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3:建行账户43001503062052503629初始存放金额系因公司变更募投项目,2013年2月4日从建行账户43001503062052503179转入子公司株洲醴陵旗滨玻璃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403,709,793.33元进行第一次增资;2013年5月21日从建行账户43001503062052503179转入子公司株洲醴陵旗滨玻璃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140,000,000.00元进行第二次增资。
(二)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231号文《关于核准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的核准,本公司于2014年4月16日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45,450,0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认购价格为人民币5.50元,共计募集人民币799,975,000.0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12,810,000.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87,165,000.00元。
截止2014年4月22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中审华寅五洲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CHW证验字(2014)第0005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公司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规定在以下银行开设了募集资金的存储专户,截至2014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 银行名称 | 账号 | 初始存放金额 | 截止日余额 | 存储方式 |
1 | 中信银行长沙人民路支行 | 7401210182600115818 | 787,975,000.00(注1) | 0.00 | 活期存储 |
2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城北支行 | 43001503062052504178 | 303,067,308.00(注2) | 17,443,312.90 | 活期存储 |
3 | 中信银行长沙人民路支行 | 7401210182600117588 | 485,025,438.87(注2) | 170,134,296.61 | 活期存储 |
| 合 计 | | | 187,577,609.51 | |
注1:中信银行长沙人民路支行账户7401210182600115818初始存放金额系公司收到的募集资金。
注2: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城北支行账户43001503062052504178和中信银行长沙人民路支行帐户7401210182600117588初始存放金额:系2014年5月8日,公司按照募投项目从中信银行长沙人民路支行账户7401210182600115818转入子公司株洲醴陵旗滨玻璃有限公司建设银行募集资金专户303,067,308.00和中信银行募集资金专户485,025,438.87元进行增资。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1、前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前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一。
2、前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根据株洲市清水塘地区清水湖生态新城总体规划要求,2012年5月18日,株洲市人民政府批复同意公司株洲玻璃生产线整体搬迁至醴陵市。公司原募投项目700吨生产线在线LOW-E技术改造将变更为600吨在线LOW-E生产线,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527,295,800.00元,占前次募集资金总额的36.09%。上述事项已经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前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内容和原因:
“800t/d 超白光伏基片生产线项目”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842,354,700.00元,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594,260,700.00元,结余募集资金248,094,000.00元。结余原因:(1)因国产设备技术的提升,在不影响项目质量的前提下,使用部分国产设备替代原预算中的国外品牌设备。(2)余热发电系统引进投资者投资,减少了设备投资额。(3)经公司技术人员严格审核,优化工程设计,节约了项目资金使用量。2011年11月18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将800t/d 超白光伏基片生产线项目全部节余募集资金248,094,000.00元永久补充漳州旗滨玻璃公司流动资金,该议案已经2011年12月5日公司召开的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截止2014年6月30日,“800t/d 超白光伏基片生产线项目”实际投入579,931,142.96元,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与实际投资金额的差额14,329,557.04 元,主要系未支付的尾款和质保金。
“600吨在线LOW-E生产线项目” 承诺投资金额527,295,800.00元,截止2014年6月30日,实际投入503,814,825.94 元,承诺投资金额与实际投资金额的差异23,480,974.06 元,主要原因系该项目尚未完工,尚需要支付后续工程款、设备款等。
3、前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本公司前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4、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11年8月21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40,000,000.00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2012年2月8日,公司已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140,000,000.00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012年2月13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40,000,000.00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2012年8月9日,公司已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140,000,000.00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012年8月20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40,000,000.00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2013年2月6日,公司已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140,000,000.00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013年2月7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40,000,000.00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2013年5月21日,公司已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140,000,000.00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截止2014年6月30日,本公司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余额57,483,795.96元,占前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的3.93%,未使用完毕的主要原因系前次募集资金项目“800t/d 超白光伏基片生产线项目” 未支付的尾款和质保金,以及“600吨在线LOW-E生产线项目”尚未完工,尚需支付后续工程款、设备款和质保金等。
5、前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与公司定期报告的对照
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本公司已公开披露的信息文件中披露情况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1、前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二。
2、前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3、前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本公司前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4、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2014年6月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余额187,577,609.51元,占前次非公开募集资金总额的23.83%,未使用完毕的主要原因系前次募集资金项目尚未完工,尚需支付后续工程款、设备款和质保金等。
5、前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与公司定期报告的对照
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本公司已公开披露的信息文件中披露情况不存在重大差异。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的经济效益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的经济效益情况
前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三。
“600吨在线LOW-E生产线项目”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不适用的主要原因系:项目报告期内尚处于建设期,还未能建成投产。
“800t/d超白光伏基片生产线项目”未达到预计效益主要原因系:(1)招股说明书进行项目预测时,玻璃价格处于历史高位,预测的销售收入较高,而2012年以来由于受到国家调控房地产的政策和国内外光伏行业持续低迷的影响,玻璃生产行业全行业处于盈利周期的低谷,且超白玻璃价格始终低于预测价格。(2)根据市场需求情况,公司适时调整了募投项目的产品结构,生产了部分价格相对较低但效益较好的其他玻璃品种,造成与预计销售收入有差异。
(二)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的经济效益情况
前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四。
“800吨超白玻璃生产线”和“500吨超白玻璃生产线”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不适用的主要原因系:项目均处于建设期,尚未建成投产。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0一四年八月二十日
附表一:
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截止2014年6月30日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总额: 1,461,054,700.00 |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1,423,244,168.90 |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1,423,244,168.90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527,295,800.00 | 2011年: | 873,367,257.36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36.09% | 2012年: | 33,306,850.05 |
| 2013年: | 470,812,971.98 |
| 2014年1-6月: | 45,757,089.51 |
投资项目 |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 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或截止日项目完工程度) |
序号 | 承诺投资项目 | 实际投资项目 | 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 | 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 | 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 | 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 |
1 | 700吨生产线在线LOW-E技术改造 | 600吨在线LOW-E生产线 | 527,295,800.00 | 527,295,800.00 | 503,814,825.94 | 527,295,800.00 | 527,295,800.00 | 503,814,825.94 | -23,480,974.06 | 95.55%(注1) |
2 | 800t/d超白光伏基片生产线 | 800t/d超白光伏基片生产线 | 842,354,700.00 | 594,260,700.00 | 579,931,142.96 | 842,354,700.00 | 594,260,700.00 | 579,931,142.96 | -14,329,557.04 | 2011年11月 |
3 | 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运营资金(超募资金) | 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运营资金(超募资金) | 91,404,200.00 | 91,404,200.00 | 91,404,200.00 | 91,404,200.00 | 91,404,200.00 | 91,404,200.00 | | |
4 | | 800t/d超白光伏基片生产线节余资金 | | 248,094,000.00 | 248,094,000.00 | | 248,094,000.00 | 248,094,000.00 | | |
合计 | 1,461,054,700.00 | 1,461,054,700.00 | 1,423,244,168.90 | 1,461,054,700.00 | 1,461,054,700.00 | 1,423,244,168.90 | -37,810,531.10 | |
注1:原“700吨生产线在线LOW-E技术改造”变更原因详见二(一)2;“600吨在线LOW-E生产线”实际于2014年7月点火,与预计投产期2014年9月基本相符。
注2: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绝对值比截止2014年6月30日公开发行募集资金账户余额少19,673,264.86元,主要系募集资金账户余额包含资金专项存储期间产生的利息收入19,693,320.31元和已支付的手续费20,055.45元。
附表二:
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截止2014年6月30日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总额: 787,165,000.00 |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601,077,053.31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601,077,053.31 |
2014年1-6月:601,077,053.31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投资项目 |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 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或截止日项目完工程度) |
1 | 800t/d超白玻璃生产线 | 800t/d超白玻璃生产线 | 787,282,746.87 | 787,282,746.87 | 601,077,053.31 | 787,282,746.87 | 787,282,746.87 | 601,077,053.31 |
-186,205,693.56 | 2014年9月 |
2 | 500t/d超白玻璃生产线 | 500t/d超白玻璃生产线 | 2014年12月 |
合计 | 787,282,746.87 | 787,282,746.87 | 601,077,053.31 | 787,282,746.87 | 787,282,746.87 | 601,077,053.31 | -186,205,693.56 | |
注1:募集资金总额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系募集资金到位后至向子公司株洲醴陵旗滨玻璃有限公司增资前产生的银行利息收入。
注2: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绝对值比截止2014年6月30日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账户余额少1,371,915.95 元,主要系募集资金账户余额包含未支付的发行费用810,000.00元、募集资金到位增资至子公司株洲醴陵旗滨玻璃有限公司后产生的利息收入563,194.99 元和已支付的手续费1,279.04元。
附表三:
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截止2014年6月30日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实际投资项目 | 截止日投资项目累计产能利用率 | 承诺效益(年利润总额) | 最近三年实际效益 | 截止日
累计实现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序号 | 项目名称 | | 2012年 | 2013年 | 2014年1-6月 |
1 | 600吨在线LOW-E生产线 | - | 178,778,300.00 | - | - | - | - | - | 不适用 |
2 | 800t/d超白光伏基片生产线 | 100% | 113,100,000.00 | 9,839,486.34 | 24,201,905.32 | 93,799,893.62 | 29,601,401.78 | 157,442,687.06 | 否 |
附表四:
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截止2014年6月30日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实际投资项目 | 截止日投资项目累计产能利用率 | 承诺效益(年净利润) | 最近三年实际效益 | 截止日
累计实现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序号 | 项目名称 | 2011年 | 2012年 | 2013年 | 2014年1-6月 |
1 | 800t/d超白玻璃生产线 | - | 153,896,400.00 | - | - | - | - | - | 不适用 |
2 | 500t/d超白玻璃生产线 | - | - | - | - | - | - | 不适用 |
证券代码:601636 证券简称:旗滨集团 公告编号:2014-082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4年9月5日(星期五)
股权登记日:2014年9月2日
是否提供网络投票:是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
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4年9月5日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4年9月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四)会议表决方式
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的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操作流程详见附件2)
(五)会议地点
公司办公总部会议室(福建省漳州市东山县西埔镇环岛路8号)
(六)公司股票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
公司股票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的,相关人员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关于融资融券业务试点涉及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有关事项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12年修订)》以及转融通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2、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2.0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2.02发行股票数量;
2.03发行方式及时间;
2.04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2.05股票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2.06限售期;
2.07募集资金投向;
2.08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前公司未分配利润安排;
2.09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上市地点;
2.10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
3、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4、关于公司与福建旗滨集团有限公司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书》的议案;
5、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6、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福建旗滨集团有限公司免于以要约收购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议案;
7、关于公司与福建旗滨集团有限公司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权转让协议》的议案;
8、关于公司与深圳中民京湖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权转让协议》的议案;
9、关于公司与深圳中民南湖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权转让协议》的议案;
10、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11、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12、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股东大会就上述事项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议案2至议案7以及议案11涉及关联交易,相关关联股东须回避表决。议案2需要逐项表决。
三、会议出席对象
1、凡是在2014年 9月2日下午3:00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该等股东有权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其他特邀人员。
四、参加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法人授权委托书(需加盖法人印章)、出席会议人身份证件和参会回执(见附件3),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参会回执(见附件3),办理登记手续;
3、受托代理人需凭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参会回执(见附件3)进行登记;
4、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传真方式于下述时间登记,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5、登记地点:福建省漳州市东山县西埔镇环岛路8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6、登记时间:2014年 9月3日9时至16时;
7、登记联系人:沈美丽
8、联系电话(传真):0596-5699660
五、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程序
1、投票时间:2014年9月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
2、请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登录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查询网络系统投票程序;
3、公司将于2014年9 月3日就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发布一次提示性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留意。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人:沈美丽
2、联系电话:0596—5699668
3、会议预计为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0一四年八月二十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出席2014年9 月5日召开的贵公司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日期:2014年 月 日
序号 | 议案内容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1 |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 | | |
2 |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 | | |
2.01 |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 | | |
2.02 | 发行股票数量 | | | |
2.03 | 发行方式及时间 | | | |
2.04 |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 | | |
2.05 | 股票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 | | |
2.06 | 限售期 | | | |
2.07 | 募集资金投向 | | | |
2.08 |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前公司未分配利润安排 | | | |
2.09 |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上市地点 | | | |
2.10 |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 | | | |
3 |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 | | |
4 | 关于公司与福建旗滨集团有限公司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书》的议案 | | | |
5 |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 | | |
6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福建旗滨集团有限公司免于以要约收购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议案 | | | |
7 | 关于公司与福建旗滨集团有限公司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权转让协议》的议案 | | | |
8 | 关于公司与深圳中民京湖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权转让协议》的议案 | | | |
9 | 关于公司与深圳中民南湖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权转让协议》的议案 | | | |
10 |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 | | |
11 |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 | | |
12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 | | |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
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投票时间:2014年 9月5 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
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比照上交所新股申购操作。
总提案数:21个
一、投票流程
(一)投票代码
投票代码 | 投票简称 | 表决事项 | 投票股东 |
788636 | 旗滨投票 | 21 | A股股东 |
(二)表决方法
1、一次性表决方法
如需对所有事项进行一次性表决的,按以下方式申报:
议案序号 | 内容 | 申报价格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1-12号 | 本次股东大会所有21项提案 | 99.00元 | 1股 | 2股 | 3股 |
2、分项表决方法
议案序号 | 议案内容 | 委托价格 |
1 |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 1.00 |
2 |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 2.00 |
2.01 |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 2.01 |
2.02 | 发行股票数量 | 2.02 |
2.03 | 发行方式及时间 | 2.03 |
2.04 |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 2.04 |
2.05 | 股票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 2.05 |
2.06 | 限售期 | 2.06 |
2.07 | 募集资金投向 | 2.07 |
2.08 |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前公司未分配利润安排 | 2.08 |
2.09 |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上市地点 | 2.09 |
2.10 |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 | 2.10 |
3 |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 3.00 |
4 | 关于公司与福建旗滨集团有限公司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书》的议案 | 4.00 |
5 |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 5.00 |
6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福建旗滨集团有限公司免于以要约收购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议案 | 6.00 |
7 | 关于公司与福建旗滨集团有限公司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权转让协议》的议案 | 7.00 |
8 | 关于公司与深圳中民京湖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权转让协议》的议案 | 8.00 |
9 | 关于公司与深圳中民南湖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权转让协议》的议案 | 9.00 |
10 |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 10.00 |
11 |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 11.00 |
12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 12.00 |
(三)表决意见
表决意见种类 | 对应的申报股数 |
同意 | 1股 |
反对 | 2股 |
弃权 | 3股 |
(四)买卖方向:均为买入
二、投票举例
(一)股权登记日2014年 9月2日A股收市后,持有公司A股(股票代码601636)的投资者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全部提案投同意票,则申报价格填写“99.00元”,申报股票填写“1股”,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买卖价格 | 买卖股数 |
788636 | 买入 | 99.00元 | 1股 |
(二)如某A股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号提案《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投同意票,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买卖价格 | 买卖股数 |
788636 | 买入 | 1.00元 | 1股 |
(三)如某A股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进行分析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号提案《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投反对票,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买卖价格 | 买卖股数 |
788636 | 买入 | 1.00元 | 2股 |
(四)如某A股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进行分析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号提案《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投弃权票,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买卖价格 | 买卖股数 |
788636 | 买入 | 1.00元 | 3股 |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一)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统计表决结果时,对单项方案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包含该议案的议案组的表决申报,对议案组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全部议案的表决申报;
(三)股东仅对股东大会多项议案中某项或某几项议案进行网络投票时,视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其所持表决权数纳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数计算,对于该股东未表决或不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要求的投票申报的议案,按照弃权计算;
附件3:
回 执
截止2014年 9月2日,我单位(个人)持有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________股,拟参加公司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股东姓名(盖章): 股东帐号:
出席人姓名:
2014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