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2版:财经要闻 上一版3  4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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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8月18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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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应阳光化操作

 (上接A01版)对于垄断领域的国企,其规模往往较大且带有垄断租金和政策补贴,在没有破除垄断和剥离政策补贴的情况下就进行混合所有制改革,则可能引来更大的麻烦,对于此类企业更重要的是提高公司治理的透明度和强化政府监管。

 在此基础之上,要让监管者更有公心,让国企有关负责人不敢贱卖,让第三方机构不敢胡乱评估,让民营企业无租可寻,还可以考虑引入责任终身追究制,给所有参与交易的负责人和机构戴上“紧箍”,不管什么时候发现问题,不管问题发现时有关责任人是否还在任,都必须为贱卖国资的行为受到应有的惩罚。从根本上看,这一套机制的建立离不开法治国家建设的大力推进。只要政府有关部门对暴露出的问题揪住不放、刨根问底,混合所有制改革过程中的许多难题就有望破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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