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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8月23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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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壹桥海洋苗业股份有限公司

 1、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2)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3)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14年上半年,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海洋渔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和全国现代渔业建设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继续围绕公司中长期围堰海参“育苗-养殖-加工-销售”的全产业链发展战略规划,通过借力资本市场,加快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的建设,强化内控管理,严控成本输出,积极推进壹桥品牌建设而努力着。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205,524,525.35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2.5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0,051,263.02元,较上年同期增长5.91%。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大连壹桥海洋苗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刘德群

 二〇一四年八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447 证券简称:壹桥苗业 公告编号:2014—050

 大连壹桥海洋苗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大连壹桥海洋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壹桥苗业”或“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4年8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4年8月12日通过专人送出、邮件、传真和电话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刘德群先生主持,应参加会议董事7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7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1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01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2014年8月23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2014年半年度报告》详见2014年8月23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201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8月23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大连壹桥海洋苗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201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此发表了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8月23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大连壹桥海洋苗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八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447 证券简称:壹桥苗业 公告编号:2014—051

 大连壹桥海洋苗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大连壹桥海洋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4年8月22日在公司办公楼会议室召开,公司已于8月12日以电话、电子邮件方式通知了全体监事,应参加会议监事3名,实际参加会议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吴忠馨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与会监事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1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201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保密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报告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14年半年度的经营状况。

 《201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2014年8月23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2014年半年度报告》详见2014年8月23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201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不存在违规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相关信息真实、准确、完整,认真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8月23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大连壹桥海洋苗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201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大连壹桥海洋苗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四年八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447 证券简称:壹桥苗业 公告编号:2014—053

 大连壹桥海洋苗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

 201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现将本公司201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3] 1638号) 文核准,本公司由主承销商齐鲁证券有限公司采用非公开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428.4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18.02 元。本公司共募集资金79,799.77万元,扣除发行费用2,735.00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77,064.77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4年2月 26日出具的致同验字(2014)第210ZA0044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二)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2014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截至2014年6月30日,募集资金累计投入72,629.10万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4,457.67万元(其中利息收入22.00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本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等的规定和要求,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大连壹桥海洋苗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于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管理办法并结合经营需要,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已分别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瓦房店支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及齐鲁证券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4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单位:人民币万元)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14年度募集资金项目的资金使用未发生变更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14年度,本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大连壹桥海洋苗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大连壹桥海洋苗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八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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