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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8月19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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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1、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2)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3)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14年上半年,在股东的大力支持和董事会的领导下,通过管理层和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加强经营管理工作,使公司保持良性、持续的增长。

 报告期内,公司坚持“建成世界一流的以中药现代化为特色的大型药企”的企业发展目标,聚焦生殖健康领域、心脑血管健康领域和妇幼健康领域的细分市场,在生产、营销、产品等多个方面加大投入力度,加快项目建设步伐,加大营销投入与市场拓展力度,在做好公司药品生产与销售的基础上,继续拓展吉林人参经营与安徽亳州中药饮片经营,拓展公司连锁药店经营,快速进行公司现有产业链的上下游延伸以及经营布局的优化。公司的经营领域形成了中药皮肤类药、心脑血管类药、生育健康类药等几大系列品种,并拓展了中药饮片、人参种植、名贵药材的生产经营。公司以效益为目标,围绕生产升级、资源整合、研发创新、市场拓展、内控规范、社会责任等方面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公司各项主要经营指标均创较好成绩,进一步提升了公司在中药行业的地位。

 2014年上半年,公司认真执行年度计划目标,顺利地完成经营管理任务。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43,141,919.48元,同比增长54.53%;实现净利润59,744,093.50元,同比增长50.29%。2014年上半年公司生产、经营与管理的主要情况如下:

 1、拓展经营领域与规模

 报告期内,中药产品生产销售、人参种植、中药饮片生产等继续持续拓展,拓展了公司经营领域和经营规模,同时充分开拓公司现有丰富的产品资源和多个独家品种优势,实现公司产品品种与市场规模的快速拓展,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和市场竞争力。

 2、加强市场拓展

 报告期内,公司已经建立公司丰富的特色产品体系,形成生育健康类、皮肤类、心脑血管类、妇女儿童用药类、药妆等主要系列品类和名贵药材经营。公司继续完善销售管理体系,加强市场拓展和品牌建设,建设“太安堂大药房”连锁药店网络,加强商务招商管理、渠道合作和市场营销,使市场网络向深度和广度拓展。公司的“太安堂金牌终端联盟”全力拓展销售终端市场;建立医院销售队伍,全力推进医院终端市场;组建商务管理机构,全面拓展商业合作;组建电子商务部门,启动拓展公司药妆市场,并计划启动医药电商的拓展;组建海外销售拓展机构,积极开拓东南亚市场。公司加强品牌建设,报告期内,公司的“铍宝”商标被国家认定为驰名商标。

 3、加强研发和产品创新

 公司加大研发和产品创新力度,充分利用公司的广东省中药皮肤药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中国中药协会嗣寿法皮肤药研究中心、中华中医药学会皮肤病药物研究中心等研究平台,全力构建公司的研发体系。公司建设的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妇科用药重点研究室进一步增强了公司在妇科医药领域的研发能力,报告期内,公司积极推进麒麟丸、心宝丸、冠心康等特色品种的医学再评价研究。报告期内,公司申报中的新药“蛇脂参黄软膏”通过了国家药监局专家组的现场核查。

 4、加强生产安全及质量管理

 报告期内,公司坚持“质量第一”的原则,全面严格执行新版GMP标准,通过风险分析、风险控制、生产关键点控制等全面规范公司生产过程,保障产品质量。通过多项GMP生产技术改造,全面提升了生产质量管理水平、生产线自动化水平和生产效率,有效降低了生产成本,提高了经济效益。

 5、加强各项内控管理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内部控制体系。不断加强公司内控管理,控制防范风险,规范公司运作,提高运作效率,不断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关于进一步提高辖区上市公司治理水平的指导意见》的精神要求,根据《关于深入学习贯彻<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广东证监[2014]3号)以及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13】43号)等文件的精神。修订了《公司章程》,公司各项内控制度得到有效的贯彻执行。

 6、环境保护与社会责任

 公司高度重视环境保护、清洁生产和节能减排工作,公司加大环保技改投入,认真按照国家环保管理部门的各项规定进行环保自查并持续改进,使公司的环境保护管理水平和效果不断提升。报告期内,公司通过了各省市环保厅的环保核查。同时,公司继续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企业守法诚信经营,公司积极参与慈善事业,积极捐助、回馈社会。对于员工权益保障,认真保障企业员工的各项权益,履行企业的责任。

 7、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进展顺利

 公司启动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计划投资建设人参、中药饮片、宏兴集团新厂、连锁药店及电子商务等项目。报告期内,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经证监会审核通过。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报告期,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新增全资子公司上海太安堂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和麒麟药业(香港)有限公司,该两公司分别为报告期内收购和设立。

 本报告期,公司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潮州市杉源投资有限公司。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证券代码:002433 证券简称:太安堂 公告编号:2014-027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4年8月18日在公司麒麟园二楼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4年8月8日以电子邮件、传真、送达、电话等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会议应参会监事3名,实际参加会议监事3名,会议有效表决票数为3票。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丁一岸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参会监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进行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根据《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监事会对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进行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

 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情况。

 三、备查文件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四年八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433 证券简称:太安堂 公告编号:2014-028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

 2014年上半年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1、2010年首次公开发行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皮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0]554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5,000,000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29.82元。截至2010年6月7日,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45,5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64,270,000.00元,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81,230,000.00元。上述发行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广会所验字[2010]第08000800275号《验资报告》审验。

 根据“上市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监管问题解答”的要求,发行股票过程中发生的广告费、路演费、酒会及其他费用应该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在收到募集资金时,由于尚未界定发行费用的范围,公司已将上述费用13,105,629.09元包含到发行费用,2010年12月已将其调增资本公积,并于2011年4月将其从基本户转回募集资金账户。

 调整后,发行费用为人民币51,164,370.91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94,335,629.09元。

 2、2012年定向增发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1561号文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3,900万股。截至2012年12月12日止,公司通过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01,45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34,496,180.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66,953,820.00元,该募集资金业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广会所验字[2012]第12005660013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2014年上半年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期末余额

 截至2014年6月30日止,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

 截至2014年6月30日止,公司累计直接投入项目运用的募集资金1,124,470,265.87元,偿还银行借款和补充流动资金分别为65,490,000.00元和206,891,862.43元,累计已投入1,396,852,128.30元,加上扣除手续费后累计利息收入净额11,864,729.90元,剩余募集资金余额76,302,050.69元,与募集资金专户中的期末资金余额相符.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建立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最大限度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以及《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于2008年3月9日召开的2007年度股东大会上审议通过,并于2011年8月12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上进行第一次修订。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严格的审批制度,以便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募集资金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执行

 公司分别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和上海农村商业银行奉贤(庄行)支行、中国建设银行亳州华佗支行、中国农业银行抚松县支行、中国银行上海虹口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2010年首次公开发行资金分别用于自动软膏剂GMP生产线建设项目、全自动丸剂GMP生产线建设项目、全自动洗剂GMP 生产线项目、全自动口服液制剂GMP 生产线项目、竞买月浦南工业园区土地使用权及上盖物等相关资产、太安堂研发中心(上海)建设项目、丸剂口服固体制剂全自动GMP生产项目、胶囊口服固体制剂全自动GMP生产项目、收购潮州市杉源投资有限公司100%股权、归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2012年定向增发资金分别用于太安堂中成药技术改造项目、宏兴中成药技术改造项目、吉林抚松人参产业基地项目、安徽亳州中药产业基地建设项目、物流中心建设项目、营销网络及信息化建设项目、太安堂研发中心(上海)升级改造项目。

 公司和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共同分别与上述开户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三)募集资金在各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

 截至2014年6月30日止,公司募集资金在银行专户的存储金额为76,302,050.69元,系未使用完毕的募集资金和募集资金存款利息收入(已减手续费),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如下:

 (1)2010年首次公开发行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

 (2)2012年定向增发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1)2010年首次公开发行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货币单位:人民币万元

 ■■

 ■

 (2)2012年定向增发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货币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二)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情况

 (1)2010年首次公开发行

 公司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直接以募集资金置换前期已投入“全自动软膏剂GMP生产线建设项目”和“全自动丸剂GMP 生产线建设项目”的自筹资金8,334.51万元。截至 2014 年 6月 30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审计机构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广会所专字[2010]第08000800286号”鉴证报告。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就上述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各自发表独立意见。一致认为,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投入自筹资金事项履行了相应的法律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2)2012年定向增发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直接以募集资金231,767,640.88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截至 2014 年 6月 30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审计机构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广会所专字[2012]第12005710020号”鉴证报告。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就上述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各自发表独立意见。一致认为,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投入自筹资金事项履行了相应的法律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四、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一)2010年首次公开发行

 (1)2010年7月18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超募资金6,549万元和10,000万元分别偿还银行借款和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已对议案发表意见,同意本议案。截止2014年6月30日,该超募资金已全部用于偿还银行借款和补充营运资金。

 (2)2010年9月1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竞买土地使用权及上盖物等相关资产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2,000 万元用于竞买位于汕头市月浦工业区土地使用权、全部上盖物以及厂房内附带的设备等相关资产。公司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已对议案发表意见,同意本议案。截止2014年6月30日,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10,400万元。

 (3)2010年11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液体制剂全自动GMP生产线项目和洗剂全自动GMP生产线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8,000万元用于投资在公司的生产基地建设液体制剂全自动GMP生产线项目和洗剂全自动GMP生产线项目。公司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已对议案发表意见,同意本议案。截止2014年6月30日,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7,790.78万元。

 (4)2010年11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向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金皮宝制药有限公司增资并建设太安堂研发中心(上海)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2,500万元向全资子公司上海金皮宝制药有限公司进行增资,并由上海金皮宝制药有限公司以2,500万元对上海金皮宝制药有限公司的厂房进行扩建,投资建设太安堂研发中心(上海)。公司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已对议案发表意见,同意本议案。截止2014年6月30日,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2,174.04万元。

 (5)2011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超募资金5,0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已对议案发表意见,同意本议案。截止2014年6月30日,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5,000万元用于补充营运资金。

 (6)2011年7月1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向全资子公司上海金皮宝制药有限公司增资并建设中药丸剂口服固体制剂全自动GMP生产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3,000万元向全资子公司上海金皮宝制药有限公司增资并由上海金皮宝制药有限公司以3,000万元投资建设中药丸剂口服固体制剂全自动GMP生产项目。公司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已对议案发表意见,同意本议案。截止2014年6月30日,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2,660.99万元。

 (7)2011年7月1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建设中药胶囊口服固体制剂全自动GMP生产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3,000万元在公司的汕头生产基地麒麟园建设中药胶囊口服固体制剂全自动GMP生产项目。公司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已对议案发表意见,同意本议案。截止2014年6月30日,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2,796.72万元。

 (8)2011年11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收购潮州市杉源投资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77,772,629.09元和自有资金合计人民币13,600.00万元收购潮州市杉源投资有限公司100%股权。公司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已对议案发表意见,同意本议案。截止2014年6月30日,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77,772,629.09元。

 (9)2012年1月18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投项目节余资金和部分超募资金以及募集资金银行利息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投项目节余资金155.90万元,超募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1,600.00万元以及募集资金银行利息5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已对议案发表意见,同意本议案。截止2014年6月30日,该募投项目节余资金和部分超募资金以及募集资金银行利息已全部用于补充营运资金。

 (10)2013年2月26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2013年3月20日召开的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及募集资金部分银行利息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及募集资金部分银行利息补充吉林抚松人参产业基地和安徽亳州中药产业基地项目建设流动资金,其中,使用超募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614.06万元,使用银行利息188.00万元。公司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已对议案发表意见,同意本议案。截止2014年6月30日,该超募资金已全部用于补充吉林抚松人参产业基地和安徽亳州中药产业基地项目建设流动资金。

 (11)2013年12月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2013年12月26日召开的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IPO超募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和前次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节余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决定使用超募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及募集资金银行利息共计479.06万元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其中,使用超募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463.42 万元,使用银行利息15.64 万元。公司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已对议案发表意见,同意本议案。截至2014年6月30日共补充公司流动资金2631.22万元,其中募集资金结余资金2615.58万元, 使用银行利息15.64 万元。

 (二)2012年定向增发

 无超募资金

 五、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13年2月2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中药GAP种植基地建设项目变更的议案》,决定将原计划投入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中药GAP种植基地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10021万元变更为投入建设“吉林抚松人参产业基地”,《关于投资建设吉林抚松人参产业基地的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2013年2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2013年3月20日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吉林抚松人参产业基地的议案》、《关于投资建设安徽亳州中药产业基地的议案》和《关于使用公司201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节余资金投资建设吉林抚松人参产业基地和安徽亳州中药产业基地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非公开发行股票投资项目“太安堂中成药技术改造项目” 节余募集资金1,365.35 万元和“宏兴中成药技术改造项目”节余募集资金9,482.10 万元分别投资建设吉林抚松人参产业基地和安徽亳州中药产业基地。截止2014年6月30日,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及其利息20,877.88万元。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披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且募集资金管理不存在违规行为。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八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433 证券简称:太安堂 公告编号:2014-030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4年8月18日在公司麒麟园二楼以现场表决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4年8月8日以电子邮件、传真、送达、电话等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会议应参会董事9名,实际参加会议董事9名,会议有效表决票数为9票。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柯树泉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参会董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进行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关于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具体内容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三、备查文件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八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433 证券简称:太安堂 公告编号:2014-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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