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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8月20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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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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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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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 截止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前十名股东情况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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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 其它

 (1) 公司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子公司利和公司2013年1月成立,3月挂牌开业,6月正式运营开展贷款业务。为进一步增强利和公司自身实力, 更好地为中小企业、农户、个体工商户提供灵活、快捷、便利的小额贷款等金融服务,2014年1月利和公司完成股东增资工作,注册资本金从100,000,000元增加至195,000,000元。利和公司在确保资金安全、运转高效的前提下,积极开拓信贷业务市场,稳步增加放贷规模,报告期实现净利润18,248,032.63元,占公司实现净利润的18.20%,而去年同期利和公司实现净利润120,750.07元,占公司实现净利润比例仅为0.09 %。

 此外,报告期公司增资收购堂汉公司及收购南星锑业公司股权,堂汉公司实现净利润-24,736,091.72元,南星锑业公司实现净利润-515,375.63元。

 (2) 公司前期各类融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实施进度分析说明

 1) 公司前期各类融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情况

 ① 2000年12月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公司发行8000万A股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

 ② 2008年3月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公司发行5年期5.4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并于2009年7月转股和提前赎回。

 ③ 2011年7月经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接受注册,公司一次性发行5年期、票面年利率6.34%、10亿元中期票据。

 ④ 2013年经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接受注册,公司分两期发行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第一期于2013年1月发行,期限3年,发行总额10亿元,票面年利率6.10%;第二期于2013年5月发行,期限3年,发行总额10亿元,票面年利率5.80%。

 2)相关招股说明书、募集说明书和资产重组报告等公开披露文件中披露的未来发展与规划延续到报告期的规划目标的实施进度情况

 根据2010年公司修订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公司发展战略为:提升交通主业,稳步推动多元化经营;发挥上市优势,积极实施收购与融资相结合的资本运作,把公司做强做大。中长期发展规划的总体思路为:积极提升高速公路,稳步推进物流,适时适度开展房地产;构建多元化拓展、专业化经营的发展新态势。注重协调好稳健、扩张与增长的关系,推进公司较快发展,实现企业品牌推广新目标。并相应制订了公司产业发展规划、资本运营发展规划、企业管理发展规划、公司治理发展规划、人力资源发展规划、企业文化建设和品牌建设发展规划。 其中公司产业发展规划包括主业发展规划和主业外多元业务发展规划,主业发展规划为:抓住区域发展良机,以收购优良公路资产为重点,提高高速公路资产比例,强化交通主业。主业外多元业务发展规划为:充分利用内外资源,灵活发展主业外业务,稳步推进公司多元化经营。在现有基础上,未来公司主业外业务发展重点为物流和资源开发,将逐步形成以经营高速公路为主,物流、资源开发齐头并进的多元化经营格局。

 实施多元化经营策略以来,公司一方面公路主业得到显著增强,另一方面业务范围逐步扩大,物流、地产得到积极拓展并形成重要支柱产业,公司经营业务由单一的收费公路,发展为“公路为主业,物流、地产及相关产业蓬勃发展”的多元经营态势。 随着公司面临的经营形势和内外环境发生了较大变化,在公路上市公司积极寻求战略转型的环境下,公司认真分析、研究判断自身经营状况和外部环境,对发展思路进行了调整:一是顺应形势,将公路主业的重心放在提升现有路产经营水平上;二是探讨将现代服务和资源开发及加工制造作为公司“十二五”期间重点拓展和培育的方向;三是加快推进各项目前期工作和建设力度,加强筹融资工作,全面开展内控体系建设和提高风险防范水平,实现公司做强做大、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公司逐步确立"十二五"期间大力发展"交通及相关产业、资源开发及加工产业、现代服务产业"、打造三业并举业务格局的发展思路。

 2014年上半年,公司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以完成全年经营指标为中心任务,积极把握战略调整的机遇期,强化公路主业经营管理,加快项目建设和业务梳理,有序推进资源项目并购,有力推动公司多元化可持续发展。

 (3) 经营计划进展说明

 2014年1至6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1.17亿元,完成年度董事会考核指标22亿元的50.77%,实现利润总额 1.29亿元,完成年度董事会考核指标2.22亿元的58.11%;净资产收益率4.20%,完成年度董事会考核指标5.33%的78.80%。截止2014年6月30 日,公司总资产150.18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7.77%,完成年度董事会考核目标140亿元的107.27%。

 1)狠抓公路主营业务,通过优化运营管理方案,有效控制费用开支,充分挖掘盈利空间,实现了通行费收入的持续增长,2014年1-6月完成通行费收入5.50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8.81%,实现主业增收创效。

 2)完善项目并购决策程序完成堂汉公司67%股权的增资收购及南星锑业有公司100%股权的收购,抓好项目恢复生产工作。目前堂汉公司已恢复部分生产,南星锑业公司争取10月份生产。

 3)稳步推进项目建设,优化项目投资经营。一是加快在建项目建设;二是优化物流园区经营;三是追加盈利较好项目投资,利和公司实现增资并取得较好经营效益。

 4)推行贸易风险甄别,强化经营风险防控。为全面强化经营风险防控,公司成立贸易自查自纠工作小组和大宗贸易项目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有计划地收缩大宗贸易业务,对各单位贸易项目逐项梳理,逐步建立风险防控长效机制,针对部分贸易业务风险凸现的情况,编制贸易项目处置工作计划,全力开展应收账款催收工作。

 5)发挥融资平台作用,保障公司经营运转

 上半年,在信贷资源比较紧缺的情况下,公司加大与金融机构沟通和合作力度,为公司经营业务开展提供资金保障。通过内部资金的调配,支持子公司项目建设、解决生产经营中面临的问题和困难。公司重点加强财务收支管理,建立“一事一议、一事一报”机制,完善资金资助上会程序和大额资金支付领导班子决策审批流程,资金管控措施得到进一步加强。

 6)坚持规范管理要求,切实增强内控效能

 公司按照规范化管理的要求,不断完善内部治理。对个别内部治理不规范的子公司进行整顿;及时完成堂汉公司、南星锑业公司治理机构调整;做好企业管理层级清理方案,以逐步缩短企业管理链条;调整公司领导在二级公司任职情况。此外,持续加强行政管理,继续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规范人力资源管理。

 (二) 行业、产品或地区经营情况分析

 1、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报告期占营业收入或营业利润10%以上的主要行业和产品情况:

 (1)交通运输业主要是母公司及子公司坛百公司、岑罗公司经营的收费公路的通行费收入;

 (2)房地产业主要是母公司"五洲国际"房地产项目实现的收入,由于项目销售任务接近尾声,该项目报告期确认的营业收入较上年减少,营业成本也相应减少。

 (3)物流贸易主要是子公司万通公司、金桥公司及国通公司、兴通公司经营物流贸易业务实现的收入,同比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子公司择优选择贸易业务合作方,有选择的减少贸易业务所致。

 (4)金融业主要是子公司利和公司的利息收入。利和公司2013年1月成立,3月挂牌开业,6月正式运营开展贷款业务,成立时注册资本10,000万元,2014年1月增资9,500万元,增资后公司全资子公司坛百公司持股比例由原来的55%变为61.79%,公司控股子公司金桥公司持股30%不变,广西宏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持股由原来的15%变为8.21%。本报告期利和公司实现收入2,457.22万元,实现净利润1,824.8万元,占本公司净利润的18.20%。

 (2)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1)报告期公司在广西地区的主营业务的收入主要是母公司及子公司坛百公司、岑罗公司经营的收费公路的通行费收入、子公司利和公司开展贷款等金融业务实现的利息收入、母公司”五洲国际”房地产项目实现的收入和子公司万通公司、金桥公司及国通公司、兴通公司在广西地区开展物流贸易业务实现的收入。收入同比减少的原因主要是子公司择优选择贸易业务合作方,有选择的减少贸易业务,以及“五洲国际”房地产项目报告期确认的营业收入较上年减少。

 (2)境内(广西除外)地区的主营业务的收入主要是子公司万通公司、金桥公司及国通公司、兴通公司在境内(广西除外)地区开展物流贸易业务实现的收入。收入同比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子公司择优选择贸易业务合作方,有选择的减少贸易业务所致。

 (三) 核心竞争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核心竞争力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紧抓发展机遇,提升公路主业、稳步推进多元化经营取得成效。

 2005年以来,公司紧抓发展机遇,提升公路主业、稳步推进多元化经营,积极拓展和深化地产、物流业务,开发现代国际、五洲国际、五洲.半岛阳光等房地产项目,投资建设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凭祥物流园、南宁金桥农产品批发市场等大型物流项目,并依托物流园等大力拓展贸易业务,有力提升了公司整体经营业绩。公司经营管理的普通公路里程158.44公里、高速公路里程256.36公里,“公路为主业,物流、地产及相关产业蓬勃发展”的多元经营态势发展良好。广西地处我国南疆,南临北部湾,面向东南亚,西南与越南毗邻,东邻粤、港、澳,北连华中,北靠大西南,区位优越,是西南地区最便捷的出海通道,也是中国西部资源型经济与东南开放型经济的结合部,在中国与东南亚的经济交往中占有重要地位。首府南宁是东盟十国与中国合作的聚会地,素有“绿城”之美称。此外多种优惠政策:广西沿边沿海沿江和少数民族区域自治政策、西部大开发和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开放开发政策等也为公司的较好经营发展提供了良好条件。公司全资子公司坛百公司经营管理的坛百高速公路是广州至昆明国家高速公路的重要路段,是西南地区通往广西沿海港口及粤港澳地区的出海通道,全长187.62公里,随着广西经济的稳步增长,车流量也稳定增长,在广西高速公路中具有比较明显的优势,具有较强竞争力。公司子公司利和公司2013年3月开业及6月业务的顺利启动,标志公司多元经营迈出了新步伐,2014年上半年利和公司实现净利润18,248,032.63元,占公司净利润的18.20%,是公司一个新的利润增长点。

 (四) 投资状况分析

 1、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对外股权投资金额为28,389.67万元,与上年同期的480万元相比增加27,909.67万元,增长5814.51%。

 本报告期新增的对外投资主要是:报告期公司收购南丹县南星锑业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增资收购广西堂汉锌铟股份有限公司67%股权完成后,将其纳入合并范围,巴马活泉食品饮料有限公司、南丹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广西河池有色集团有限公司是广西堂汉锌铟股份有限公司的投资公司,南丹新南星矿冶有限公司、广西高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广西金建华民用爆破器材有限公司是南丹县南星锑业有限责任公司的投资公司,具体详见本报告“财务报表附注六 企业合并及合并财务报表 ”、”附注七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1、长期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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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非金融类公司委托理财及衍生品投资的情况

 (一) 委托理财情况

 委托理财产品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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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逾期未收回的本金和收益累计金额(元) 0

 2013年8月27日,子公司广西五洲润通投资有限公司以有限合伙人身份加入深圳市中星一号投资企业(有限合伙),认购有限合伙出资份额450万元,占该合伙企业总认缴出资额的2.25%,认购期限半年,预期年化收益率11%,按季度付息,到期还本,同时润通公司须按认缴出资比例承担投资风险,截止报告期末广西五洲润通投资有限公司获得投资收益28.05万元,已收回本金100万元。经协商,双方签订补充合同,未收回本金350万元按原合同条件执行委托理财。

 (2) 委托贷款情况

 委托贷款项目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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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坛百公司在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逐步投入的方式开展理财工作,资金投入为年收益率不低于5%的银行保本理财产品及通过银行委托贷款,资金额度不超过7亿元人民币,投资期限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

 2013年5月8日,坛百公司与广西瀚德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行签订委托贷款合同,坛百公司委托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行向广西瀚德集团有限公司发放2亿元贷款,贷款期限自2013年5月8日起至2015年5月7日止,到期日一次偿还全部贷款本金,贷款年利率10%,按季结息。按合同约定自借款发放之日起满一年后,广西坛百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可根据自身经营需要,提前收回该笔委托贷款。截止报告期末,该笔委托贷款共获得投资收益2,272.22万元,其中:2014年1-6月共获得投资收益1,011.11万元。

 2014年3月28日,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行与广西堂汉锌铟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委托贷款借款合同,该行接受坛百公司委托向堂汉公司发放3,000万元贷款,贷款期限自2014年3月28日起至2015年3月27日止,到期日一次偿还全部贷款本金,贷款年利率6.6%,按季结息。截止报告期末,坛百公司共收到堂汉公司利息46.75万元。

 (3)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募集资金或前期募集资金使用到本期的情况。

 3、 主要子公司、参股公司分析

 (1) 报告期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达到10%以上的子公司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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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报告期无对公司利润影响达到10%以上的参股公司。

 (二) 非募集资金项目情况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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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表项目为公司报告期在投、在建项目。项目金额为截至报告期末预计公司对项目的投资总额。

 四、 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4.1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经2013年12月31日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通过,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岑罗公司从2014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共计三年按照新的车流量测算结果调整单车折旧系数计提岑罗路固定资产折旧,单车折旧系数从7.13元/辆调整为6.38元/辆。

 根据交通部《高速公路公司财务管理办法》(财工字[1997]59号)对固定资产折旧办法的规定,公司控股子公司广西岑罗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岑罗公司”)对筋竹至岑溪高速公路(简称“岑罗路”)资产采用车流量法计提折旧,按资产净值与经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中测算的总车流量进行相除计算单车折旧,每三年对车流量重新进行测算。截止2013年12月31日,岑罗路执行的单车折旧系数已满三年,需要重新预测车流量。为此岑罗公司委托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对该路段车流量进行测算,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于2013年11月出具的《岑溪至罗定高速公路广西段交通量预测及财务分析报告》,测算结果与原经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中测算的车流量相比差异较大,如果不调整单车折旧系数,将导致岑罗路在批准的经营期限内提前全额收回投资。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有关规定,对上述会计估计的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也不会对公司以往各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使得报告期岑罗路折旧额减少231.21万元,导致报告期利润增加231.21万元。

 4.2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1)新纳入合并范围的情况:

 ①收购南丹县南星锑业有限责任公司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及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2014年4月15日,公司与广西成源矿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成源”)签订《关于南丹县南星锑业有限责任公司之股权转让合同书》,收购广西成源全资子公司南丹县南星锑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南星锑业”)100%股权。公司自2014年6月将南丹县南星锑业有限责任公司纳入合并范围。

 ②收购广西堂汉锌铟股份有限公司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与广西堂汉锌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堂汉”)和广西堂汉原第一大股东伍永田签订《关于广西堂汉锌铟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认购及增资合同》。按照合同约定,公司向广西堂汉支付了增资款253,787,879元,增资完成后公司持有广西堂汉67%股权。公司自2014年4月将广西堂汉锌铟股份有限公司纳入合并范围。广西堂汉下属控股子公司分别是:南丹县泰星五一矿业有限公司、广西泰星电子焊接材料有限公司、河池市津泰资源再生有限公司、南丹县恒利矿冶有限责任公司本期一并新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2)不再纳入合并范围的情况:

 本期内,公司无不再纳入合并范围的公司。

 董事长:何国纯

 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8月19日

 

 证券代码:600368 证券简称:五洲交通 公告编号:临2014-052

 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于2014年8月19日(星期二)上午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4年8月8日发出,会议材料随后也以电子邮件及送达的方式发出。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12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12人, 分别是何国纯、杨旭东、王强、饶东平、王权、梁君、季晓泉、孟杰董事和张忠国、陈潮、董威、邓远志独立董事。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并作出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根据2014年财政部陆续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和《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共七项具体会计准则的要求,董事会经审议同意公司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并自2014年7月1日起施行。

 对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上述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刊登及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http://www.sse.com.cn)的《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对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 12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刊登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全文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特此公告

 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8月20日

 

 证券代码:600368 证券简称:五洲交通 公告编号:临2014-053

 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4年8月19日(星期二)上午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4年8月8日以电子邮件及送达的方式发出,会议材料随后也以电子邮件及送达的方式发出。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人6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6人, 分别是高力生、张丽桂、黎宇、严华鑫、刘敏赞、郭仕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并作出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对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发表如下意见:

 根据2014年财政部陆续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和《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共七项具体会计准则的要求,公司自2014年7月1日起执行上述准则并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为依据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对公司业务范围无影响、对公司财务报表(所有者权益、净利润)无影响并已与提供审计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对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监事会对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4年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核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我们保证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对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 0票。

 特此公告。

 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4年8月20日

 

 证券代码:600368 证券简称:五洲交通 公告编号:临2014-054

 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落实施行2014年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等共七号具体会计准则。

 ●在目前执行新会计准则过程中,公司无需对上年同期或期初数相关项目及其金额做出变更或调整的情况。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自2014年1月26日起,财政部陆续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和《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七项具体会计准则。根据财政部的要求,自2014年7月1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鼓励在境外上市的企业提前执行。本公司自2014年7月1日起开始执行上述各项准则,并依据上述各项准则的规定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2014年7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以1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对上述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并自2014年7月1日起施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及对本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性质

 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属于根据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变更会计政策。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

 1、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执行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执行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014年财政部陆续发布的9号、30号、33号、39号、40号、2号、41号七项新会计准则构成对前述具体准则的替换和补充, 自2014年7月1日起公司一并执行。

 3、变更的主要内容

 (1)《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2014年修订)》完整地规范了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将离职后福利计划分类为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设定提存计划,是指向独立的基金缴存固定费用后,企业不再承担进一步支付义务的离职后福利计划;设定受益计划,是指除设定提存计划以外的离职后福利计划。企业应当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对于设定受益计划,企业应当采用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并依据适当的精算假设,计量设定受益计划所产生的义务,并根据设定受益计划确定的公式将产生的福利义务归属于职工提供服务的期间,并计入当期损益,重新计量设定收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此外,该修订后准则还充实了关于短期薪酬会计处理规范,充实了关于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规定,并引入了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完整地规范职工薪酬的会计处理。

 (2)《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2014年修订)》进一步规范了财务报表的列报,在持续经营评价、正常经营周期、充实附注披露内容等方面进行了修订完善,并将“费用按照性质分类的利润表补充资料”作为强制性披露内容。该准则要求在利润表其他综合收益部分的列报,应将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划分为两类:(1)后续不会重分类至损益的项目;(2)在满足特定条件的情况下,后续可能重分类至损益的项目。

 (3)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2014年修订)》,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应当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该准则建立了判断控制存在与否的单一模型,规定对被投资方形成控制需要具备的三个要素为:(1)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2)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3)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在此基础上,该准则对控制权的判断给出了较原准则更多的指引。根据该准则的规定,本公司管理层在确定对被投资单位是否具有控制权时需运用重大判断。

 (4)《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规范了对一项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共同控制的安排的认定、分类及核算。合营安排根据合营方在其中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共同经营,是指合营方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的合营安排。合营企业,是指合营方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该准则要求合营方对合营企业的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对共同经营则确认其资产(包括其对任何共同持有资产应享有的份额)、其负债(包括其对任何共同产生负债应承担的份额)、其收入(包括其对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应享有的份额)及其费用(包括其对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应承担的份额)。

 (5)《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规范了公允价值定义,明确了公允价值计量的方法,根据公允价值计量所使用的输入值将公允价值计量划分为三个层次,并对公允价值计量相关信息的披露作出了具体要求。但该准则并未改变其他会计准则对于哪些场合下应运用公允价值计量的规定。

 (6)《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2014年修订)》的规范范围与原准则相比有所缩减,仅规范对子公司、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的确认和计量,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和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将变为属于《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范范围。此外还引入了其他一些重要变化,包括:强调对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的会计核算所依据的“账面价值”是指“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明确投资方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应当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调整了核算方法转换时的衔接规定;新增了关于持有待售的对合营、联营企业投资的处理;引入对通过下属投资主体所持有的合营、联营企业投资的公允价值计量选择权等等。

 (7)《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适用于企业在子公司、合营安排、联营企业和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该准则要求披露对其他主体实施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重大判断和假设,以及这些判断和假设变更的情况;并针对在子公司中的权益、在合营安排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分别规定了详细的披露要求。根据该准则要求披露的信息将有助于财务报表使用者评估本公司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性质和相关风险,以及该权益对本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影响。该准则生效后,本公司比较财务报表中披露的该准则施行日之前的信息将按照该准则的规定进行调整(有关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披露要求除外)。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落实施行2014年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等共七号具体会计准则。

 (四)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影响

 在目前执行新会计准则过程中,公司无需对上年同期或期初数相关项目及其金额做出变更或调整的情况。

 三、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意见

 (一)独立董事认为:2014年1月26日起财政部陆续颁布《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七项新会计准则,根据财政部的规定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14年7月1日起施行,依据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公司已就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与提供审计服务的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沟通。公司进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业务范围无影响,变更的会计政策对公司的财务报表(所有者权益、净利润)无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二)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为依据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对公司业务范围无影响、对公司财务报表(所有者权益、净利润)无影响并已与提供审计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上网公告附件

 (一)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事项的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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