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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8月14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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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实医疗保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嘉实医疗保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4年8月14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嘉实医疗保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嘉实医疗保健股票
基金主代码000711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4年8月 13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嘉实医疗保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嘉实医疗保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2 基金募集情况

基金募集申请获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文号证监许可[2014]608号
基金募集期间自2014年7月14日至2014年8月8日止
验资机构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募集资金划入基金托管专户的日期2014年8月 12日
募集有效认购总户数(单位:户)12,221
募集期间净认购金额(单位:元)1,390,060,577.79
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单位:元)397,159.53
募集份额(单位:份)有效认购份额1,390,060,577.79
利息结转的份额397,159.53
合计1,390,457,737.32
其中: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认购本基金情况认购的基金份额(单位:份)0.00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0.00%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其中: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认购本基金情况认购的基金份额(单位:份)217,760.86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0.02%
 数量区间00至10万份(含)10万份至50万份(含)50万份至100万份(含)100万份以上
其中: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认购本基金情况认购的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00000
其中:本基金基金经理认购本基金情况认购的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00000
募集期限届满基金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办理基金备案手续的条件
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获得书面确认的日期2014年8月13日

注: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前的律师费、会计师费、信息披露费由本基金管理人承担,不从基金资产中支付。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销售机构受理投资人认购申请并不代表该申请成功,申请的成功与否须以本基金注册登记人的确认结果为准。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到本基金销售机构的网点查询交易确认情况,也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网站(www.jsfund.cn)或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800查询交易确认情况。

根据嘉实医疗保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嘉实医疗保健股票(基金代码:000711)的申购、赎回自基金合同生效后不超过3个月的时间内开始办理,基金管理人应在开始办理申购、赎回的具体日期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特此公告。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 8月14日

嘉实超短债证券投资基金

2014年第七次收益分配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4年8月14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嘉实超短债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嘉实超短债债券
基金主代码070009
基金合同生效日2006年4月26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嘉实超短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嘉实超短债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
收益分配基准日2014年7月31日
截止收益分配基准日的相关指标基准日基金份额净值

(单位:元)

1.0228
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利润(单位:元)3,459,457.34
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单位:元)0.00324
本次分红方案(单位:元/10份基金份额)0.033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本次分红为2014年的第七次分红

注:(1)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为每份基金份额应分配金额0.00324元,即每10份基金份额应分配金额0.0324元;(2)本次分红方案为每10份基金份额发放红利0.033元。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2014年8月18日
除息日2014年8月18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2014年8月19日
分红对象权益登记日在本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份额持有人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投资者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现金红利转换为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基准日为2014年8月18日,基金份额登记过户日为2014年8月19日,红利再投资的基金份额可赎回起始日为2014年8月20日。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

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现金红利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免收申购费用。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次收益分配公告已经本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核。

(2)因本次分红导致基金净值变化,不会改变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

(3)权益登记日当日,申请赎回及转换转出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将享有本次分红权益,申请申购及转换转入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将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4)如果投资者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本公司注册登记系统将其分红方式默认为现金方式,投资者可通过查询了解本基金目前的分红设置状态。

(5)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本基金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投资者可以到销售网点或通过本公司确认分红方式是否正确,如不正确或希望修改分红方式的,敬请于2014年8月14日、2014年8月15日到本基金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6)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了解本基金有关详情:

①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jsfund.cn,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800。

②基金代销机构: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兴业银行、光大银行、中国民生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北京银行、华夏银行、上海银行、广发银行、平安银行、宁波银行、上海农村商业银行、北京农村商业银行、青岛银行、徽商银行、浙商银行、东莞银行、杭州银行、南京银行、临商银行、温州银行、江苏银行、渤海银行、深圳农村商业银行、洛阳银行、乌鲁木齐市商业银行、烟台银行、哈尔滨银行、浙江稠州商业银行、东莞农村商业银行、河北银行、杭州联合银行、广州农商行、苏州银行、龙湾银行、吉林银行、瑞丰银行、南海农商行、嘉实财富、好买基金、万银财富、数米基金、上海天天基金、上海长量、和讯信息科技、同花顺、中信证券、国泰君安证券、海通证券、申银万国证券、银河证券、国都证券?、中信建投证券、兴业证券?、国盛证券?、东方证券、平安证券、招商证券、财富证券、东吴证券、中信证券(山东)、山西证券、南京证券、民生证券、渤海证券、光大证券、浙商证券、国信证券、安信证券、长城证券、东北证券、华泰证券、广发证券、长江证券、国海证券、国元证券、德邦证券、湘财证券、东海证券、中航证券、宏源证券、世纪证券、西部证券、国联证券、金元证券、中信证券(浙江)、中银国际证券、恒泰证券、广州证券、新时代证券、上海证券、中原证券、华龙证券、万联证券、东莞证券、大同证券、齐鲁证券、国金证券、财通证券、第一创业证券、中投证券、瑞银证券、华鑫证券、中山证券、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中国民族证券、厦门证券、江海证券、爱建证券、华宝证券、方正证券、英大证券、西南证券、日信证券、华福证券、信达证券、东兴证券、华融证券、财富里昂证券、华安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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