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通达股份”)于2014年7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预案>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相关的议案。公司股票自2014年7月23日开市起复牌,并于2014年7月23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现将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工作进展
目前,公司及公司聘请的有关中介机构正在积极地推进本次重组相关工作,交易标的方郑州一方电气有限公司也在积极推进履行本次交易的相关工作,中介机构仍就本次重组进行全面的尽职调查,有关审计、评估、盈利预测审核工作已基本完成。公司聘请的独立财务顾问和律师正在继续开展本次重组的尽职调查及相关申报材料制作工作,待上述工作完成后,公司将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相关事项,与交易对方签署相关协议,公告重组报告书及相关材料,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有关审批程序。
二、特别提示
1、截至本公告日,未发现存在可能导致公司董事会或者交易对方撤销、中止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事项或者对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事项做出实质性变更的相关事项。
2、公司披露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预案》第八章之“本次交易涉及的有关报批事项及风险因素”中已充分说明了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有关的风险因素,提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有关内容,并注意投资风险。详见2014年7月23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预案》。
3、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深交所关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备忘录的有关规定,公司首次董事会决议经表决通过,董事会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者报告书,但尚未发出股东大会通知的,上市公司董事会应当每三十日发布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八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