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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8月15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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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万业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万业企业股票代码600641
股票上市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吴云韶范志燕
电话021-50367718021-50367718
传真021-50366858021-50366858
电子信箱wyqy@vip.sina.comwyqy@vip.sina.com

二、 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8,190,118,025.228,021,662,047.872.1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3,441,339,893.512,657,894,466.6629.48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90,901,367.03349,865,824.71-45.44
营业收入479,286,917.13433,624,474.4110.5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42,055,135.2453,373,677.30353.5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4,778,936.1953,007,457.18-72.12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8.752.11增加6.64个百分点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30030.0662353.63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30030.0662353.63

2.2 截止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前十名股东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73,666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总数报告期内增减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质押或冻结的股份数量
三林万业(上海)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50.54407,469,75600质押407,460,000
孟庆祥境内自然人0.453,650,000-600,0000未知
陈建新境内自然人0.181,460,100-67,6000未知
陈能依境内自然人0.181,450,00200未知
黄俊境内自然人0.161,255,00000未知
何国朝境内自然人0.141,094,54872,3990未知
蒋全龙境内自然人0.131,069,3701,069,3700未知
蔡永良境内自然人0.131,050,804-11,4540未知
林泽贤境内自然人0.131,018,54055,4000未知
辛深杰境内自然人0.121,000,000-322,5000未知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的数量股份种类及数量
三林万业(上海)企业集团有限公司407,469,756人民币普通股
孟庆祥3,650,000人民币普通股
陈建新1,460,100人民币普通股
陈能依1,450,002人民币普通股
黄俊1,255,000人民币普通股
何国朝1,094,548人民币普通股
蒋全龙1,069,370人民币普通股
蔡永良1,050,804人民币普通股
林泽贤1,018,540人民币普通股
辛深杰1,000,000人民币普通股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公司前10名股东中,三林万业(上海)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与前10名其他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公司未知前10名中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的情况。


2.3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14年上半年,中国政府在坚持积极财政政策和稳健货币政策的前提下,出台了一系列稳增长的措施,宏观经济在经历了一季度的下滑后逐渐企稳,上半年GDP同比增长7.4%。房地产市场在经历了2013年的持续回暖之后,上半年回落明显。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显示,1-6月商品房销售面积48365万平方米,同比下降6.0%,商品房销售额31133亿元,同比下降6.7%。在房地产市场分化不断加剧的情况下,中央政府并未出台新的调控政策,而是延续了分类调控、分城实施的调控思路,对一线城市继续增加供应,遏制投资投机性需求,限购政策不退出;对于库存量较大的城市,要控制供地结构和供应结构。在分类调控的背景下,部分库存高企、销售趋冷的城市逐渐对限购政策进行调整,在一定程度上稳定了市场预期。

在房地产行业整体回落的背景下,公司2014年上半年依然取得了较好的经营业绩。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79亿元,同比增长10.53%;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42亿元,同比增长353.51%;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477.89万元,同比减少72.12%。报告期末,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34.41亿元,同比增长29.48%,主要系公司转让新加坡银利公司及春石公司各60%股权,转回原冲减的资本公积及盈余公积所致。

公司坚持以中小户型为主的产品定位,目前在售的主要楼盘宝山紫辰苑、苏州湖墅金典以及普陀万业新阶均主要面向受政策影响较小的刚需和首改客户,同时公司通过不断完善营销网络,加强线上与线下的营销推广,力争实现库存的快速去化。报告期内,公司共完成签约销售面积5.06万平米,结转销售收入4.73亿元。公司房地产项目销售情况如下:

单位:万平方米

项目名称位置权益总建筑面积可售面积2014年上半年签约面积累计已售面积
宝山紫辰苑上海100%53.4042.881.3320.43
普陀万业新阶上海54%6.525.120.982.73
苏州湖墅金典苏州100%42.8431.201.9613.62
无锡观山泓郡无锡100%37.0928.900.760.76
长沙巴厘岛长沙100%69.0157.650.022.76

报告期内,公司房地产项目新开工面积14.42万平方米,期末在建面积46.33万平方米。截至6月底,宝山紫辰苑二期A2组团正在进行外立面和室外总体施工,计划2014年12月交付;普陀万业新阶项目正在进行外立面和机电安装施工,预计年底可竣工交付;松江万业名苑项目已于5月份开工,计划10月份预售;苏州湖墅金典项目二期Ⅰ标正在进行主体结构施工,Ⅱ标力争下半年开工;无锡观山泓郡项目一期正在进行外立面和室外总体施工,计划2014年12月竣工交付,二期5月份开工并计划下半年预售。公司在建项目建设情况如下:

单位:万平方米

项目名称位置权益占地

面积

规划总建筑

面积

2014年上半年开工面积2014年上半年竣工面积累计竣工面积2014年6月底在建

面积

2014年下半年计划开工面积2014年下半年计划竣工面积
宝山紫辰苑上海100%19.6853.400027.714.6920.494.69
普陀万业新阶上海54%1.286.520006.5206.52
普陀飞地项目上海54%0.552.9300001.900
松江万业名苑上海100%3.597.627.62007.6200
苏州湖墅金典苏州100%14.6742.840022.549.3610.940
无锡观山泓郡无锡100%17.3537.096.630017.93011.30
长沙巴厘岛长沙100%59.7269.01008.01000

3.1 主营业务分析

1、 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本期数上年同期数变动比例(%)
营业收入479,286,917.13433,624,474.4110.53
营业成本344,331,528.99293,753,455.5417.22
销售费用31,646,372.628,553,479.71269.98
管理费用26,852,939.8525,066,481.047.13
财务费用21,635,272.3510,233,714.10111.4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90,901,367.03349,865,824.71-45.44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46,306,346.71-27,842,559.47不适用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34,980,256.20-225,939,872.89不适用

(1)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各项目加强营销推广力度,销售费用也相应增加所致。

(2)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利息资本化减少所致。

(3)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上年同期收回土地竞拍保证金及本期缴纳税金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4)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收到处置子公司股权转让款与支付银行理财产品款项相抵所致。

2、 其它

(1)公司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投资收益本期发生数比上年同期发生数增加318,047,017.69元,增加比例为17,724.91%,主要系本期转让子公司银利公司、春石公司及南京吉庆股权所致。

(2)其他

资产负债表中较上年末发生重大变化的科目及原因

单位:元

项目2014年6月30日

合并

2013年12月31日

合并

变动

幅度

差异原因
应收账款2,275,283.88530,070.82329.24%主要系紫辰苑项目应收物业管理费增加所致
应收利息-2,104,850.00-100.00%主要系本期定期存款到期,收到已计提利息所致
其他应收款20,351,284.1214,559,565.4539.78%主要系本期代垫湖墅金典项目小业主维修基金所致
长期应收款9,593,062.6221,623,114.05-55.64%主要系本期转让子公司银利公司、春石公司股权,公司的合并报表范围变更所致
固定资产2,655,399.2634,762,874.94-92.36%主要系本期转让子公司银利公司、春石公司股权,公司的合并报表范围变更所致
在建工程-95,266,368.32-100.00%主要系本期转让子公司银利公司、春石公司股权,公司的合并报表范围变更所致
工程物资-2,986,583.19-100.00%主要系本期转让子公司银利公司、春石公司股权,公司的合并报表范围变更所致
应付账款286,921,411.26480,723,976.26-40.31%主要系本期支付项目工程款所致
预收款项1,236,603,733.23678,300,209.9182.31%主要系本期各房产项目预售收入与结转收入相抵所致
应交税费-57,165,596.6388,593,026.61-164.53%主要系本期缴纳上年计提的企业所得税及预缴了本期预收房款税金所致
应付利息60,835,126.60113,303,540.63-46.31%主要系本期转让子公司万业新鸿意股权,公司的合并报表范围变更所致
应付股利80,615,874.80-100%系本期计提应付现金红利所致
其他应付款50,586,097.12685,077,718.61-92.62%主要系本期转让子公司银利公司、春石公司、万业新鸿意股权,公司的合并报表范围变更所致
长期应付款-204,246,150.00-100.00%主要系本期转让子公司银利公司、春石公司股权,公司的合并报表范围变更所致

利润表中较上年同期发生重大变化的科目及原因

单位:元

项目2014年1-6月

合并

2013年1-6月

合并

变动幅度差异原因
营业税金及附加47,561,969.7230,911,980.8453.86%主要系本期宝山公司预估尚未清算的土地增值税所致
投资收益319,841,368.591,794,350.9017724.91%主要系本期转让子公司银利公司、春石公司及南京吉庆股权所致
所得税费用49,919,161.4519,253,720.19159.27%主要系本期利润增加相应所得税费用增加所致

3.2 行业、产品或地区经营情况分析

1、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分行业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毛利率(%)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毛利率比上年

增减(%)

房地产行业473,417,366.00337,747,454.8428.6610.9317.92减少4.22个百分点
贸易448,093.83440,431.201.71-93.71-93.60减少1.68个百分点
服务业8,652,498.048,018,414.467.3365.3284.85减少9.79个百分点
内部抵消-3,279,640.74-1,874,771.51    

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
分产品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毛利率(%)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毛利率比上年

增减(%)

房产销售473,417,366.00337,747,454.8428.6610.9317.92减少4.22个百分点
贸易448,093.83440,431.201.71-93.71-93.60减少1.68个百分点
租赁732,796.25609,320.0416.8531.6828.80增加1.86个百分点
物业服务7,919,701.797,409,094.426.4569.3291.71减少10.92个百分点
内部抵消-3,279,640.74-1,874,771.51    

2、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地区营业收入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上海市215,316,921.38-24.84
江苏省249,179,423.0184.27
湖南省18,021,613.483.46
内部抵消-3,279,640.74 

3.3 核心竞争力分析

1、深耕区域市场能力

公司始终坚持“诚信、务实、理性”的经营理念,秉承“以上海为中心,辐射长三角”的业务布局,坚持完美城市主义与新市镇建设的开发理念,经过近二十年的不断探索,积累了丰富的开发经验。公司在上海管理开发的160万方大型旧城改造项目“中远两湾城”以及周边城市开发的多个项目,积聚了不少专业人才,形成了稳定的业务开发团队,显示了较强的区域市场开发能力。

2、良好的企业文化与公司治理

公司为员工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培训机制,倡导简单而真诚的人际关系,形成了良好的企业文化和工作氛围。经过上市二十年的不断完善,公司建立了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形成了科学的决策机制;同时,通过完善规章制度和内控体系,形成了规范的业务流程和监督体系。

3.4 投资状况分析

1、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1)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

单位:元

证券代码证券简称最初投资

成本

期初持股比例(%)期末持股比例(%)期末账面价值报告期损益报告期所有者权益变动会计核算科目股份来源
600036招商银行11,047,215.230.012990.0129933,553,930.24 -1,597,416.11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投资
合计11,047,215.23//33,553,930.24 -1,597,416.11//

2、 非金融类公司委托理财及衍生品投资的情况

(1) 委托理财情况

委托理财产品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合作方名称委托理财产品类型委托理财金额委托理财起始日期委托理财终止日期报酬确定方式预计收益是否关联交易是否涉诉资金来源并说明是否为募集资金
农商银行大柏树支行保证收益型25,000.002014年4月28日2014年8月28日保本保收益455.82营业所得
江苏银行普陀支行保证收益型25,000.002014年4月28日2014年8月29日保本保收益467.95营业所得
合计/50,000.00///923.77///

2014年4月28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运用自有资金进行银行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购买风险较低的短期银行理财产品,资金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同日,公司分别与上海农商银行大柏树支行及江苏银行上海普陀支行签署《理财产品协议书》,分别购买上述银行发行的理财产品各2.5亿元,详见于2014年4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的相关公告。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实际委托理财金额共计5亿元。

(2) 委托贷款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无委托贷款事项。

(3)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募集资金或前期募集资金使用到本期的情况。

3、 主要子公司、参股公司分析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所占权益比例(%)项目名称或产品服务注册资本总资产净资产2014年1-6月营业收入2014年1-6月净利润
上海万业企业宝山新城建设开发有限公司100.00福地苑

紫辰苑

48,500.00224,960.27136,740.0119,835.934,678.28
苏州万业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100.00湖墅金典63,000.00178,983.5561,448.0424,737.15461.48
上海万企爱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54.00万业新阶

“飞地”地块

30,000.00131,102.5728,603.693.24-1,407.03
湖南西沃建设发展有限公司100.00巴厘岛24,000.0071,097.4821,095.901,679.75-44.96
无锡万业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100.00观山泓郡30,000.00105,815.4229,778.89--223.70
上海万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0.00万业名苑30,000.0081,375.2030,000.00--

4、 非募集资金项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四、 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4.1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本期本公司出售了控股子公司万业新鸿意地产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安徽鸿翔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南京吉庆房地产有限公司全部股权;出售了控股子公司新加坡春石有限公司和新加坡银利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印尼印中矿业服务有限公司全部股权,期末合并范围减少了上述公司。

证券代码:600641 证券简称:万业企业 公告编号:临2014-020

上海万业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万业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4年8月1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出席并参加表决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程光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管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经审议通过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公司 201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同意 9 票, 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照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条件,经过认真的自查和论证,董事会认为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

同意 9 票, 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因公司控股股东三林万业(上海)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林万业”)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林逢生、程光、金永良、林希腾、林震森、蒋剑雄已回避表决。具体情况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的临2014-022号《关于控股股东认购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关联交易公告》。

同意 3 票, 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因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林逢生、程光、金永良、林希腾、林震森、蒋剑雄已回避表决。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为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1.00元。

同意 3 票, 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非公开发行采用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在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准文件的有效期内由公司选择适当时机向包括三林万业在内的不超过10名特定投资者发行。

同意 3 票, 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对象为包括三林万业在内的不超过10名特定投资者,特定对象包括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资产管理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含上述投资者的自营账户或管理的投资产品账户)等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等合法组织。除三林万业外,其他发行对象将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发行核准批文后,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遵照价格优先原则确定。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以其管理的2只以上基金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所有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

同意 3 票, 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即2014年8月15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均价的9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A股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A股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A股股票交易总量),即不低于3.78元/股。

最终发行价格将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核准文件后,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市场情况,并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遵循价格优先原则,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三林万业同意接受发行人根据竞价结果所确定的最终发行价格且不参与竞价。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作相应调整。

同意 3 票, 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39,700万股(含39,700万股),其中三林万业认购数量不低于本次发行股份总数的50%。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股票的数量将作相应调整。在上述范围内,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最终发行数量。

同意 3 票, 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6、限售期

本次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控股股东三林万业36个月内不得转让认购的股份,其他特定发行对象12个月内不得转让认购的股份。限售期结束后,将按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执行。

同意 3 票, 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7、募集资金数额及用途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50,000万元(含15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以下简称“募集资金净额”)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序号项目名称投资总额

(万元)

拟投入募集资金(万元)
1上海宝山紫辰苑三期项目159,279120,000
2上海松江万业名苑项目131,05930,000
合计290,338150,000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按项目的实施进度及轻重缓急安排使用。如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不足上述项目拟投入的部分,公司可以通过自筹资金解决。本次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可根据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先行以自筹资金进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

同意 3 票, 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8、上市地点

限售期满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将申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同意 3 票, 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9、本次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安排

本次非公开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公司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同意 3 票, 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0、本次非公开发行决议有效期限

本次非公开发行决议的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之日起24个月内有效。

同意 3 票, 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审议通过《上海万业企业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因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林逢生、程光、金永良、林希腾、林震森、蒋剑雄已回避表决。具体情况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的临2014-023号《上海万业企业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同意 3 票, 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审议通过《上海万业企业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同意 9 票, 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顺利完成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股东大会的决定,根据具体情况制定和实施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发行时机、发行数量、发行起止日期、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发行对象的选择、具体认购办法、认购比例、募集资金金额、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设立及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的其他事项;

2、决定并聘请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发行相关的所有协议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保荐协议、承销协议、各种公告、其他相关协议等);

3、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报、发行及上市事项,制作、修改、修正、补充、补正、递交、呈报、签收、签署与本次发行有关的所有申报、发行、上市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件;

4、应审批部门的要求或根据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政策规定及市场条件发生的变化,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5、在符合中国证监会和其他监管部门的监管要求的前提下,在股东大会通过的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范围之内,与作为本次发行对象的投资者签署股份认购协议或其他相关法律文件;

6、在本次发行完成后,根据实施情况对《公司章程》中有关股本和注册资本的条款进行相应修改,并报请有关政府主管部门核准或备案,办理相关的变更事宜;

7、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锁定和上市等相关事宜;

8、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市场情况、本次发行结果以及项目实施进展,对拟投入的单个或多个具体项目的募集资金拟投入额进行调整(但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需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除外);

9、设立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10、办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的其他事宜。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内有效。

同意 9 票, 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三林万业(上海)企业集团有限公司签署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因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林逢生、程光、金永良、林希腾、林震森、蒋剑雄已回避表决。

同意 3 票, 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九、审议通过《上海万业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

具体情况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的临2014-024号《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同意 9 票, 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14年9月2日召开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的临2014-025号《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同意 9 票, 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以上议案二至九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万业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8月15日

证券代码:600641 证券简称:万业企业 公告编号:临2014-021

上海万业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上海万业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4年8月1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名,出席监事5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与会监事经表决,一致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

同意 5 票, 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全体与会监事就议案一发表意见如下:1、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的各项规定。2、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上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及财务状况等事项。3、没有发现参与本次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有关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情形。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同意 5 票, 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同意 5 票, 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同意 5 票, 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审议通过《上海万业企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同意 5 票, 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审议通过《上海万业企业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同意 5 票, 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三林万业(上海)企业集团有限公司签署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同意 5 票, 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全体与会监事就议案二至七发表意见如下: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具备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实质条件;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90%,定价方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控股股东三林万业(上海)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林万业”)本次认购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构成关联交易,但其将不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定价的竞价过程,并接受其他发行对象申购竞价结果,与其他发行对象以相同价格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关联交易定价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上海万业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4年8月15日

证券代码:600641 证券简称:万业企业 公告编号:临2014-024

上海万业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万业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4年8月13日审议通过了《公司章程修正案》,具体情况如下:

原公司章程 第四十四条

本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的地点为:源深体育中心或公告中指定的其他地点。股东大会将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公司还将提供网络或其他方式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股东通过上述方式参加股东大会的,视为出席。

现修改为:第四十四条

本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的地点为:公告中指定的地点。股东大会将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公司应当根据相关规定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股东通过上述方式参加股东大会的,视为出席。

原公司章程 第七十八条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征集股东投票权。

现修改为:第七十八条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应当及时公开披露。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征集股东投票权。征集股东投票权应当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具体投票意向等信息。禁止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式征集股东投票权。公司不得对征集投票权提出最低持股比例限制。

原公司章程 第八十条

公司应在保证股东大会合法、有效的前提下,通过各种方式和途径,包括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

现修改为:第八十条

公司应在保证股东大会合法、有效的前提下,通过各种方式和途径,优先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

原公司章程 第一百一十条

公司下述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关联交易行为,授权董事会进行审批:

(一)除第四十一条规定的其他对外担保行为;

(二)投资金额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 的对外投资;

(三)单笔交易金额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的关联交易;连续十二个月内发生的交易标的相关的同类关联交易,该关联交易累计交易金额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

(四)单笔或连续十二个月累计成交金额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且尚未达到第四十条(十三)项规定的购买、出售资产行为;

(五)单笔或者连续十二个月累计金额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的资产抵押;

(六)根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需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其他行为。

对于上述行为,董事会将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对于需报股东大会批准的重大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

现修改为:第一百一十条

公司下述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关联交易行为,授权董事会进行审批:

(一)除第四十一条规定的其他对外担保行为;

(二)投资金额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 的对外投资;

(三)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的单笔或者连续十二个月累计交易金额在3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0.5%以上的关联交易,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单笔或者连续十二个月累计交易金额在30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但尚未达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需上股东大会的关联交易(上市公司提供担保除外)。

(四)单笔或连续十二个月累计成交金额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且尚未达到第四十条(十三)项规定的购买、出售资产行为;

(五)单笔或者连续十二个月累计金额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的资产抵押;

(六)根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需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其他行为。

对于上述行为,董事会将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对于需报股东大会批准的重大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

原公司章程 第一百五十五条

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具体政策如下: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程序和机制

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由董事会综合考虑公司经营情况及现金流状况拟定,独立董事对此发表明确意见,分配方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利润分配办法

1、公司交纳所得税后的利润,按下列顺序分配:

(1)弥补上一年度的亏损。

(2)提取法定公积金百分之十。

(3)提取任意公积金。

(4)支付股东股利。

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公司不得在弥补公司亏损、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

2、利润分配的形式:

公司利润分配可采用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形式。在符合本章程规定的现金分红条件情况下,优先采取现金分红形式进行利润分配。

3、利润分配的条件和比例:

(1)公司应结合行业特点、发展阶段,在当年盈利、未分配利润期末余额为正且现金流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可持续发展的情况下,可以采用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

(2)公司当年可供分配利润为正数时,可以在综合考虑股本规模、财务状况以及发展前景等因素的基础上,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4、利润分配的期间间隔:

公司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可以按年度进行利润分配和现金分红,也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5、对于公司盈利但董事会在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中未做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应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原因及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当年利润分配方案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时,应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三)上市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执行利润分配方案是否履行相应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等情况进行监督。

监事会发现董事会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发表明确意见,并督促其及时改正:

1、未严格执行利润分配方案;

2、未严格履行利润分配方案决策程序;

3、未能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利润分配方案及其执行情况。

(四)利润分配政策调整的程序和机制

因公司经营环境及经营情况发生变化,确需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的,应以股东利益为出发点,由董事会经过详细论证后拟定调整方案,经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批准。

现修改为:第一百五十五条

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具体政策如下: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程序和机制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公司在制定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董事会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应当发表明确意见。

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政策进行审议前,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接受股东的监督。

(二)利润分配办法

1、公司交纳所得税后的利润,按下列顺序分配:

(1)弥补上一年度的亏损。

(2)提取法定公积金百分之十。

(3)提取任意公积金。

(4)支付股东股利。

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公司不得在弥补公司亏损、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

2、利润分配的形式:

公司利润分配可采用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形式。在符合本章程规定的现金分红条件情况下,优先采取现金分红形式进行利润分配。

3、利润分配的条件和比例:

(1)公司应结合行业特点、发展阶段,在当年盈利、未分配利润期末余额为正且现金流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可持续发展的情况下,可以采用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

(2)若董事会认为公司资产规模、经营规模等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利益时,可以采用发放股票股利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公司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分配的,应当具有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具体分红比例由公司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决定。

4、利润分配的期间间隔:

公司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可以按年度进行利润分配和现金分红,也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5、对于公司盈利但董事会在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中未做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应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原因及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当年利润分配方案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时,应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三)上市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执行利润分配方案是否履行相应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等情况进行监督。

监事会发现董事会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发表明确意见,并督促其及时改正:

1、未严格执行利润分配方案;

2、未严格履行利润分配方案决策程序;

3、未能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利润分配方案及其执行情况。

(四)利润分配政策调整的程序和机制

因公司经营环境及经营情况发生变化,确需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的,应以股东利益为出发点,由董事会经过详细论证后拟定调整方案,经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批准。

上述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万业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8月15日

证券代码:600641 证券简称:万业企业 公告编号:临2014-025

上海万业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 2014年9月2日

●股权登记日: 2014年8月25日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是否提供网络投票:是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上海万业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上海万业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于2014年8月13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三)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2014年9月2日(星期二)14:30

(2)网络投票:2014年9月2日(周二)9:30-11:30,13:00-15:00(四)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杨路1587号八方大酒店4楼第一会议室

(五)会议的表决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

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该系统行使表决权。每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其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公司股票涉及融资融券业务时,相关人员应按照上交所发布的《关于融资融券业务试点涉及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有关事项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12年修订)》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2、审议《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3、审议《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3)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4)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5)发行数量

(6)限售期

(7)募集资金数额及用途

(8)上市地点

(9)本次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安排

(10)本次非公开发行决议有效期限

4、审议《上海万业企业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5、审议《上海万业企业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6、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7、审议《关于公司与三林万业(上海)企业集团有限公司签署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8、审议《上海万业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

以上议案均需以特别决议通过,其中议案3需逐项表决;全部议案均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具体情况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的系列相关公告。

三、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14年8月25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股票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股东本人如不能出席本次会议,可委托代理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见证律师。

四、现场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凡符合本次会议出席对象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持以下有效证件到指定登记地点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传真或信函的方式登记。(收件截止时间为2014年9月1日16:00)

(1)法人股东凭股权证书或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营业执照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2)个人股东凭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登记。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办理登记。

2、登记时间:2014年8月29日(星期五)9:30-16:30

3、登记地点:长宁区东诸安浜路165弄29号纺发大楼4楼“维一软件”

(近江苏路)

五、其他事项

1、出席现场会议的所有股东凭股票账户卡和身份证参加会议。出席现场会议的代理人除凭以上所需资料外还应出示股东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参加会议。

2、本次会议会期为半天,食宿、交通费自理。

3、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上海浦东大道720号9楼

上海万业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200120

传真:50366858

电话:50367718(直线)

联系人:于良

收件人:董事会办公室(请注明“股东大会登记”字样)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八届十次董事会决议、决议公告。

2、公司八届十次监事会决议、决议公告。

特此公告。

上海万业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8月15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上海万业企业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注:请委托人对各项议案明确表示同意、反对、弃权;如委托人未作出具体表决指示,则受托人可自行决定投票表决)

序号议案同意反对弃权
1《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2《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3《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逐项表决) 
3.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3.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3.3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3.4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3.5发行数量   
3.6限售期   
3.7募集资金数额及用途   
3.8上市地点   
3.9本次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安排   
3.10本次非公开发行决议有效期限   
4《上海万业企业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5《上海万业企业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6《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7《关于公司与三林万业(上海)企业集团有限公司签署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8《上海万业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   

委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注:本授权委托书复印有效

附件二: 投资者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的网络投票系统参加投票,此附件为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说明。

投票日期: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9月2日上午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投票程序比照上海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总提案数:17个(注:存在提案组的,组号不计入提案数量,仅计算子议案数。如:提案组3之下共有3.01-3.10共10个提案,3.00属于对该组一并表决的简化方式,但3.00不计入提案数。此外,全体提案一并表决的 99.00 也不计入提案数)

一、投票流程

(一)投票代码

沪市挂牌代码投票简称买卖方向买入价格
738641万业投票买入对应申报价格

(二)表决方法

1、一次性表决方法:

如对所有事项进行一次性表决的,按以下方式申报:

议案序号内容申报价格(元)同意反对弃权
1-17本次股东大会的所有17项提案99.001股2股3股

2、分项表决方法:

序号议案委托价格
1《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1.00
2《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2.00
3《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逐项表决)3.00
3.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3.01
3.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3.02
3.3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3.03
3.4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3.04
3.5发行数量3.05
3.6限售期3.06
3.7募集资金数额及用途3.07
3.8上市地点3.08
3.9本次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安排3.09
3.10本次非公开发行决议有效期限3.10
4《上海万业企业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4.00
5《上海万业企业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5.00
6《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6.00
7《关于公司与三林万业(上海)企业集团有限公司签署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7.00
8《上海万业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8.00

(三)表决意见

表决意见种类对应的申报股数
同意1股
反对2股
弃权3股

(四)买卖方向:均为买入

二、投票举例

(一)如万业企业投资者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全部提案投同意票,则申报价格填写“99.00元”,申报股数填写“1股”,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买卖方向买卖价格买卖股数
738641买入99.00元1股

(二)如万业企业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号提案《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投同意票,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买卖方向买卖价格买卖股数
738641买入1.00元1股

(三)如万业企业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号提案《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投反对票,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买卖方向买卖价格买卖股数
738641买入1.00元2股

(四)如万业企业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号提案《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投弃权票,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买卖方向买卖价格买卖股数
738641买入1.00元3股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一)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统计表决结果时,对单项方案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包含该议案的议案组的表决申报,对议案组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全部议案的表决申报。

(三)股东仅对股东大会多项议案中某项或某几项议案进行网络投票的,视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其所持表决权数纳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数计算,对于该股东未表决或不符合本细则要求的投票申报的议案,按照弃权计算。

证券代码:600641 证券简称:万业企业 公告编号:临2014-026

上海万业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复牌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因上海万业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 2014 年 8 月 13 日起连续停牌。2014 年 8月 13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议案。公司于 2014 年 8 月 15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信息。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于 2014 年 8 月15 日复牌。

特此公告。

上海万业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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