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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8月23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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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曲江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1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公司简介

 ■

 2 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前十名股东情况

 单位:股

 ■

 2.3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公司作为历史文化景区集成商,依托西安十三朝古都和陕西深厚的历史文化资源,以历史文化主题体验为目的,以历史文化景区全面运营管理、景区配套文化主题餐饮酒店、景区文化演艺演出、旅游文化创意商品开发为内容,确立了文化保护继承与旅游产品研发紧密结合、文化组合能力与集成开发能力互相匹配的核心竞争优势。业务范围涵盖旅游项目研发策划、景区全面运营管理、旅游酒店餐饮、旅游文化商品开发、旅行社、文化演艺等相关文化旅游产业分支。

 公司目前运营管理着一个国家5A级景区: 西安曲江大雁塔·大唐芙蓉园景区;四个国家4A级景区:西安曲江海洋极地公园、西安城墙、楼观道文化展示区及大明宫国家遗址公园,以及曲江池遗址公园、唐城墙遗址公园、唐慈恩寺遗址公园、寒窑遗址公园等多个文化旅游景区;公司还拥有唐华宾馆、芳林苑酒店、金缘阁酒店、御宴宫、汉阳馆餐饮(韩国料理)、银座商务酒店、曲江生态海鲜城及农博园等多个文化主题餐饮酒店。公司相继通过了国际质量管理体系(ISO9001)、环境管理体系(ISO14001)、职业健康管理体系(OHSAS18001)的标准认证,并且建立了历史文化主题景区策划运营管理团队与运营管理体系。公司持有的“大唐芙蓉园”商标被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

 报告期内,公司坚持以文化为核心,旅游景区为平台,变革创新为根本,市场运作为导向,各项工作取得全面推进。公司董事会和经营管理层按照年初制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和重点工作,紧紧围绕变革创新、转型升级、强内拓外、提质增效的工作总基调,及时调整业务结构,优化资源配置,大力发展主业,提升品牌影响力。

 截止2014年6月30日,公司总资产185,481.11万元,同比减少5.23%,主要为本报告期偿还负债所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77,843.79万元,同比增长3.01%,为本期实现净利润所致。

 本报告期实现营业收入52,672.49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0.42%;营业利润2,397.7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0.65%,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276.76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24.02%,主要原因为公司上期收到的政府营业税返还。

 3.1 主营业务分析

 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为本期平均借款较去年增加所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上年同期数包含归还母公司西安曲江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往来款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本期海洋公园二期支付金额减少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本期归还贷款及利息增加所致。

 3.2 行业、产品或地区经营情况分析

 3.2.1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公司综合毛利率为34.12%,同比增加2.43个百分点,主要是本期加强内部管理,合理控制成本支出,在收入稳定的同时带动成本下降。

 3.2.2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3 投资状况分析

 3.3.1 主要子公司、参股公司分析

 (1) 大雁塔景区管理公司,注册资本为2000万元,公司全资子公司,经营范围为:公园绿地的养护管理;绿化工程施工;物业管理;礼仪服务、景区游览服务;土建及安装工程;机电产品;建筑材料、五金家电、电子产品的批发零售;低空载人氦气球。

 报告期内,大雁塔景区管理公司总资产 22,261.76 万元,净资产 6,636.07 万元。实现营业收入 11,393.62 万元,净利润 1,692.60 万元。

 (2) 大明宫遗址公园公司,注册资本为3000万元,公司全资子公司,经营范围为:大明宫国家遗址公园的管理与经营;旅游项目的开发与经营;旅游产品的开发与销售;物业管理;酒店管理;餐饮管理;各类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的组织、策划及咨询等。

 报告期内,大明宫遗址公园公司总资产 16,648.39 万元,净资产 8,985.69 万元。实现营业收入 9,619.70 万元,净利润 617.94 万元。

 (3) 酒店管理公司,注册资本为500万元,公司全资子公司,经营范围为:酒店管理及策划;酒店物业管理及策划;酒店用品销售。

 报告期内,酒店管理公司总资产 4,550.53 万元,净资产 137.00 万元。实现营业收入 3,370.95万元,净利润 -337.37 万元。

 (4) 楼观管理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大雁塔景区管理公司全资子公司,经营范围为:景区的运营管理服务、景区游览服务;旅游项目的建设开发和经营;房屋、娱乐设施、舞台、灯光、音响设备的租赁;承办各类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礼仪庆典活动;旅游纪念品的开发和销售等。

 报告期内,楼观管理公司总资产 7,440.02 万元,净资产 1,356.49 万元。实现营业收入 4,574.83万元,净利润 715.64 万元。

 (5) 柏伽斯酒业,注册资本为500万元,酒店管理公司子公司,持股50%,经营范围为:预包装食品的批发兼零售;葡萄酒相关知识咨询服务,货物与技术进出口经营。

 报告期内,柏伽斯酒业总资产 2,358.99 万元,净资产 -188.08 万元。实现营业收入 426.13 万元,净利润 -224.68 万元。

 4 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4.1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发生变化或重大会计差错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未发生变化,公司未发生重大会计差错。

 4.2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报表合并范围未发生变化。

 4.3 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董事长:贾 涛

 西安曲江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8月22日

 证券代码:600706 证券简称:曲江文旅 编号:临2014-022

 西安曲江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西安曲江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14年8月12日以传真和邮件方式发出。

 3、会议于2014年8月22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4、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

 5、会议由董事长贾涛先生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并全票通过了《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201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审议并全票通过了公司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的独立意见为:公司按照财政部新颁布及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对公司会计政策相应进行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公告(编号:临2014-023)。

 特此公告

 西安曲江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八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600706 证券简称:曲江文旅 编号:临2014-023

 西安曲江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长期股权投资两个报表项目金额产生影响,对公司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未产生影响。

 一、概述

 2014年1月26日起,财政部制定并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修订印发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等具体准则,并要求自2014年7月1日起施行。公司作为境内上市的企业,自2014年7月1日起执行上述7项会计准则。

 2014年6月20日,财政部对《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进行了修订,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应当在2014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告中按照本准则要求对金融工具进行列报。2014年7月23日《财政部关于修订<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的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公司按照文件规定的起始日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为保证财务信息能更真实、可靠的反映公司经营状况,公司对原会计政策不符合新规定的部分进行变更。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 变更事项

 1、 合并财务报表变更情况概述

 (1) 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份额而形成的余额,若公司章程或协议未规定少数股东有义务承担的,该余额冲减公司的所有者权益;若公司章程或协议规定由少数股东承担的,该余额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2) 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份额而形成的余额,该余额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2、 长期股权投资变更情况概述

 (1) 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① 长期股权投资包括公司持有的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权益性投资,或者公司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

 ② 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照权益法进行调整。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2) 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① 长期股权投资包括公司持有的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重大影响的权益性投资,以及对其合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

 ② 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重新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按成本计量。

 3、 职工薪酬变更情况概述

 (1) 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① 职工薪酬包括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医疗保险费、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非货币性福利;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等。

 ② 职工薪酬的披露: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及其期末应付未付金额;应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及其期末应付未付金额;应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及其期末应付未付金额;为职工提供的非货币性福利及其计算依据;应付的因解除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及其期末应付未付金额;其他职工薪酬。

 (2) 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① 职工薪酬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其中短期薪酬包括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医疗保险费、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短期带薪缺勤,短期利润分享计划,非货币性福利以及其他短期薪酬。

 ② 职工薪酬的披露: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及其期末应付未付金额;应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及其期末应付未付金额;应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及其期末应付未付金额;为职工提供的非货币性福利及其计算依据;依据短期利润分享计划提供的职工薪酬金额,及其计算依据;企业应当披露所设立或参与的设定提存计划的性质、计算缴费金额的公式或依据,当期缴费金额以及期末应付未付金额;应付的因解除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及其期末应付未付金额;其他职工薪酬。

 (二) 新增事项

 1、 公允价值计量会计政策概述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

 (1) 公允价值的初始计量:

 公司根据交易性质和相关资产或负债的特征等,判断初始确认时的公允价值是否与其交易价格相等。在公司取得资产或者承担负债的交易中,交易价格是取得该项资产所支付或者承担该项负债所收到的价格(即进入价格)。公允价值是出售该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该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即脱手价格)。

 (2) 公允价值的层次:

 公司将公允价值计量所使用的输入值划分为三个层次,并首先使用第一层次输入值,其次使用第二层次输入值,最后使用第三层次输入值。

 第一层次输入值是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活跃市场,是指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量和交易频率足以持续提供定价信息的市场。

 第二层次输入值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

 第三层次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2、 合营安排会计政策概述

 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

 共同经营,是指合营方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的合营安排。

 合营企业,是指合营方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

 (1) 共同经营参与方的会计处理

 合营方应当确认其与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相关的下列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① 确认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

 ② 确认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

 ③ 确认出售其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

 ④ 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

 ⑤ 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2) 合营企业的会计处理

 合营方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规定对合营企业的投资进行会计处理。

 (三)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公司将长期股权投资中对于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重新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按成本计量,并对其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调整。具体调整事项如下:

 单位:元

 ■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仅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长期股权投资两个报表项目金额产生影响,对公司2013年度及本报告期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未产生影响。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会计师事务所的结论性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按照财政部新颁布及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对公司会计政策相应进行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财政部新颁布及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对公司会计政策相应进行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公司聘请的2014年度会计审计机构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出具了《关于西安曲江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专项说明》[希会其字(2014)0076号],认为公司上述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四、上网公告附件

 (一) 独立董事意见;

 (二) 监事会意见;

 (三) 《关于西安曲江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专项说明》。

 特此公告

 西安曲江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八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600706 证券简称:曲江文旅 编号:临2014-024

 西安曲江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 西安曲江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14年8月12日以传真和邮件方式发出。

 3、会议于2014年8月22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4、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

 5、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周德嘉先生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审议并全票通过了《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201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会议认为,《201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真实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

 1、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及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半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二) 审议并全票通过了公司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会议认为,公司按照财政部新颁布及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对公司会计政策相应进行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西安曲江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四年八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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