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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8月19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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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094 证券简称:青岛金王 公告编号:2014-039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2014年8月14日、15日和18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属于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

 根据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进行了必要核实,现对有关核实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未发现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导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近期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2014年7月30日,公司刊登了《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披露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事项,2014年8月15日,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相关议案,并于2014年8月16日公司刊登了《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5、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将于2014年8月28日进行披露,公司大股东提议2014年半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仅代表提议人的个人意见,并非董事会决议,具体利润分配预案需经董事会审议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6、除上述事项外,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7、股票异常波动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1、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已于2014年7月30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并披露了公司2014年半年度业绩快报。

 四、必要的风险提示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四年八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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