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登记日:2014年8月21日
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74,220,700股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一)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情况
根据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2014年7月15日,公司召开2014年第八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确定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议案》,同意向1,800名激励对象授予9,046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5.65元/股。确定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14年7月15日。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新股。
在公司批准的拟授予激励对象的9,046万股限制性股票的认购过程中,有244名激励对象自愿放弃全部获授的限制性股票883万股,313名激励对象自愿放弃部分获授的限制性股票740.93万股,激励对象共计放弃1,623.93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实际向1,556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74,220,700股限制性股票。
(二)实际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情况:
序号 | 姓名 | 职 务 | 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万股) | 占本次实际授予限制性股票总量的比例 | 占授予时总股本的比例 |
1 | 吴 微 | 副总经理 | 35 | 0.47% | 0.0111% |
2 | 黄汉杰 | 董事、副总经理 | 30 | 0.40% | 0.0095% |
3 | 胡有成 | 副总经理、能源事业部总经理 | 30 | 0.40% | 0.0095% |
4 | 胡述军 | 副总经理 | 30 | 0.40% | 0.0095% |
5 | 郑 岩 | 副总经理 | 30 | 0.40% | 0.0095% |
6 | 尤智才 | 总会计师 | 30 | 0.40% | 0.0095% |
7 | 郭俊香 | 董事、董事会秘书 | 30 | 0.40% | 0.0095% |
8 | 刘宏伟 | 输变电产业集团总经理 | 30 | 0.40% | 0.0095% |
9 | 贾 飞 | 新能源事业部总经理 | 30 | 0.40% | 0.0095% |
10 | 李边区 | 董事、进出口公司总经理 | 35 | 0.47% | 0.0111% |
11 | 王嵩伟 | 输变电产业集团副总经理 | 25 | 0.34% | 0.0079% |
12 | 刘红霞 | 输变电产业集团副总经理 | 25 | 0.34% | 0.0079% |
13 | 王 健 | 输变电产业集团总工程师 | 20 | 0.27% | 0.0063% |
14 | 赵勇强 | 能源事业部总工程师 | 25 | 0.34% | 0.0079% |
15 | 核心管理、技术(业务)人员共1,542人 | 7,017.07 | 94.54% | 2.2164% |
合计 | 7,422.07 | 100.00% | 2.3444% |
二、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锁定期和解锁安排情况
(一)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4年,自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之日起计算。
(二)锁定期
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授予后即被锁定,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锁定期内,激励对象因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而取得的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股份、配股股份、增发中向原股东配售的股份同时锁定,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票的解锁期与相应限制性股票相同。
(三)解锁期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解锁期及各期解锁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锁期 | 解锁时间 | 可解锁数量占限制性股票数量比例 |
第一个解锁期 | 自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20% |
第二个解锁期 | 自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30% |
第三个解锁期 | 自授予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50% |
若解锁期内任何一期未达到解锁条件,则当期可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锁并由公司回购注销。
三、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4年8月8日出具XYZH/2014URA3006《验资报告》,认为:截至2014年8月7日止,公司实际已收到吴微、黄汉杰等1556人缴纳的出资款419,346,955.00元,其中:计入注册资本(股本)人民币74,220,700.00元(柒仟肆佰贰拾贰万零柒佰元整),计入资本公积人民币345,126,255.00元(叁亿肆仟伍佰壹拾贰万陆仟贰佰伍拾伍元整)。
?四、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情况
?公司已于2014年8月21日办理完毕限制性股票变更登记手续,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股份的变动登记情况详见本公告“六、股权结构变动情况”。
五、授予前后对公司第一大股东的影响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第一大股东新疆特变电工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数量未发生变化,持股比例由11.92%变更为11.65%,仍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未导致第一大股东控制权发生变化。
六、股权结构变动情况
单位:股
类别 | 变动前 | 本次变动 | 变动后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74,220,700 | 74,220,700 |
无限售条件股份 | 3,165,912,986 | 0 | 3,165,912,986 |
总计 | 3,165,912,986 | 74,220,700 | 3,240,133,686 |
七、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公司本次实施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所募集的资金总额419,346,955元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八、本次授予后新增股份对最近一期财务报告的影响
公司首次授予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74,220,700股(不含预留部分),运用基于B-S股票期权模型的定价模型测算授予日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公允价值总额为11,669.43万元,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公允价值总额为11,669.43万元,该会计成本在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各个锁定期内进行摊销,摊销情况如下:
年度 | 2014年 | 2015年 | 2016年 | 2017年 | 合计 |
限制性股票摊销成本(万元) | 3,551.25 | 5,206.44 | 2,283.46 | 628.28 | 11,669.43 |
股权激励成本在经营性损益中列支,将对首期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各年度净利润有所影响,从而对业绩考核指标中的净利润增长率指标造成一定影响。但对公司最近一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均不构成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8月23日
●报备文件
(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二)验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