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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8月15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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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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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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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 截止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前十名股东情况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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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董事会关于公司报告期内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14年上半年,是收获2012年底以来公司强力推进各项经营管理和改革成果的一个令人振奋的时期。2012年底以来,面对各项事业百废待兴的局面,公司新一届管理层团结一心、砥砺奋进,大刀阔斧地实施了一系列强化管理、深化改革的有效措施,公司经济运行质量显著提升,各项管理工作也走上了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的良性发展轨道。截止2014年6月末,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1.67亿元,同比减少17.69亿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9.91亿元,同比增加9.44亿元;资产总额100.61亿元,同比减少37.91亿元;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59.12亿元,同比增加10.27亿元。

 报告期内,作为主业的农业生产继续保持稳中有升的发展态势,现代化大农业提档升级工作有序推进。2014年实现总播种面积1042.95万亩,预计今年可实现粮豆总产652.29万吨。

 报告期内,在公司控股股东的大力支持下,公司成功剥离了亏损严重的北大荒米业公司,本次剥离为公司带来了6.4亿元的投资收益,为公司整体扭亏为盈奠定了坚实基础。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按照止血止亏、关停并转的总体思路和一企一策、逐个消灭亏损源的方针,推进工贸企业改革,并取得了扎实成果:鑫亚经贸公司继续停止开展新的业务,集中清欠,整顿后鑫亚公司每年只发生留守和清欠费用,今后也彻底遏制了亏损源头;以往亏损严重的龙垦麦芽公司实施资产出租,最大限度地减少亏损;推进浩化分公司加强生产经营管控,积极谋求对外合资合作,并取得了可喜进展;推进连年亏损的北大荒希杰公司对外出售股权,并取得了可喜进展;北大荒纸业公司继续积极寻找合作伙伴,尽快盘活闲置资产。通过上述措施,报告期内,公司工贸企业与2013年同期相比减亏2.46亿元。

 报告期内,受宏观经济不景气、国家房地产调控政策等因素影响,已建成的房地产项目销售速度缓慢,下一步公司将采取有效措施,加快房地产销售工作。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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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主要原因系2014年3月末处置米业公司股权,合并范围变化及鑫亚公司以清收欠款及清理库存为主要任务,销售规模同比减少。

 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主要原因系2014年3月末处置米业公司股权,合并范围变化及鑫亚公司以清收欠款及清理库存为主要任务,销售规模同比减少。

 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原因系2014年3月末处置米业公司股权,合并范围变化及鑫亚公司销售规模减少形成运输费和装卸费等减少。

 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原因系2014年3月末处置米业公司股权,合并范围变化及银行借款降低利息支出减少形成。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原因系购买商品支付现金(销售库存商品)同比减少形成。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原因系本期收购黑龙江宝泉岭农垦四方山石墨产业有限公司支付现金形成。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原因系银行借款净偿还额同比增加形成。

 2、 其它

 (1) 公司前期各类融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实施进度分析说明

 2014年3月28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向本公司下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终止审查通知书》(【2014】47号)文件,终止了对《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行政许可申请的审查。2014年3月29日,公司经理层按照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要求,按照与本次交易对方黑龙江北大荒农垦集团总公司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以及《补充协议》办理了本次资产出售及关联交易的各项手续。至此,本次黑龙江省北大荒米业集团有限公司资产出售及关联交易完成。具体内容详见2014-031号公告。但截止2014年6月30日,尚有为米业公司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融通支行通过委托债权融资15,000万元,限于该银行不允许变更债务担保人等规定,担保责任无法提前解除。

 (2) 经营计划进展说明

 公司在2013年年度报告中披露2014年度生产经营目标实现营业收入50亿元,实现利润总额4亿元。目前公司所属各、子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如无特殊情况影响,公司将努力实现年初预定的生产经营各项目标。

 (二) 行业、产品或地区经营情况分析

 1、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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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主营业务收入下降的主要原因是2014年3月末处置米业公司股权,合并范围变化及鑫亚公司以清收欠款及清理库存为主要任务,销售规模同比减少。

 2、主营业务成本下降的主要原因是2014年3月末处置米业公司股权,合并范围变化及鑫亚公司以清收欠款及清理库存为主要任务,销售规模同比减少。

 (三) 核心竞争力分析

 国家支农惠农政策调动了粮食种植户的积极性,对公司农业生产经营有利。受资金、市场及行业产能过剩等多重压力,将在今后一个时期对本公司工业企业造成不利影响。

 (四) 投资状况分析

 1、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1) 持有金融企业股权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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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非金融类公司委托理财及衍生品投资的情况

 (1) 委托理财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无委托理财事项。

 (2) 委托贷款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无委托贷款事项。

 (3)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募集资金或前期募集资金使用到本期的情况。

 3、 主要子公司、参股公司分析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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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非募集资金项目情况

 公司及所属各农业分公司利用自有资金实施的农田水利设施、农业科技设施、粮食管护设施、农机管护设施、生产服务设施等农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通过招标后,已于6月中下旬陆续开工,目前正在施工建设中。

 其他披露事项:

 (一)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说明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末,公司的累计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增长较多,主要原因系2014年3月末处置米业公司股权,米业公司超额亏损,净资产为负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合并报表形成收益。

 (二) 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因米业公司导致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对本公司2013年财务报表出具保留意见的事项,已随米业公司股权交易的完成全部消除。

 四、 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4.1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1、黑龙江省北大荒米业集团有限公司不再纳入合并范围,2014年3月末处置米业公司股权,合并范围减少。

 2、黑龙江宝泉岭农垦四方山石墨产业有限公司纳入合并范围,2014年1月27日收购石墨公司全部股权,合并范围增加。

 董事长:刘长友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8月13日

 证券代码:600598 证券简称:*ST大荒 公告编号:2014-069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4年8月1日以专人送达、传真和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14年8月13日在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263号本公司4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出席会议人数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会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刘长友先生主持,与会董事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修订《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的议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修订《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议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关于修订《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的议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关于修订《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关于修订《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关于修订《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的议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关于修订《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关于修订《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的议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关于修订《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制度》的议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关于修订《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的议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关于修订《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的议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鹤岗市京港选煤有限公司共同出资成立合资公司及以浩良河化肥分公司部分资产出租给合资公司的议案。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13年10月7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与江苏永禄肥料有限公司共同出资成立合资公司意向协议的议案》。由于交易对方原因,本次交易没有实施。本公司一直在寻找合作伙伴,寻求对浩良河化肥分公司(以下简称“浩化分公司”)进行重组改制。最终与鹤岗市京港选煤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港公司”)达成一致,本公司与京港公司拟共同出资设立合资公司。京港公司以1.98亿元现金出资,占总股本的55%,本公司以浩化分公司部分资产(评估值1.62亿元)出资,占总股本的45%,共同设立黑龙江北大荒京港肥业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局核准为准,以下简称“合资公司”),注册资金3.6亿元。浩化分公司剩余的与尿素生产有关的5.0567亿元资产,由合资公司从本公司租赁使用,每年租赁费不低于所租赁资产年折旧费,3年为一个租赁期。

 董事会授权公司经理层全权办理有关成立合资公司的相关事宜。

 合资公司成立后,浩化分公司停止化肥的生产,董事会授权经理层全权办理浩化分公司职工安置及费用支出和生产尿素有关设备租赁等相关事宜。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八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598 证券简称:*ST大荒 公告编号:2014-070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鹤岗市京港选煤有限公司共同出资

 成立合资公司及以浩良河化肥分公司

 部分资产出租给合资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公司拟与鹤岗市京港选煤有限公司共同出资成立合资公司及以浩良河

 化肥分公司部分资产出租给合资公司

 ●本公司以浩良河化肥分公司部分资产(评估值1.62亿元)出资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鹤岗市京港选煤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港公司”)充分协商,双方达成一致,拟共同出资设立合资公司。

 一、交易概述

 京港公司以1.98亿元现金,占总股本的55%,本公司以浩良河化肥分公司(以下简称“浩化分公司”)部分资产(评估值1.62亿元)出资,占总股本的45%,共同设立黑龙江北大荒京港肥业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局核准为准,以下简称“合资公司”),注册资金3.6亿元。

 合资公司主要经营范围是生产和销售尿素、缓释肥、有机肥、生物有机无机复合肥等,兼营供热、供水、供电、供气,以及与上述经营范围相关的其他业务活动。

 二、交易背景

 本公司于2013年10月7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与江苏永禄肥料有限公司共同出资成立合资公司意向协议的议案》(详见公告:2013-054)。由于交易对方原因,本次交易没有实施。

 本公司一直在寻找合作伙伴,寻求对浩化分公司进行重组改制。最终与京港公司达成一致,针对浩化分公司进行合作。

 三、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京港公司为一家煤炭选洗企业,成立于2006年8月28日,注册资本2000万元,法定代表人杨树生,经营范围为:许可经营项目:煤炭批发经营(煤炭经营资格证有效期至2016年5月31日),注册地点为黑龙江省鹤岗市工农区工农路。选煤厂坐落在煤城黑龙江省鹤岗市。京港公司生产能力为年洗选原煤量180万吨,为鹤岗市的优秀民营企业纳税大户。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按照北京京都中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评估资格)出具的以2014年6月30日为基准日的《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浩化分公司部分资产市场价值评估项目资产报告书》(京都中新评报字【2014】第0082号),本公司浩化分公司与尿素生产有关的资产评估值为6.6767亿元。

 (二)京港公司以现金出资1.98亿元,本公司以前款所述资产中的1.62亿元资产出资。共同设立合资公司,京港公司占股55%、本公司占股45%。

 (三)浩化分公司剩余的与尿素生产有关的5.0567亿元资产,由合资公司从本公司租赁使用,每年租赁费不低于所租赁资产年折旧费,3年为一个租赁期。

 (四)双方在协议生效后10日内,将资产注入合资公司。

 (五)本协议经本公司董事会通过后生效。

 五、本次交易对本公司的影响

 成立合资公司是对浩化分公司体制、机制的改革;通过改革,实现资本多元化,有利于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改善管理经营水平,提高经济效益。

 参照浩化分公司2013年经营业绩计算,合资公司成立后,本公司每年能够减少亏损约1.5亿元。

 六、与本次交易相关事项

 (一)董事会授权公司经理层全权办理有关成立合资公司的相关事宜。

 (二)合资公司成立后,浩化分公司停止化肥的生产,董事会授权经理层全权办理浩化分公司职工安置及费用支出和生产尿素有关设备租赁等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八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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