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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8月23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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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787 证券简称:中储股份 编号:临2014-052号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审理

 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涉案的金额:53,796,726.82元(二起案件本金合计)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尚未判决,暂无法判断影响

 近日,我公司天津新港分公司、控股子公司-广州中储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因为合同纠纷发生的诉讼案件如下:

 一、诉讼受理的基本情况

 (一)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新港分公司因为买卖合同纠纷向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起诉唐山市丰润区佑维钢铁有限公司、唐山市丰润区开为钢铁有限公司,要求被告支付货款和违约金。案件受理案号为(2014)二中民二初字第261号。

 (二)广州中储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因为买卖合同纠纷向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起诉天津冶金轧一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要求解除合同并让被告退还货款及赔偿损失。案件受理案号为(2014)二中民二初字第283、284、285、286、287、288号。

 二、案件基本情况

 (一)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新港分公司与唐山市丰润区佑维钢铁有限公司签订销售合同,后来唐山市丰润区佑维钢铁有限公司不履行付款义务,拖欠货款,唐山市丰润区开为钢铁有限公司与唐山市丰润区佑维钢铁有限公司为同一控制人企业,曾承诺对所有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鉴于此,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新港分公司向法院起诉要求唐山市丰润区佑维钢铁有限公司支付货款共计18,446,724.82元,并要求其支付违约金(从起诉至判决之日,每日千分之三计算),要求唐山市丰润区开为钢铁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二)广州中储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先后与天津冶金轧一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签订了6个《购销合同》,支付货款后,天津冶金轧一国际贸易有限公司逾期未交付任何货物。鉴于此,广州中储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向法院起诉,要求解除《购销合同》,并由天津冶金轧一国际贸易有限公司退还货款35,350,002元,并支付资金占用费4,380,000元及律师费等5,560,000元。

 三、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上述二起案件尚未判决,暂无法判断影响。

 特此公告。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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