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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8月25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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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2)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3)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概述

 上半年,国内外经济下行压力依然存在,下游行业需求恢复缓慢,虽然水泥行业在基础设施建设和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带动下有所复苏,但钢铁、玻璃行业依旧形势严峻,加之耐火行业受产能过剩和成本高位运行的冲击,整体盈利能力难有明显改善。公司在大环境依然恶劣的情况下,坚持 “做精玻璃行业耐火材料、做优水泥行业耐火材料、做强钢铁行业耐火材料”的战略思想,力抓货款回收,控制投资规模,加强内部管控,努力开源节流,降本增效。

 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10.15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4.53%;实现利润总额3,007.80万元,同比增长11816.8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52.47万元,同比增长140.98%。

 玻璃窑用耐火材料业务板块:在稳定平板玻璃市场的情况下,积极开拓日用玻璃市场和国际市场,加强精细化管理和采购管理,推进一系列降本增效措施,产品销售毛利率有较大提升。上半年,玻璃窑用耐火材料业务板块实现营业收入2.07亿元,实现销售毛利3,595.89万元,同比增加1,244.77万元,销售毛利率较去年同期提高6.18%。

 水泥窑用耐火材料业务板块:重点加强内部市场协同,进一步加快向耐火材料综合服务商的转变,通过服务增加利润。上半年,水泥窑用耐火材料业务板块实现营业收入3.14亿元,同比增长8.35%,实现销售毛利10,102.80万元,同比增加918.03万元,销售毛利率较去年同期提高0.48%。

 钢铁用耐火材料业务板块:报告期内,公司进一步扩大功能性耐火材料和耐火材料总包业务,提高市场份额,上半年钢铁用耐火材料板块实现营业收入2.99亿元,同比增长48.27%,实现销售毛利6,753.37万元,销售毛利率较去年同期提高3.28 %。

 (2)核心竞争力分析

 公司近几年连续承担了十余项 “863”计划、重点科技支撑等国家重大项目,积累了丰富的研发经验和雄厚的研发实力,掌握环境友好、高抗侵蚀、复合材料等系列专利技术,研发优势使公司保持了在耐火材料创新方面的持续性,支撑公司始终站在行业科技最前沿;

 公司通过联合重组构建了玻璃、水泥、钢铁三大业务板块,不仅在经营机制方面实现了多元化,国有与民营优势互补,同时公司的产品结构和产业结构得到有效调整和优化,提高了抗风险能力和市场竞争力。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002066 证券简称:瑞泰科技 公告编号:2014-042

 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8月12日以专人送达、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于2014年8月22日上午在公司第二会议室采用现场表决的形式召开。

 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8人,独立董事刘俊勇因工作原因不能到会书面委托独立董事孔祥忠代为出席和表决。公司全体监事会成员、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长曾大凡先生主持,经认真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已经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的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本公告日同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刊登于本公告日同日的《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4-043。

 特此公告。

 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002066 证券简称:瑞泰科技 公告编号:2014-044

 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总数为1,078,86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67%;

 2、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为2014年8月27日。

 一、公司已发行股份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6]56号文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500万股于2006年8月23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公司总股本为6,000万股。

 根据2008年3月28日本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200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用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转增5股,公司总股本变更为9,000万股。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9]344号文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550万股,公司总股本变更为11,550万股。

 根据2012年5月12日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201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每10股派1.5元人民币现金,同时用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转增10股,公司总股本变更为23,100万股。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1、本次可上市流通限售股份持有人在公司上市公告书中承诺:山东张店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张店水泥”)持有公司股票3,741,318股,承诺其持有的2,909,914股公司股票自公司股份上市后锁定一年,于2007年8月24日起可上市流通;其持有的831,404股公司股票自2005年11月24日起锁定36个月,于2008年11月25日起可上市流通。

 张店水泥在招股说明书中做出的承诺与上市公告书中做出的承诺一致。

 2、公司股票上市后,张店水泥由于债务纠纷,经司法程序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划拨或过户给其他法人和自然人,包括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持有人郝玉芬(详情见本公告第四节说明)。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对其不存在违规担保。

 4、张店水泥未违反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所作的承诺。

 5、张店水泥和郝玉芬不存在其他承诺事项。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安排及情况说明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人数为2人,可解除限售股份数量1,078,86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467%。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2014年8月27日,具体情况如下:

 ■

 注1:郝玉芬未担任过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其持有的1,078,808股公司股票被司法冻结。

 四、本次可上市流通限售股份持有人情况说明

 本次可上市流通限售股份均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其中张店水泥为公司的发起人股东之一,2006年公司股票上市时,张店水泥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3,741,318股。后因债务纠纷,张店水泥经司法程序划拨给张红军、范宗春、李淑云三位自然人有限售条件股份442,460股。

 2007年8月23日,公司发布了《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07-018),截止2007年8月24日(公司股份上市后锁定一年的股票可上市流通日),山东张店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持有限售条件股份3,298,858股。

 ■

 2007年9月24日,张店水泥通知公司,张店水泥因债务纠纷,经司法程序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将2,532,107股分别过户给其债权人一家机构和7个自然人,划转情况如下:

 ■

 2007年9月28日,公司发布了《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07-026),自2007年10月9日起,下列持有人的股票可上市流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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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2007年9月28日郝玉芬持有的公司股票被司法冻结,依据相关规定,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未将自然人郝玉芬持有的294,950股解禁。

 截至2007年12月31日,张店水泥持有公司有限售条件股份766,751股,郝玉芬持有公司有限售条件股份359,603股。

 2008年4月15日,公司实施200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张店水泥持有公司有限售条件股份变更为1,150,126股,郝玉芬持有公司有限售条件股份变更为539,404股。

 2009年1月15日,经司法裁定张店水泥划转给山东科汇电气股份有限公司1,150,100股。自此,张店水泥持有公司有限售条件股份26股。

 2012年5月24日,公司实施201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每10股派1.5元人民币现金,同时用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张店水泥持有公司有限售条件股份变更为52股,郝玉芬持有公司有限售条件股份变更为1,078,808股。

 截止本公告日,张店水泥持有公司有限售条件股份52股,郝玉芬持有公司有限售条件股份1,078,808股。张店水泥和其债权人的债务纠纷已得到司法调解,并向公司提出了解除限售股份的申请。

 五、股本变动结构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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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2、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特此公告。

 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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