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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8月13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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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暨设立子公司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579 证券简称:中京电子 公告编号:2014-053

 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暨设立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况

 根据公司与广东乐源数字有限公司前期达成的协议,公司拟与广东乐源数字有限公司合作设立子公司。其中公司拟出资金额为3500万元,出资比例为70%;广东乐源数字有限公司拟出资金额为1500万元,出资比例为30%。该子公司将承建前期披露的本公司与广东乐源数字有限公司合作建设的年产300万只智能穿戴终端产品项目。

 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2014年8月11日)审议通过,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合作对象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广东乐源数字技术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

 公司住址:广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城大道182号创新大厦C3区903单元

 法定代表人:乐六平

 注册资本:4,853万元

 经营范围:软件开发;技术进出口;通用机械设备销售;模具制造;集成电路设计;电子产品批发;房屋租赁;五金产品批发;软件批发;通信系统设备制造;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服务;计算机批发;通讯设备及配套设备批发;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医疗设备租赁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货物进出口(专营专控商品除外);企业管理咨询服务;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

 三、拟设立的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惠州中京乐源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企业注册登记机关核定名称为准)。

 公司地址:惠州市仲恺陈江街道办事处陈江村大陂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杨林

 经营范围:研发、生产、销售电子产品及通讯设备,计算机和智能终端软件。智慧城市管理系统、智能家居管理系统、物联网系统、养老管理系统、运动管理系统、健康管理系统、资金管理系统、大数据及云服务系统等项目的设计、开发。互联网商务与服务。技术咨询、服务。

 四、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对外投资的目的

 本次对外投资属于上市公司向下游产业链延伸,是公司涉足新兴行业的重要契机,也是公司践行“打造品质与技术领先、节能与环保的优秀PCB供应商,并择机向下游终端产品产业拓展,实现以元器件为基础、以终端产品为主体的产业格局”战略发展目标、谋求公司跨越式发展的重要举措,符合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的目标,符合上市公司和广大股东的长远利益。

 2、对外投资存在的风险

 本次对外投资使得公司从元器件生产拓展到终端产品生产,将面临诸多风险和不确定性。

 政府部门审批的不确定性。智能穿戴终端产品涉及通信设备类型的,需要有关机关的一般性许可。

 市场风险。终端产品市场变化快,存在市场风险。

 竞争风险。电子产品竞争激烈,公司将面临更为复杂的竞争格局,存在竞争风险。

 技术依赖风险。此子公司在技术上对合作方即广东乐源有一定的技术依赖,存在技术依赖风险。

 经营管理风险。终端产品制造与公司原有产品在工艺和管理体系上有很大差异,存在经营管理风险。

 此外,公司运营还可能涉及其他各方面不确定性因素带来的风险,以至经营业绩达不到预期,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对外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该对外投资有利于提高公司盈利能力,有望构建新的利润增长点。符合公司向“以终端产品为主体的产业格局”转型的战略目标。

 五、备查资料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增资暨股权转让补充协议一》

 特此公告。

 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8月12日

 证券代码:002579 证券简称:中京电子 公告编号:2014-054

 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印制线路板(FPCB)产业建设项目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2014年8月11日)审议通过《关于印制线路板(FPCB)产业建设项目变更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变更情况公告如下:

 一、印制线路板(FPCB)产业建设项目

 2013年7月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印制电路板(FPCB)产业项目的议案》,公司投资人民币28000万元建设印制电路板(FPCB)产业项目。

 该项目的产品及目标市场为:产品结构定位以单、双面FPCB(即软板)为主,逐步发展到多层板,以连接器、电容屏、按键、摄像头、LCD模组用FPCB等为主要产品,主要应用在笔记本电脑、平板计算机、智能型手机及消费性电子等领域。

 截止报告日,公司印制电路板(FPCB)产业项目建设已近一年,目前已完成厂房等固定资产的建设。

 二、项目变更情况

 公司拟将“印制电路板(FPCB)产业项目”截至7月底已投资10900万元,已形成的厂房面积33000平方米。董事会决定拟变更为:7000平方米用于智能终端产品生产,5000平方米用于中京集团办公,11000平方米预留做智能终端扩展用途,剩余部分用于公司原有业务的整合,具体业务整合方案尚待管理层最终商议确定。本次变更后,“印制电路板(FPCB)产业项目”即告终结。

 三、项目变更原因

 1、公司募投项目已经局部投产,原“印制电路板(FPCB)产业项目”的增量产能涉及水资源的增量消耗,公司出于环境保护及社会责任因素考虑,决定不再向PCB产业方向扩张。

 2、公司落实年度董事会关于向终端产品发展的战略,利用现有资源,发展智能终端产业项目。

 四、项目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该项目变更符合公司追求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的经营理念,符合公司“以终端产品为主体的产业格局”战略发展目标,符合上市公司的长远发展和广大股东的长远利益。该项目变更不会影响本公司当期经营,也不会对本公司年度盈利预测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五、风险提示

 该项目变更尚需股东大会审议,同时公司智能终端产业项目涉及股东大会审议、相关政府部门审批、市场、技术、经营等各方面不确定性因素,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8月12日

 证券代码:002579 证券简称:中京电子 公告编号:2014-055

 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14年8月12日通过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

 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修改议案表决,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有关本次股东大会的决议及表决情况如下: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

 (二)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三)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2014年8月12日(星期二)下午15:30。

 网络投票日期和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8月12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8月11日15:00 至2014年8月12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四)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惠州市鹅岭南路七巷三号(中京科技园)公司办公楼会议室。

 (五)本次股东大会主持人: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长杨林先生主持。

 (六)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5人,代表股份76,348,75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32.68%。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2名,代表公司股份数为76,204,51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2.62%。

 2、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3人,代表公司股份数为144,24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617%。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现场会议,见证律师列席了现场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下述议案:

 (一)关于修改公司经营范围及公司章程的议案

 1、表决情况:

 赞成76,348,756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100%;

 反对0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0%;

 弃权0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0%。

 2、表决结果:

 该提案属于 “特别决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四、律师见证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市君合(深圳)律师事务所委派的胡义锦、袁嘉妮律师见证,见证律师认为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君合(深圳)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八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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