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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8月21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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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国资国企改革路线图浮现
能源电力交通运输企业或先试先行 黑龙江国企改革意见有望很快出台
刘亮

 □本报实习记者 刘亮

 

 国务院《关于近期支持东北振兴若干重大政策举措的意见》提出,支持东北在国有企业改革方面先行先试,大力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消息人士20日向中国证券报记者透露,东北三省国企改革步伐将加快,黑龙江省国企改革意见有望很快出台,辽宁省和吉林省由于资源类和制造业企业比重大、历史包袱重,在进度上相对来说可能会慢一步。业内人士认为,东北地区国企改革将强力推进混合所有制,能源电力、交通运输企业先试先行可能性较大。

 东北国企改革启动

 《意见》提出,地方政府要分类推进国有企业改革,拿出本级国有企业部分股权转让收益和国有资本经营收益,专项用于支付必需的改革成本。利用各类资本市场,推进国有资产资本化、证券化。有序推进混合所有制企业管理层、技术骨干、员工出资参与本企业改制。

 业内人士认为,上述举措无疑为促进东北国资国企改革描绘了具体的路线图。

 在东北各省市中,沈阳市国企改革走在最前列。据媒体报道,沈阳国资委已明确,将在机床集团、北方重工、沈鼓集团、东药集团四户重点工业企业进行改革试点。下一步,沈阳市将按照一企一策,成熟一户、推进一户的原则,积极稳妥、分步骤、有重点地推进改革。一是推进股权多元化、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拟以竞争性企业、二级以下子企业、新投资项目为主,推动国有企业积极吸引非公有资本参与企业改制重组,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二是推进国资监管体制机制创新。按照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资监管的要求,改进国资监管方式,逐步实现由统一管理向分类管理转变,由以审批为主要监管方式向综合运用企业战略管理、章程管理等转变。三是加快推进重点国企上市,实现资产证券化。鼓励企业走上市发展的道路,使上市公司成为国有企业的重要组织形态。四是推进重点工业企业转型升级。支持企业通过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工程总承包等方式,调整优化产品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下转A0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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