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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8月20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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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0060 证券简称:中金岭南 公告编号:2014-60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4年8月6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将有关事项再次提示说明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4年8月26日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14年8月25日-2014年8月26日。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4 年8月 26日上午 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 年 8月 25日15:00 至 2014 年8月 26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 股权登记日:2014年8月19日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车公庙深南大道6013号中国有色大厦24楼多功能厅。

4.召集人:本公司董事局。

5.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

(1)于2014年8月19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逐项审议《关于修改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2)发行方式

(3)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4)定价原则

(5)发行数量

(6)限售期

(7)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金额与用途

(8)本次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9)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限

(10)上市地点

2.审议《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3.审议《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4.审议《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5.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局办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备注:2014年8月5日公司第七届董事局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上议案,《第七届董事局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4-51)于2014年8月6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方式:

(1) 个人股东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和证券账户卡;个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和证券账户卡。

(2) 法人股东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持股凭证;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3)异地股东可以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

2014年8月20日-25日(8:30-11:30,13:30-17:00)。

3.登记地点:

深圳市福田区车公庙深南大道6013号中国有色大厦24楼公司董事局秘书室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 360060。

2.投票简称:“中金投票”。

3.投票时间:2014年8 月26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4.在投票当日,“中金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对于逐项表决的议案,如议案1中有多个需表决的子议案,1.00元代表对议案1下全部子议案进行表决,1.01元代表议案1中子议案①,1.02元代表议案1中子议案②,依此类推。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议案序号议案名称委托价格同意反对弃权
总议案 1001股2股3股
议案1《关于修改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1.001股2股3股
议案1中子议案①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1.011股2股3股
议案1中子议案②发行方式1.021股2股3股
议案1中子议案③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1.031股2股3股
议案1中子议案④定价原则1.041股2股3股
议案1中子议案⑤发行数量1.051股2股3股
议案1中子议案⑥限售期1.061股2股3股
议案1中子议案⑦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金额与用途1.071股2股3股
议案1中子议案⑧本次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1.081股2股3股
议案1中子议案⑨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限1.091股2股3股
议案1中子议案⑩上市地点1.101股2股3股
议案2《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2.001股2股3股
议案3《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3.001股2股3股
议案4《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4.001股2股3股
议案5《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局办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5.001股2股3股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表2 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表决意见类型委托数量
同意1股
反对2股
弃权3股

(4)在股东大会审议多个议案的情况下,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包括议案的子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6)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8月25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4年8月26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公司可以写明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五、其他事项

1.本次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现场会议人员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联系人: 黄建民 刘渝华

3.联系电话:0755-82839363

4.传 真:0755-83474889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局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2014年8月20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参加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授权其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表决权,及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如委托人未对投票做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表决意见如下:

议案序号议案内容表决意见
同意反对弃权
议案1《关于修改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议案1.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议案1.2发行方式   
议案1.3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议案1.4定价原则   
议案1.5发行数量   
议案1.6限售期   
议案1.7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金额与用途   
议案1.8本次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议案1.9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限   
议案1.10上市地点   
议案2《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议案3《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议案4《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议案5《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局办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注: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均为特别决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股东账户号码:

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二○一四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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