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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8月19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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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调整增持公司股份价格的
公告

 证券代码:600572 证券简称:康恩贝 编号:临2014—078

 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调整增持公司股份价格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鉴于国内证券市场形势变化,公司实际控制人胡季强先生就其增持本公司股份计划中的价格由不超过14.84元/股调整为18.5元/股。 

 2014年8月18日,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康恩贝)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康恩贝集团有限公司的一致行动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胡季强先生通知函,该通知函主要内容如下:

 胡季强先生曾于2014年6月23日就有关增持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流通股份(证券简称:康恩贝,证券代码:600572)和增持计划的事项致函本公司,有关内容已由本公司公告披露(详见公司临2014—063号《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告》)。原增持计划的主要事项为:

 一、增持数量:不超过本公司现有总股本80,960万股的2%(含2%),即在本增持计划下,胡季强先生和胡季强先生控制的企业拟增持的数量不超过1,619.2万股;

 二、增持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即二级市场交易方式;

 三、增持期限:自2014年6月20日起,至2014年12月19日止6个月内;

 四、增持价格:增持价格不超过15元/股(含15元。若考虑本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后期实施因素,除权后相应增持价格为不超过14.84元/股(含14.84元))。

 胡季强先生承诺,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其本人和其控制的企业不减持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2014年7月23日,胡季强先生以及其控制的东阳康联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就继续增持康恩贝股份事宜致函本公司,并已由本公司公告披露(详见公司临2014—068号《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继续增持股份的公告》)。

 胡季强先生通知函中称:鉴于其提出上述增持康恩贝股份计划后证券市场形势发生了积极明显的变化,自2014年6月20日至2014年8月18日期间上证指数升幅达到10.50%,康恩贝股价同期也上涨了22.15%,达到16元以上,已明显超过原计划增持价格,为继续履行有关增持康恩贝股份的计划,其本人决定将原增持康恩贝股份计划中的增持价格由不超过15元/股(分红除权后为14.84元/股)调整为18.50元/股。原增持计划的其他事项不变。

 另,自2014年6月20日至8月18日,胡季强先生及东阳康联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二级市场)累计增持康恩贝流通股份4,984,565股,其中胡季强先生增持1,040,365股(平均价格为13.64元/股),东阳康联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增持3,944,200股(平均价格为15.98元/股)。

 胡季强先生及其控制的企业后续增持康恩贝股份事宜将按照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上述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本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2年修订)、《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2012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2012年修订)的相关规定 ,持续关注胡季强先生和胡季强先生控制的企业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8月19日

 证券简称:康恩贝 证券代码:600572 编号:临2014—079

 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股权结构变化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14年8月18日接股东重庆康恩贝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康恩贝”,持有本公司7.79%的股份计63,092,648股)通知函,据该函,重庆康恩贝的原个人股东岳星先生和胡季强先生(系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于8月15日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书》,具体如下:

 岳星先生将其持有的全部重庆康恩贝150万股的股份协议转让给胡季强先生。胡季强先生此前持有重庆康恩贝2,399.4393万股,受让后共持有重庆康恩贝2,549.4393万股,占重庆康恩贝总股本12,300万股的20.73%。

 重庆康恩贝注册资本为12,300万元,法定代表人胡季强。本次股权转让前,胡季强先生持有重庆康恩贝2,399.4393万股股份,占其总股本的19.51%;博康投资持有重庆康恩贝1,510万股,占比12.28%;其他76名自然人股东合计持有8,390.5607万股,占68.21%。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胡季强先生持有重庆康恩贝2,549.4393万股股份,占该公司总股本的20.73%,仍为第一大股东;博康投资持有其1,510万股,占比12.28%;其他75名自然人股东合计持有其8,240.5607万股,占比67.0%。

 上述股权转让完成后,本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现均未发生变化,控股股东仍为康恩贝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仍为胡季强先生。

 截止2014年8月18日,本公司与实际控制人的股权结构图如下:

 ■

 特此公告。

 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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