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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8月23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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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252 证券简称:中恒集团 编号:临2014-41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4年8月29日

● 股权登记日:2014年8月25日

● 是否提供网络投票:是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恒集团”或“公司”)已于2014 年8月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刊登了《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由于本次股东大会将采取会议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公司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相关事项再次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日期及时间:现场会议将于 2014 年 8 月 29 日下午 2:30 在公司六楼会议室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 2014 年 8 月 29 日上午 9:30-11:30、下午13:00-15:00。

4、会议地点:广西梧州工业园区工业大道1号第1幢中恒集团六楼会议室

5、表决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6、股权登记日:2014年8月25日

二、会议审议事项

1、《中恒集团关于联合设立医药产业并购基金的议案》;

2、《中恒集团关于拟在限售期满后出售国海证券股票的议案》。

上述议案的主要内容参见公司2014年7月25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等相关公告文件。

三、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14年8月25日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在中国证券结算登记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

2、具有上述资格的股东授权委托代理人,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3、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4、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相关的中介机构。

四、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持受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委托人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持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登记时间:2014年8月28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

4、登记地点:广西梧州中恒集团办公楼四楼公司证券部

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以2014年8月28日前公司收到为准)进行登记。

上述登记办法不影响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股东的参会权利。

五、其他事项

1、联系地址:广西梧州市工业园区工业大道1号中恒集团办公楼四楼

2、邮政编码:543000

3、联系电话:(0774)3939128

4、传真电话:(0774)3939053

5、联系人:童依虹

6、会期半天,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8月23日

授权委托书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4年8月29日召开的贵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议案审 议 事 项同意反对弃权
1中恒集团关于联合设立医药产业并购基金的议案   
2中恒集团关于拟在限售期满后出售国海证券股票的议案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投资者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全体股东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参加网络投票。

投票时间: 2014年8月29 日,星期五上午9:30—11:30、下午 13:00—15:00。

总提案:2个

一、投票流程

(一)投票代码

投票代码投票简称表决事项数量投票股东
738252中恒投票2A股股东

(二)表决方法

1、一次性表决方法:

如需对所有事项进行一次性表决的,按以下方式申报:

议案序号内容申报价格同意反对弃权
1-2号本次股东大会的所有2项提案99.00元1股2股3股

2、分项表决方法:

如需对各事项进行分项表决的,按以下方式申报:

议案序号议案内容委托价格
1中恒集团关于联合设立医药产业并购基金的议案1.00
2中恒集团关于拟在限售期满后出售国海证券股票的议案2.00

(三)表决意见

表决意见种类对应的申报股数
同意1股
反对2股
弃权3股

(四)买卖方向:均为买入

二、投票举例

(一)股权登记日 2014年8月25日 A 股收市后,持有本公司A 股的投资者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全部提案投同意票,则申报价格填写“99.00元”,申报股数填写“1股”,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买卖方向买卖价格买卖股数
738252买入99.00元1股

(二)如某A股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号议案《中恒集团关于联合设立医药产业并购基金的议案》投同意票,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买卖方向买卖价格买卖股数
738252买入1.00元1股

(三)如某A股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号议案《中恒集团关于联合设立医药产业并购基金的议案》投反对票,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买卖方向买卖价格买卖股数
738252买入1.00元2股

(四)如某A股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号议案《中恒集团关于联合设立医药产业并购基金的议案》投弃权票,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买卖方向买卖价格买卖股数
738252买入1.00元3股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一)若股东需对所有的提案表达相同意见,建议直接委托申报价格 99.00 元进行投票。股东大会有多个待表决的提案,股东可以根据其意愿决定对提案的投票申报顺序。投票申报不得撤单。

(二)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统计表决结果时,对单项方案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包含该议案的议案组的表决申报,对议案组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全部议案的表决申报。

(四)股东仅对股东大会多项议案中某项或某几项议案进行网络投票的,视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其所持表决权数纳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数计算,对于该股东未表决或不符合本细则要求的投票申报的议案,按照弃权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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