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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8月21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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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010-65232181

联系人:苏文静

经办律师:陈静茹、苏文静

(五)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6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湖滨路202号普华永道中心11楼

法定代表人:杨绍信

联系电话:(021)23238888

经办注册会计师:单峰、魏佳亮

联系人:魏佳亮

四、基金的名称

本基金名称:鹏华动力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五、基金的运作方式及类型

(一)本基金运作方式

上市契约型开放式

(二)本基金类型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六、基金的投资目标

精选具有高成长性和持续盈利增长潜力的上市公司中价值相对低估的股票,进行积极主动的投资管理,在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长期、稳定的资本增值。

七、基金的投资方向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的各类股票、债券、央行票据、权证、资产证券化产品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若有投资需要可参与有价值的新股配售和增发。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以后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股票投资方向:本基金股票的主要投资方向为具有高成长性和持续盈利增长潜力的上市公司中价值相对低估的增长型股票,本基金对这部分股票的投资比例不低于本基金股票资产的80%。

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比例为30%~95%,债券资产占基金资产比例为0%~65%,本基金持有的全部权证,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现金或到期日在1年期以内政府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八、基金的投资策略

本基金采取“自上而下 ”和“自下而上 ”相结合的主动投资管理策略,主要分为三个层次:第一层次是“自上而下 ”地进行战略性资产配置和动态资产配置,以控制或规避市场的系统性风险;第二层次是“自下而上” 的选股策略。在有效控制个股投资风险的前提下,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尽可能高的投资回报。第三层次为“自上而下 ”和“自下而上 ”相结合的行业配置策略。同时,本基金投资策略将兼顾“动力 ”和“增长 ”两方面。其中“动力 ”包含本基金在资产配置方面的考虑,指本基金将通过动态资产配置策略,灵活地配置股票、债券这两大类资产之间的投资比例。而“增长 ”则指本基金管理人在个股选择方面将以高成长性和持续盈利增长潜力的上市公司中价值相对低估的股票作为主要的股票投资对象。

(一)投资决策依据

1、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

2、宏观经济环境、国家政策和市场周期分析;

3、上市公司的成长性、盈利能力和资产质量。

(二)战略性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主要根据宏观经济、政策环境、利率走势、市场技术指标、市场资金构成及流动性情况分析来全面评估证券市场现阶段的系统性风险和预测中长期预期收益率,在此基础上,制定本基金在股票、债券和现金等大类资产之间的中长期配置比例、调整原则和调整范围。

本基金战略性资产配置由投资决策委员会决定,投资决策委员会最终确定股票、债券和现金等大类资产之间的中长期配置比例。

(三)动态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将通过对股票市场和债券市场未来走势的判断以及重大政策变动的预测,力争把握投资时机,审时度势地根据市场变化动态地调整基金投资组合中股票和债券这两大类资产之间在相对较短的一段时期内的配置比例,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同时获取更高的投资收益。

基于基金投资中时机选择的重要性,我公司还自行开发了动态资产配置的量化模型,以此作为制定动态资产配置决策的辅助性工具。我公司的动态资产配置的量化模型是基于股票价格将围绕着股票价值中枢上下波动的特征而构建的。更具体来说,就是在股票价格表现出超涨或超跌时,我们预期,该股票以后的价格走势将会趋向于价值回归。股票是一种高风险、高收益的资产,相对于股票而言,债券则是一种低风险、低收益的资产。当股票市场处于超跌状态时,我们预期股票市场的价格走势将趋向于上升,所以在该阶段可以按照一定的原则增持股票,减持债券,以求在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同时获得更多的股票收益;当股票市场处于超涨状态时,我们预期股票市场的价格走势将趋向于下跌,所以在该阶段可以按照一定的原则减持股票,增持债券,以规避股票价格下跌的风险,力争保证基金资产的安全。因此,我们可以通过判断市场的超涨或超跌状态以及基金投资组合中具有较高风险的资产部分(即股票)的收益风险特征来动态调整基金投资组合中股票和债券这两大类资产之间在相对较短一段时期内的配置比例。

(四)股票投资方法

1、个股选择策略

本基金将深度挖掘具有高成长性和持续盈利增长潜力的上市公司中价值相对低估的股票,以此作为股票投资部分的主要投资对象。这里所说的“价值相对低估 ”指的是上市公司的高成长性以及盈利增长速度由于尚未被投资者所充分认识以至于没有在股价上充分反映出来,也就是说公司的盈利增长速度快于股价的反映速度,股价对公司的盈利增长的反映存在着明显的滞后。除此以外,本基金还将高度重视和跟踪那些过去基本面情况差但现在已有明显好转的上市公司股票,深入分析其基本面发生转变的根本性原因,同时采用多种价值评估办法多角度地对其进行投资价值分析,甄选出那些基本面已得到改善,同时具有潜在高盈利增长趋势的个股作为投资对象。

2、股票备选库的构建方法

根据前面阐述的个股选择策略,本基金管理人将从两条路径甄选股票进而构建股票备选库。第一条路径就是首先通过股票的历史财务数据和股票的市场表现甄选出成长性良好的股票,然后在此基础上通过研究员从影响股票所属上市公司的成长性、盈利性以及投资价值的各个方面进行综合评估,甄选出具有高成长性和持续盈利增长潜力的上市公司股票进入股票备选库;第二条路径就是通过研究员对基本面已有改善的个股的深入分析,从那些过去基本面情况差但现在已有明显好转的上市公司中发掘具有潜在盈利增长预期的个股进入股票备选库。对于新股,我们将根据研究员提供的有关研究报告,单独考虑是否纳入股票备选库。

(1)股票备选库中来自于第一条路径的股票的甄选办法:

■剔除ST等限制和禁止基金投资的股票名单上的股票以及过去两年■的股票;

■基于股票的历史财务数据和市场表现,同时借助我公司的股票成长性评估系统将沪深两市的所有A股(将在上一步骤中剔除的股票除外)从高到低进行成长性排名,并选取前500支股票构成本基金重点关注的股票。其中成长性评估系统中成长性排名的方法是借鉴新华富时600成长指数中的有关成长性排名的方法构建的,但构建中所选取的指标却是不尽相同的7个指标,包括4个价值因子指标和3个成长因子指标。价值因子指标分别是净资产与市值比率(B/P)、每股盈利/每股市价(E/P)、年现金流/市值(cashflow-to-price)以及销售收入/市值(S/P);

成长因子分别是ROE@(1-红利支付率)、过去2年每股收益复合增长率以及过去2年主营业务收入复合增长率。

在上述几个步骤的基础上,行业研究小组的研究员从影响股票所属上市公司的成长性和盈利性的各个方面进行综合评估,其中“未来两年的预期主营业务收入复合增长率 ”以及“未来两年的预期每股收益复合增长率 ”将是研究员评估股票的“成长性潜力 ”的主要考量指标。根据综合评估的结果,行业研究小组将筛选出具有高成长性和持续盈利增长潜力的上市公司中价值相对低估的股票构成股票备选库的一部分。

研究员的综合评估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收益预期和趋势分析:研究员对股票的收益增长预期、收益预期的调整的精准评估以及收益预期的趋势分析,是能否筛选出具有良好成长性股票的关键一步。

■股票估值:对成长类股票估值的目的是衡量股价中所反映出的市场预期的合理程度。适合成长股的估值方法中常见的主要有两种:一种是根据隐含增长率评估成长股内在价值的本杰明·格雷厄姆(Benjamin Graham)方法,另一种是根据价格增长合理性进行估值的PEG方法;

■行业评估:主要了解股票所属公司的行业前景以及在竞争市场中的地位,以便所筛选出来的股票具有行业竞争优势和领先地位的特征。主要方法是考察未来两年行业和个股的预期年收益增长率、行业集中度、股票在所属行业内的竞争对手等;

■公司业务模式、业务计划分析:主要是评估可能影响公司发展和成功的业务计划质量。评估主要包括如下几个方面:品牌认知、进入壁垒分析、分销模式、产品使用周期/产品价格、原料供应/供应厂商、可预期收入流、客户数量、产品周期、产品和市场的多样性分析、公司的增长原因分析(如:是正常增长还是通过收购实现增长);

■公司管理层素质分析:主要包括公司高管和公司董事会成员素质分析、账目明晰情况以及收益增长的稳定性分析、公司高管持股状况分析等;

■公司财务健康状况分析:根据公司负债程度的高低,要对不同类型的公司采取不同的方法和量化指标来进行财务健康状况的评估,以便确保所筛选出来的公司的财务状况健康;

■公司赢利能力的趋势分析:结合公司过去业绩的历史数据,对股票的赢利趋势、收益前景进行分析,筛选出那些能够达到、最好是能够突破市场收益增长预期的股票。这是成长型投资成功的关键步骤。对于公司赢利能力的趋势分析,我们主要基于:销售收入增长趋势分析、利润率趋势分析、现金流趋势分析等几个方面进行分析。

(2)股票备选库中来自于第二条路径的股票的甄选办法

行业研究员会高度重视和跟踪那些过去基本面情况差但现在已有明显好转的上市公司股票,深入分析其基本面发生转变的根本性原因,同时采用多种价值评估办法多角度地对其进行投资价值分析,甄选出那些基本面已得到改善,同时具有潜在高盈利增长趋势的个股纳入股票备选库。

对进入股票备选库中的股票,行业研究员进行定期跟踪和维护。至少每半年一次对公司进行深度调研或访谈并提交调研简报;伴随着股票盈利预测的调整和股票市场表现的变化,股票备选库中的股票也将随之进行调整。

3、行业配置策略

本基金的行业配置将以经济周期的不同阶段,不同行业或产业的发展所呈现出的差异性以及不同行业分享经济增长所呈现出的差异性作为配置的出发点。在非均衡高速发展的中国经济中,市场需求、技术进步、政策变动、行业整合等因素均对各行业带来了不同的机遇和挑战,行业的周期性成长和结构性分化是中长期现象,在股票市场上就表现为行业投资收益的中长期轮动,把握各行业发展趋势和市场波动特征,并对行业资产进行科学配置,是基金控制风险、获取稳定收益的有效方法。

本基金的行业配置以行业景气预测为基础,结合对产业政策、行业相关特征指标和财务指标的分析,对行业进行综合评价,在此基础上进行行业配置,其中,对行业景气度的精准判断是行业配置决策是否正确的关键性因素。行业研究小组将定期提交行业景气预测报告和行业配置建议。基金经理小组在股票备选库的基础上,通过对个股的风险收益特征、市场状况的分析,结合对个股的价格趋势和市场时机的判断,再结合行业研究小组的行业评估报告和行业配置建议,确定各行业配置比例和个股权重,完成股票投资组合的构建,再通过BARRA AEGIS风险管理系统的优化分析以及基金经理小组的判断对组合进行进一步的调整优化。

(五)债券投资方法

本基金债券投资的主要目的是规避股票投资部分的系统性风险,在股票市场处于上升阶段时,加大股票部分的投资比例,减少债券部分的投资比例;而在股票市场处于下跌阶段时,相应地减少股票部分的投资比例,同时加大债券部分的投资比例。在股票和债券这两大类资产之间的灵活配置中,债券部分所起的作用主要是为了保证本基金投资的安全性和基金资产的高流动性,以便在股市下跌时通过减少股票投资部分仓位、加大债券投资部分仓位而规避股市的系统性风险,在股市快速上升时能及时地获得资金,迅速地加大股票部分的投资比例。鉴于上述考虑,本基金在甄选个券构建债券投资组合时,将会把个券的流动性和久期作为重要的参考指标。

本基金在债券投资的过程中,将综合运用多种投资策略,包括久期策略、收益率曲线策略、流动性策略、相对价值挖掘策略以及跨市场、跨品种套利策略等,以使债券投资组合能起到保证本基金投资的安全性和基金资产的高流动性。

(六)权证投资方法

本基金将权证看作是辅助性投资工具,其权证的投资原则为有利于基金资产增值,有利于加强基金风险控制。

本基金在权证投资中将对权证标的证券的基本面进行研究,同时综合考虑权证定价模型、市场供求关系、交易制度设计等多种因素对权证进行定价,主要运用的投资策略为:杠杆交易策略、对冲保底组合投资策略、保底套利组合投资策略、买入跨式投资策略、Delta对冲策略等。

(七)投资决策程序

本基金的投资主要参照以下流程进行运作,在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长期、稳定的资本增值:

1、行业研究小组研究人员通过自身研究以及借助外部研究机构的研究成果,形成宏观、策略方面的研究报告,为基金资产配置提供决策支持。

2、投资决策委员会首先确定基金投资的战略性资产配置比例。

3、基金经理根据市场短期因素的影响在战略性资产配置预先设定的投资比例范围内确定股票、债券之间的大类资产配置比例。

4、行业研究员通过个股的财务评级、所处行业的定位分析、市场和经济环境分析等途径,对上市公司成长性和盈利性以及投资价值的各个方面进行综合评估,自下而上地筛选出具有高成长性和持续盈利增长潜力的上市公司。

5、研究部定期或不定期的提交动态资产配置的数量化分析报告,同时借助公司的股票成长性评估系统定期呈交有关股票成长性的数量化分析报告,作为决策支持。

6、行业研究小组构建和维护股票备选库。

7、本基金的行业配置以行业景气预测为基础,结合对产业政策、行业相关特征指标和财务指标的分析,对行业进行综合评价,行业研究小组将定期提交行业景气预测报告和行业配置建议。

8、基金经理及助理依据股票备选库以及行业研究员的投资建议报告,再结合自己对市场时机的判断,确定行业配置比例以及个股权重,构建股票投资组合,再通过Barra Aegis风险管理系统的优化分析以及基金经理小组的判断对组合作进一步的调整优化。

9、固定收益小组与基金经理在充分考虑基金投资的安全性和基金资产的高流动性的前提下,构建债券组合。

10、交易室按有关交易规则执行交易指令,并将有关信息反馈给基金经理。

11、行业研究小组对股票备选库中的股票进行分析和跟踪,并定期或不定期向基金经理提交投资建议报告。分析和跟踪的重点主要是投资品种的市场价格是否被低估。

12、研究部负责对基金持仓的品种进行风险监控、风险预警以及投资业绩评估。

13、金融工程师定期为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总监、基金经理提供基金业绩评估报告,基金经理对于投资决策委员会和风险管理人员认为具有较大风险的投资品种拟定改进方案,并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调整投资组合。

14、监察稽核部对投资流程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控。

九、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沪深300指数收益率×70%+中证综合债指数收益率×30%

在合理的市场化利率基准推出等客观情况的影响下,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投资目标和投资策略,确定变更业绩比较基准,此项变更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但应及时公告。本公司于2009年5月22日公布了《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修改旗下动力增长基金基金合同中“业绩比较基准”定义的公告》,自2009年5月22日起,将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修改为上述基准。

沪深300指数是由上海和深圳证券市场中选取300只A股作为样本编制而成的成份股指数,该指数市场代表性强,指数编制方法透明、样本股票调整规则清晰,因此本基金选择沪深300指数作为股票投资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综合债指数的选样债券的信用类别覆盖全面,期限构成宽泛,能较好地反映我国债券市场的整体价格变动趋势,因此选择该指数作为衡量基金债券投资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充分考虑本基金各资产投资比例要求从而构建上述业绩比较基准。

十、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属于混合型(偏股型)基金,其预期风险和收益高于货币型基金、债券基金、混合型基金类中的偏债型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为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中等风险品种。

十一、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未经审计)

本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基金的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已于2014年7月16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报告中所列财务数据截至2014年6月30日(未经审计)。

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3、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4、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5、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6、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9、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基金合同的投资范围尚未包含股指期货投资。

(2)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基金合同的投资范围尚未包含股指期货投资。

10、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基金合同的投资范围尚未包含国债期货投资。

(2)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基金合同的投资范围尚未包含国债期货投资。

(3)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基金合同的投资范围尚未包含国债期货投资。

11、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中没有发行主体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的、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股票。

(2)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3)其他资产构成

(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的情况。

(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投资组合报告中数字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十二、基金的业绩

1、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以来的投资业绩与同期基准的比较如下表所示(本报告中所列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净值的变动情况,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变动进行比较: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人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招募说明书。

注1:业绩比较基准:截至2008年12月31日,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新华富时600成长指数@70%+新华巴克莱资本债券指数@30%。自2009年1月1日起,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修改为“新华富时600成长指数收益率×70%+中证综合债指数收益率×30%”。自2009年5月22日起,本基金比较基准修改为“沪深300指数收益率×70%+中证综合债指数收益率×30%”。上述列图为本基金净值变动情况与各期间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情况。

注2: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07年1月9日生效。

注3:基金业绩截止日为2014年6月30日。

十三、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一)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

1、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财产拨划支付的银行费用;

(4)基金合同生效后的信息披露费用;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合同生效后的会计师费和律师费;

(7)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8)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上述基金费用由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规和本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的规定,按费用的实际支出金额支付,列入当期基金费用。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5%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1.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5%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2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付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3)本条第1款第(3)至第(8)项费用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章及相关协议的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支付,列入或摊入当期基金费用。

(二)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1、申购费

本基金的申购费用应在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收取,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等各项费用。

本基金采取金额申购的方式。

本基金对通过直销柜台申购的养老金客户与除此之外的其他投资者实施差别的申购费率。

养老金客户指基本养老基金与依法成立的养老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的补充养老基金,包括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可以投资基金的地方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单一计划以及集合计划。如将来出现经养老基金监管部门认可的新的养老基金类型,基金管理人可在招募说明书更新时或发布临时公告将其纳入养老金客户范围,并按规定向中国证监会备案。非养老金客户指除养老金客户外的其他投资者。

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柜台申购本基金基金份额的养老金客户特定申购费率如下表:

其他投资者申购本基金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场外、场内的申购费率相同)如下表:

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

场外、场内申购计算公式::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1+申购费率)

申购费用=申购金额-净申购金额

申购份数=净申购金额/T日基金份额净值

场内申购份额保留到整数位,计算所得整数位后小数部分的份额对应的资金返还至投资者资金账户。

2、转换费

本基金目前仅可办理场外转换业务,场内暂未开通基金间转换业务。

具体转换费率、计算公式及转换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请查看基金管理人的相关公告。

3、赎回费

本基金的场外赎回费率按持有年限逐年递减,具体费率如下:

本基金的场内赎回费率为固定值0.5%。

场外、场内赎回计算公式:

赎回总额=赎回份数×T日基金份额净值

赎回费用=赎回总额×赎回费率

赎回金额=赎回总额-赎回费用

赎回费用由赎回申请人承担,赎回费总额的25%归基金财产,75%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4、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强制规定以及不违反基金合同约定的前提下,在本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上述费率及/或收取方式,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应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前3个工作日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告。调整后的上述费率还将在最新的招募说明书中列示。

5、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针对以特定交易方式(如网上交易、电话交易等)等进行基金交易的投资人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上述基金申购费率、基金转换费率和基金赎回费率。

(三)其他费用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列入的其他费用根据相关法律及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列支。

(四)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以及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事项发生的费用等不列入基金费用。募集期间发生的律师费、会计师费、信息披露费以及其他费用不得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五)费用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根据基金发展情况调整基金管理费率和基金托管费率。降低基金管理费率和基金托管费率,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3个工作日在指定媒体上刊登公告。

(六)税收

基金和基金份额持有人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纳税义务。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管理活动,对本基金管理人原公告的本基金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的内容如下:

1、在“重要提示”部分明确了更新招募说明书内容的截止日期及有关财务数据的截止日期。

2、对“三、基金管理人”部分内容进行了更新。

3、对“五、相关服务机构”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更新。

4、对“十一、基金的投资”部分内容进行了更新。

5、对“十二、基金的业绩”内容进行了更新。

6、对“二十三、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部分内容进行了更新。

7、更新了“二十四、其他应披露事项”的相关内容。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8月21日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

齐鲁证券有限公司为鹏华中证800地产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代销机构的公告

根据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齐鲁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齐鲁证券”)签署的《开放式基金销售和服务代理协议》,齐鲁证券将代理本公司旗下鹏华中证800地产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代码:160628)销售业务。

自2014年8月21日起,投资者可通过齐鲁证券营业网点办理上述基金的账户开户和交易等业务。关于该基金的具体业务规则、费率等重要事项详见本公司发布的该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和相关公告。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情况:

1、齐鲁证券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38

网址:www.qlzq.com.cn

2、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热线:0755-82353668,400-6788-999(免长途话费)

公司网站:www.phfund.com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基金时应认真阅读相关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并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8月21日

鹏华中证800地产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上网发售提示性公告

经中国证监会批准,鹏华中证800地产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网发售。所有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且同时为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的证券公司的营业部均可办理认购,基金简称“鹏华地产”,基金代码160628,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价1.000元,发售时间 2014年8月21日至2014年9月5日(周六、周日和节假日不受理)。发售截止时间如有变更,基金管理人将及时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8月21日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鹏华丰融定期开放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2014年第1次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4年8月21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注:1、根据《鹏华丰融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收益每年最多分配6次,每次分配比例不低于符合上述基金分红条件的可分配收益的20%。2、因大额申购赎回等客观原因导致截至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或每10份基金份额所分配金额等与本次分红相关事项不符的,本基金管理人可及时公告调整本次分红相关事项。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注:1、权益登记日以后(含权益登记日)申购(包括转换转入)的本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而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包括转换转出)的本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2、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不再符合基金分红条件的,本基金管理人可另行刊登相关公告决定是否予以分红或变更分红方案,并依法履行相关程序。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咨询办法

基金份额持有人欲了解本基金其它有关信息,可采取如下方法咨询:

1、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 www.phfund.com

2、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6788-999; 0755-82353668

3、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网点及本基金各代销机构的相关网点(详见本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

本基金投资者选择分红方式的重要提示

1、(1)自2013年5月24日(含)起,本公司取消账户级别分红方式,即投资者若通过账户类申请(包括开立基金账户、增开交易账户、账户资料变更)所提交的账户分红方式将不再有效;

 (2)自2013年5月24日(含)起,投资者如需设置或变更各个基金的分红方式,本公司只接受投资者通过交易类申请单独设置或变更单只基金分红方式;

 (3)本次分红方式业务规则调整对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分红方式没有影响,投资者现持有或曾经持有的基金产品,其分红方式均保留不变。但投资者在2013年5月23日(含)之前通过账户类业务提交的账户分红方式设置,自2013年5月24日(含)起对投资者新认(申)购的其他基金产品,原设置的账户分红方式将不再生效。

2、如投资者在多家销售机构购买了本基金,其在任一家销售机构所做的基金份额的分红方式变更,只适用于该销售机构指定交易账户下托管的基金份额。投资者未选择或未有效选择基金分红方式的,本基金的默认分红方式为现金分红。

3、请投资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于本次分红的权益登记日前务必致电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热线人工坐席或登陆公司网站核实基金分红方式,本次分红最终确定的分红方式以基金管理人记录为准。若投资者向基金管理人核实的基金分红方式与投资人要求不符或与相关代销机构记录的投资者分红方式不符的,可在任意工作日到销售机构申请更改分红方式,最终分红方式以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权益登记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

风险提示

本基金分红并不因此提升或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投资收益。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相适应的基金产品进行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8月21日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鹏华丰实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4年第1次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4年8月21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注:1、根据《鹏华丰实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收益每年最多分配6次,每次分配比例不低于符合上述基金分红条件的可分配收益的20%。2、因大额申购赎回等客观原因导致截至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或每10份基金份额所分配金额等与本次分红相关事项不符的,本基金管理人可及时公告调整本次分红相关事项。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注:1、权益登记日以后(含权益登记日)申购(包括转换转入)的本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而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包括转换转出)的本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2、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不再符合基金分红条件的,本基金管理人可另行刊登相关公告决定是否予以分红或变更分红方案,并依法履行相关程序。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咨询办法

基金份额持有人欲了解本基金其它有关信息,可采取如下方法咨询:

1、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 www.phfund.com

2、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6788-999; 0755-82353668

3、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网点及本基金各代销机构的相关网点(详见本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

本基金投资者选择分红方式的重要提示

1、(1)自2013年5月24日(含)起,本公司取消账户级别分红方式,即投资者若通过账户类申请(包括开立基金账户、增开交易账户、账户资料变更)所提交的账户分红方式将不再有效;

 (2)自2013年5月24日(含)起,投资者如需设置或变更各个基金的分红方式,本公司只接受投资者通过交易类申请单独设置或变更单只基金分红方式;

 (3)本次分红方式业务规则调整对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分红方式没有影响,投资者现持有或曾经持有的基金产品,其分红方式均保留不变。但投资者在2013年5月23日(含)之前通过账户类业务提交的账户分红方式设置,自2013年5月24日(含)起对投资者新认(申)购的其他基金产品,原设置的账户分红方式将不再生效。

2、如投资者在多家销售机构购买了本基金,其在任一家销售机构所做的基金份额的分红方式变更,只适用于该销售机构指定交易账户下托管的基金份额。投资者未选择或未有效选择基金分红方式的,本基金的默认分红方式为现金分红。

3、请投资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于本次分红的权益登记日前务必致电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热线人工坐席或登陆公司网站核实基金分红方式,本次分红最终确定的分红方式以基金管理人记录为准。若投资者向基金管理人核实的基金分红方式与投资人要求不符或与相关代销机构记录的投资者分红方式不符的,可在任意工作日到销售机构申请更改分红方式,最终分红方式以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权益登记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

风险提示

本基金分红并不因此提升或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投资收益。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相适应的基金产品进行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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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8月21日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鹏华丰泰定期开放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2014年第1次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4年8月21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注:1、根据《鹏华丰泰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收益每年最多分配6次,每次分配比例不低于符合上述基金分红条件的可分配收益的20%。2、因大额申购赎回等客观原因导致截至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或每10份基金份额所分配金额等与本次分红相关事项不符的,本基金管理人可及时公告调整本次分红相关事项。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注:1、权益登记日以后(含权益登记日)申购(包括转换转入)的本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而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包括转换转出)的本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2、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不再符合基金分红条件的,本基金管理人可另行刊登相关公告决定是否予以分红或变更分红方案,并依法履行相关程序。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咨询办法

基金份额持有人欲了解本基金其它有关信息,可采取如下方法咨询:

1、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 www.phfund.com

2、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6788-999; 0755-82353668

3、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网点及本基金各代销机构的相关网点(详见本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

本基金投资者选择分红方式的重要提示

1、(1)自2013年5月24日(含)起,本公司取消账户级别分红方式,即投资者若通过账户类申请(包括开立基金账户、增开交易账户、账户资料变更)所提交的账户分红方式将不再有效;

 (2)自2013年5月24日(含)起,投资者如需设置或变更各个基金的分红方式,本公司只接受投资者通过交易类申请单独设置或变更单只基金分红方式;

 (3)本次分红方式业务规则调整对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分红方式没有影响,投资者现持有或曾经持有的基金产品,其分红方式均保留不变。但投资者在2013年5月23日(含)之前通过账户类业务提交的账户分红方式设置,自2013年5月24日(含)起对投资者新认(申)购的其他基金产品,原设置的账户分红方式将不再生效。

2、如投资者在多家销售机构购买了本基金,其在任一家销售机构所做的基金份额的分红方式变更,只适用于该销售机构指定交易账户下托管的基金份额。投资者未选择或未有效选择基金分红方式的,本基金的默认分红方式为现金分红。

3、请投资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于本次分红的权益登记日前务必致电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热线人工坐席或登陆公司网站核实基金分红方式,本次分红最终确定的分红方式以基金管理人记录为准。若投资者向基金管理人核实的基金分红方式与投资人要求不符或与相关代销机构记录的投资者分红方式不符的,可在任意工作日到销售机构申请更改分红方式,最终分红方式以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权益登记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

风险提示

本基金分红并不因此提升或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投资收益。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相适应的基金产品进行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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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8月21日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鹏华实业债纯债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2014年第1次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4年8月21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注:1、根据《鹏华实业债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收益每年最多分配12次,每次分配比例不低于符合上述基金分红条件的可分配收益的50%。2、因大额申购赎回等客观原因导致截至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或每10份基金份额所分配金额等与本次分红相关事项不符的,本基金管理人可及时公告调整本次分红相关事项。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注:1、权益登记日以后(含权益登记日)申购(包括转换转入)的本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而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包括转换转出)的本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2、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不再符合基金分红条件的,本基金管理人可另行刊登相关公告决定是否予以分红或变更分红方案,并依法履行相关程序。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咨询办法

基金份额持有人欲了解本基金其它有关信息,可采取如下方法咨询:

1、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 www.phfund.com

2、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6788-999; 0755-823536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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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投资者选择分红方式的重要提示

1、(1)自2013年5月24日(含)起,本公司取消账户级别分红方式,即投资者若通过账户类申请(包括开立基金账户、增开交易账户、账户资料变更)所提交的账户分红方式将不再有效;

 (2)自2013年5月24日(含)起,投资者如需设置或变更各个基金的分红方式,本公司只接受投资者通过交易类申请单独设置或变更单只基金分红方式;

 (3)本次分红方式业务规则调整对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分红方式没有影响,投资者现持有或曾经持有的基金产品,其分红方式均保留不变。但投资者在2013年5月23日(含)之前通过账户类业务提交的账户分红方式设置,自2013年5月24日(含)起对投资者新认(申)购的其他基金产品,原设置的账户分红方式将不再生效。

2、如投资者在多家销售机构购买了本基金,其在任一家销售机构所做的基金份额的分红方式变更,只适用于该销售机构指定交易账户下托管的基金份额。投资者未选择或未有效选择基金分红方式的,本基金的默认分红方式为现金分红。

3、请投资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于本次分红的权益登记日前务必致电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热线人工坐席或登陆公司网站核实基金分红方式,本次分红最终确定的分红方式以基金管理人记录为准。若投资者向基金管理人核实的基金分红方式与投资人要求不符或与相关代销机构记录的投资者分红方式不符的,可在任意工作日到销售机构申请更改分红方式,最终分红方式以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权益登记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

风险提示

本基金分红并不因此提升或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投资收益。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相适应的基金产品进行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8月21日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鹏华国有企业债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2014年第1次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4年8月21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注:1、根据《鹏华国有企业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收益每年最多分配12次,每次分配比例不低于符合上述基金分红条件的可分配收益的50%。2、因大额申购赎回等客观原因导致截至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或每10份基金份额所分配金额等与本次分红相关事项不符的,本基金管理人可及时公告调整本次分红相关事项。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注:1、权益登记日以后(含权益登记日)申购(包括转换转入)的本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而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包括转换转出)的本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2、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不再符合基金分红条件的,本基金管理人可另行刊登相关公告决定是否予以分红或变更分红方案,并依法履行相关程序。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咨询办法

基金份额持有人欲了解本基金其它有关信息,可采取如下方法咨询:

1、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 www.phfund.com

2、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6788-999; 0755-82353668

3、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网点及本基金各代销机构的相关网点(详见本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

本基金投资者选择分红方式的重要提示

1、(1)自2013年5月24日(含)起,本公司取消账户级别分红方式,即投资者若通过账户类申请(包括开立基金账户、增开交易账户、账户资料变更)所提交的账户分红方式将不再有效;

 (2)自2013年5月24日(含)起,投资者如需设置或变更各个基金的分红方式,本公司只接受投资者通过交易类申请单独设置或变更单只基金分红方式;

 (3)本次分红方式业务规则调整对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分红方式没有影响,投资者现持有或曾经持有的基金产品,其分红方式均保留不变。但投资者在2013年5月23日(含)之前通过账户类业务提交的账户分红方式设置,自2013年5月24日(含)起对投资者新认(申)购的其他基金产品,原设置的账户分红方式将不再生效。

2、如投资者在多家销售机构购买了本基金,其在任一家销售机构所做的基金份额的分红方式变更,只适用于该销售机构指定交易账户下托管的基金份额。投资者未选择或未有效选择基金分红方式的,本基金的默认分红方式为现金分红。

3、请投资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于本次分红的权益登记日前务必致电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热线人工坐席或登陆公司网站核实基金分红方式,本次分红最终确定的分红方式以基金管理人记录为准。若投资者向基金管理人核实的基金分红方式与投资人要求不符或与相关代销机构记录的投资者分红方式不符的,可在任意工作日到销售机构申请更改分红方式,最终分红方式以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权益登记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

风险提示

本基金分红并不因此提升或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投资收益。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相适应的基金产品进行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8月21日

序号项目金额(元)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权益投资3,748,281,813.4882.51
 其中:股票3,748,281,813.4882.51
2固定收益投资152,214,536.703.35
 其中:债券152,214,536.703.35
 资产支持证券--
3贵金属投资--
4金融衍生品投资--
5买入返售金融资产288,701,024.356.36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6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352,408,272.337.76
7其他资产1,239,730.870.03
8合计4,542,845,377.73100.00

代码行业类别公允价值(元)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A农、林、牧、渔业83,515,712.641.85
B采矿业80,416,872.241.78
C制造业2,875,996,159.9363.59
D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76,697,742.361.70
E建筑业17,954,365.590.40
F批发和零售业214,222,624.094.74
G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H住宿和餐饮业--
I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J金融业--
K房地产业136,698,495.083.02
L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M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132,008,096.552.92
N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O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P教育--
Q卫生和社会工作130,771,745.002.89
R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S综合--
 合计3,748,281,813.4882.88

代码股票代码股票名称数量(股)公允价值(元)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002250联化科技23,365,206331,785,925.207.34
2002701奥瑞金12,000,000242,040,000.005.35
3600887伊利股份7,000,000231,840,000.005.13
4000848承德露露11,312,343224,776,255.414.97
5000513丽珠集团4,516,731213,325,205.134.72
6000915山大华特7,810,034208,684,108.484.61
7000963华东医药3,200,000172,800,000.003.82
8000651格力电器5,000,000147,250,000.003.26
9600535天士力3,602,233139,658,573.413.09
10300012华测检测6,738,545132,008,096.552.92

序号债券品种公允价值(元)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国家债券--
2央行票据--
3金融债券--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4企业债券--
5企业短期融资券--
6中期票据--
7可转债152,214,536.703.37
8其他--
9合计152,214,536.703.37

序号债券代码债券名称数量(张)公允价值(元)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113001中行转债1,006,730102,475,046.702.27
2113002工行转债288,09030,364,686.000.67
3113003重工转债114,82013,038,959.200.29
4110023民生转债62,0605,759,168.000.13
5128002东华转债3,360576,676.800.01

序号名称金额(元)
1存出保证金677,289.44
2应收证券清算款-
3应收股利-
4应收利息457,858.69
5应收申购款104,582.74
6其他应收款-
7待摊费用-
8其他-
9合计1,239,730.87

序号债券代码债券名称公允价值(元)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113001中行转债102,475,046.702.27
2113002工行转债30,364,686.000.67
3113003重工转债13,038,959.200.29
4110023民生转债5,759,168.000.13
5128002东华转债576,676.800.01

成立时间净值增长率1净值增长率标准差2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3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41-32-4
2007年1月9日至2007年12月31日112.70%2.01%82.70%1.54%30.00%0.47%
2008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54.40%2.55%-51.30%2.12%-3.10%0.43%
2009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79.24%1.80%61.23%1.45%18.01%0.35%
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3.51%1.34%-7.67%1.11%4.16%0.23%
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22.40%1.02%-16.55%0.91%-5.85%0.11%
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9.28%0.95%6.80%0.89%2.48%0.06%
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5.41%1.07%-5.08%0.98%10.49%0.09%
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6月30日-3.39%1.07%-3.36%0.73%-0.03%0.34%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2014年6月30日44.85%1.62%8.30%1.33%36.55%0.29%

成立时间特定申购费率
M<50万0.6%
50万≤M <250万0.6%
250万≤M <500万0.6%
M≥500万每笔1000元

申购金额M(元)申购费率
M<50万1.5%
50万≤M <250万1.2%
250万≤M <500万0.8%
M≥500万每笔1000元

持有年限(Y)场外赎回费率
Y<1年0.5%
1年≤Y<2年0.25%
Y≥2年0

基金名称鹏华丰融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鹏华丰融定期开放债券
基金主代码000345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3年11月19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及《鹏华丰融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鹏华丰融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的约定
收益分配基准日2014年8月15日
截止收益分配基准日的相关指标基准日基金份额净值(单位:人民币元)1.064
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利润(单位:人民币元)11,185,947.99
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单位:人民币元)2,237,189.60
本次分红方案(单位:元/10份基金份额)0.2400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本次分红为2014年度第1次分红

权益登记日2014年8月25日
除息日2014年8月25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2014年8月27日
分红对象权益登记日在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本基金份额持有人。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1、选择红利再投资的投资者,其红利将按2014年8月25日除息后的基金份额净值转换为基金份额。2、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将于2014年8月26日直接计入其基金账户,2014年8月27日起可以查询、赎回。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颁布的相关规定,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1、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2、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红利所转换投资的基金份额免收申购费用等红利再投资费用。

基金名称鹏华丰实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鹏华丰实定期开放债券
基金主代码000295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3年9月10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及《鹏华丰实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鹏华丰实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的约定
收益分配基准日2014年8月15日
截止收益分配基准日的相关指标基准日基金份额净值(单位:人民币元)-
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利润(单位:人民币元)-
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本次分红方案(单位:元/10份基金份额)-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本次分红为2014年度第1次分红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鹏华丰实定期开放债券A鹏华丰实定期开放债券B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000295000296
截止基准日下属分级基金的相关指标基准日下属分级基金份额净值(单位:人民币元)1.0541.051
基准日下属分级基金可供分配利润(单位:人民币元)10,386,548.227,195,239.35
本次下属分级基金分红方案(单位:元/10份基金份额)0.47000.4300

权益登记日2014年8月25日
除息日2014年8月25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2014年8月27日
分红对象权益登记日在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本基金份额持有人。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1、选择红利再投资的投资者,其红利将按2014年8月25日除息后的基金份额净值转换为基金份额。2、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将于2014年8月26日直接计入其基金账户,2014年8月27日起可以查询、赎回。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颁布的相关规定,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1、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2、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红利所转换投资的基金份额免收申购费用等红利再投资费用。

基金名称鹏华丰泰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鹏华丰泰定期开放债券
基金主代码000289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3年9月24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及《鹏华丰泰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鹏华丰泰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的约定
收益分配基准日2014年8月15日
截止收益分配基准日的相关指标基准日基金份额净值(单位:人民币元)1.051
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利润(单位:人民币元)8,609,549.45
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单位:人民币元)1,721,909.89
本次分红方案(单位:元/10份基金份额)0.2100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本次分红为2014年度第1次分红

权益登记日2014年8月25日
除息日2014年8月25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2014年8月27日
分红对象权益登记日在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本基金份额持有人。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1、选择红利再投资的投资者,其红利将按2014年8月25日除息后的基金份额净值转换为基金份额。2、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将于2014年8月26日直接计入其基金账户,2014年8月27日起可以查询、赎回。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颁布的相关规定,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1、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2、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红利所转换投资的基金份额免收申购费用等红利再投资费用。

基金名称鹏华实业债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鹏华实业债纯债债券
基金主代码000053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3年5月3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及《鹏华实业债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鹏华实业债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的约定
收益分配基准日2014年8月15日
截止收益分配基准日的相关指标基准日基金份额净值(单位:人民币元)1.077
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利润(单位:人民币元)2,400,670.58
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单位:人民币元)1,200,335.29
本次分红方案(单位:元/10份基金份额)0.1010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本次分红为2014年度第1次分红

基金名称2014年8月25日
除息日2014年8月25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2014年8月27日
分红对象权益登记日在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本基金份额持有人。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1、选择红利再投资的投资者,其红利将按2014年8月25日除息后的基金份额净值转换为基金份额。2、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将于2014年8月26日直接计入其基金账户,2014年8月27日起可以查询、赎回。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颁布的相关规定,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1、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2、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红利所转换投资的基金份额免收申购费用等红利再投资费用。

基金名称鹏华国有企业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鹏华国企债债券
基金主代码000007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3年3月8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及《鹏华国有企业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鹏华国有企业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的约定
收益分配基准日2014年8月15日
截止收益分配基准日的相关指标基准日基金份额净值(单位:人民币元)1.058
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利润(单位:人民币元)2,890,058.38
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单位:人民币元)1,445,029.19
本次分红方案(单位:元/10份基金份额)0.0880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本次分红为2014年度第1次分红

权益登记日2014年8月25日
除息日2014年8月25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2014年8月27日
分红对象权益登记日在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本基金份额持有人。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1、选择红利再投资的投资者,其红利将按2014年8月25日除息后的基金份额净值转换为基金份额。2、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将于2014年8月26日直接计入其基金账户,2014年8月27日起可以查询、赎回。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颁布的相关规定,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1、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2、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红利所转换投资的基金份额免收申购费用等红利再投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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