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3年4月24日召开的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详见公司分别于2013年3月29日、2013年4月25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拟发行短期融资券及中期票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20]以及《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3-31])。
公司于2013年8月16日收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13]MTN203号),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于2013年8月召开的第45次注册会议决定接受公司中期票据注册,注册金额为15亿元人民币,公司在注册有效期内可分期发行。
公司于2013年11月15日及2014年4月18日分别完成了2013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以及2014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的发行(详见公司分别于2013年11月20日、2014年4月23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公司关于2013年第一期中期票据发行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78]、《公司关于2014年第一期中期票据发行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33])。
2014年8月13日,公司完成了2014年第二期中期票据的发行,本期中期票据发行规模为5亿元人民币,发行期限为3年,发行利率为6.8%,单位面值100元人民币,起息日为2014年8月13日,发行对象为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投资者除外),公司中期票据主承销商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期中期票据募集资金主要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偿还银行借款以及项目建设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的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本期中期票据发行结束后,公司待偿还中期票据总额为15亿元人民币。
关于公司本期中期票据发行的相关信息可登陆中国货币网(www.chinamoney.com.cn)查询。
特此公告。
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四年八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