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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8月19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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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654 证券简称:万润科技 公告编号:2014-056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合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合同签署概况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乙方”)于2014年8月15日与仙桃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以下简称“甲方”)在湖北省仙桃市签订了《仙桃市城市道路照明BT投资建设合同书》,公司以BT模式总承包甲方发包的仙桃市城市道路照明建设工程,合同总包价款86,113,503.97元。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仙桃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是主管仙桃市城市建设的政府部门,负责城市道路、雨排水等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工作,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管理工作,公交、燃气等公用事业管理工作,建筑工程、建筑市场管理工作,村镇建设管理工作,建筑节能、新型墙体材料革新、散装水泥推广、建材行业管理等工作。

 公司与仙桃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公司与仙桃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未发生类似业务。

 三、合同主要内容

 1、 签署时间:2014年8月15日

 2、 工程名称:仙桃市城市道路照明BT投资建设项目

 3、 工程地点:湖北省仙桃市

 4、 工程范围:乙方负责仙桃市仙洪公路、仙汉公路、沔州大道、新城大道、和平路、南湖路、前通路和钱沟路的LED路灯道路照明相关施工及设备的安装、调试等工作。

 5、 承包方式:乙方以BT模式总承包甲方发包的仙桃市城市道路照明建设工程

 6、 工程期限:根据具体项目,以甲乙双方约定的时间为准。

 7、 合同总包价款:86,113,503.97元

 8、 工程验收与移交

 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本合同项下单个项目工程完工后,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交单项项目竣工验收报告和按相关规定提交工程竣工资料。甲方自收到竣工验收报告之日起,按国家有关工程验收程序和标准,组织相关部门对工程进行验收(15个工作日内)。工程验收之日起,视为乙方正式将该工程项目移交给甲方使用,甲方对该项目有管理责任。

 9、 工程决算: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交的本合同项下单个项目工程决算书后,由仙桃市审计局按工程核算程序对其进行核定。

 10、工程价款支付

 (1)支付方式:自单个项目工程出具决算报告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乙方的回购款应达到工程决算总价款的40%;满一年后的15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乙方的回购款为工程决算总价款的30%;满两年后的15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乙方的回购款为工程决算总价款的30%。

 (2)若甲方未按期向乙方足额支付应付工程价款,所欠工程余款,甲方应据实按本合同约定的年财务成本费率12%计算利息,予以补偿给乙方,直到还清工程余款为止。

 (3)本合同项下工程项目的所有权以合同总价款的全额支付为转移条件,合同价款结清前,工程项目所有权归属于乙方,甲方付清合同总价款,项目所有权转移至甲方。

 11、融资担保

 甲方以“仙桃市路灯附加费”作为本合同履约担保,以保证付清余下回购款。具体担保合同双方在银行指导下完成。

 12、违约责任

 (1)若乙方未按本合同要求建设,乙方需按甲方提出的意见进行整改补救,其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2)若甲方未按合同条款按时验收和按期支付工程回购价款,则所欠工程余款,甲方应据实按本合同约定的财务成本费率计算利息,予以补偿给乙方,直到还清工程余款为止。

 13、协议生效: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后立即生效。

 四、合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公司LED绿色节能照明灯具募投项目已于2013年12月投入使用,公司已具备履行该合同所需的资金、人员、技术和产能能力,能够及时、有效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乙方义务。

 2、本合同总包价款86,113,503.97元,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营业总收入的比例的19.73%,本合同的履行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积极的影响。

 3、本合同的履行不会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公司不会因为履行本合同而对甲方形成依赖。

 五、风险提示

 1、本合同项下单个工程项目的签订时间、金额、工期具有不确定性,单个工程项目的竣工时点以及收入的确认时点亦存在不确定性。

 2、本合同的履行将占用公司一定的流动资金。

 3、本合同的应收账款周期较长,尽管合同双方明确了违约责任,但仍存在应收账款不能及时收回的风险。

 4、公司将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本合同的实际履行情况。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仙桃市城市道路照明BT投资建设工程合同书》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四年八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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