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6,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短期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3年12月27日刊载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2014年1月6日,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东湖支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签订了《利多多对公结构性存款产品合同》,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3,000万元购买浦发银行产品期限为6个月的保证收益型理财产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4年1月18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2014年7月8日,该理财产品已到期,购买该理财产品的本金3,000万元和收益76.50万元已如期到账。
2014年8月12日,公司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银行”)签订了《平安银行卓越计划滚动型保本人民币公司理财产品认购确认书》,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3,000万元购买平安银行理财期限为7天的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理财产品主要情况
1、产品名称:平安银行卓越计划滚动型保本人民币公司理财产品
2、发行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产品简码:AGS110654
4、认购日期:2014年8月12日
5、首期产品成立日:2014年8月13日
6、理财产品到期日:2014年8月20日
7、产品期限:7天滚动。由于节假日的影响,理财计划的实际理财天数将大于或小于7天。客户可在开放期内办理支取预约,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支取预约的,视为自动再投资。
8、投资及收益币种:人民币
9、预期最高年化收益率:首期3.9%,之后各期由平安银行公布
10、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
11、理财金额:人民币叁仟万元整
12、本金及收益支付:若客户申请全部赎回理财产品以当期理财期结束后结束理财或银行提前/延期终止理财,平安银行按照本说明书的规定计算到期收益,并在到期日或银行提前/延期终止日后2个工作日(T+2)内将本金及收益划转到投资者指定账户,逢中国法定节假日顺延。对于选择继续理财的客户,收益支付方式亦为自动到账,且收益不参与下期滚动理财本金。
13、提前和延期终止权:在每个理财期内,投资者无提前终止本理财计划的权利。平安银行对本产品实行定期滚动发行方式,并保留在每个理财期间提前终止理财以及在任一理财期到期时终止此类产品滚动发行的权利。银行在提前终止日或者在产品到期日前2个工作日发布信息公告。
二、购买理财产品资金来源:闲置募集资金
三、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平安银行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公司本次合共使用3,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上述理财产品,资金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2.37%。
五、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经营,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以及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2、通过进行适度的保本型短期理财,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提升募集资金的管理使用效率,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公司前十二个月内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过去12个月内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累计投资金额为6,000万元,尚未到期金额6,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2013年)经审计的总资产的2.51%,累计收益114.75万元。
七、相关意见
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的相关意见已于2013年12月27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特此公告。
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八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