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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8月25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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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一)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二)基本情况简介

 ■

 ■

 二、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一)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千元

 ■

 注: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兖州煤业”、“公司”、“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本集团”、“集团”)于报告期增加合并了山东中垠物流贸易有限公司和中垠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财务报告。

 (二)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三、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

 (二)煤炭业务经营情况

 1、煤炭产量

 上半年本集团生产原煤3,670万吨,同比增加160万吨或4.5%;生产商品煤3,369万吨,同比增加202万吨或6.4%。

 上半年本集团煤炭产量如下表:

 ■

 2、煤炭价格与销售

 上半年国内外煤炭需求不振,本集团煤炭销售平均价格同比下降。

 上半年本集团销售煤炭5,942万吨,同比增加1,474万吨或33.0%。主要是由于:①公司煤炭销量同比增加232万吨;②外购煤销量同比增加1,217万吨。

 上半年本集团实现煤炭业务销售收入300.050亿元,同比增加57.436亿元或23.7%。

 上半年本集团煤炭销售情况如下表:

 ■

 3、煤炭销售成本

 上半年本集团煤炭业务销售成本为243.592亿元,同比增加54.868亿元或29.1%。主要是由于:①外购煤销售成本同比增加65.997亿元;②本集团通过实施“三减三提”等系列降本措施,境内外各经营主体的煤炭销售成本普遍下降。

 按经营主体分类的煤炭业务销售成本情况如下表:

 ■

 上半年公司煤炭业务销售成本为44.971 亿元,同比减少5.735 亿元或11.3%;吨煤销售成本为241.49元,同比减少69.34 元或22.3%。主要是由于:①通过实施“三减三提”措施,优化生产系统,降低材料消耗和减少用工人数,分别影响吨煤销售成本减少4.95元和15.63元;②塌陷费预提标准同比降低10元/吨,影响吨煤销售成本减少9.59元;③煤炭销量同比增加,影响吨煤销售成本减少6.27元;④动用安全生产费用和维持简单再生产费用储备,影响吨煤销售成本减少35.90元。

 上半年山西能化煤炭业务销售成本为1.412亿元,同比减少25,792千元或15.4%;吨煤销售成本为182.72元,同比减少80.50元或30.6%。主要是由于:①通过实施“三减三提”措施,优化生产系统,减少用工人数,影响吨煤销售成本减少21.03元;②煤炭销量同比增加,影响吨煤销售成本减少23.40元;③根据山西省政府有关规定,安全生产费用计提标准同比降低20元/吨,影响吨煤销售成本减少22.67元;暂停计提煤矿转产发展基金5元/吨、环境治理保证金10元/吨,影响吨煤销售成本减少16.71元;④动用安全生产费用储备,使吨煤销售成本减少6.28元。

 上半年菏泽能化煤炭业务销售成本为5.325亿元,同比增加15,979千元或3.1%;吨煤销售成本为315.12元,同比减少213.10元或40.3%。主要是由于:①通过实施“三减三提”措施,优化生产系统,降低材料消耗和减少用工人数,分别影响吨煤销售成本减少8.84元和15.17元;②煤炭销量同比增加,影响吨煤销售成本减少162.57元;③动用维持简单再生产费用储备,使吨煤销售成本减少13.75元。

 上半年鄂尔多斯能化煤炭业务销售成本为3.460亿元,同比减少1.748亿元或33.6%;吨煤销售成本为139.85元,同比减少55.51元或28.4%。主要是由于:①减少外包劳务支出,影响吨煤销售成本减少25.25元;②因煤炭销量减少,影响吨煤销售成本增加12.61元;③动用安全生产费用和维持简单再生产费用储备,使吨煤销售成本减少32.72元。

 上半年兖煤澳洲煤炭业务销售成本为28.566亿元,同比减少3.221亿元或10.1%;吨煤销售成本为404.45元,同比减少43.19元或9.6%。主要是由于:①澳元兑人民币汇率同比贬值,影响吨煤销售成本减少36.57元;②优化调剂使用设备,降低设备租赁费,影响吨煤销售成本减少7.50元。

 上半年兖煤国际煤炭业务销售成本为6.944亿元,同比增加20,552千元或3.1%;吨煤销售成本为283.33元,同比增加45.14元或19.0%。主要是由于:①澳元兑人民币汇率同比贬值,影响吨煤销售成本减少25.34元;②为应对市场不利局面,主动限产,使煤炭销量同比减少,影响吨煤销售成本增加64.70元。

 (三)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分析

 ■

 1、合并利润表科目变动分析

 上半年本集团营业收入为324.286亿元,同比增加62.406亿元或23.8%,主要是由于:①自产煤销量增加使销售收入同比增加16.625亿元,自产煤价格下降使营业收入减少25.776亿元;②外购煤销量增加使营业收入增加66.586亿元。

 上半年本集团营业成本为268.531亿元,同比增加62.767亿元或30.5%,主要是由于外购煤销量增加使营业成本增加65.997亿元。

 上半年本集团财务费用为8.061亿元,同比减少30.926亿元或79.3%,主要是由于报告期内汇兑收益为56,381千元,上年同期汇兑损失为31.085亿元。

 上半年本集团资产减值损失为1.307亿元,同比减少21.115亿元或94.2%,主要是由于上年同期计提无形资产减值损失20.996亿元,本报告期未计提无形资产减值损失。

 上半年本集团营业外收入为3.905亿元,同比增加3.613亿元或1,234.6%,主要是由于:①报告期内收到政府企业发展基金2.310亿元;②公司获得政府补贴同比增加90,097千元。

 上半年本集团所得税费用为52,583千元,上年同期为-13.072亿元,主要是由于上年同期产生的汇兑损失和计提的资产减值损失,影响所得税金额为-15.629亿元。

 上半年本集团研发支出为58,050千元,同比增加21,917千元或60.7%,主要是由于报告期内加大研发投入,使资本化研发支出同比增加30,110千元。

 2、合并现金流量表科目变动分析

 上半年本集团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出额为2.451亿元,同比减少10.551亿元或130.3%,主要是由于: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同比增加69.355亿元;②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同比增加80.444亿元;③支付的各项税费同比增加2.017亿元;④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同比减少1.208亿元。

 上半年本集团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出额为48.926亿元,同比增加4.287亿元或9.6%,主要是由于:①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同比增加1.252亿元;②受限存款和定期存款变化,使现金净流出额同比增加27.593亿元;③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同比减少28.707亿元;④收购资产和股权投资同比减少,使现金净流出额同比减少6.771亿元;⑤报告期内向格罗斯特煤炭有限公司(“格罗斯特”)原股东(不含来宝集团)支付了或有价值权证回购款14.492亿元。

 上半年本集团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入额为77.591亿元,上年同期净流出入额为7.272亿元,主要是由于:①报告期内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为117.736亿元。上年同期未发生该业务;②取得银行借款所收到的现金同比减少42.036亿元;③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同比增加10.537亿元;④支付现金股利同比减少3.196亿元。

 (四)重大事项

 购买银行理财产品

 经2014年3月21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批准,公司于2014年4月9日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邹城市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邹城市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邹城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兖州矿区支行、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燕山支行五家银行开展了保本理财业务,以自有资金购买了上述五家银行共计49亿元理财产品。投资期限均为3个月。投资类型分保本浮动收益和保本保收益两种类型。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已全部收回上述保本理财业务的本金和63,092千元收益,未发生涉讼情况。

 四、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一)会计会计政策变更

 本集团在2014年中期报告中提前执行了财政部新修订及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有关情况如下:

 1、长期股权投资

 根据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本集团将具有控制、重大影响的权益性投资及具有共同控制的合营企业权益性投资计入长期股权投资;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且不能按市场报价、公允价值等可靠计量的权益性投资按照金融工具进行核算。

 本集团根据该准则要求,将2013年末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38,503千元,追溯调整至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2、财务报表列报

 根据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准则及其应用指南要求,本集团修改了财务报表中的列报,包括将利润表中“其他综合收益”项目下增加“以后会计期间在满足规定条件时将重分类进损益”的项目与“以后会计期间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项目进行列报等。

 本集团根据该准则要求,修订了2014年中期财务报表中的列报,并对比较报表的列报也进行了相应调整,其结果如下:

 单位:千元

 ■

 对于其他新修订及颁布的准则,仅涉及对财务报告会计政策说明的影响。本集团在财务报告中对相关部分会计政策的描述进行了修订补充和披露。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本集团中国会计准则下的资产、负债、损益、现金流量等均不产生重大影响;对本集团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无影响。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批准。

 (二)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本报告期内,本集团无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三)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情况

 本集团于报告期增加合并了山东中垠物流贸易有限公司和中垠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财务报告。

 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李希勇

 2014年8月22日

 股票代码:600188 股票简称:兖州煤业 编号:临2014-040

 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兖州煤业”或“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8月8日以书面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4年8月22日在山东省邹城市公司总部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11名,实际出席董事11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出席会议的11名董事一致赞成,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批准《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兖州煤业2014年中期不进行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批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及调整有关项目和金额的议案》;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批准公司按照财政部2014年修订及新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等九项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会计政策变更:⑴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会计核算政策;⑵修改财务报表的列报;⑶对其他新修订及发布的准则,在财务报告中对相关会计政策的描述进行修订补充和披露;⑷批准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追溯调整有关项目和金额。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及追溯调整有关项目和金额,对公司中国会计准则下的资产、负债、损益、现金流量等均不产生重大影响,对公司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无影响。

 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有关详情请参见日期为2014年8月22日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该等公告刊载于上交所网站、香港联交所网站、公司网站及/或中国境内《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三、批准《关于向兖煤菏泽能化有限公司提供内部借款的议案》;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批准公司向控股子公司兖煤菏泽能化有限公司(“菏泽能化”)提供内部借款15亿元。

 菏泽能化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本公司持有其98.33%股权,主要负责本公司于山东省菏泽市巨野煤田的赵楼煤矿运营,以及万福煤矿的煤炭资源开发工作。

 四、通过《关于授权公司开展保本理财业务的议案》,提交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一)批准公司以自有资金开展余额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人民币的保本理财业务。

 (二)批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理层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的意见和建议,从维护公司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全权处理与上述理财业务有关的全部事项,包括但不限于确定理财合同条款,签署所涉及的合同及相关法律文件,办理理财业务各项手续。

 (三)本次授权期限为自审议本议案的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6个月。

 待具体实施有关保本理财业务时,公司将根据上市地监管规定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五、通过《关于向兖州煤业澳大利亚有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议案》,提交201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一)批准公司向兖煤澳洲公司提供1.87亿澳元信贷额度的融资担保。

 (二)批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监管机构的意见和建议,从维护公司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全权处理与上述融资担保业务有关的全部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确定具体担保合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担保额度、担保期限、担保范围、担保方式等,签署所涉及的合同及相关法律文件。

 2.办理与本次担保相关的材料申报及其他事宜。

 (三)本次授权期限为自审议本议案的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除上述授权人士可于授权期限内作出或授予与融资担保业务有关的任何要约、协议或决议而可能需要在授权期限结束后行使有关权力者外,该授权不得超逾上述期间。

 独立董事对本次融资担保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有关详情请参见日期为2014年8月22日的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公告,该等公告刊载于上交所网站、香港联交所网站、公司网站及/或中国境内《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六、批准《关于修改<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要求修订完善了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在董事会成员多元化政策方面的职责。

 七、决定召开公司201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8月22日

 股票代码:600188 股票简称:兖州煤业 编号:临2014-043

 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落实施行2014年财政部修订及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等九项企业会计准则,而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的变更。会计政策变更后,对相关项目进行了追溯调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中国会计准则下的资产、负债、损益、现金流等均不产生重大影响;对公司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无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14年,财政部修订及新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等九项企业会计准则,并于2014年7月1日开始实施。根据有关规定,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兖州煤业”、“公司”)在2014年中期报告中提前执行了上述企业会计准则,并对有关项目和金额进行了追溯调整。

 于2014年8月22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上,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批准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及调整有关项目和金额的议案》。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对本公司影响

 (一)长期股权投资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公司对中国会计准则下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政策进行调整:将具有控制、重大影响的权益性投资及具有共同控制的合营企业权益性投资计入长期股权投资;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且不能按市场报价、公允价值等可靠计量的权益性投资按照金融工具进行核算,并对前期相关科目进行追溯调整。具体调整情况是将2013年末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3850.3万元,追溯调整至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二)会计报表列报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准则及其应用指南,公司修改了财务报表中的列报,包括将利润表中“其他综合收益”项目下增加“以后会计期间在满足规定条件时将重分类进损益”的项目与“以后会计期间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项目进行列报等。

 公司根据该准则要求,修订了2014年中期财务报表中的列报,并对比较报表的列报进行了追溯调整,其结果如下:

 单位:千元

 ■

 (三)其他新修订及颁布的准则,仅涉及对财务报告会计政策说明的影响。公司在财务报告中对相关部分会计政策的描述进行了修订补充和披露。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及追溯调整有关项目和金额,公司中国会计准则下的资产、负债、损益、现金流量等均不产生重大影响;对公司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无影响。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会计师事务所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及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等九项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⑴调整了长期股权投资的会计核算政策;⑵修改了财务报表的列报;⑶对于其他新修订及发布的准则,在财务报告中对相关会计政策的描述进行了修订补充和披露。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追溯调整了有关项目和金额。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及追溯调整有关项目和金额,符合法律、法规及会计制度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对公司中国会计准则下的资产、负债、损益、现金流量等均不产生重大影响;对公司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无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公司会计师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及追溯调整事项出具了《关于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专项说明》,认为公司上述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四、备查文件

 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会计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专项说明。

 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8月22日

 股票代码:600188 股票简称:兖州煤业 编号:临2014-042

 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

 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兖州煤业”、“公司”、“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兖州煤业澳大利亚有限公司(“兖煤澳洲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1.本次担保金额:公司拟向兖煤澳洲公司提供1.87亿澳元信贷额度股东担保。

 2.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经股东大会批准,本公司对兖煤澳洲公司2009年收购原菲利克斯资源有限公司100%股权项目时美元贷款提供担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贷款余额28.4亿美元,由兖州煤业向兖煤澳洲公司提供19.25亿美元担保和65.45亿人民币担保。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

 ●本次担保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本次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兖煤澳洲公司重点建设项目资本性开支需求,确保兖煤澳洲公司安全现金余额,兖煤澳洲公司拟向中国工商银行悉尼分行申请1.87亿澳元保函及备用贷款额度。兖州煤业就上述融资安排向兖煤澳洲公司提供1.87亿澳元信贷额度股东担保。

 2014年8月22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兖州煤业澳大利亚有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议案》,并提交201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批准本次担保以下事项:

 1.批准公司向兖煤澳洲公司提供1.87亿澳元信贷额度的融资担保。

 2.批准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监管机构的意见和建议,从维护公司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全权处理与上述融资担保业务有关的全部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确定具体担保合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担保额度、担保期限、担保范围、担保方式等,签署所涉及的合同及相关法律文件。

 (2)办理与本次担保相关的材料申报及其他事宜。

 3.本次授权期限为自审议本议案的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除上述授权人士可于授权期限内作出或授予与融资担保业务有关的任何要约、协议或决议而可能需要在授权期限结束后行使有关权力者外,该授权不得超逾上述期间。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有关被担保人基本情况请见附表《被担保人兖州煤业澳大利亚有限公司基本情况表》。

 三、担保协议内容及担保对象情况

 目前,公司尚未签署担保协议。公司将根据融资安排以及公司实际情况,在担保期限内严格按照股东大会授权履行担保事项。

 三、董事会意见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包括独立董事)认为:向兖煤澳洲公司提供融资担保,有利于满足兖煤澳洲公司重点项目资本性开支需求;确保兖煤澳洲公司拥有安全现金余额,符合公司及附属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担保对象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兖州煤业持有其78%股权,能够有效控制和防范担保风险,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对外担保(均是为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提供)累计金额为366.83亿元,占公司2013年经审计净资产的89.1%。

 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

 五、备查文件

 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8月22日

 附表:《被担保人兖州煤业澳大利亚有限公司基本情况表》

 ■

 股票代码:600188 股票简称:兖州煤业 编号:临2014-041

 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会议,于2014年8月22日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6人,实际出席6人,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石学让先生主持。

 经出席会议监事一致赞成,会议审议批准了:

 一、《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4年半年报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未发现参与2014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二、《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及调整有关项目和金额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

 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及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等九项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⑴调整了长期股权投资的会计核算政策;⑵修改了财务报表的列报;⑶对于其他新修订及发布的准则,在财务报告中对相关会计政策的描述进行了修订补充和披露。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追溯调整了有关项目和金额。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及追溯调整有关项目和金额,符合法律、法规及会计制度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对公司中国会计准则下的资产、负债、损益、现金流量等均不产生重大影响;对公司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无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四年八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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