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对品牌管理业务的客户群体进一步梳理,重点保留了行业知名度较高的优质客户,以有限的品牌管理团队更好地服务客户,提升了品牌管理业务的服务质量,增强了客户黏性,并成功深挖了部分客户的相关媒介需求,同时,公司尤为注重品牌管理团队的建设,逐步向为客户制定品牌战略、担任营销顾问的方向发展。

 (4)互联网广告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以“综合性数字互动业务代理为主,辅以大数据为基础的精准投放”的发展模式,通过自身团队建设进行业务拓展,同时挖掘公司传统客户的互联网投放需求,扩大了互联网广告业务规模,为逐步实现互联网广告业务的规模效益奠定了基础。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证券代码:002712 证券简称:思美传媒 公告编号:2014-030

 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4年8月22日(周五)在杭州市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4年8月15日以专人、邮件、电话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现场参加董事5人,其他董事均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并表决,会议由董事会秘书潘海强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同意意见。

 《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公司201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8月22日

 证券代码:002712 证券简称:思美传媒 公告编号:2014-031

 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4年8月22日(周五)在杭州市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4年8月15日以专人、邮件、电话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由监事会主席王秀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该专项报告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201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特此公告。

 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4年8月22日

 证券代码:002712 证券简称:思美传媒 公告编号:2014-033

 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到账情况

 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31号)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21,329,878股(其中发行新股数量为12,351,509股,老股转让数量为8,978,369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5.18 元,发行新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11,010,996.62元(不含老股转让所得应归属于相关股东的资金),扣除相关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75,590,177.11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14年1月17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编号为(天健验〔2014〕9 号)的《验资报告》。

 (二) 2014年半年度募集资使用情况及期末余额

 截至2014年0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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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专项使用。公司连同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官巷口支行(以下简称杭州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4年6月30日,公司有2个募集资金专户、2个定期存款账户和1个通知存款账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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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1。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 募集资金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媒介传播研发中心”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21,913,800.00元。截止2014年6月30日,上述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已全部置换完毕。置换事项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天健审[2014]2909号专项鉴证报告。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形。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披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且募集资金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形。

 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8月22日

 

 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4年1月-6月

 编制单位: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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