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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8月23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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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601558 股票简称:*ST锐电 编号:临2014-045
债券代码:122115、122116 债券简称:锐01暂停、锐02暂停
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和地点

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4年8月22日14:00-15:40在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59号文化大厦三层多功能厅召开。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及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21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1,902,544,799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47.32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15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股)480,873,399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11.96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副董事长陶刚先生主持。

(四)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部分成员、第二届监事会部分成员、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监事候选人、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议案

序号

议案内容同意票数同意比例

(%)

反对票数反对比例

(%)

弃权票数弃权比例

(%)

是否

通过

1关于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1,901,767,90099.96470,2000.02306,6990.02

股东大会选举李远华女士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三、 律师见证情况

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经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律师曾华、刘学梅现场见证,并出具了《关于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上网公告附件

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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