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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8月23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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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粮屯河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公司简介

 ■

 二 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情况

 2.1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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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 截止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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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14年上半年,番茄行业市场逐步回暖,但食糖市场在供大于求的背景下延续跌势,食糖价格持续低位震荡。面对不断下跌的糖市行情,公司秉承“精细化、低成本、不断创新”的经营理念,“以客户为中心、科学的方法、艰苦奋斗”的核心价值观,通过加快低效、无效资产处置,优化资产结构,推进标杆管理工作,优化机制改革,简政放权,控制管理费用等各项工作,提升管理,提升业绩。本报告期,公司整体业绩实现小幅盈利。

 1、食糖业务

 食糖业务是公司的主营和核心业务,重点稳步发展。本报告期,公司重新优化、调整糖业事业部组织架构,新的组织架构有利于专业化、分模块管理,也有利于食糖业务整体发展,初步搭建未来协同发展平台,促使公司成为国内外有竞争力的糖业公司。公司食糖业务主要分国内自产糖、贸易糖和海外糖。

 国内自产糖:国内糖价延续低迷态势,产销率下降,自产糖2014年1-6月亏损较大。为应对食糖价格下跌的不利局面,在甜菜糖方面,公司积极应对市场环境变化,调整销售策略,加大高利润疆内区域市场销售比例,提高产品利润率。在蔗糖方面,公司依据当地形势,以自销贸易商与大终端客户销售为主,自销贸易商多采用工厂现款现货模式采购减少了物流发运损耗,减少了货款账期造成的资金成本,提高了利润空间。同时,实施标杆管理,寻找差距,以对标项目为突破口,促进“对标工作”常态化,通过对标提升管理,提升业绩。

 贸易糖:一方面加大食糖贸易量,积极拓展第三国贸易,另一方面运用期现结合,锁定利润。2014年1-6月累计实现近亿元的利润,盈利势态良好。

 海外糖:2014年上半年,Tully公司获得了对工厂份额食糖自主营销的权利,并通过香港平台销售,扩大了食糖贸易规模优势。因榨期推迟,Tully公司2014年1-6月主要是费用,待下半年实现销售。

 2、番茄业务

 2014年上半年,番茄酱市场逐步回暖,公司番茄业务整体扭亏为盈。

 本报告期,公司番茄事业部继续强化以销定产、季产年销,加快存货周转,调整销售策略,细分目标市场,优化客户结构,合理规划市场。同时,加强与标杆企业对标,提升管理。

 本报告期,公司采取控制自种面积,加大社会合作机采面积,保持一定人工采收面积,形成自种农业、合作机采、人工采收三种模式并存的原料保障体系。对于合作种植全程技术指导和培训,并提供农药等农资、协调贷款等服务。对于自由种植农户收取合同履约金及合同履约服务费奖励等措施。并组织召开现场观摩会,动员农户加强早期原料田管,促苗早发、早熟,延缓晚期原料田管、施肥工作,并做好病虫害防治工作,为保证番茄原料丰产、优质奠定了基础。

 3、资产处置

 为进一步剥离低效无效资产,加快公司资产周转和使用效率,公司上半年处置拍卖乌市南湖房产、海南三亚等房产,组织评估公司评估和拍卖分子公司闲置机器设备及废旧物资、车辆等,合计实现净收益780.83万元。

 4、投资收益

 新疆水泥行业市场下滑,公司参股公司屯河水泥累计投资收益-2128.81万元,同比减

 少收益2537.70万元。

 截止本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121.38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60.03亿元。

 2014年1-6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8.23亿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减少23%,主要是:本报告期食糖价格下跌较大,销量下降导致收入减少9.75亿元;番茄酱销售价格虽回升,但销量减少46.78%,导致番茄收入下降1.21亿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677.66万元,同比上年利润下降86.76%,主要是本报告期食糖价格下跌幅度较大,盈利能力大幅下降,联营企业屯河水泥投资收益大幅减少所致。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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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同比收入减少11.42亿元,主要是食糖价格下跌较大,及销量下降,导致收入减少9.75亿元;番茄酱销售价格虽升高,但销量减少46.78%,导致收入下降1.21亿元。

 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本报告期食糖、番茄酱销量下降带来成本总额减少。

 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本报告期番茄酱、食糖销量减少导致销售费用减少。

 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本报告期人工工资增长所致。

 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本报告期贷款减少利息减少。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本报告期贸易糖销售收入下降,回收及支出资金减少。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上年同期定向增发资金到位,在当期投资支付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上年同期定向增发资金到位,偿还借款同比较多所致。

 (二) 行业、产品或地区经营情况分析

 1、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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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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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 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4.1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未发生变化。

 4.2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4.3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财务报表合并范围未发生变化。

 董事长:夏令和

 中粮屯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八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737 证券简称:中粮屯河 公告编号:2014-047号

 中粮屯河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粮屯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的通知以电话、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会议于2014年8月2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9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本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中粮屯河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公司临2014-049号《中粮屯河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开挂牌转让中粮屯河喀什果业有限公司100%股权

 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通过北京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所持中粮屯河喀什果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喀什果业”)100%股权,以评估结果作为定价基础,同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与本次股权转让的各项具体事宜。

 本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开挂牌转让中粮屯河奎屯番茄制品有限公司98.85%

 股权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通过北京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所持中粮屯河奎屯番茄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奎屯番茄”)98.85%股权,以评估结果作为定价基础,同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与本次股权转让的各项具体事宜。

 本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开挂牌转让中粮屯河新源糖业有限公司部分资产的

 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通过北京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中粮屯河新源糖业有限公司位于新源县肖尔布拉克街36号14927.3㎡住宅用地及房屋等资产(以下简称“新源资产”),以评估结果作为定价基础,同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与本次股权转让的各项具体事宜。

 本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因喀什果业、奎屯番茄及新源资产的评估工作正在进行中,待上述报告出具后,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履行相应程序。

 第三、第四及第五项议案中关于挂牌转让的详细内容见公司临2014-050号《中粮屯河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开挂牌出售资产的公告》。

 特此公告。

 中粮屯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八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737 证券简称:中粮屯河 编号:临2014-050号

 中粮屯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开挂牌出售资产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拟公开挂牌转让中粮屯河喀什果业有限公司100%股权、中粮屯河奎屯番茄制品有限公司98.85%股权及中粮屯河新源糖业有限公司位于新源县肖尔布拉克街36号14927.3㎡住宅用地及房屋等资产。

 ? 本次转让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2014年8月21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此项资产出售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交易概述

 1、中粮屯河喀什果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喀什果业”)是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拟通过北京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持有的喀什果业100%股权,以评估结果作为定价基础。

 2、中粮屯河奎屯番茄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奎屯番茄”)是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拟通过北京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持有的奎屯番茄98.85%股权,以评估结果作为定价基础。

 3、中粮屯河新源糖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源糖业”)是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拟通过北京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新源糖业位于新源县肖尔布拉克街36号14927.3㎡住宅用地及房屋等资产,以评估结果作为定价基础。

 本次股权及资产出售采取公开挂牌转让方式,转让的交易对象和交易价格尚不能最终确认,公司将在挂牌交易程序结束后,根据挂牌成交结果另行公告本次转让具体情况。

 二、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简介

 1、公司持有的喀什果业100%的股权

 喀什果业成立于2003年1月2日,法定代表人余天池,经营范围包括果蔬加工、销售及相关信息服务、自产产品及技术的生产、出口;科研所需原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及其配件的进口;包装材料、低值易耗品及材料的销售;种子(不再经分装的种子销售)、肥料、农膜的销售。

 截止2014年6月30日,喀什果业经审计的资产总额3,236.53万元,负债总额为358.57万元,所有者权益合计为2,877.96万元。

 2、公司持有的奎屯番茄98.85%的股权

 奎屯番茄是公司控股子公司,成立于2000年8月8日,注册资本为2000万元,由公司和新疆奎屯创业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共同出资,持股比例分别为98.85%、1.15%。法定代表人韩启新。经营范围: 番茄制品的生产、销售。不再分装的包装种子销售。一般经营项目:番茄种植。塑料制品的生产、加工、销售及租赁。化肥、农膜的零售。

 截止2013年12月31日,奎屯番茄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3,156.95万元,负债总额为140.93万元,所有者权益合计为3,016.02万元。

 3、公司子公司新源糖业拥有的位于新源县肖尔布拉克街36号14927.3㎡住宅用地及房屋等资产。

 新源糖业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本次拟出售的资产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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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权属情况说明

 公司对此次拟转让资产拥有清晰完整的权属,拟转让资产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存在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本次转让涉及喀什果业、奎屯番茄原有职工,由公司负责分流及安置。

 三、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资产出售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需要,有利于优化公司资产结构,提高公司资产运营效率,集中资源做强公司主业,提升公司市场竞争力,符合公司和股东利益。

 本次出售将为公司带来一定的收益,对公司本年度利润有一定的影响。

 公司将根据交易进展情况及时披露有关信息。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中粮屯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八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737 证券简称:中粮屯河 公告编号:2014-049号

 中粮屯河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中粮屯河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3]210号)核准,本公司于2013年4月28日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 1,046,271,929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认购价格为人民币4.5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77,100.00万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3,930.49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73,169.51万元。

 本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2013年4月28日,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3年5月2日出具了天职陕SJ[2013]490号《验资报告》。

 (二)本报告期使用金额及期末余额

 截至2014年6月30日,本公司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金额为人民币408,046.00万元,用于现金管理将暂时闲置的部分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余额为40,000.00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24,721.46万元(包括理财产品收益、存款利息)。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本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修订了《中粮屯河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5月修订)》(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该管理制度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批准。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前述监管规定及本公司管理制度,本公司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已于2013年5月20日与募集资金专户开户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根据《管理制度》要求,本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仅用于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用作其他用途。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4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存款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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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770,999,996.24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后,初始存放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746,199,996.24元。

 (四)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理财产品余额情况

 截至2014年6月30日,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理财产品的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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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购买理财产品的具体情况,详见三、(三)。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上证上字[2008]59号)使用募集资金。2014年半年度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参见本报告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项目预先投入及置换情况

 为紧抓市场机遇,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尽早发挥效益,公司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之前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了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截至2013年4月10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人民币 198,729.00 万元。

 2013年5月20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以本次募集资金193,546.00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其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投入自筹资金超过本次募集资金可用于该项目金额的部分不再置换。置换项目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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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实际投资建设情况,部分募集资金在一定时间内处于闲置状态。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适当增加收益、减少财务费用等目的,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规划和使用进度的情况下,2013年5月17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对不超过9.5亿元(含9.5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经2013年5月28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及2013年6月25日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将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调整为不超过7亿元人民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一年之内有效。经2014 年6月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将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调整为不超过6亿元人民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自董事会通过之日一年之内有效。具体明细如下:

 (1)公司于2013年5月22日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吉市支行签订协议,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9.50亿元购买中国农业银行“本利丰”定向(BFDG2013174)人民币理财产品。该产品已于2013年6月14日到期,收回本金9.50亿元,获得收益188.96万元。该笔募集资金已于2013年6月28日用于收购中粮集团旗下食糖进出口业务及相关资产。

 (2)公司于2013年6月27日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签订协议,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5,000.00万元购买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盆满钵盈”大客户版人民币理财产品,自2013年6月28日起息,已于2013年10月14日到期,收回本金5,000.00万元,获得收益93.95万元。

 (3)公司于2013年6月28日与中国建设银行新疆区分行签订协议,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3,500.00万元购买中国建设银行新疆区分行“乾元”保本型理财产品,该产品已于2013年8月4日到期,公司已收回本金3,500.00万元,获得收益18.91万元。就上述收回的3,500.00万元募集资金,公司又于2013年8月21日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黄河路支行签订协议,使用募集资金3,500.00万元购买了人民币“乾元”2013年第74期保本型理财产品。自2013年8月22日起息,已于2013年9月26日到期,收回本金3,500.00万元,获得收益15.10万元。

 (4)公司于2013年7月5日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黄河路北支行签订协议,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50,080.00万元购买中国银行“中银集富专享理财计划”理财产品,自2013年7月5日起息,已于2013年10月12日到期,公司已收回本金50,080.00万元,获得收益692.75万元。

 (5)公司于2013年7月9日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黑龙江路支行签订协议,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5,000.00万元购买汇利丰2013年第1709期对公定制人民币理财产品,该产品已于2013年8月19日到期,收回本金5,000.00万元,获得收益24.66万元。

 (6)公司于2013年8月13日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黄河支行签订协议,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5,700.00万元购买人民币“按期开放”银行理财产品。自2013年8月13日起息,已于2013年11月12日到期,收回本金5,700.00万元,获得收益59.73万元。

 (7)公司于2013年9月26日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3,500.00万元购买中国建设银行新疆区分行“乾元”保本型理财产品。自2013年9月26日起息,已于2013年10月30日到期,收回本金3,500.00万元,获得收益15.19万元。

 (8)公司于2013年10月14日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53,200.00万元购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河路北支行人民币“按期开放”理财产品。自2013年10月14日起息,已于2013年11月15日到期,收回本金53,200.00万元,获得收益185.25万元。

 (9)公司于2013年10月14日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5,000.00万元购买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人民币“广赢安薪”理财产品。自2013年10月14日起息,已于2013年11月14日到期,收回本金5,000.00万元,获得收益17.84万元。

 (10)公司于2013年11月15日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5,000.00万元购买了广发银行乌鲁木齐分行营业部人民币“广赢安薪”理财产品。自2013年11月15日起息,已于2014年2月17日到期,收回本金5,000.00万元,获得收益68.25万元。

 (11)公司于2013年11月15日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56,500.00万元购买了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河路北支行人民币“按期开放”理财产品。自2013年11月15日起息,已于2014年3月28日到期,收回本金56,500.00万元,获得收益1,029.38万元。

 (12)公司于2013年11月20日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3,500.00万元购买了中国建设银行新疆区分行“乾元”保本型理财产品。自2013年11月20日起息,已于2013年12月27日到期,收回本金3,500.00万元,获得收益17.12万元。

 (13)公司于2013年12月31日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2,679.00万元购买了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河路北支行人民币“按期开放”理财产品。自2013年12月31日起息,于2014年1月2日收回本金,获得收益 0.34万元。

 (14)公司于2014年1月2日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3500万元购买了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黄河路支行“乾元”保本型人民币理财产品2014年第1期。自2014年1月3日起息,于2014年2月10日到期,收回本金3500万元,获得收益18.95万元。

 (15)公司于2014年2月11日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3500万元购买了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黄河路支行人民币“乾元保本”理财产品2014年理财第25期。自2014年2月12日起息,于2014年3月30日到期,收回本金3500万元,获得收益22.05万元。

 (16)公司于2014年2月18日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5000万元购买了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广赢安薪”高端保本型(B款)人民币理财产品。自2014年2月18日起息,于2014年5月19日到期,收回本金5000万元,获得收益67.81万元。

 (17)公司于2014年3月31日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3500万元购买了中国建设银行新疆区分行“乾元”保本型理财产品2014年第30期。自2014年4月1日起息,于2014年5月6日到期,收回本金3500万元,获得收益16.11万元。

 (18)公司于2014年4月3日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40000万元购买了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黄河路北支行保本型理财产品。自2014年4月4日起息,于2014年9月29日到期。

 (19)公司于2014年4月3日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16500万元购买了中国银行乌鲁木齐市黄河路北支行保本型理财产品。自2014年4月4日起息,于2014年6月27日到期,收回本金16500万元,获得收益189.86万元。

 (20)公司于2014年5月7日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3500万元购买了中国建设银行乌鲁木齐黄河路支行人民币“乾元保本”理财产品2014年理财第54期。自2014年5月8日起息,于2014年6月19日到期,收回本金3500万元,获得收益17.32万元。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4年6月6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1)同意将“年产20吨番茄红素油树脂项目”节余募集资金986万元变更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变更原因:因该项目原计划建设20吨产能项目,已使用募集资金1,014.00万元建成年产10吨的项目,已暂时满足公司近期的生产经营需要,经公司慎重考虑,拟不再对该项目进行后续投资。(2)同意将“增资中粮屯河种业有限公司”项目募集资金5000万元变更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变更原因:由于公司主业聚焦于食糖加工和境内外贸易、番茄加工,提升主业的核心能力是公司目前战略重点。种业属于资金密集、技术密集型产业,具有投资周期长,投资大,投资回报不确定性大的特点。鉴于2013年以来,种业的市场环境发生了较大变化,国家大力扶持大型种业公司发展,鼓励种业公司的并购重组,这对于中小型种业公司的独立生存发展提出了新的挑战。在此情况下,本着对股东负责的态度,经公司慎重考虑,终止对中粮屯河种业有限公司增资。(3)同意将募集资金理财及利息收入合计3281.68万元变更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该议案已提交2014年6月27日召开的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截至2014年6月30日,上述资金还在募集资金专户。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本公司已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中粮屯河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四年八月二十一日

 附件1

 中粮屯河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止日期:2014年6月30日

 编制单位:中粮屯河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注4:该募集资金投向分散于各具体实施公司,是对原有项目的增量投入,并与原有项目重叠,由此产生的效益无法单独计量,项目所实现的收益体现在公司的整体业绩中。

 证券代码:600737 证券简称:中粮屯河 公告编号:2014-048号

 中粮屯河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

 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粮屯河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的通知以电话、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会议于2014年8月2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的监事5名,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5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半年度报告履行了相应的审议、审批程序,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201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粮屯河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四年八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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