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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8月20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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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1、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2)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

 (3)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概述

 2014年上半年,中国宏观经济正处于经济增速换档期、结构调整阵痛期、前期刺激政策消化期“三期叠加”状态中,在内外部的严峻形势和压力下,中央政府通过运用一系列“微刺激”政策和定向调控措施,使得经济运行总体趋稳并有所回升。但是GDP增速连续6个季度低于8%也表明了中国经济已经进入中高速增长阶段,这也是房地产行业所面临的客观外部环境。

 2014年上半年,房地产行业面临着复杂的政策、市场形势。宏观调控政策相对平稳,李克强总理年初在政府工作报告提出了“双向调控”的政策思路。而地方政府层面,多地出台了以放松限购、落户政策、公积金政策为主的救市政策。行业面临着多年来少有的相对友好的外部政策环境。

 就房地产市场而言,无论是销售还是投资,形势则极为严峻。按照国家统计局的数据,1-6月份商品房销售面积48,365万平方米,同比下降6.0%,其中,住宅销售面积下降7.8%。商品房销售额31,133亿元,下降6.7%,其中,住宅销售额下降9.2%。70个大中城市住宅价格环比下降的城市数量从2月份的4个增加到6月份的55个。全国房地产开发投资额的同比增速从上年12月的19.8%逐月下滑到6月的14.1%。国房景气指数也从上年12月97.21的适度水平逐月下跌至6月94.84的较低水平。

 在这样的行业形势下,公司的经营也遇到了自2011年下半年以来的又一次严重困难,主要表现在销售增速下滑、去化速度下降、融资成本上升等。对于上述问题,公司管理层进行了理性、客观的分析,做出了积极的应对。

 公司认为,上半年以来行业的调整,是宏观经济、政策、行业发展阶段等多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是行业发展过程中正常的、必要的调整。这种调整不会改变行业的发展方向,有利于行业未来的进一步健康发展,但是也将会改变行业原有的运行规则和经营、管理模式,对行业公司提出了更新的挑战和要求。

 公司认为,面临新形势,新挑战,公司既要坚持原有的定位和优势,又要在管理、战略上做出必要的调整,才能适应市场形势,帮助公司渡过难关并谋求未来更好的发展。为此,公司在继续围绕京津冀、长三角两个战略区域,坚持二、三线市场定位、以刚需和首次改善为主的产品定位,做精做优高周转、低成本的传统优势的基础上,加大对京津冀区域的市场拓展力度,增加该区域的项目数量和比例,提高对公司业绩的贡献度。公司还根据目前项目规模和管理需要,对原有的管理方式和体制进行必要的改革,强化精细化管理水平,提高市场变化的应对能力和速度。经过公司上下共同努力,较好的克服了市场下滑带来的各种不利影响,保证了公司的平稳运营。

 二、主营业务分析

 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0,170,895,379.26元,同比增长33.40%,营业利润1,850,623,873.93元,同比增长15.56%,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1,380,994,423.20元,同比增长23.42%。截至2014年6月30日,公司总资产67,823,024,447.13元,比年初增长14.1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11,990,618,643.79元,比年初增长9.42%。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签订商品房销售合同面积150.88万平方米,合同金额104.69亿元,销售回款113.14亿元,结算项目面积166.55万平方米,结算收入99.08亿元。

 报告期内,公司结算项目面积166.55万平方米,其中:廊坊地区共结算面积2.52万平方米,主要来自廊坊塞纳荣府项目;南京地区共结算38.17万平方米,主要来自南京花语馨苑、兰亭苑和龙湖半岛项目;沧州地区共结算15.99万平方米,主要来自沧州锦绣天地项目;徐州公司共结算1.09万平方米,来自徐州文承苑项目;蚌埠地区共结算18.40万平方米,主要来自蚌埠南山郦都、锦绣香堤项目;邯郸地区共结算7.77万平方米,主要来自邯郸阿尔卡迪亚项目;聊城地区共结算18.61万平方米,主要来自聊城阳光逸墅、水岸花语项目;广东地区共结算3.72万平方米,来自广东南亚郦都、海湾郦都项目;临沂地区共结算25.85万平方米,来自临沂香醍荣府、锦绣外滩、花语馨苑项目;沈阳地区共结算26.44万平方米,主要来自沈阳爱家郦都、锦绣天地、香缇澜山、坤湖郦舍项目;唐山地区共结算6.70万平方米,来自唐山湖畔郦舍项目;盘锦地区共结算1.00万平方米,来自盘锦香堤荣府项目;长沙地区共结算0.29万平米,来自长沙财智广场项目。

 报告期末,公司还有349.13万平方米已销售资源未竣工结算,合同金额合计229.91亿元。

 公司回顾总结前期披露的经营计划在报告期内的进展情况:

 报告期内,在公司董事会的正确领导下,公司经营班子积极采取各项措施应对市场调整给行业带来的不利影响,经过公司全体员工不懈努力,实现了经营业绩、资产规模的持续增长。报告期内,公司实际开工233.96万平方米,完成年初开工计划596.82万平方米的39.20%;实际竣工154.83万平方米,完成年初竣工计划462.35万平方米的33.49%;销售回款113.14亿元,完成年初回款计划345亿元的32.79%;新增信贷融资额108.20亿元,完成年初融资计划170亿元的63.65%;获取建筑面积约74.31万平米的新项目资源,完成年初计划获取建筑面积745万平方米的9.97%。

 三、核心竞争力分析

 自公司成立并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以来,公司以企业文化为基础,以市场化运作为依托,结合公司特点及城市布局不断形成并完善自身的经营优势,经过多年的用心打造,逐步确立了具有荣盛特色的核心竞争力。

 1.公司独特的市场定位

 通过多年的努力,公司确立了自身独特的市场定位:立足于京津冀环渤海地区和长三角区域有发展潜力的中等城市,稳步涉足风险较小的大城市,有选择地兼顾发展较快的小城市;将中等城市作为创造利润的中心和谋求发展、连接大城市与小城镇的桥梁;将大城市作为扩大影响、展示实力,提升技术与管理水平的平台;将小城市作为传播理念、控制风险,拓展企业发展的新空间。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速以及中等城市房地产市场的不断成熟,中等城市房地产市场将会获得更好、更快的发展。

 2.公司产品以普通商品住宅为主,在项目所在的区域品牌优势突出

 公司以普通商品住宅为主导产品。多年来,公司致力于通过提供高性价比的产品,为项目所在地居民营造“自然的园,健康的家”,营造新型的生活方式,满足其现实及潜在的需求。为此,公司在产品与市场定位、户型结构、产品质量、园林绿化、物业服务等与房地产开发有关的产业链上,进行全方位的努力,形成了具有荣盛特色的“舒适、健康”、高性价比的产品,在各项目所在地树立了荣盛及主要产品线的品牌地位。目前,公司在主要项目城市如廊坊、蚌埠、南京六合、邯郸、聊城、湛江等地的市场品牌形象、市场占有率均稳居前列,具有较强的市场影响力。公司销售的住宅产品中,以满足刚性需求的中小户型普通商品房占绝对地位,2012年、2013年,140平米以下户型套数占比分别达到92.83%、96.75%。

 3.较快的存货周转和良好的费用控制水平

 多年来,公司以高周转、低成本的特点为市场所周知,获得了投资者的高度认可。公司合理安排项目前期各项工作,快速实现开工,并通过一整套严格有效的生产管理系统和完善的业务流程,严格控制主要生产节点,缩短项目开发周期,使得项目的建设过程合理、安全、高效。公司准确定位产品,秉承“不囤地、不捂盘”的原则,快速去化,实现了较高的周转效率。此外,作为一家具有鲜明民营企业印记的公司,公司已经建立了有效的费用预算、跟踪、控制流程和标准,无论是管理费用还是销售费用的控制均非常得力,2014年上半年公司期间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6.81%,在行业保持领先水平。

 4.公司土地储备充足。报告期,公司紧紧抓住市场的有利时机,通过股权收购、招拍挂等多种方式,先后在5个城市获得土地5宗,规划权益建筑面积74.31万平方米。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土地储备建筑面积2,035.46万平方米。

 5.公司项目实现全国布局

 公司房地产开发业务已经伸展到河北、江苏、安徽、山东、湖北、湖南、辽宁、广东、四川、内蒙古等9个省、1个自治区的23个城市,涉及房地产项目100余个。特别是最近几年,南京、蚌埠、廊坊、沧州、石家庄、聊城、临沂等地的营业收入均有较大幅度的增长,使得公司对个别区域的依赖度显著下降,平滑了区域市场不景气可能给整个公司经营带来的风险,也为市场向好时公司营业收入的快速成长提供了条件。

 6.公司形成了较为完善的业务格局

 经过多年努力,公司在原有的房地产开发主业基础上,逐步形成了集设计研发、房地产开发与销售、实业经营、商业管理、酒店管理、旅游文化地产、房地产基金等业务为一体的多元化、全产业链、多业态的产业格局。目前,上述各业态呈现均衡、良好发展的势头。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耿建明

 二Ο一四年八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146 证券简称:荣盛发展 公告编号:临2014-069号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七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8月8日以书面、传真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2014年8月18日在公司十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现场出席董事8人,董事李万乐先生因公出差,委托董事鲍丽洁女士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耿建明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公司200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四个行权期可行权事项的议案》。

 根据《公司200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和《2009年股票期权实施考核办法》的考核指标结果,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09年股权激励计划第四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满足,同意以定向发行公司股票的方式授予52名激励对象第四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共15,545,100份。

 决定采用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激励综合服务系统”以自主行权方式开展《公司200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四个行权期行权工作。

 关联董事刘山、鲍丽洁、冯全玉、李万乐回避表决。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公司200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四个行权期可行权事项出具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四年八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146 证券简称:荣盛发展 公告编号:临2014-070号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8月8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2014年8月18日上午在公司十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邹家立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关于对公司200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四个行权期激励对象核查的议案》。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核查,《公司200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四个行权期52名激励对象与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并经公司2010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一致,其行权资格符合《公司200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修订稿)》的要求,满足行权条件。

 特此公告。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一四年八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146 证券简称:荣盛发展 公告编号:临2014-073号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0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第四个行权期可行权事项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2009年股权激励计划第四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满足,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09年股权激励计划52名激励对象在第四个行权期,即授权日(2010年8月6日)48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权日起6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2015年8月5日止)可自主行权共15,545,100份股票期权,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200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实施情况简述

 (一)2009年11月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0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关于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三项议案。

 (二)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公司于2009年11月12日将上述材料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备案。

 (三)根据中国证监会的反馈意见,公司对股权激励计划中部分条款进行相应修改,2010年7月1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0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议案》,该修订稿业经中国证监会备案无异议。

 (四)2010年7月28日,公司2010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0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议案》、《关于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同时,由于2009年年度利润分派方案实施完毕,公司股票期权行权数量和价格调整为4,800万份和11.99元/股。

 (五)2010年7月3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公司200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权日的议案》。确定公司2009年股票期权的授予日为2010年8月6日。

 (六)2010年12 月16 日,公司按照规定完成了《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0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登记工作。

 (七)2011年6月30日,公司发布《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公告》,鉴于2010年度分红派息方案已经实施完毕,将公司200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调整为9.15元/股。

 (八)2011年8月1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0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事项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200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数量和价格的议案》。同意授予65名激励对象(7名激励对象由于个人原因已辞职),第一期可行权的股份841.31万股。经2010年分派后,公司2009年股票期权数量调整为6,240万份,行权价格调整为9.15元/股。同时,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对第一个行权期的激励对象进行核查,认为65名激励对象符合行权要求。

 (九)2012年6月9日,公司发布《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公告》,鉴于2011年度分红派息方案已经实施完毕,将公司200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调整为9.03元/股。

 (十)2012年7月7日,公司发布《2009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情况公告》,公司第一期股权激励行权登记已完成,64名激励对象第一期共行权811.97万股。行权股份于7月10日到达激励对象股票账户。至此,公司200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事宜办理完毕。

 (十一)2012年12月1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0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事项的议案》、《关于公司200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选择自主行权模式的议案》。同意以定向发行公司股票的方式授予全部63名激励对象第二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共1,054.31万股。决定采用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主研发的“股权激励综合服务系统”以自主行权方式开展《公司200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工作;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200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激励对象核查的议案》,对公司第二期行权激励对象进行核查,认为63名激励对象均符合行权条件。

 (十二)2013年6月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0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201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实施完毕,将公司200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调整为8.88元/股。

 (十三)截至2013年8月5日,公司200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期股权激励行权工作完成,63名激励对象采用自主行权方式行权共计1,054.31万股。至此,公司200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事宜办理完毕。

 (十四)2013年8月1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0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可行权事项的议案》,同意授予61名激励对象第三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共16,362,910股,决定采用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激励综合服务系统”以自主行权方式开展公司200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工作。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200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激励对象核查的议案》,对公司第三期行权激励对象进行核查,认为61名激励对象均符合行权条件。

 (十五)2014年6月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0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201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实施完毕,将公司200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由原来的8.88元/股调整为8.68元/股。

 (十六)2014年8月7日,公司发布了《公司2009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截止2014年8月5日,公司第三期股权激励行权工作完成,58名激励对象采用自主行权方式行权共计14,155,143股。至此,公司200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事宜办理完毕。

 二、关于满足股权激励计划第四个行权期行权条件的说明

 经逐条对照《公司200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修订稿)》和《公司200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相关条款,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第四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经满足:

 (一)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予以行政处罚;

 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定不能实行期权激励计划的其它情形。

 (二)公司截至2012年12月31日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增长率分别不低于35%,当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15%。 以2011年12月31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550,038,443.01元为基数,公司2012年度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2,123,389,609.93元,增长率36.99%;2012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29.89%。上述结果满足行权条件。

 (三)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三年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

 2、最近三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予以行政处罚的;

 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四)激励对象上一年度绩效考核结果符合《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规定。

 公司2009年股票期权激励对象中有52名激励对象年度考核结果符合《200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规定,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符合第四期股票期权行权条件;有3人在第四届董事会第七十七次会议召开前离职,根据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其尚未行权的356,720份股票期权失效;有6人因考核未达标因素影响未能行权,根据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其尚未行权的1,965,600份股票期权失效。

 在符合行权条件的52人中,按照《公司200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有关规定,共有8人因考核未达标等因素影响未能足额行权,根据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规定,上述8名激励对象第四期股票期权尚未行权的1,482,820份股票期权作废。

 据此确定公司2009年股权激励计划第四期股票期权实际可行权数量为15,545,100股。

 综上所述,公司已满足股权激励计划设定的第四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相关内容与已经披露的激励计划内容不存在差异。

 三、本次行权股票来源、种类、激励对象、可行权数量及行权价格

 (一)本次行权的股票来源和种类:公司授予的股票期权所涉及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定向发行公司股票,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二)第四个行权期可行权激励对象及可行权数量

 ■

 (三)本次可行权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8.68元/股。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第四期可行权授予激励对象的审核意见

 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受理了股权激励行权对象的行权申请,并依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规、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对激励对象的行权条件和行权资格进行了审查,核查后认为:

 根据股权激励计划特别提示“7因激励对象上一年度绩效考核未达到《实施考核办法》规定的标准,而导致当期无法行权的,该期期权自动失效,由公司注销。”的规定,激励对象赵亚新、王建新、黄志强、翟学刚、姚志强、姜明时等6人因考核未达标因素影响未能行权,根据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其尚未行权的1,965,600份股票期权自动失效。

 根据股权激励计划第十一章“11.5激励对象因与公司的聘用合同未到期,向公司提出辞职并经公司同意离职(即不在荣盛发展及其分公司、控股子公司任职)的,其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自动失效,由公司注销。”的规定,激励对象陈佩轩、荣海胜、刘国辉等3人在第四届董事会第七十七次会议召开前离职,其尚未行权的356,720份股票期权自动失效。

 除去6名因考核未达标人员及3名离职人员未能行权外,其他52人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符合第四期股票期权的行权条件。在符合行权条件的52人中,共有8人因考核等原因不能足额行权,按照《公司2009年度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上述8名激励对象尚未行权的1,482,820份股票期权作废。

 据此确定公司第四期股票期权最终实际可行权数量为15,545,100份。

 五、行权专户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计划

 行权专户资金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未使用的资金存储于行权专户。

 六、不符合条件的股票期权处理方式

 激励对象符合行权条件,必须在本计划规定的行权期内行权,在行权期内未行权或未全部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转入下个行权期,该部分股票期权自动失效,由公司注销。因激励对象上一年度绩效考核未达到《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规定的标准,而导致当期无法行权的,该期期权自动失效,由公司注销。

 七、第四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方式对公司当年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根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司在2009年股权激励第四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方式。

 第四个行权期可行权股票期权如果全部行权,公司净资产将因此增加134,931,468元,其中总股本增加15,545,100股,资本公积增加119,386,368元。综上,本期可行权期权若全部行权并假定以2013年末相关数据为基础测算,将影响2013年基本每股收益下降0.0167元,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下降0.42%。

 八、激励对象中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在下列期间内行权

 (1)定期报告公布前30日至公告后2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30日起算;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至公告后2个交易日内;

 (3)重大交易或重大事项决定过程中至该事项公告后2个交易日内;

 (4)其他可能影响股价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起至公告后2个交易日。

 (5)《公司200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中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卖出所持公司股份6个月内不得行权。上述人员行权后,所行权股份将锁定6个月。

 九、其他相关事项的说明

 (1)参与第四期股权激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刘山、鲍丽洁、李万乐、冯全玉、陈金海、谷永军,在公告日前6个月因2009年股权激励第三期行权而买入本公司股票。

 (2)股权激励第四期激励对象个人所得税由激励对象自行筹集、自行申报并缴纳。

 (3)股权激励第四期行权不会导致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特此公告。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四年八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146 证券简称:荣盛发展 公告编号:2014-07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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