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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8月23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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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

 二、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二)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三)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四)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1、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2、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三、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概述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推进业务转型,产品结构有一定改善,公司经营业务稳步发展。报告期内,公司经营团队认真贯彻“聚焦客户、产品和交付,推动川润健康向上”的2014年度经营主题,深入拓展行业领先客户、国际客户,积极发展战略合作客户,推动产品的持续优化、产品设计的标准化和新行业产品的开发,不断完善内部运营管理。

 报告期内,公司新增订单45,235.23万元,同比下降9.67%,其中液压系统新增订单同比增长102.38%,风电产品新增订单同比增长133.17%,成台锅炉新增订单同比下降85.43%;报告期公司进一步加强开拓新行业市场,新增订单6,775.00万元,同比增长39.26%。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05,877,361.99元,同比增长23.16%;实现净利润5,134,867.82元,同比增长86.64%。

 (二)主营业务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05,877,361.99元,同比增长23.16%,主要系公司风电产品收入大幅增长所致;营业成本333,602,950.44元,同比增长19.51%;实现净利润5,134,867.82元,同比增长86.64%,主要系报告期公司风电产品销售收入增长所致。

 1、主要财务数据同比变动情况

 单位:元

 ■

 2、公司回顾总结前期披露的经营计划在报告期内的进展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围绕“聚焦客户、产品和交付,推动川润健康向上”的经营主题,实现营业收入4.06亿元,完成年度目标(10亿元)的40.60%。

 (1)聚焦客户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推进总部领导、行业主导、区域协同、技术配合的团队协作拓展客户模式。通过及时调整客户维护策略,稳定了建材行业的领先份额;深入拓展了风电产品的领先客户和国际客户;大力发展在水工、火电、石化行业的领先客户;与客户多维度协同发展,逐步形成了品质客户梯队。

 (2)聚焦产品

 通过对标和与行业资深专家合作,推动公司产品持续优化;加强电站系统技术能力建设,与国内外成熟的设计院或设计团队建立起了紧密的合作,加强了技术力量;稳步推进公司主要产品设计标准化;基本完成太阳能水冷系统新产品开发。

 (3)聚焦交付

 为提升基于计划的采购、生产、物流交付能力。报告期公司成立了供应链管理部,完善供应链管理体系,规范采购行为,降低采购成本。报告期内,以项目为依托,逐步建立健全项目管理系统,逐步形成了有川润特色的项目管理体系。为应对风电产品订单大幅增长的交付需求,公司精心组织采购、生产、物流,提升交付能力。

 (4)推动健康向上的企业文化

 在公司内、外传播 “成就客户、精进求实、珍惜感恩” 的核心价值观,培养一点一滴、持续改善的精益制造文化。优化公司内刊《川润之声》稿件的编排,加入特刊、专栏等设置,传递市场、公司、员工之间的信息。定期开展“司情沟通会”,向员工传达公司最新管理情况,听取基层员工思想及建议,实现管理及技术的提升和改进。定期开展“质量与安全百日活动”,塑造精进求实的企业精神,推动公司安全与生产的标准化工作。公司党委组织全体党员参加“我为企业发展做什么”讨论活动,统一党员的思想认识,发挥好党员的先锋带头作用。

 (5)推进业务转型

 报告期内,公司采取积极措施应对宏观环境变化带来的经营压力,优化产品结构,推进业务转型。报告期内,明确公司战略定位“致力于成为领先的能源装备及服务提供商”,推进公司由设备制造商向系统解决方案服务提供商转型,聚焦能源,包括节能环保、高端能源装备制造及服务,拓展液压润滑风电的第三方维保服务、电站服务及能源工程服务。

 3、主营业务构成情况

 单位:元

 ■

 四、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一)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二)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三)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与上年相比本年(期)新增合并单位1家,原因为公司于2014年3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在香港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并于2014年5月完成川润(香港)国际有限公司的注册。

 (四)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罗丽华

 二○一四年八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272 证券简称:川润股份 公告编号:2014-030号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4年8月21日在公司自贡工业园办公楼317会议室召开。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于2014年8月11日以电话、邮件相结合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通知。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8人,实际参会董事8人,其中独立董事汪静波因出差无法参加现场会议,委托独立董事罗宏出席会议并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罗丽华女士主持,以投票方式进行表决,经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以投票方式进行表决,经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以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201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公司于2014年8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载的内容,《201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公司2014-032号公告(刊载于2014年8月23日的《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以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2014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1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公司2014-033号公告(刊载于2014年8月23日的《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以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规模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该议案出具了专门意见,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的相应意见详见公司于2014年8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载的内容。《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规模的公告》详见公司2014-034号公告(刊载于2014年8月23日的《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推选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副董事长魏炜先生因工作调动原因辞去公司副董事长、董事以及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同意推选常锋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关于副董事长辞职及提名补选董事的公告》详见公司2014-035号公告(刊载于2014年8月23日的《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2014年8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载的内容。

 本议案需提交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201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监事会对该议案发表了意见,详见公司于2014年8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载的内容。

 《关于201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详见公司2014-036号公告(刊载于2014年8月23日的《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六)以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关于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公司2014-037号公告(刊载于2014年8月23日的《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七)以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向招商银行成都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2013年度股东大会均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及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有关借款、担保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总额151,500万元人民币,其中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红牌楼支行的综合授信额度为15,000万元,授权有效期从2014年4月24日至2015年4月30日止。

 现根据公司实际经营需求,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招商银行成都分行红牌楼支行申请增加5,0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即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红牌楼支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增至20,000万元。其中,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为4,000万元(含),全资子公司四川川润动力设备有限公司和四川川润液压润滑设备有限公司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合计为8,000万元(含)。

 授信品种为:短期流动资金借款、中长期项目借款、银行保函、国内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国际、国内贸易融资及涉外信用证、涉外保函。

 为便于办理融资业务的相关手续,公司申请授权董事长全权代表公司审核并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各项法律文件,不再上报董事会进行审议表决,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招商银行成都分行红牌楼支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20,000万元,授权有效期:从2014年8月21日至2015年8月20日止。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4、国金证券关于川润股份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规模的保荐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8月23日

 证券代码:002272 证券简称:川润股份 公告编号:2014-031号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4年8月21日在公司自贡工业园办公楼317会议室召开。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于2014年8月11日以电话、邮件相结合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通知。本次会议应参会监事3人,实际参会监事3人,会议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小明主持,经投票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以投票方式进行表决,经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以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201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对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编制审议程序进行了全面了解和审核,审核意见如下:

 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201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客观反映公司2014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参与2014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严格遵守保密规定,无损害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行为发生。

 监事会及监事可以保证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监事会及其成员对2014年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二)以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2014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同意公司《募集资金 2014 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以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规模的议案》。

 1、公司《风电液压润滑冷却设备产业化基地技术改造项目》建设所形成的生产能力能够满足我公司目标市场的需求和后续的产品工艺研发。

 2、调整后的项目投资规模更加符合目前的市场需求,提高了项目的规模效率。

 3、公司董事会审议该议案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调整《风电液压润滑冷却设备产业化基地技术改造项目》的投资规模,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201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及公司资产实际情况,审议程序合法、依据充分。此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更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同意本次计提公司2013年资产减值准备。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4年8月23日

 证券代码:002272 证券简称:川润股份 公告编号:2014-033号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140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12年3月26日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7,860万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6.30元。截至2012年3月26日,本公司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495,180,000.00元,实际收到募集资金482,180,000.00元(已扣除证券承销费及保荐费用),减除相关发行费用2,180,000.0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480,000,0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验证,并由其出具[2012]京会兴验字第01010042号《验资报告》。

 截至2014年6月30日,本公司201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项目投入金额合计3,105.10万元,累计募集资金项目投入金额合计23,225.34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1,000.00万元,转为定期存款12,532.06万元;2014年半年度利息收入372.53万元,累计利息收入1,515.13万元;募集资金余额合计为2,757.83万元。

 募集资金项目投入情况如下:

 1、“年产500台(套)大型液压设备技术改造项目”:募集资金投资总额15,000.00万元,募集资金2014年半年度使用2,288.01万元,累计使用11,798.75万元,其中: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4,491.09万元;资金到位后,使用7,307.66万元,其中直接投入7,307.66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000.00万元。截至2014年6月30日,银行存款账户累计利息收入131.84万元,该项目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1,333.09万元.

 2、“风电液压润滑冷却设备产业化基地技术改造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27,000.00万元,募集资金2014年半年度使用817.09万元,累计使用5,426.59万元,其中: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454.53万元;资金到位后,使用4,972.06万元,其中直接投入4,972.06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9,000.00万元,转为定期存款12,532.06万元。截至2014年6月30日,银行存款账户累计利息收入1,383.29万元,该项目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1,424.74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并于2008年10月9日经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便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2012年4月19日,本公司、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川润液压润滑设备有限公司、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自贡盐都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根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规定,本公司一次或12个月以内累计从募集资金存款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5%(按照孰低原则确定)的,银行应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保荐代表人,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本公司授权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复印募集资金专户的资料。

 上述协议与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规定执行,不存在不履行义务的情形。

 截至2014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明细情况如下: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金额3,105.1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11,000.00万元;截至2014年6月30日,募集资金累计使用金额23,225.34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累计金额11,000.00万元,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信息披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且募集资金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形。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四年八月二十三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

 ■

 ■

 证券代码:002272 证券简称:川润股份 公告编号:2014-034号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

 部分募投项目投资规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规模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本次拟调整投资规模的募投项目为《风电液压润滑冷却设备产业化基地技术改造项目》;

 3、《风电液压润滑冷却设备产业化基地技术改造项目》投资规模拟由原计划的27,000.00万元调整为8,000.00万元。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140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于2012年3月26日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7,860万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6.30元。截至2012年3月26日,本公司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495,180,000.00元,实际收到募集资金482,180,000.00元(已扣除证券承销费及保荐费用),减除相关发行费用2,180,000.0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480,000,0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验证,并由其出具[2012]京会兴验字第01010042号《验资报告》。

 一、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该次募集资金原使用计划如下:

 ■

 注:项目建设期募集资金到位下一月度开始计算。

 本次调整投资规模的募集资金项目为《风电液压润滑冷却设备产业化基地技术改造项目》,本项目采用向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川润液压润滑设备有限公司增资方式,由川润液压负责组织实施。该项目计划投资27,000万元,其中建设投资24,500万元,铺底流动资金2,500万元。根据项目可研,项目建设期24个月,建成投产后次年达到生产能力的70%,第二年达到生产能力的100%。项目达产后可实现销售收入38,015万元,年均净利润5,125.99万元。

 本次调整后《风电液压润滑冷却设备产业化基地技术改造项目》募集资金投资规模由原计划27,000.00万元调整为8,000.00万元。

 二、拟调整募集资金投资规模的募投项目进展情况

 2013年4月2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资金投入计划的议案》,对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风电液压润滑冷却设备产业化基地技术改造项目》的投资进度进行调整,公司鉴于风电行业市场状况,将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由2014年4月延期至2015年4月。

 截至2014年6月30日,该项目累计募集资金投入金额5,426.59万元,完成计划投入金额的20.10%,其中固定资产投资2,926.59万元,铺底流动资金2,500.00万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9,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转为定期存款12,532.06万元。

 2013年度实现销售收入9,749.50万元,实现利润总额330.02万元,上交增值税及销售税金及附加449.29万元;2014年半年度实现销售收入8,971.28元,实现利润总额989.79万元,上交增值税及销售税金及附加454.76万元。预计该项目2014年年底实现全面投产。

 三、调整募投项目投资规模的原因分析

 经公司审慎研究后认为,根据目前及未来对该募投项目产品的市场配套加工产能及需求预测,公司决定调整工艺路线,为不形成过剩的产能,充分发挥投入资金的效益,有效利用社会资源,将部分非核心生产工序由自产调整为委外加工或委外采购。同时,该募投项目获得政府财政补贴3,174.00万元,已全额投入该项目建设。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经公司研究后决定将该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规模由原计划27,000.00万元调整为8,000.00万元。该项目调整募集资金投资规模后所形成的生产能力基本能够满足我公司目标市场的需求和后续的产品工艺研发。

 四、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

 调整该募投项目投资规模后,截至2014年6月30日,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22,956.80万元(含利息收入、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及转为定期存款的资金),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审慎研究并按照相关规定经审批同意后妥善使用。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调整募投项目投资规模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对调整募投项目投资规模的独立意见

 1、公司《风电液压润滑冷却设备产业化基地技术改造项目》建设所形成的生产能力能够满足我公司目标市场的需求和后续的产品工艺研发。

 2、调整后的项目投资规模更加符合目前的市场需求,提高了项目的规模效率。

 3、公司董事会审议该议案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调整《风电液压润滑冷却设备产业化基地技术改造项目》的投资规模,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对调整募投项目投资规模的独立意见

 1、公司《风电液压润滑冷却设备产业化基地技术改造项目》建设所形成的生产能力能够满足我公司目标市场的需求和后续的产品工艺研发。

 2、调整后的项目投资规模更加符合目前的市场需求,提高了项目的规模效率。

 3、公司董事会审议该议案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调整《风电液压润滑冷却设备产业化基地技术改造项目》的投资规模,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保荐机构对调整募投项目投资规模的保荐意见

 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的投资规模事宜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监事会也发表了明确的独立意见,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川润股份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的投资规模符合公司的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可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提高公司经营效益,符合全体股东利益。国金证券同意川润股份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的投资规模事宜。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国金证券关于川润股份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规模的保荐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8月23日

 证券代码:002272 证券简称:川润股份 公告编号:2014-035号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副董事长辞职及提名补选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4年8月21日,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副董事长魏炜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工作调动原因,魏炜先生申请辞去副董事长、董事以及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辞去该职务后,其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魏炜先生的辞职报告自2014年8月21日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

 魏炜先生的辞职不会影响公司相关工作的正常运作,公司对魏炜先生任职期间为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根据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推选常锋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 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附:常锋先生简历

 特此公告。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8月23日

 

 常锋先生简历如下:

 常锋,男,中国国籍,1967年出生。大学本科学历,经济师、中国注册会计师。曾任职于安徽省淮南市燃料总公司、安徽省淮南市地方税务局;2002年9月-2004年4月,任新疆汇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兼董事长助理;2004年6月-2006年9月,任安徽新中侨基建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2006年9月-2008年3月,任安徽九华山龙溪山庄酒店有限公司总经理;2007年11月-2014年3月12日,历任四川圣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常务副总经理、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兼总经理、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兼总经理。

 常锋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2272 证券简称:川润股份 公告编号:2014-036号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8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0号: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有关规定,将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对2013 年末存货、应收款项、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等资产进行了清查分析,对各类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应收款项回收的可能性,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需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具体计提情况如下表:

 单位:元

 ■

 (一)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公司本期增加计提坏账准备10,759,433.29元,计提依据为:

 1、根据公司会计政策,按照账龄法对常规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

 2、应收账款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2012年4月25日,本公司全资子四川川润液压润滑设备有限公司分别将应收武汉国测诺德新能源有限公司1,790,000.00元、1,161,000.00元债权转让给自贡双星机电制造有限公司和四川新海润泵业有限公司,四川川润液压润滑设备有限公司承担连带支付责任,但武汉国测诺德新能源有限公司未能按限定期限履行债权支付义务。根据2012年11月8日四川省自贡市大安区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2012)大民二初字第99号、第100号】,武汉国测诺德新能源有限公司承诺于2013年6月30日前将上述款项分期偿还给自贡双星机电制造有限公司和四川新海润泵业有限公司。武汉国测诺德新能源有限公司还款后,四川川润液压润滑设备有限公司冲抵双方相应的合同款项。2013年已收回1,010,000.00元,截至2013年12月31日,应收款项余额为1,941,000.00元,考虑预计可收回情况按照80%比例计提坏账。

 (二)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公司本期增加计提坏账准备86,114.81元,计提依据为:根据公司会计政策,按照账龄法对常规其他应收款计提坏账准备。

 (三)存货跌价损失

 公司本期增加存货跌价损失4,499,662.87元,计提依据为:根据公司会计政策:资产负债表日,存货应当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公司在 2013 年末对存货可变现净值进行了测算,对于账面价值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存货计提了减值准备。

 二、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金额为15,345,210.97元,对报告期所有者权益、净利润的影响为13,448,067.72元,本次计提减值准备总额占公司2013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绝对值的比例为52.49%。

 三、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审批程序

 2014 年8月2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2013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2014年8月2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2013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同意公司对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的方案。

 2014年8月21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2013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同意公司对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的方案。

 四、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监事会对该事项的意见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说明

 本次资产减值准备计提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公允地反映了截止 201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

 (二)独立董事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对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审议程序合法、依据充分。公司此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为了保证公司规范运作,采用稳健的会计原则,能公允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三)监事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说明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及公司资产实际情况,审议程序合法、依据充分。此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更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同意本次计提公司2013年资产减值准备。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4、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8月23日

 证券代码:002272 证券简称:川润股份 公告编号:2014-037号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4年8月21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14年9月16日召开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4年9月16日(星期二)下午15:30

 网络投票时间:2014年9月15日-2014年9月16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9月1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9月15日15:00至2014年9月16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公司将于2014年9月10日(星期三)就本次股东大会发布提示性公告。

 3、股权登记日:2014年9月11日(星期四)

 4、会议召开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郫县现代工业港港北六路85号公司办公楼二楼第三会议室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一种表决方式。

 6、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14年9月11日(星期四)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并可授权他人(附授权委托书)代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有关人员。

 二、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规模的议案》;

 2、审议《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以上议案详见2014年8月23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以上两项议案在股东大会审议时对持股5%以下(不含持股5%)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自然人股东需持股东账户卡及个人身份证等登记;

 2、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的代理人,需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登记;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4、异地股东凭以上有关证件的信函或传真件进行登记。(信函或传真件须在2014年9月15日17:30前送达本公司)

 5、登记时间:2014年9月15日08:30 至17:30;

 6、登记地点:公司成都工业园办公楼董事会办公室。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包括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1、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4年9月1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票代码:362272;投票简称:川润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①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②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序号,如100.00 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具体如下表所示:

 ■

 ③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 股代表同意,2 股代表反对,3 股代表弃权。

 (4)投票说明

 ①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②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为有效意见,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③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④.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⑤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的投票程序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①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校验码。股东通过深证交易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激活服务密码,如下:

 ■

 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的,当日下午13: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的,次日方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

 ②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http://wltp.cninfo.com.cn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3、投资者进行投票的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9月15日15:00至2014年9月16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其它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丹

 电话:028-61777787

 传真:028-61777787

 通讯地址:四川成都郫县现代工业港港北六路85号

 邮编:611743

 2、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六、附件

 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8月23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一、议案表决

 ■

 二、如果本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受托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是□ 否□

 三、本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姓名: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日期: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为委托人的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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