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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8月19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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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727 证券简称:华东科技 公告编号:2014-040
南京华东电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
即期回报对公司财务指标的影响及公司采取措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京华东电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东科技或公司)已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报了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材料并已获受理,目前尚在审核中。

根据相关要求,现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及公司采取的措施公告如下: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一)财务指标计算主要假设

1、按照公司2014-038号公告,南京华东电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 年度前三季度业绩预告,预计2014年1月至9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盈利600万元-800万元,谨慎假设2014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700万元,该假设分析并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2、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尚未达到公司章程规定的分红条件,不进行分配。

3、本次非公开发行预计于2014年12月完成,该完成时间仅为估计,最终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金额和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4、本次发行募集资金105亿元,该金额未考虑发行费用。

5、本次预计发行数量为不超过24.65亿股,最终发行数量以发行人与保荐机构协商确定的数量为准,此处财务指标计算假设最终发行量按本次预计发行数量上限计算。

6、上述测算未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

7、在预测公司发行后净资产时,未考虑除募集资金、净利润和利润分配之外的其他因素对净资产的影响。

(二)对公司主要指标的影响

基于上述假设情况,公司测算了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具体情况如下:

指标2013 年末/2013 年2014 年末/2014 年
未实施此次非公开实施非公开发行
总股本(万股)35,915.7435,915.74282,394.61
期初股东权益(万元)46,102.1134,917.2634,917.26
期末股东权益(万元)34,917.2635,617.261,085,617.26
基本每股收益(元)0.01950.01950.0025
稀释每股收益(元)0.01950.01950.0025
每股净资产(元)0.97220.99173.8443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2.22%1.98%1.59%

二、对于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根据上述财务指标测算,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后,随着募集资金的到位,公司股本和净资产将增加,公司营运资金将进一步增加,有助于公司业务的进一步发展,提高公司盈利能力,但是由于公司现有业务比较稳定,公司募投项目投产及达产将有一段爬坡时间,短期内,公司的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存在下降的风险。特此提醒投资者关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可能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总股本和净资产将会大幅增加。

三、公司应对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措施

本次发行可能导致投资者的即期回报有所下降,考虑上述情况,公司拟通过多种措施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积极应对行业快速变化的外部环境,增厚未来收益,实现公司业务的可持续发展,以填补股东回报,充分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具体措施如下:

(一)加快募投项目投资进度,加强募集资金管理

公司拓展了广泛的资金筹措渠道,保证募投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同时公司紧抓项目建设进度和产线调试进度,尽量缩短项目建设期和生产爬坡期,使项目尽快达产产生效益,减轻项目投产初期对公司业绩产生的压力,同时,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严格管理募集资金的使用,保证募集资金按照原定用途得到充分有效利用。

(二)坚持符合公司的战略规划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顺应当前“环保节能,科技创新”的经济和社会导向,待项目投产后,公司的业务规模和生产效率也因此得到进一步提升,综合竞争力将进一步增强,对于公司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三)加强新客户开拓力度,提高公司市场竞争力和盈利能力

在原有产品领域方面,公司将利用目前坚实的客户基础,通过对客户开展贴近服务,不断深入了解并引导客户需求,争取占据更大的市场份额;同时加大市场推广,加强影响力,扩大与潜在客户的沟通,积极拓展更多优质客户,不断开发新的产品应用市场,获得先发优势,有效增强公司的市场竞争力,提升公司盈利能力。

(四)进一步完善利润分配制度尤其是现金分红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现金分红,增强现金分红透明度,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会公告[2013]43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江苏证监局《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要求的通知》(苏证监公司字【2012】276号)的有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分别于2012年7月26日和2014年7月3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和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2013年4月7日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制定的《南京华东电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3年—2015年)》的议案,进一步完善了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上述议案业经公司2012年8月13日召开的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14年7月23日召开的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和2013年5月3日召开的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

根据上述《公司章程》修订案,公司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优先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公司在实际分红时由公司董事会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进行占比20% -80%的现金分红;除特殊情况外,公司在当年盈利且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正值的情况下,优先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南京华东电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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