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吉林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8月22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吉林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845号)。批复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核准你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8,679万股新股。
二、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报送我会的申请文件实施。
三、本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
四、自核准发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你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我会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上述核准文件要求和股东大会的授权,在有效期内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事宜。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如下:
1、发行人:吉林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汤巍
联系电话:025-83799778
电子邮箱:nj000545@sina.cn
传真:025-58366500
2、保荐人(主承销商):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赵健程
联系电话:181 0165 1515
电子邮箱:zhaojc@cjsc.com.cn
传真:021-50495600
联系人:郑绪一
联系电话:186 0715 3900
电子邮箱:zhengxy@cjsc.com.cn
传真:021-50495600
特此公告。
吉林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四年八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